QGDW 10248.2-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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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0248.2-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表B.113普通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

弯薄壁型钢钢材的强度设计值见 B.114等同于JGJ227—2011表3.2.1

GB 50437-2007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2018年版)(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表B.114冷弯薄壁型钢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Q/GDW10248.2—2016B.115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见表B.115,表B.115等同于GB50011一2010表7.1.2。表B.115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678最小抗震墙厚房屋类别度(mm)0.05g0.10g0.15g0.20g0.30g0.40g高层高层高层高层高层高层度数度数度数度数度数度数普通砖24021217217186155124多层砌多孔砖24021721718 618615 593体房屋多孔砖19021718615 51512 小砌块1902172171818615593普通砖底部框2402222719616多孔砖5架一抗震墙砌多孔砖190227191665134体房屋小砌块190227227196161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项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2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但增加量应少于1.0m:3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仍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其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不应采用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4本表小砌块硼体房屋不包括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房屋。B.116。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见表B.116,表B.116等同于GB50011一2010表7.1.5。表B.116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烈度房屋类别6789多层砌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土楼、屋盖1515117体房屋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111194木屋盖994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上部各层同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或底部两层1815111多层砌体房屋的顶层,除木屋盖外的最大横墙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应采取相应加强措施:2孔砖抗震横墙厚度为190mm时,最大横墙间距应比表中数值减少3m。B.117砌体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见表B.117,表B.117等同于GB50011一2010表7.2.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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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17砌体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

B.118多层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见表B.118,表B.118等同于GB500112010

表B.118多层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

19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见表B.119,表B.119等同于GB50011一20 7.3.3。

表B.119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

0多层小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见表B.120,表B.120等同于GB50011一2010表7.4.1

Q/GDW10248.2—2016表B.120多层小砌块房屋芯柱设置要求房屋层数设置部位设置数量6度7度8度9度外墙转角,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四二 外墙转角,灌实3个孔;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五四三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个孔;楼梯斜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灌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实2个孔同上;六五四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纵墙交接处同上;外墙转角,灌实5个孔;各内墙(轴线)与外纵墙交接处;内外墙转角处,灌实4个孔;七六五二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和洞口内墙交接处,灌实4~5个孔;两侧洞口两侧各灌实1个孔外墙转角,灌实7个孔;七同上;内外墙转角处,灌实5个孔;≥六横墙内芯柱间距不大于2m内墙交接处,灌实4~5个孔;洞口两侧各灌实1个孔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楼电梯间四角等部位,应允许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替代部分芯柱。B.121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见表B.121,表B.121等同于GB50003一2011表10.1.2表B.121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最小抗震6789房屋类别墙厚度0.05g0.10g0.15g0.20g0.30g0.40g(mm)高层高层高层高层高层高层度度数度数度数度数度数普通砖240217217217186155124多层砌多孔砖24021721718618615593体房屋多孔砖190211861551551274混凝土砌块1902121718618615593普通砖底部框架240222219616多孔砖5一抗震墙多孔砖19022719165134砌体房屋混凝土砌块1902272271961651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2室内外高差大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但增加量应少于1.0m3乙类的多层硼体房屋仍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其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不应采用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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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见表B.122,表B.122等同于GB50003一2011表10.1.5。

表 B. 122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表B.123配筋砖块砌体抗震墙结构房屋的抗震等级

B.124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见表B.124,表B.124等同于GB500 表 3. 2. 1一1。

B.124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见表B.124,表B.124等同于GB50003一2011 表 3. 2. 11。

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25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见表B.125,表B.125等同于 103—2011表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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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25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126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见表B.126,表B.126等同于 003—2011表 3.2. 1—3。

表B.126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当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按表中数值采用

127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见表B.127,表B. 同于GB 50003—2011 表 3.2.1—4。

表B.127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2对T形截面墙体、柱,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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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28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1表中的砌块为火山渣、浮石和陶粒轻集料混凝土砌块 2对厚度方向为双排组的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

B.129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见表B.129, 表B.129等同于GB50003—2011表3.2.1—6。

B.129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表B.130毛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砌体灰缝截面破坏时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B.131沿砌体灰缝截面破坏时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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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表B.131,表B.131等同于GB500032011表3.2.2。

表B.131沿砌体灰缝截面破坏时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B.132墙梁的一般规定见表B.132,表B.132等同于GB50003一2011表7.3.2。

表B.132墙梁的一般规定

B.133建、构筑物生产过程申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见表B.133,表B.133等同于DL/ 52232005 表 10. 1. 11。

J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见表B.134,表B.134等同于GB50176一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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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暖期间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

表B.135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

表B.136锅炉额定热效率

表B.137单元式机组效能比

B.138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见表B.138,表B.138等同于GB5014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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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38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表B.139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B.140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见表B.140,表B.140等同于GB50140一2005表6.2.1

表B.140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表B.141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

表B.142室外消防栓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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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3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见表B.143,表B 于GB50034—2013表6.3.3。

流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照明功率

B.144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见表B.144,表 同于GB50034—2013表6.3.13。

B.144公共和上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见表B.144,表B.144等 同于GB50034—2013表6.3.13。

表B.144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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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见表B.145,表B.145等同于GB50057一2 4.2.1。

表B.145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

B.146根据系统特征安装电涌保护器见表B.146,表B.146等同于GB50057一2010表J.1

表B.146根据系统特征安装电涌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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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7通信管道、通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见表B.147,表B.147等同于GB50373 —2006表3.0.3。

B.147通信管道、通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见表B.147,表B.147等同于GB50373 2006表3.0.3。

47通信管道、通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见表B.147,表B.147等同于GB503 2006表3.0.3。

7通信管道、通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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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48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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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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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背景. 109 编制主要原则, 159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59 主要工作过程 161 标准结构和内容 162 条文说明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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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依据《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度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 【2014】64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编制背景:原标准Q/GDW248一2008的发布执行,明确了输变电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强制 性条文执行、检查、核查的主体责任,规范了各责任主体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核查记录,对工程 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标准的更新、替代,原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已失效 或不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同时在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上出现了重复、繁琐的现象,需对原标准进 行修订。 本部分编制目的:为使输变电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更加全面、实用,确保工 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修订本标准。

本部分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b)按照“全面、严格、简便、实用”的原则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部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部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使用问题。 参考标准如下: GB 50003—2011 砌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 GB 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032—2003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DBJ/T15-163-2019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86—2001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12—2013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 50135—2006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3—2008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24—2014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 5033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6—2002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45—201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73—2006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规范 GB 50497—200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661—2011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50693—2011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697—2011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DL 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24—2005 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DL/T 5034—2006 电力工程水文地质勘测技术规程 DL/T 5056—2007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96—2008 电力工程钻探技术规程 DL/T5216—2005 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 DL/T 5223—2005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技术规定 JGJ 6—2011 高层建筑筱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 7—2010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 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 12—2006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9—2010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 JGJ 36—200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79—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82—2011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技术规程 JGJ 83—2011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 92—200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5一2011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JGJ 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13—2009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4—2014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15—2006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JGJ 116—2009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8—2011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 120—201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3—201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 134—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5—2007 载体桩设计规程 JGJ 138—20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 141—2004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 149—2006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JGJ 155—200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67—200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JGJ 169—2009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 171—2009 三岔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 JGJ 214—2010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 227—2011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中电联标准(2012)1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条,记录表按所执行强条顺序填写,一个工程制定一份执行计划,并填写一套强条执行记录,并有相 关资料支撑和证明强条执行严格。 2015年8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采用发函方式,广泛、多次在公司系统单位和专家范 围内征求意见。 2015年10月,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5年11月,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为:同意按 审查会意见修改后报批。 2015年11月28日,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Q/GDW1248一2015分为下列8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一一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一一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 一一第5部分:变电站(换流)电气工程施工; 一一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一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一一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Q/GDW1248一2015中第1部分规定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程序,明确了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以及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给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执行记录的典型表式;第2部分规定了变 电站、换流站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第3部分规定了变电站、换流站建筑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第4部分规定了变电站、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 计划、记录:第5部分规定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计划、执行、检查及相关记录; 第6部分规定了输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Q/GDW1248一2015的8个部 分除第1部分外,主要以输变电工程建设建筑、电气、输电线路三大专业进行划分,每个专业又分为 设计、施工2个部分,另外增加了第8部分施工安全管理内容。 本部分为Q/GDW1248一20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Q/GDW248.2一2008,与Q/GDW248.2一2008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一一本部分共收集87本规范,其中原规范27本,更新26本,新增34本,共收集强条1064条, 采用强条694条; 一一增加了勘察单位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的规定; 一一修改了设计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一增加了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时,识别强制性条文执行条号的规定。 本部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主题章分为10章,分为建筑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两部分,其中建筑工程设计按建筑 工程勘察部分、建筑工程总的部分、地基与基础部分、建筑部分、结构部分、建筑工程暖通部分、 给水排水部分、消防部分、建筑工程电气部分划分。各章涵盖了输变电工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各 个专业,为勘察、设计单位各专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提供了依据。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山西省电建四公司、山西多源电力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 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田璐、高士法、丁瑞明、郝志刚、宋述停、王已英、刘晓忠、叶圣茂、贺耀文、 张海涛、段剑飞、杨同伟、王涛、费志刚、高全治、王曦晨。

CECS 94-2019-T 建筑排水内螺旋管道工程技术规程Q/GDW10248.22016

本部分第2.2条中,规定了勘察单位在开展勘察工作前要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表,在选用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的同时,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识别表中强制性条文的条号,增强执 行的针对性。 本部分第2.3条中,设计单位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时,除选用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的同时, 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识别表中强制性条文的条号,增强执行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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