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469.1-2016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 第1部分:运行维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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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469.1-2016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 第1部分:运行维护.pdf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应包括: a)应建立、健全岸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现场规程、系统维护保养手册 及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6 制定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表、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表、港口岸电系统运行操作流程。设备故障检 修记录表参见附录A,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表参见附录B,港口岸电系统运行操作流程图参见 附录C; c)港口岸电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应配备具有相关作业资格的专职技术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 岗,并应定期考核。

5.1岸电系统首次运行条件

新建、改(扩)建的港口岸电系统首次投运符合以下条件: a)港口岸电系统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b)港口岸电系统供电方应取得4.1规定的系统运行所需全部资料: c)港口岸电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人员到岗

5. 1. 2例行使用

港口岸电系统例行使用符合以下条件: a)港口岸电系统运行前,运行操作人员应检查系统各部分及其附属设备的状态、系统带电运行条 件,确认各部分设备控制系统自检正常、保护已投入、旁路开关设备处于分闸位置、各部分设 备输入及输出侧开关设备处于闭合位置、远方操作画面显示状态正常等,并确认外部无异物且 临时接地线已拆除: b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若发生人身触电、 设备爆炸起火时,值班人员可先切断电源进行抢救和处理CECS69-2011 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pdf,然后报告相关负责人。

船舶接入岸电系统前船方准备工作如下: 船舶首次接入岸电系统(第一次接入该岸电系统,或曾接入过该岸电系统但船载负荷容量发生 变化),应提前将船舶受电设备检验合格证明、高压船舶电源管理系统检验合格证明(仅限高 压船舶)等相关文件及受电设备技术参数提供给供电方,明确受电船舶的名称、联络方式、供 电电压、频率、接电点位置和受电设备用电负荷、波动负荷等信息,填写港口岸电连接申请表 开提交供电方。港口岸电系统连接甲请表参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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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旗、易号或更名但曾接入过该岸电系统的船舶,再次接入该岸电系统前应向供电方报备相关 变更信息。如果船载负荷容量未发生变化则不视为首次接入: 应确保船舶配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并确认受电船舶的电缆接口与待接入岸电系统的岸电 接电箱接口匹配; 应确保电缆回收装置、进出线柜、船载变压器、同期并网装置等船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3连接、供电及断电作业

船舶接入岸电系统的连接、供电及断电操作符合以下要求: a)船舶在进行岸电供电连接操作之前,应确保船舶已经完成系泊: 船方申报的船载波动负荷,经供电方同意后方可接入岸电系统: 在供电过程中,供电方应实时监控送电情况; d 在供电过程中,供电方应保证岸电接电箱周围环境不影响供电电缆的连接,并设置好警示区域, 高压电源供电期间船岸连接设备处应安排值守人员,保障供电过程的安全: 本节未涵盖内容,高压供电上船的船舶应符合JT/T815.1一2012中4~6的规定:低压供电上 船的船舶应符合JT/T815.2一2012中4~6的规定

6.1系统维护总体要求

港口岸电系统维护符合以下要求: a)岸电系统的维护包括日常巡视检查、特殊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 b) 检修、试验与验收工作应符合使用与运行维护说明书、Q/GDW11469.2一2016或Q/GDW11467.3 一2016的规定; 检修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保、安全工器具; d 岸电系统中的高压危险装置,检修维护时应注意高压、高温危害; e 岸电系统设备检修之前,应确保系统断电,并在对待检设备验电后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检修 试验人员接触电路板或功率器件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2港口岸电电源维护

6.2.1变频装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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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技术要求

变频装置经过维护后,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a)柜体与地线连接完整,变频装置各部位接地良好; b)变频装置高压进出电缆连接正确,移相变压器与功率柜间所有连线正确、紧固; c)变频装置所有参数设置正确,保护功能完善: 变频装置输入、输出开关设备操作灵活、接触良好,机械、电气互锁有效; 变频装置输入和输出电压、电流、频率显示正确,各种状态指示正常,无报警信号 变频装置检验试验结果应符合出厂试验报告及Q/GDW11468.1一2016的规定; T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Q/GDW11468.1一2016的规定

6.2.1.2维护与检修

港口岸电系统变频装置的维护与检修符合以下要求: a 变频装置应定期巡检、记录运行参数,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应每天巡检一次,系统停运期间,应 至少每周巡检一次; b) 变频装置日常巡检应包括以下各项: 1 检查标志牌名称、编号; 检查高压变频装置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有害气体、烟雾和空气粉尘等; 3) 检查装置面板显示、仪表指示状态; 检查冷却系统运行状态; 5) 检查通风过滤网堵塞情况; 6) 检查变频装置及其附属设备运行温度,以及变色、变形、异味、异常振动、异常噪声、放 电火花等情况: 7) 检查消防设施: 8) 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目。 C 遇下列情况,应对变频装置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新设备,以及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使用的变频装置在投运72h内; 2) 设备有严重缺陷或经受外部近区短路冲击后: 3 船舶受电设备用电负荷超过变频装置容量80%时 4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异常现象 变频装置应定期维护与试验,运行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温度、噪声、不平衡度、频率等异常 可适当增加试验次数。变频装置维护与试验项目、周期表参见附录E。

6.2.1.3异常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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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现变频装 应立即将变频装置停运,断 高压电源和控制电源 施,防止火势蔓延。

港口岸电系统开关柜的维护与检修符合以下要求: a) 开关柜的维护与检修工作宜在室内开展,根据开关柜厂家提供的说明书参考图样、参考零部件 号,使用专用设备和工具等对开关柜进行维修; b 新装和检修后的高压开关柜,在投运前宜有运行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交接验收宜按照GB1984 —2003中10.2.101和10.2.102的要求; C 开关柜的检修维护周期为一年两次,大修周期为三年一次,或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d) 日常巡视检查为每天一次,无人值班的场所每周一次: e) 开关柜设备日常巡检应包括以下各项: 1)检查标志牌名称、编号; 2) 检查开关柜外观,应无异音、过热、变形等异常; 3)检查表计指示状态; 4 检查操作方式切换开关位置,操作把手及闭锁位置; 5 检查高压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状态: 检查开关位置指示器指示状态: 检查小车开关位置; 8 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目

6. 2. 3. 1技术要求

6.2.3.2维护与检修

港口岸电系统变压器的维护与检修符合以下要求: a)变压器的日常巡视检查,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特殊情况下应增 加巡视次数,特殊巡视情况应符合DL/T1102一2009中5.1.3的规定: b) 变压器的日常巡检包括以下各项: 1)检查标志牌名称、编号; 2)检查变压器声响、外壳及箱体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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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冷却装置运转情况: 检查套管外部的破损裂纹、油污、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 5) 检查引线接头、母线的发热情况,导线、接头、母线上应无异物: 6) 检查压力释放阀的状态: 检查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 8 检查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的受潮情况,驱潮装置的投入情况,吸湿器、吸附剂的状态 9 检查变压器外壳接地情况 10)检查消防设施; 11)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目 e 变压器的试验周期、项目和要求,应符合DL/T573一2010中第5章、DL/T596一2005中第6 章的规定和设备运行状态确定; 变压器检修后的验收应符合DL/T573一2010中第14章和DL/T596一2005中第6章的规定; g 新装变压器的验收应符合GB50148一2010中4.12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2.3.3异常情况处理

港口岸电系统变压器的异常情况处理符合以下要求: 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上报,做好记录,并设法及时消除: b) 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用: 1) 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内部有爆裂声; 2) 变压器冒烟着火; 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4) 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火、爆炸或发生其他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 5) 发生其他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 6) 干式变压器温度突升至120℃及以上。 C DL/T573一2010中第6章规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6.3船岸连接和接口设备

6.3.1岸电接电箱维护

6.3.1.1一般要求

港口岸电系统岸电接电箱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岸电接电箱的检修和验收工作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和Q/GDW11467.3一2016的规定: b)岸电接电箱严禁带电插拔电缆。

6.3.1.2维护与检修

港口岸电系统岸电接电箱的维护与检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岸电接电箱日常巡视检查周期为系统运行期间每两周一次,系统停运期间每月一次: b)岸电接电箱日常巡检应包括以下各项: 检查标志牌名称、编号; 检查岸电接电箱外观,无异音、过热、变形等异常; 3) 检查岸电接电箱进线密封头状态,内部应无进水: 4) 检查岸电接电箱指示灯指示状态: 5 检查插座外盖以及掀起把手导槽的锈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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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查机械连锁钥匙内部的锈蚀情况: 7)检查机械连锁钥匙插销孔的锈蚀情况: 8)检查岸电接电箱所在位置的积水情况; 9)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目。 岸电接电箱的检修周期为一年一次,大修周期为五年一次,或符合设备使用说

6.3.2.1一般要求

巷口岸电系统电缆的维护符合以下要求: 值班人员应定期开展巡视检查工作,收集记录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并及时记录; 电缆技术资料宜有专人管理,建立图纸、资料清册,并根据电缆线路的变动情况,及时动态 新相关技术资料,确保图纸、资料与线路实际情况相符,

6.3.2.2维护与检修

港口岸电系统电缆的维护与检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巡检周期: 1)户外终端、配电室内电缆线路每3个月巡检一次; 2)整个电缆线路每年巡检一次; 3)开关柜、分接箱、环网柜等设备内的电缆终端每23年结合停电巡检一次。 b) 电力电缆巡检应包括以下各项: 1)对于敷设于地下的电缆线路,应查看路面情况,开挖痕迹,沟盖、井盖缺损情况,线路标 志状况等;敷设于桥梁上的电缆,应检查桥梁电缆保护管、沟槽脱开或锈蚀情况,检查盖 板缺损情况; 2) 检查电缆终端头的接地、锈蚀、密封等情况,终端表面的放电、污移情况,终端绝缘管材 套管及支撑绝缘子的状态; 3)检查接地线连接、发热、放电等情况; 4)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目。

6.4岸电计量系统维护

6. 4. 1一般要求

港口岸电电能计量系统的维护符合以下要求: a)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操作电能计量系统,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异 常现象,应立即停用,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 b) 电能计量检定员应持证上岗,并使用标准电能表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5.4.2岸电计量装置维护及检验

港口岸电监控系统巡检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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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岸电监控系统维护符合以下要求: a 监控系统帐户、密码、网络、数据库、程序备份、历史数据备份、系统安全防护等应有专人管 理; b 所有帐户及其口令的书面备份及程序备份、历史数据备份应要善保存,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 C) 对监控系统所做的维护、缺陷处理、技术改进等工作应进行书面记录: d 对监控系统软件的修改,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修改后的软件应经过模拟测试和现场试验 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实施软件改进前,应对当前运行的应用软件进行备份并作好记录 改进实施完成后,应做好最新应用软件的备份,及时更新软件功能手册以及相关运行手册; e 遇有硬件设备需要更换时,应使用经通电老化处理检验合格后的备件; f 更换硬件设备时,应采取防设备误动、防静电措施,做好相关记录,并更新台帐

6. 6. 1 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的巡检应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检查消防系统主要部件外观,应无机械性损伤变形,表面和保护涂层完好、无锈蚀,铭牌清晰 铅封和安全标志完整; 6 检查灭火剂储瓶压力、各类消防器材摆放位置: 检查灭火报警装置运行状态,变频装置、变压器等设备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 d 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目,

6.6.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的巡检应包括以下各项: a) 核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清单; b) 检查备品备件包装情况,应分别装箱,且箱体上有可识别标记; c) 检查专用工器具摆放位置; d)现场规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补充的其他项且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表 港口岸电供电系统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表参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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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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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

港口岸电供电系统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表参见

口岸电供电系统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表参见表B.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

表B.1设备缺陷及异常记录表

低压港口岸电系统运行操作流程图参见图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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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操作流程图

1低压港口岸电系统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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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港口岸电系统运行操作流程图参见图C.2

图C.2高压岸电系统操作流程图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港口岸电系统连接申请表

港口岸电系统连接申请表参见表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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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港口岸电系统连接申请表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港口岸电系统连接申请表

表D.1港口岸电系统连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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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变频装置维护与试验项目、周期表

表E.1变频装置维护与试验项目、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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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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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主要内容. 条文说明

编制主要原则, 17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7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主要内容.. 1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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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5年度公司第二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 科(2015)1019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编制背景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港口节能减排目标,降低港口区域环境污染,促进靠港船 舶接岸电技术的发展,规范港口岸电技术要求,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开展了港口岸电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用于支撑港口区域电能替代工作的推进。 本部分编制主要目的是规范港口岸电系统的运行操作及岸电系统各设备维护,保证港口岸电系统运 行正常,系统各设备状态良好

本部分依据以下原则编制: 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可靠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 化为引领,服务于公司的科学发展: b 采用分散与集中讨论的形式,分析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研究系统各组成设备 现行的运行与维护方法,充分体现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先进性: 认真研究现行有效的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现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方法的 最新发展; d 坚持集中公司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整合、吸收公司系统各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体现公司集团 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理念

YB/T 4769-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新能源汽车用无取向电工钢.pdf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部分与相关技 本部分不涉及专利、

2015年3月,项目启动,明确了课题的研究目的、思路、任务、分工以及进度要求。 2015年4月,成立编写组,同时确定了标准体系分工。 2015年5月,完成标准大纲编写,组织召开大纲研讨会,确定了标准体系构成。 2015年8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写。 2015年9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对港口岸电标准体系进行了第二次 讨论,邀请了中国船级社、美国船级社、上海海事局、中船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对标准 全文进行了评审讨论。会后编写组根据会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15年10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采用函审、网上发布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在公 同系统27个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及港口、船舶、电气设备制造商等相关领域的单位范围内征 求意见。 2015年11月初,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5年11月中旬,公司电力营销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TC05)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经过专家组 评审,审查结论为:经专家组审查协商一致,同意修改后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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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底JGJ/T 471-2019标准下载,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Q/GDW11469一2016《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分为下列6个部分: Q/GDW11469.1一2016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1部分:运行维护: Q/GDW11469.2—2016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2部分:检测; Q/GDW11469.3—2016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3部分:运营服务平台; Q/GDW11469.42016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4部分:监控系统: Q/GDW11469.5—2016 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5部分:平台与监控系统通信规 约; Q/GDW11469.6一2016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6部分:监控系统与岸基设备通 信规约。 Q/GDW11469一2016《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第1部分规定了港口岸电系统运行维护的 要求;第2部分规定了港口岸电系统检测要求、检测内容和方法;第3部分规定了运营服务平台的系统构 成、功能、接口和信息安全防护;第4部分规定了监控系统的系统构成和技术要求:第5部分规定了平台 与监控系统的通信协议结构、网络层通信、应用层数据结构和通信报文:第6部分规定了监控系统与案 及设备的通信协议结构、网络层通信、应用层数据结构、通信报文。第1部分和第2部分侧重于各设备运 行与维护的内容和检测方法,第3部分和第 分的运营服务平台和监控系统是运行与维护的支撑,第5 部分和第6部分通 系统的支撑。这6个部分标准可分别独立使用 本部分是Q/GDW11469一2016《港口岸电系统运行与维护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部分主题章分为三章,由基本要求、岸电系统的运行和岸电系统的维护组成。这三章构成了运行 维护的主要结构,基本要求运行章是岸电系统运行章和岸电系统的维护章的基础,岸电系统的运行章与 岸电系统的维护章为本部分主要内容,对各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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