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0180-201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定.pdf% 杆塔结构重要性系数,重要线路不应小于1.1;临时线路取0.9;其他线路取1.0;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对结构受力有利时取1.0;不利时取1.2; YQ 一第i项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 SGK—永久荷载标准值; SQiK一一第i项可变荷载标准值: 可变荷载组合系数,正常运行情况宜取1.0;耐张型杆塔断线情况和各类杆塔的安装情况宜 取0.9;直线型杆塔断线情况和各类杆塔的验算情况宜取0.75;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2.2结构或构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采用下列表达式(13):
C结构或构件的裂缝宽度或变形的规定限值,单位为毫米(mm)。
11.3杆塔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
GB_50217-2018标准下载D/GDW101802017
杆塔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长期荷载作用下,杆塔的计算挠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拉线直线单杆杆顶的挠度不应大于杆全高的5%o: 2) 无拉线直线铁塔塔顶的挠度不应大于塔全高的3%o; 3 拉线杆塔顶点的挠度不应大于杆塔全高的4%0: 4) 拉线杆塔拉线点以下杆塔身的挠度不应大于拉线点高的2%: 5 耐张型塔塔顶的挠度不应大于塔全高的7%o; 5 单柱耐张型杆杆顶的挠度不应大于杆全高的15%o 在运行工况的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部分预应力混凝 土构件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1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拉应力限制系数不 应大于1.0。
12.1.1钢结构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a)塔身及横担受压主材150; b) 塔腿受压斜材180; ) 其他受压材220; 辅助材250; 受拉材400 f 柔性预拉力腹杆可不受长细比限制。 12.1.2 拉线杆塔主柱的长细比,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单柱铁塔80; ) 双柱铁塔110: C) 钢筋混凝土耐张线杆160; d) 钢筋混凝土直线杆180; e) 预应力混凝土耐张杆180; f 预应力混凝土直线杆200; g 空心钢管混凝土直线杆200。 12.1.3 3无拉线锥型单杆可按受弯构件进行计算,其弯矩应乘以增大系数1.1。 12.1.4铁塔的造型设计和节点设计,应传力清楚,外观顺畅,构造简洁。节点可采用准线与准线交汇, 也可采用准线与角钢背交汇的方式。受力材之间的夹角不应小于15°。 12.1.5钢结构构件的计算,应计入节点和连接的状况对构件承载力的影响,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7的规定。 12.1.6环形截面混凝土构件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的规定, 12.1.7钢管杆的设计应考虑制造工艺、施工方法、运输安装以及运行维护和环境等因素。钢管杆各部 件应满足强度、稳定、刚度等方面的要求。设计采用新理论或新结构型式,当缺乏运行经验时,应经过 试验验证。
12.2.1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镀锌。大型构件采用热镀锌有困难时,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 12.2.2型钢钢结构中,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角钢规格不宜小于乙40x3。当斜材的长细比小于120, 且斜材与主材不同侧时,节点板的厚度宜比斜材角钢肢厚度大于一级。 12.2.3用于连接受力杆件的螺栓,其直径不宜小于12mm。构件上的孔径宜比螺栓直径大1mm 1.5mm。 12.2.4 主材接头每端不宜少于6个螺栓,斜材对接接头每端不宜少于4个螺栓
12.2.1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镀锌。大型构件采用热镀锌有困难时,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 12.2.2型钢钢结构中,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角钢规格不宜小于乙40x3。当斜材的长细比小于12 且斜材与主材不同侧时,节点板的厚度宜比斜材角钢肢厚度大于一级。 12.2.3用于连接受力杆件的螺栓,其直径不宜小于12mm。构件上的孔径宜比螺栓直径大1mm 1.5mm。 12.2.4 主材接头每端不宜少于6个螺栓,斜材对接接头每端不宜少于4个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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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受剪螺栓的螺纹不应进入剪切面。 变验算。 12.2.6环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量,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环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最小配筋量
13.1基础型式的选择,应结合线路沿线地质 有尔件时 应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一般情况下,铁塔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基础;岩石地区可采用锚桩 基础或岩石嵌固基础:软土地基可采用大板基础、桩基础、沉井、螺旋锚等基础:运输或浇制混凝土不 困难的地区,可采用预制装配式基础或金属基础;电杆及拉线宜采用预制装配式基础;钢管杆可采用钢 套筒式、直理式、桩基和台阶式基础。山区线路可根据铁塔型式及地形采用全方位长短腿铁塔和不等高 基础方式,以减少基面土方量, 13.2基础的上拔和倾覆稳定,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表达式(14)、(15):
LTE≤A(Y K、Y S、YC)
式(14)~(15)中: 一基础的附加分项系数,应按照表22的规定确定; 一灌注桩基础上拔力标准值; 一基础上拔或倾覆外力设计值; A(YK、c、K、...) 灌注桩基础上拔承载力函数; A(K's、c、.) 其它基础上拨或倾覆的承载力函数。当基础上拨承载力采用倒锥体土重法计 算时,上拔角可参考附录C中表C.1所列数值; K一安全系数,取K=2; ?K一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7's、Yc 土及混凝土的重度设计值(取土及混凝土的实际重度)。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取有效 重度。
表22基础附加分项系数Y
3.3基础底面压应力,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表达式:
3.3基础底面压应力,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表达式:
a)当轴心荷载作用时应采用式(16)
式中: P. 一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应力设计值; f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宜取r=0.75。 b)当偏心荷载作用时,除应按照式(16)计算外,尚应按式(17)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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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P一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应力设计值; f。一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宜取r=0.75。 b)当偏心荷载作用时,除应按照式(16)计算外,尚应按式(17)计算 Pmax≤1.2f/Yrf (17) 式中: Pmax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大压应力设计值。 13.4基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当钢筋采用HRB400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 13.5岩石基础的地基应逐基鉴定。 13.6基础的埋深应大于土壤的冻结深度,且不应小于0.5m。严寒地区入土部分的混凝土电杆和基础, 应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 13.7跨越河流或位于洪泛区的基础,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考虑冲刷作用,对可能被洪水淹没的基础, 尚应计及漂浮物的撞击作用,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4杆塔定位、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
Pmax≤1.2f./Y r
4。1转用杆给的应直应根据线路络径 施工和运行维护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直线利 的位置,应根据导线对地面距离、导线对被交叉物距离或控制档距确定。 14.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档距,可采用表23所列数值。
表2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档距
14.3杆塔定位应考虑杆塔和基础的稳定性,并应便于施工和运行维护。不宜在下述地点设置杆塔 a)可能发生滑坡或山洪冲刷的地点; b)容易被车辆碰撞的地点; 可能变为河道的不稳定河流变迁地区; 局部不良地质地点; e)地下管线的井孔附近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地点。 14.4线路中较长的耐张段,每10基应设置1基加强型直线杆塔。 14.5当跨越其他架空线路时,跨越杆塔宜靠近被跨越线路设置。 14.6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间的距离,应按下 列原则确定: a) 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 进行计算: b) 计算上述距离应计入导线架线后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但不应计入由于电流、 太阳辐射、覆冰不均匀等引起的弧垂增大: 当架空电力线路与标准轨距铁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交叉,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档距超过200m 时,最大弧垂应按导线温度为+70℃计算。 14.7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24的规定。
表24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之间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间的最小距离
壁、岩右之间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25的规定。 表25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间的最小距离
表26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26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4.10线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或规划建筑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以及边 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27的规定。线路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 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水平距离,在无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27所列数值的50%。
表27边导线与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
.11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8的规定 表28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4.12导线与公园、绿化区或防护林带的树木之间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29
14.13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或城市绿化灌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 表30的规定。
表30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或城市绿化灌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4.14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高
14.1510kV及以下采用绝缘导线的线路,除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和重要交叉跨越距离之外,其他最小距 离的规定,可结合地区运行经验确定。 14.16架空电力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应符合表 32的规定。
14.1510kV及以下采用绝缘导线的线路,除导线与地面的距离和重要交义跨越距离之外,其他最小距 离的规定,可结合地区运行经验确定。 14.16架空电力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要求,应符合表 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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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杆塔上应设置线路名称和杆塔号的标志。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路的耐张型杆塔、分支杆塔、 换位杆塔前后各一基杆塔上,均应设置相位标志。 15.2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在难以通行的地段可修建人行巡线小道、便桥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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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典型气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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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电力线路环境污移等级分类见表B.1;架空电力线路典型环境污湿特征与相应现场污移度 方法见表B.2。
表B.1架空电力线路环境污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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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电力线路典型环境污湿特征与相应现场污移度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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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基础上拨士计算容重和上拨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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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高速公路 一般能适应按客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查夜交通量为25000 辆以上,为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E.2一级公路一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0 25000辆,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 出入的公路。 E.3二级公路 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5000辆 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的公路。 E.4三级公路一 一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辆以下,为 沟通县以上城市的公路。 E.5四级公路一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为 沟通县、乡(镇)、村等的公路。
E.1高速公路 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查夜交通量为25000 辆以上,为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E.2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0~ 25000辆,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港口、机场,专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 出入的公路。 E.3二级公路 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5000辆 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的公路。 E.4三级公路一 一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辆以下,为 沟通县以上城市的公路。 E.5四级公路一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为 沟通县、乡(镇)、村等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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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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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背景 编制主要原则, 30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80 主要工作过程 30 5标准结构和内容 50 6条文说明,
编制育京.:: 2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6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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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40号)文的要求编写。 目前,我们国家经济建设发展迅速,国家电网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技术和工程建设也 在不断加快,总结经验和实践成果,更好地为电网建设服务,对于加强电网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设计,统一标准,确保工程设计技术合理、安全可靠苏J9501施工说明,为此编制本标准。
3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部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2016年2月,由国网经研院、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编写组,组织制定编写计划和编制大纲,协调完成 编写任务。 2016年6月,国网经研院在北京主持了标准编制大纲审查会议。与会专家审议并通过了编制大纲。 2016年12月,开展了初稿编制工作。 2017年1月,国网经研院在北京组织了初稿审查工作 2017年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开展意见收集和整理工作。 2017年3月,根据收集的意见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召集有关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讨论 和修改。 2017年3月,由国网公司在北京组织召开征求意见稿审查会。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和参编单位专家 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与会专家审查了征求意见稿,形成审查意见。编写组根据审 查意见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17年5月,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邀请有关单位的专家和 参编单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审查了送审稿,形成审查意见。编写组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形成报 批稿。 2017年6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新增钢管杆应用的内容(见12.1.7); 增加了防舞条款(见7.2.5); 一深化、细化了重要交叉跨越方案的设计要求(见7.1.5和7.1.6)。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11章,内容有:路径;气象条件;导线、地线、绝缘子和金具;绝缘配合、防 雷和接地;杆塔型式;杆塔荷载和材料;杆塔设计基本规定;杆塔结构;基础;杆塔定位、对地距离和 交叉跨越;附属设施和附录A、B、C、D、E;其中路径、气象条件、杆塔型式根据近年来设计和工程建 设实践补充部分内容,修订中参考了有关规程规范的最新修订版本,修改了35条,增加了6条,附录增 加了表B.2。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四川电力 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电力设计院、辽宁省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电业 高城电设计院、江西省南昌供电设计院、湖南送变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宏远电力勘 则设计院、浙江省金华电力设计院。原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舒印彪、刘开俊、张莲块、韩丰、葛旭 波、张卫东、袁兆祥、张子引、肖智宏、黄连壮、鲍星辉、赵庆斌、廖公毅、高蔚、鲁烈、朱竞华、 主平、邱长根、楼富浩。
本标准第1章中,由于本标准是针对国家电网公司系统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定技术标准, 因此第1章中规定了适用范围TB 10504-2018标准下载,删除原1.0.4条文。 本标准第2章中,给出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引用规范:GB50061、GB50545、DL/T5130、DL/T 154、DL/T5219、JTGD20 本标准第3章中,对原标准“3.1.1轻冰区、3.1.2中冰区”的定义进行了修订,依据GB50545中 .1.4对轻、中、重冰区的定义,与GB50545保持一致。 本标准第5章中: a)对原标准“表4,0.3架空电力线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中交叉角角度进行了修订。建议 交叉角度要求与GB50061保持一致。 b 对原标准第4.0.3条第3条进行了修订,依据GB50061路径第4条,与GB50061保持一致。 C) 增加5.7条和5.8条,提出路径选择应考虑军事设施、电台、机场等邻近设施的影响,与GB50545 保持一致 本标准第6章中: a)对原标准5.0.1条进行了修订,依据GB50061中4.0.1,“架空电力线路设计的气温应根据当地 15年~30年气象记录中的统计值确定”,故原标准中设计气温的重现期保持不变;依据GB50061 中4.0.11,35kV及以上、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风速重现期均应取30年,与GB50061保 持一致。 b)对原标准5.0.2条进行了修订,依据GB50061第四章气象条件第4.0.11条,与设计规范保持 c 对原标准5.0.3条进行了修订,依据GB50061第四章气象条件第4.0.11条,与设计规范保持 文 本标准第7章中: 对原标准6.1.1条进行了修订,参照GB50061第5.11条,补充完善导、地线及金具选型的一般 规定。 b) 增加7.1.5和7.1.6条,参照国网运检2016年413号文,增加重要交叉跨越方案的设计要求。 ) 对原标准6.2.2条进行了修订,参照GB50061中5.2.2,增加导、地线在档距中央距离的计算条 牛。 d) 对原标准6.2.3条进行了修订,参照GB50061第5.0.7、5.0.9条,补充完善导、地线最大使用 张力定义,增加对悬挂点张力及在稀有风 速或覆冰条件时的张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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