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2/T 1004-2020 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识别与测量技术规范.pdfICS13.100 c 71
OB12/T1004202
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identificationandmeasurement of workplacepowe frequencyelectricfield
DB63/T 1769-2019 青海省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2/T10042020
DB12/T10042020
所工频电场识别与测量技术规
本你准规定工作场所工 技不规泄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 作场所 工频电场测量的规范要求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189.3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 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TT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职业接触工频电场主要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路运输业及其他行业使用交流变电站等交流电设备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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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应在现场调查基础上进行,识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名称、生产工艺; 电磁场源的设备型号、位置、体积、频率、功率、电流、电压; 电磁场源的屏蔽防护情况; 接触作业人员的数量、工作班制度、工作方式(固定作业或巡检作业)、作业姿势(站姿作业 或坐姿作业)、接触情况(接触时间和频次)、防护情况; 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 可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干扰因素:包括温度、相对湿度;测量区域是否存在干扰物体和不能移开 的物体,应记录其尺寸及其与探头的相对位置。
5.1.1宜选用能响应方根值的配置三相式感应器的场强测量仪。 5.1.2场强仪技术参数至少适用于50Hz电场测量需要,仪器量程应满足限值0.01倍~10倍要求。 5.1.3场强仪注明温度和相对湿度的适用范围。 5.1.4场强仪探头支架应采用不易受潮的非导电材质。
5.2.1测量点应布置在存在工频电场的有代表性的作业点,宜包括以下位置: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供电企业输电走廊、变电站、开关站等巡检位; 发电厂发电机处、励磁机/励磁变压器处、主变压器高/低压侧、升压站等巡检位;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感应加热炉巡检位;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点焊机操作位、铁路运输业火车机车驾驶室操作位: 一一其它各行业配电变电站高压架空进出线下方、高/低压侧、配电柜及变压开关巡检位。 5.2.2作业人员为巡检作业时选择其规定的巡检点和巡检过程中靠近场源最近的位置。 5.2.3作业人员为固定岗位作业时选择其固定的操作位。 5.2.4相同或类似的测点可按场源进行抽样,相同型号、相同防护、相同电压的设备,数量1~3台日 至少测量1台,4台~10台时至少测量2台,10台以上至少测量3台。不同型号、防护和不同电压的 设发应合别测量
5.2.4相同或类似的测点可按场源进行抽样,相同型号、相同防护、相同电压的设备,数量1~3台时 至少测量1台,4台~10台时至少测量2台,10台以上至少测量3台。不同型号、防护和不同电压的 设备应分别测量。
测量高度以作业人员操作或巡检位置为依据,测量头、胸或腹部距离电场源最近的部位,如无法判 断时,应对头、胸、腹三个部位分别进行测量。
5.4.1现场环境电场较稳定,如电厂或变电站中的变压器、配电柜及变压开关等设备作业点,每个测 点连续测量3次,每次测量时间不少于15S,并读取稳定状态的均方根值,取平均值。 5.4.2现场环境电磁场不稳定,如电阻焊作业等,应在预期电场强度最高的时间段测量,读取电场峰 值及最高时间段的均方根值,每次测量时间一般不超过5min,劳动者接触时间不足5min按实际接触时 间进行测量,每个测点连续测量3次,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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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测量人员应及时准确记录现场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测量人员、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 量车间、设备及其型号场源类型、电流、电压、运行状况、测点位置、测量高度、测量人员等 量记录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书写工整、更正规范,并在测量记录标注测量位置示意图 6.2测量常用的记录内容及格式参见附录A
6.1.1在同一测量点进行多次工频电场读数时,多次读数的平均值为其测量值。 6.1.2根据GB/T8170的规定对数值进行取舍。 6.1.38h时间加权平均值按GBZ/T189.3规定进行计算
如需不确定度评定,应按照JJF1059.1进行,任何情况下测量不确定度不应超过±10%
7.1.1测量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GB/T 39478-2020 停车服务移动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pdf,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7.1.2测量工作应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
7.1.1测量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
7.2.1测量仪器应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校准,校准结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注意对 修正因子的利用。 7.2.2测量仪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检查。 7.2.3测量仪器在外借、外出检测等返回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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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建立测量仪器档案。对仪器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相关的信息。仪器档案应至少包括以 下信息:
验收报告; 使用说明书; 校准报告; 校准报告的确认; 使用记录; 一期间核查记录; 日常维护与保养。 25测是前应熟速仪婴的4
7.3.1结果报告内容应全面完整、用语规范、表述简洁,报告格式应统一规范,报告有关资料性附件 立详实、准确。 7.3.2结果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发放、归档、结果上报等应按照检测报告管理规定进行,并保 相关记录。 7.3.3对于涉及到结果报告质量问题的投诉和反馈,应调查分析、确定原因、及时回复。如确定为质 量问题,应追回检测报告JC/T 2106-2012标准下载,重新进行测定,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启动纠正措施。 7.3.4结果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参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