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450-2019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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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1450-2019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7.5.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基本功能试验步骤

7.5.3.1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与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相关设备组成系统,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 常工作状态。 7.5.3.2按6.6.10的要求,检查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蓄电池电源输出容量、 输出回路和电气保护装置设置情况。 7.5.3.3按6.6.14和6.6.15的要求,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指示灯(器)、显示屏(器)、音响器 件、按键(钮)、开关和通信接口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7.5.3.4按6.6.13的要求,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操作级别进行检查。 7.5.3.5按6.6.1和6.6.6的要求,按照下列步骤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功能和复位功能进 行检查: a) 分别使应急照明控制器发送系统手动、自动应急启动信号,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蓄电池电 源输出转换情况、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发出应急启动声光信号情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 电源蓄电池电源转换时间、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时间; b)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复位按键(钮)或开关,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输出转换 情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转换时间、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复位时间。 7.5.3.6配接指示状态可变标志灯具时,系统应急启动后,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预设逻辑的联动信 号后,按6.5.2的规定,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指示状态改变功能进行检查,测量并记录相应标志灯 具指示状态改变的响应时间。 7.5.3.7按6.6.7的要求,按照下述步骤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系统自检功能进行检查:

a)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月、季自检启动信号后,检查应急照明集申电源蓄电池电源输出转换情 况、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情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蓄电池电源转换时间; b 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月、季自检结束信号后,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输出转换情况、 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复位情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蓄电池电源转换时间、应急 照明集中电源配接灯具的光源复位时间、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其配接灯具的持续应急时间。 注:应急照明控制器未发出月、季自检结束信号期间,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关断蓄电池电源输出、或应急照明集中电 源发出蓄电池(组)故障报警时,测量并记录该持续时间

7.5.3.8按6.6.8的要求分别模拟各种故障状态SL/T 232-1999 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清晰无水印),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故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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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并使另一部位发出故障信号,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消音功能、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和故 障信号显示功能。

7.5.3.9按6.6.4.1的要求,按下述步骤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源断电连锁控制功能进行检查: 切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源供电,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蓄电池电源输出转换情况、其 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情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显示情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蓄电池电源输出转换和其配接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 6 恢复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源供电,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输出转换情况、其配接 灯具的光源复位情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输出转换时间、其配接灯具的光 源复位时间; c)再次切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源供电,并持续至系统设定的主电源断电持续应急时间, 在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停止主电源断电应急控制信号后,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切断 蓄电池电源输出的时间: d)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电源输出情况、 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情况。 7.5.3.10按6.6.4.2的要求,按下述步骤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正常照明断电连锁控制功能进行检 查: a 切断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连接的正常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供电,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工 作状态,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配接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 b 恢复正常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供电,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配接灯具的光源复位时间: c 再次切断正常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供电,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检查应 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电源输出情况、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情况。 7.5.3.11按6.6.4.3的要求,按下述步骤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通信故障连锁控制功能进行检查: 使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与应急照明控制器之间的通信中断,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配接 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 b 恢复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与应急照明控制器之间的通信,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配接灯 具的光源复位时间; c)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电源输出情况、 其配接灯具的光源应急点亮情况。 7.5.3.12使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处于蓄电池输出状态,分别使负载处于空载、满载10%、满载状态, 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工作情况。 7.5.3.13按6.6.5的要求,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手动转换测试功能,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 原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恢复主电源输出的时间。 7.5.3.14按6.6.11和6.6.12的要求,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监测和信息反馈功能进行检查。 7.5.3.15使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连续充电48h后,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按6.6.2 和6.6.3的要求,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应急状态保持功能进行检查,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的持续应急时间。

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工作情况

7.5.3.13按6.6.5的要求,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手动转换测试功能,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 原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恢复主电源输出的时间。 7.5.3.14按6.6.11和6.6.12的要求,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监测和信息反馈功能进行检查, 7.5.3.15使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连续充电48h后,手动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按钮,按6.6.2 和6.6.3的要求,对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应急状态保持功能进行检查,测量并记录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的持续应急时间。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合GB17945中的规定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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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静电放电抗扰度试

7.20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合GB17945中的规定

7.21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7.2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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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GB17945中的规

7.23腐蚀耐受性能试验

符合6.3.7的要求: a)试验后,灯具应无形变、腐蚀、涂覆层脱落或起泡现象; b) 试验后,照明灯具的色温和光通量应满足6.4.2.1和6.4.2.2的要求,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应 满足6.4.3.2的要求。

7.24表面耐磨性能试验(仅适用于地面安装的灯具)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7.26.1.1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用电气强度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 对试样的下述部位施加1250V/50Hz的试验电压,持续60s土5s,观察并记录试验期间所发生的现象: a)工作电压大于36V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工作电压大于36V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外壳间(开启主电源开关,不接通电源)。 7.26.1.2再以100V/s~500V/s的降压速率使试验电压低于试样额定电压后,方可断电

7.26.1.1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用电气强度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

满足下述条件的试验装置: a)试验电压:电压0V~1250V(有效值)连续可调, 频率50Hz; b)升、降压速率:100V/s~500V/s c)计时:60s±5s。

符合GB/T4208中的规定。

夺合GB/T4208中的规

7.28产品抗压试验(仅适用于地面安装的灯具) 符合GB/T246中的规定。

7.28产品抗压试验(仅适用于地面安装的灯具)

7.29且常照明管理功能试验

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符合5.1.6的要求。

的安装的原则和安全要求应符合GB51309中的

检验为全检,有一项不合格判定本产品不合格。 验为每批次抽2台,有一项不合格判定本批次

企业按以下项目进行例行检验: a 按6.2.1和6.2.8.1~6.2.8.8的要求进行外观与主要部(器)件检查; b 功能试验: C 绝缘电阻试验; d) 接地电阻试验; e 日常照明管理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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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按6. 部件性能检查,并对产品进行 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功能试验: b) 充、放电试验(适用时) c) 重复转换试验: DEFINED d) 电压波动试验: e) 绝缘电阻试验; f) 接地电阻试验; g) 高温(运行)试验; h) 低温(运行)试验; i)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j)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k)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m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QUALITV n) 电气强度试验; O 日常照明管理功能试验

9.4.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7章规定的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9.4.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差异较大; e)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4.3 检验结果按GB12978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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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灯具按表10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9.5.2应急照明控制器按表11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9.5.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按表12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表10灯具试验项目列表

T/ZZB 1450—2019表10(续)型式试验出厂检验例行检验序技术要求章条试验项目试样编号试样编号号全检11223.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27防护等级试验24.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28产品抗压试验日常照明管理功能试25.附录 B7. 29VV验表11应急照明控制器试验项目列表型式试验出厂检验例行检验序技术要求章条试验项目试样编号试样编号全检号12121. 6.2.1 6.2.87.2外观与主要部(器)件检查5.2.15.2.66.2.26.2.327. 3结构性能与外壳材质检查6. 2. 4. 23. 6. 5. 57. 4系统自检功能试验6. 5. 1. 16.5.1.26. 2. 74.6.5.26.5.36.5.46.5.77. 5功能试验VVV6.5.86.5.96. 5. 106. 5. 115.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7重复转换试验6.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8电压波动试验7.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9绝缘电阻试验V8.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0接地电阻试验VV9.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1高温(运行)试验10.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2低温(运行)试验111.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3恒定湿热(运行)试验12.符合GB117945中的规定7. 15冲击(运行)试验13.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6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V14.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7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15.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18电源瞬变试验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16.7. 19化的抗扰度试验17.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20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18.7. 21度试验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19.7. 22验20.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26电气强度试验VV21.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7. 27防护等级试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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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试验项目列表

10标志、检验合格证、包装、运输和贮存

符合GB17945中的规定

#合GB17945中的规定

10.3.1成品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

10.3.1成品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 10.3.2每个包装箱内应有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及其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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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里。 10.5.2成品堆码不得过高,防止挤压的倒垛损坏。 10.5.3带蓄电池部件的产品存放超过6个月,其它产品存放超过12个月,应重新做出厂检验,合格 后才能出厂。

10.5.1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里。

11.1.1工程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限为18个月或发货之日起24个月,先到为准。提供安装指 导、调试、回访、人员培训、系统优化及软件升级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1.1.2对用户提出的报修,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安排对故障进行排查处理。 11.1.3在设备运行时间超过保修期后的10年内,具备为客户提供维修的能力。

T/ZZB1450—2019附录A(规范性附录)锂离子蓄电池(组)A.1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用于系统的锂离子蓄电池(组)的要求及实验步骤。A. 2试验样品及试验程序A.2.1试验样品试验前,蓄电池(组)的生产者应提供每种规格蓄电池(组)六组进行A.3.1~A.3.7的试验项目,并再提供单节蓄电池六支(组)进行A.3.8的试验项目;单节蓄电池的生产者应提供每种规格蓄电池十二支(组)进行A.3.1~A.3.8的试验项目,并由检测人员随机分别编号蓄电池(组)(1#12#)A.2.2试验程序试验程序见表A.1。m表A. 1 试验程序T项目编号试验项目试样编号备注A. 3. 1外观及结构试验1#~6#A. 3. 2开路电压试验1#~6#A. 3. 3常温容量试验1#~6#A. 3. 4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1#、2#蓄电池(组)A. 3. 5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3#、4#A. 3. 6蓄电池循环寿命试验5#、6#恒定湿热1#、2#A. 3. 7环境适应性能试验热冲击3#、4#短路测试7#过充电强制放电9#A. 3. 8电池安全性能试验蓄电池跌落10#针刺11#重物冲击12#A. 3试验A.3.1外观及结构试验A.3.1.1目的30

险查蓄电池(组)外观、标识是否满足要求。

A. 3. 1. 2 试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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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2.1用游标卡尺或钢卷尺检测蓄电池(组)外形尺寸是否符合生产者提供的标称尺寸 A.3.1.2.2目测检查蓄电池(组)外观及标识, A.3.1.2.3蓄电池(组)应具有电路保护装置或采用外部电路保护装置,要具备表A.2的功能。

表A.2电池保护功能

A. 3. 1. 3试验结果

A. 3. 1. 3试验结果

A.3.1.3.1外形尺寸符合生产者提供的标称尺寸的要求。 A.3.1.3.2蓄电池(组)外观应规整,无破损、变形、腐蚀等现象。 D.3.1.3.3蓄电池(组)标识应清晰,标识应包括制造厂名或商标、种类、型号、额定容量、标称电 压、制造年和月。 A.3.1.3.3蓄电池(组)保护装置应满足规定的要求,

A.3. 2开路电压试验

A. 3. 2. 1目的

检查蓄电池(组)完全充满电后的开路电压

A. 3.2.2 试验步骤

蓄电池(组)依据生产者规定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搁置24h,测量蓄电池(组)的

A.3.2.3试验结果

签电池(组)电压不应低于生产者提供的参数

A. 3. 3常温容量试验

A. 3. 3. 1且的

检查蓄电池(组)在常温条件 容量与标称容量是否一致

A. 3. 3. 2 试验步骤

A.3.3.3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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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95%,允许三次循环

A.3.4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A. 3. 4. 1目的

检查蓄电池(组)在高温条件下的充放电性能

A. 3. 4. 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1#、2#的蓄电池(组)先用0.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按照表A.3进行三次充放电循环 放电时间应满足要求。

表A.3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A. 3. 4.3试验结果

每次放电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95%,

A. 3. 5. 1目的

检查蓄电池(组)在低温条件下的充放电性能

A.3.5.2试验步骤

A. 3. 5. 3 试验结果

实际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70%

实际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70%

A.3.6蓄电池循环寿命试验

A. 3. 6. 1且的

验蓄电池(组)在循环使用过程中的工作次数。

A.3.6.2试验步骤

取5#、6蓄电池(组)按表A.4在25土5℃环境下进行循环寿命试验,在进行循环寿命前,蓄电池 (组)应用0.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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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4蓄电池(组)循环寿命试验

A.3.6.3试验结果

A.3.7环境适应性能试验

A. 3. 7. 1目的

池(组)在不同环境条件下蓄电池组的安全性能

A. 3. 7. 2 试验步骤

A. 3. 7.2. 1恒定湿热

A. 3. 7. 2. 2热冲击

、4#蓄电池(组)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将蓄电池(组)放入试验箱内,试验 土2)℃/min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130℃土2℃恒温30min。

A.3.7.3试验结果

A.3.7.3.1恒定湿热:外观不应泄露、泄气、破裂、起火、爆炸。 A.3.7.3.2热冲击:蓄电池(组)不应起火、爆炸。

A.3.7.3.1恒定湿热:外观不应泄露、泄气、破裂、起火、爆炸。

A.3.8蓄电池安全性能试验

A. 3. 8. 1目的

检查蓄电池在极端情况下的安全性能,下述试验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及防爆措施的装置内进

A.3.8.2试验步骤

A. 3. 8. 2. 1短路测试

将7蓄电池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在25℃土5℃环境下放置30min,然后用导约 外部电阻80mQ土20mQ)连接蓄电池的正负极端,试验过程中检测蓄电池的温度变化,当蓄电 温度下降至最高温度的20%或短路时间达到24h,试验终止。

A. 3. 8. 2. 2过充电

将8#蓄电池用0.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后,用生产者推荐的充电电流的3倍充电至5.0V,然后用 下进行恒压充电,当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后终止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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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8.2.3强制放电

以0.2ItA放电至终止电压后,以1ItA电流反向3

A. 3. 8. 2. 4跌落

将10#蓄电池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将蓄电池按1m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于混 圆柱形蓄电池正、负极端面各跌落一次,柱面跌落两次,共计四次;方形或软包每个面各跌落 共计六次。

A. 3. 8. 2. 5针刺

将11#蓄电池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将蓄电池固定,置于通风橱中,用直 无锈蚀钢针以20mm/s~40mm/s的速度刺穿蓄电池表面的中心位置,并保持1min。

A. 3. 8. 2. 6 重物冲击

将12#蓄电池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充电方法充满电后,将蓄电池放置于一平面上,用Φ15.8m 的钢柱置于蓄电池中心,钢柱的纵轴平行于平面,让质量9.1Kg的重物从610mm土25mm高度自 电池中心上方的钢柱上。

DB33/T 1072-2019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A. 3. 8. 3 试验结果

A.3.8.3.1短路: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蓄电池的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150℃。 A.3.8.3.2过充电: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 A.3.8.3.3强制放电: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 A.3.8.3.4跌落: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 A.3.8.3.5针刺: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蓄电池的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150℃。 A.3.8.3.6重物冲击:蓄电池不应起火、爆炸。

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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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照明管理功能试验步骤如下: a)将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一台应急照明集中电源、10台标志灯具、10台照明灯具组成系统, 接通电源;其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一个独立的识别地址,每台灯具设置一个独立的识别 地址,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对其配接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进行地址注册,使系统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 b 将5个照明灯具设置为兼作日常照明使用; 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上相应的菜单按钮(按键),使日常照明使用的灯具点亮,其它灯具不转 入应急状态; 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上相应的菜单按钮(按键),关闭兼作日常照明使用的灯具,灯具光源关 闭; 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上相应的菜单按钮(按键),使日常照明使用的灯具点亮,其它灯具不转 入应急状态;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键启动功能,其配接的所有灯具应转入应急状态;启动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复位功能,其配接的所有设备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DB31T 1196-2019 城市轨道交通卫生规范.pdf试验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生产者的信息;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c) 试验依据; d) 试验项目; Q 试验结论; f) 试验人员及试验日期; g) 其它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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