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A/T 1733-2020 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技术要求.pdfICS29.220 Ik 82
GA/T 17332020
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DB35/T 1826-2019 人造石材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通用技术条件GA/T17332020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4. 1 电性能要求 4.2 电安全要求 4. 3 环境安全要求 试验方法 5. 1 试验条件 5. 2 电性能试验 5.3 电安全试验, 5.4 环境安全试验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2 型式检验, 6.3出厂检验 10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识 7.2包装. 7.3运输, 7.4贮存 参考文献
GA/T 17332020
GA/T 17332020
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技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其它行业领域类似电池和电池组产品可参考使 用。
GA/T17332020
放电截正电压 discharge cut off voltage
放电截正电压 discharge cut off voltage
GA/T 173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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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1一般要求
(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的一般要求应 符合: a 电池或电池组不应出现起火、爆炸、漏液、泄气、破裂等现象; b)电池组本体上的标识应清晰可辨、不易擦除
4.1.2初始容量要求
4.1.3倍率放电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的放电容量不应低于初始
4.1.4高温性能要求
4.1.4.1常温充电高温放电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的常温充电高温放电要求应符合A级或B级: a)A级:试验温度65℃±2℃,电池或电池组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95%; b)B级:试验温度55℃+2℃,电池或电池组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95%。
4.1.4.2高温充电常温放电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的高温充电常温放电要求应符合A级或B级: a)A级:试验温度50℃±2℃,电池组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95% b)B级:试验温度40℃±2℃,电池组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95%
T/SLEA 0061.1-2022 实验室用通风机技术规范 第1部分:玻璃钢防腐离心通风机.pdf4. 1.5低温性能要求
4.1.5.1常温充电低温放电要求
4.1.5.2低温充电常温放电要求
且的低温充电常温放电容量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
4.1.6荷电保持能力要
电池的荷电保持能力不应值 的97 电池组的荷电保持能力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95
4.1.7循环寿命要求
GB 50365-2019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电池或电池组的循环寿命要求应符合A级或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