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382.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 第2部分: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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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382.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 第2部分: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pdf

国家电网 公司企业标

Q/GDW11382.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调度生产管理用房; 第2部分: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 第3部分:运维检修生产用房; 第4部分:营销服务用房; 第5部分:物资仓库, 本部分为《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后勤工作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福 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 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栋才、陈峰、石元江、李向峰、胡劲松、胡君慧、崔万福、曹伟炜、朱瑞民 罗华伟、丘凌、雷勇刚、谢军、李明伟、吕晓芳、许金才、温泉、王孝勇、刘常青、李惠清、霍晓军、 刘晓光。 本部分首次发布。 本部分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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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 第2部分: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建设标准

本部分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建设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供电企业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 置项目参照执行。 控股、代管供电公司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建设标准参照本部分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件,仅任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计价格(2002)10号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 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a)A类适用于人数36 至50人的供电所 “A类供电所* b)B类适用于人数21人至35人的供电所(以下简称“B类供电所”); C类供电所”)

a)A类适用于人数36人 (至50人的供电 “A类供电所” b)B类适用于人数21人至35人的供电所(以下简称“B类供电所”); c)C类适用于人数20人及以 C类供电所*)

5.1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的建设内客

主要包括运维检修用房、营销服务用房、综合管理用房、配套设施用房。 5.2运维检修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库房(含安全工器具室、生产工器具室、备品备件室等)、值班用房(含生产值班室、备 班用房等)、资料室、通信机房等。 5.3营销服务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营业厅、表库、档案室等。 5.4综合管理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班组用房、会议室等。 5.5配套设施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职工食堂、卫生间、更衣室和淋浴室等。

主要包括运维检修用房、营销服务用房、综合管理用房、配套设施用房。 5.2运维检修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库房(含安全工器具室、生产工器具室、备品备件室等)、值班用房(含生产值 班用房等)、资料室、通信机房等。 5.3营销服务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营业厅、表库、档案室等。 5.4综合管理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班组用房、会议室等。 5.5配套设施用房内容 主要包括职工食堂、卫生间、更衣室和淋浴室等。

综合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核定的劳动定员人数乘以各类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之和计算。A类、 B类、C类供电所综合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 a)班组用房(含所长、安全员、营销员、技术员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m²; b)会议室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m²

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根据核定的劳动定员人数乘以各类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之和计算。A类、 B类、C类供电所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 a)食堂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7m²; b)卫生淋浴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5m²

6.5各类乡镇供电所建筑面积

乡镇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a)A类供电所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00m²; b)B类供电所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00m²; c)C类供电所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²。 乡镇供电所建筑面积标准见表1。

GBT50132-2014 工程结构设计通用符号标准.pdf表1乡镇供电所建筑面积标准

7建设选址、用地和规划

建设用地 镇供电所的建设应遵循节约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根据项目规模和城乡规划相关要求,合理确 用地。围墙内占地面积宜控制在2400m²(3.6亩)以内,

乡镇供电所的建设应遵循节约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根据项目规模和城乡规划相关要求,合理确 定建设用地。围墙内占地面积宜控制在2400m²(3.6亩)以内。

乡镇供电所的建设规划应符合地方城乡规划及企业发展规划。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GB50016、 50763等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出入口 消防通道等

8.1.1应根据使用要求、用地条件、结构选型等情况,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布置,提高建筑使用面积系 数,使用面积系数不应低于70%。 8.1.2平面功能布置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域布局紧凌,合理控制各功能用 房规模,满足基本需求。客户服务区应有单独出入口且设在街道侧,避免生产管理与客户人流交叉。

8.2建筑、结构及设施 8.2.1营业厅所在楼层层高不宜超过3.9m,其他楼层层高不宜超过3.3m,室内净高均不应低于2.5m 8.2.2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GB50011、GB50223的有关规定。乡镇供电所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按标 准设防类考虑。

GB/T 51353-2019标准下载8.2建筑、结构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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