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技术(附图).pdf在每个发电单元附近配置干粉灭火器,用于发电单元电气设备的灭火。
(1)逆变器房外箱式变压器旁设干粉灭火器。 (2)在逆变器房、集中配电室设干粉灭火器, (3)电缆的防火措施按规程要求执行。电缆沟分段分隔,封堵电缆孔洞,涂刷 防火阻燃涂料等。 (4)根据不同场所,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5)加强全站防雷措施,避免设备因雷击破坏造成火灾等次生灾害,
9.3.3消防监控系统
请承包方根据承包方案提交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册、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表中 给出的为电站主要设备及材料,需要总包方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自行测算设备及 材料JB/T 13586.1-2019 外球面球轴承套圈自动车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pdf,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尤其是电缆的长度及线径,各承包方必须充分考虑压降符 合规范设计要求。 设备材料清单
主要设备的采购应在下面列表中选择供应商
11设备、技术文件及图纸的交付
11.1设计文件的交付
承包方尽快安排设备招标。并分期分批向发包方、设计方提供设备详图及资料8 套,合格证、试验、检测、调试报告1套。 初设文件4套,施工图12套,竣工图8套,以上均需提供电子版(U盘)1套。 发包方另需的设计图纸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印制,但发包方应当付给承包方 费用。
承包方应编制并随时更新一套完整的、有关工程施工情况的“峻工”记录,如实 记载竣工工程的准确位置、尺寸、调试试验资料和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上述竣工记 录应保存在现场,并仅限用于本款的目的。应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提交两套副本分别 提交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代表。 此外,承包方应负责绘制并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工程的竣工图,表明整个工程的施 工完毕的实际情况,提交监理工程师根据规定进行审核。承包方应取得发包方代表对 它们的尺寸、基准系统、及其他相关细节的同意。 在签发任何保修证书前,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中规定的份数和复制形 式,向发包方提交上述相关的竣工图。 合同工程最后一份保修证书签发后,承包方负责组织编制峻工图或委托其他单位 编制竣工图,在竣工移交生产前向发包方提交8套整个工程工图纸及4套竣工资 料(含设备采购合同),电子版(U盘)1套,该图纸及资料应是符合现场实际、完 善、正确无误的竣工文件。存档资料应满足发包方档案部门的存档要求。 控制系统的软件、配置文件、驱动程序、密码进行备份一套,
在竣工试验开始15天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代表提供操作维修手册5套,电 版(U盘)2套,上述操作维修手册的详细程度,应能满足发包方操作、维修、拆卸 重新组装、调整、培训和修复生产设备的需要。
12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2. 1 监造与检验
在合同规定要提供的所有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和关键材料的制造、加工和准 备过程中,不论工作地在何处,发包方均应委托有乙级及以上监造资质和业绩的监造 单位,对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逆变器进行监造。 太阳能电池组件由发包方提供,组件监造与检验由发包方负责。 发包方和监造单位签订监造服务合同后,在监造工作开展前,监造单位应与承包 方按本合同细化监造内容和计划,质量见证项目应不少于《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和本合同的要求,然后报发包方认可。 承包方按下列格式提出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逆变需等的质量见证项目,发包方确
R点:承包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见证文件。 W点:发包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承包方提供检 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停工待检。承包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发包方监造代表参加 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承包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监造单位应履行以下的职责和义务: 2.1.1熟悉合同设备的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和检验、试验方法及质量标准; 2.1.2确认制造单位提交的工艺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12.1.3确认制造单位及其主要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际生产能力是否满足设 备订货合同的要求。 12.1.4确认制造单位及其主要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际生产能力是否满足设 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12.1.5确认制造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和主要检验、试验人员的上 岗资质是否满足设备质量要求。 12.1.6确认制造单位的检验、试验设备是否满足设备生产过程检验和各项试验的要 求。 12.1.7查验制造单位的装配场地和整机试验场地的环境是否满足设备质量的要求。 12.1.8确认制造单位对合同设备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书和试验 报告,并通知承包方。 12.1.9查验制造单位提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 毛坏铸锻件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并在制 造过程中做好跟踪记录。 12.1.10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 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12.1.11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 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 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 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 及时报告承包方。 12.1.12参加制造单位的试组装、总装配和整机试验、出厂试验,对装配和试验结果 签署意见。 12.1.13检查制造单位对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是否符合《设备订货合同》的要 求,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在确认后签发发运证书。 12.1.14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根据《设备订货合同》的约定提交的进度付款单,提出审 核意见。 12.1.15在设备制造期间,按旬向承包方提供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 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12.1.16根据承包方和制造单位共同商定的监造项目,按设备制造进度到现场进行监
检,对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定期向承包方报告。 12.1.17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 记录等文件,并提交给承包方。 监造单位提交的工作简报、鉴定结果、试验报告、存在的质量、进度问题及处理 结果和设备监造工作总结及时报告发包方。在合同工程竣工时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 导则》规定监造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交的全部监造资料整理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移交发 包方。 在合同规定要提供的所有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和关键材料的制造、加工和 备过程中,关键的监造、检测、试验活动,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发包方派代表参加。发 包方有权对监造、检测、试验的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再次检测或试验;同时发包方 有权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整改或更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 方承担。 每当上述在制物件准备就绪、有待进行包装、覆盖或掩蔽之前,承包方应及时通 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应按时参加上述物件的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不得无 故拖延;或通知承包方说明无需进行上述工作。如果承包方未按上述要求发出通知, 当发包方代表提出要求时,承包方就应除去上述在制物件上的覆盖物,随后再将其恢 复原状。
12. 2. 1 试验标准
12.2.2太阳能电池板的试验标准
12.2.4太阳能电池板实验室测试
本抽取数量根据发包方要求确定),发送至国家级测试实验室,具有做光伏组件测试 的相关资质,做电池组件在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合格性的测试及校验。电池组件绝 缘试验、室外曝露试验、低辐照度下的性能实验室测试由发包方选定 衣据测试实验室的测试报告,评价该电池板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相关规范。如 等合要求或规范,承包方应发货并附出测试实验室的测试报告。如不符合要求或规范, 承包方应立即停正发货
12.3催交、运输与保管
承包方应要求分包商及监理单位检验任何运抵现场供货内容。对监理工程师在检 验过程中提出的任何异议承包方应立即进行核查,采取必要措施全面正确地履行其合 司义务,并将采取的措施通知监理工程师。 承包方应执行合同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试验,并向发包方提供检验或试验报告。承 包方或其供货商或分包商应在执行任何检验或试验前5天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 或试验的地点和时间。如果承包方未能发出此类通知,监理工程师有权不认可检验或 试验的结果,并要求承包方重新检验或试验。如果承包方拒绝进行重新检验或试验, 发包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重新检验或试验,不论结果是否合格,所需费用均由承 包方承担。 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对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进行任何附加检验,或重新检验 如果附加或重新检验表明,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不管合同有何其它规定,承包方不 能将该批检验过的设备、材料用于合同工程,附加或重新试验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附加或重新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方承担附加或重新检验的费用。如果 承包方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附加或重新检验,使承包方遭受损失或合同工程已 或将延误,且附加或重新检验的结果表明,检验过的设备、材料符合合同要求,由发 包方承担附加或重新检验的费用,并顺延工期, 如果分包商或供货商未能及时、正确地履行上述合同义务,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 接收分包商或供货商的供货或提供的服务。 承包方应当遵守中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设备、材料强制性检验、试验、检测等 要求。
太阳能电池组件现场检测主要指验货,也就是组件到工程现场后的验收测试。验 货包括取样、外观检查、电性能检查。
12. 4. 1. 1 验货流程
A.根据合同要求,验收电池组件。首先清点箱数,检查电池组件总数和型号是否与 合同及发货单一致。 3. 看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或遗失,如有破损或遗失,尽快与发包方讨论是否认为可以 接受。 C. 按照标准要求或发包方要求抽样做检查(见4.4.1.2)。抽取的样品尽量取自不 同的包装箱。 D. 在与电池片表面成35。角日常光照情况下观察表面颜色,目视颜色均匀,无明 显色差、水痕、手印。 , 按照外观检查标准(见4.4.1.3)和现场实际情况逐一检查样品。 F.如有需求且条件许可,可进行组件的电性能测试并作以记录。 对不合格的组件或存在缺陷的位置拍照,并用文字详细描述。 统计不合格样品总数,判断本批货物是否合格,准予接收。 12.4.1.2太阳能电池板取样标准 到货后,依据货物总量,将抽取一部分的货物作为检查的样品。以下表格仅作为抽
依据货物总量,将抽取一部分的货物作为检查的样品。以下表格仅作为抽 的参考,具体抽样数量和方法以发包方要求为准。
16 to 2530126 to 5030151 to 9050191 to 150501151 to 280801281 to 500801501 to 12001312 1201to320013123201 to 1000020 210001to 35000201235001 to 15000032 23在取样过程中,尽量保证样品取自不同的包装箱如果不可接受的样品超过限值,可以认为本批货物不合要求。如果不可接受样品在限值内,可以认为本批货物合要求,并单独更换不可接受的货物。12.4.1.3太阳能电池板外观检查在选取样品后,每块组件都要做如下检查,并编号、照相及记录。检查过程中,使用到的仪器有:探照灯、长尺、游标卡尺、万用表、相机。产品编号:生产厂家:发货数量:组件型号:箱号:序列号:收货日期:检验日期:损坏特点合格瑕疵明显缺陷备注铭牌和序列号铭牌遗失铭牌模糊不清铭牌信息错误或不全应注明原产地有序列号且与清单,标识等一致电池板:在不低于10001ux的照度下,仔细检查每个组件玻璃有污迹或划痕层压件没有正确固定在框架内杂质直径大于3mm不合层压件里存在杂质格开裂,弯曲,不规整或外表有损伤破碎的电池片47
有裂纹的电池片栅线断开、漏浆电池片上残留焊材互联处或接头处有缺陷或显著腐蚀电池片之间距离小于电池片相互接触或与边框接触Imm为不合格电池片与边框距离小于电池片与边框接触5mm为不合格密封材料褶皱,损坏,脱落在电池边缘有气泡或脱层通道背板背板上有划痕背板内有气泡边框边框损坏或变形,无法安装偏差在±2.5mm内认为边框大小不合适,无法安装合格接线盒接线盒损坏,带电部分暴露接线盒与背板之间粘合不均勺电缆长度不够连接头遗失连接头与产品规格不一致电缆连接不正确总评:合格/待定不合格检验员:签字:如检验员认为检验的组件不合格,需将其缺陷照相并用文字详细描述。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察项。12.5试验12.5.1承包方应编制设备和材料的现场试验工作计划,安排所有设备、材料按规程、规范要求应进行的任何现场试验的时间和试验方案,报监理审核,发包方代表批准,承包方应提供足够的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职员进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现场试验,并负责准备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装备、仪器、工具、燃料、水电与材料等消耗品。如果需要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到场的试验,则承包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发48
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如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未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则 除非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令,否则,承包方就可开始进行规定的试验。 承包方应及时将正式的试验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代表。无论发包方代表 及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了试验,检验或试验的准确性及正确性,仍由承包方负责,不 解除承包方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附加任何检验,或重新试验。如果附加或重新试验表明,结 果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方则应立即组织更换或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更换或修复 的项目符合合同规定,如有必要应再次进行重新试验,附加或重新试验和再次重新试 验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果附加或重新试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方承担附 加或重新试验的费用。如果承包方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附加或重新试验,使承 包方遭受损失或合同工程已或将延误,且附加或重新试验的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合同规定的由承包方承担试验之外的其他试验,承包方应负责提供为进行试验所 必需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还应提供为有效进行上述试验所需要的协助
12.5.2太阳能电池板电性能检测
最大功率和最佳工作点 短路电流和开路电压
在测试结束后,每块电池组件均会得到一个测试标签:
12.5.3逆变器的电性能检测
承包方应针对已经到货变器,由承包方提出在现场抽样测量其电性能,了解其 基本参数的偏离情况。由承包方提出逆变器电性能检测抽样的比例,测试内容和方法, 供发包方确认。
如果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检验、检查或试验结果判定,其工程设备、
料、设计或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且是无法通过修复达 到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就可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将上述工程 设备、材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立即运离现场,并说明清退出场的理由。承包方则 应立即组织清退并更换,并保证上述被更换物资符合合同规定
12.7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
承包方应负责合同工程移交生产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上述专用工具 和备品备件的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承包方应在设备订货合同签订时向发包方提供设备备品备件清单及参考价格。 承包方应在合同工程峻工试验结束后14天内,将合同工程所有设备的专用工具及 备品备件移交发包方。
联络会议的目的是保证设计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协调和解决设计和各部 之间接口中的问题。 承包方应在联络会前一周,向发包方/发包方工程师提出相应设计阶段的设计 件和图纸资料。 13.2一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合同签字后2周内。 地点:业主方指定地点待定;会期:1天。 到会人员:承包方的代表及设计单位(电气、土建等)、发包方的代表。 会议议程:初步设计评审。 会务费用: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应负责在其工厂或其它地点培训发包方的技术人员。 承包方将负责培训课程的安排,并由发包方确认。承包方应选择有经验和能力的 培训员。培训和培训教材使用中文。 培训当中应采用各种手段保证培训效果,如在实际设备基础上解释系统、写课程 报告、参观现场和阅读技术材料和图纸。承包方将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图纸, 设备、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 技术人员的培训 (1)高级技术人员 (2)操作工和值班员 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技术人员参加基本设计。 13.3发包方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 13.3.1 国内培训 13. 3. 1. 1 承包方接受15名发包方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4天的上课培训。 13. 3. 1. 2 承包方应指定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技术人员培训发包方的技术人员, 13. 3. 1. 37 承包方应确保发包方技术人员能够在上述工厂的不同岗位进行操作
和受训,从而使发包方技术人员掌握设备的技术、运行、检验、修理和维护等知识。 13.3.1.4培训开始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技术人员详细解释运行规程和其它工 乍注意事项。 4派往承包方的发包方人员的待遇条款 (1)为了合同设备的顺利施工和运行,发包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承包方参加联 络会、检验和培训。
(2)发包方技术人员到承包方参加联络会、检验和培训的交通、食宿等所有费
(3)所有上述联络会、检验和培训的准备、组织和安排的费用将由承包方承担。 (4)为了更好地了解同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和运行技术问题,如果双方都认为有 必要,承包方应安排发包方技术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培训、检验和参观设备制造厂。 (5)在发包方技术人员停留期间,承包方应免费为发包方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文 件、图纸、参考数据、工作服、劳保服和其它必需品、以及提供办公室。 (6)为了顺利完成培训,除非双方同意,承包方技术人员不得因假期中断对发包 方技术人员的培训。 (7)承包方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培训计划。最终的时间表、培训地点、发包方技术 人员的专业和培训内容将在二联会上确定。 (8)具体事宜将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附件1 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1.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承包方应在项目场地设置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以对其履行合 司项目服务的行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是承包方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执行机 构,在工程峻工前应为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应为承包方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唯 机构,其所有行为均视为承包方本身的行为。项目经理部应包括下列人员: (1)项目经理: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熟悉工程建设 管理全过程的合格人员作为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并任命若干名项目副 经理。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履行合同,为承包方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唯一授权代表。 项目经理一般应常驻项目场地,如果项目经理需要离开项目场地,则应授权一名项目 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并通知项目法人。 承包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应经项目法人同意,如果项目法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承包方 的项目经理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则可以要求承包方撤换其项目经理,承包 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项目经理。 (2)项目施工总工程师: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熟悉 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总工程师。 (3)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并熟悉工程 建设管理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作为项目设总。 (4)项目调试总工程师:承包方应任命一名具有同类工程调试经验、并熟悉工程 调试管理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调总。 1.2项目经理的资质、业绩 提供简历表 1.3项目设计总工程师的资质、业绩 提供简历表 1.4项目调试总工程师的资质、业绩 提供简历表 1.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置
2.施工分承包方的选择
2.1施工分承包方的资质 承包方可以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分包其在合同项目下的部分工程的建设或服务, 承包方在选择分承包方时应对分承包方的资质、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 包方选择分承包方的过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有权参加选择该类主要分承包方过程中技术方面的选择确认过程,并可 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方应充分考虑项目法人的建议和意见。承包方在工程关键部分 分包商的分包合同签署后应及时将该类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给项目法人备案。 承包方应保证任何分承包方均不将其分包项下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如发 生此类问题,造成影响光伏电站建设、投运生产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所造 成的发包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施工分承包方应具备建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装施工分承包方应具 备安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 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并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关业绩。 22分承包方的保证
承包方应在所有分包合同中体现合同的原则和要求,并应自所有主要分承包方处 获得所需的保证和担保(包括合格证、质量保证和履约保函等)。该类保证和担保未经 项目法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加以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予以撤销。在任何情况下, 工程关键部分分承包方的保证和担保的有效期均不少于相应完工后的一年。 承包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为项目法人的利益而自除主要分承包方外的其他分包商 处获得在商业上所能获得的最佳保证和担保, 2.3.分承包方的行为 承包方应对任何分包商、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承担全部责任 如同此类行为、违约和/或疏忽是由承包方自已做出的一样。
3..施工所用的标准及规范
3.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其他技术文件,承包方的企业标准。 3.2.行业标准、规范及其他技术文件。 3.3.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技术文件。
4.1.工程里程碑进度 (要求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单程碑进度编制采购、施工、调试组织进度 网络图) 4.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实际修改) 工程进度计划(加载设备到货计划和图纸交付计划)。 4.3图纸交付进度 要求提供设备图纸总目录和图纸交付进度 4.4主要设备交付进度 4.5综合劳动力和主要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 4.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及进场计划 4.7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和控制 (1)施工准备计划 ()汉江进座保江址旅
(3)设备进度保证措施 (4)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5)调试进度保证措施 5.施工总平面布置 5.1施工区域划分和施工用地面积指标(要求发包方提供较详细的全场施工总 平面布置) 5.2交通运输组织 5.3施工管线平面布置 5.4施工机械平面布置 5.5施工总平面管理 6.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 6.1土建工程生产性施工临时建筑及施工场地 6.2安装工程生产性施工临时建筑及施工场地 6.3生活性施工临时建筑 6.4施工临时建筑总面积 7.施工力能供应 7.1供水 7.2供电 8.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 8.1施工原则性方案 主要指整个工程施工的思路、想法、吊车的选用等叙述 8.2承包方应编制土建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目录有 (1)土方工程 (2)钢筋工程 (3)模板工程
(4)装修工程 (5)上下水、暖通及室外管网工程 6)建筑电气工程 8.3承包方应编制安装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目录有 1)电池组件安装方案 2)变压器和开关柜安装方案 3)电缆敷设和接线施工方案 4)保温、油漆施工方案 8.4承包方应编制特殊施工措施目录有 1)建筑、安装工程交叉施工作业安排 2)冬季施工措施 3防腐工程施工措施 4)试运措施 5消防施工方案 设备、物资的管理 9.1设备、材料的装卸与搬运 9.2设备的开箱检验及装箱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 9.3设备、材料的保管保养 9.4设备的发放使用 9.5工程材料的供应与管理 9.6工程竣工后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移交
10.1承包方质量管理手册 10.2质量管理体系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清单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 计划或质保大纲。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达标创优的策划、措施。
10.3承包方应达到的项目质量目标 ①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王程优良率 290% 钢筋焊接一检合格率 ≥95% 经强度合格率 100% 砼生产水平 优良级 ②安装工程: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 ≥95%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工程优良率 95%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 95% 受检焊接接头一检合格率≥98% 4)调试质量目标 保护装置、主要仪表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100% 我运项日验收优良率 290% 整体投运一次成功。 10.4项目质量管理网络 10.5工程项目检验、试验的计划 (1)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项目划分表 10.6工程项目检验、试验的实施 10.7项目质量控制 1)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如果有技术支持方还需单独提供该项目的质保措施;如果 乍投标,还需提供合作外方的质保措施和承诺) 2)采购质量控制措施 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调试质量控制措施
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
11.1目标 由承包方提出并征求发包方的同意。承包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和“安全为天”的管理思想,提高工程建设过程安健环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 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地方承包工程的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原国家电力公 司有关安全环保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11.2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清单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IS0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环 境管理体系文件; 承包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标准要求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11.3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11.4项目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11.5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网络
1)文明施工的总目标 由承包方提出并征求发包方的同意 (2)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3)文明施工的规划措施 (4)文明施工的实施
13.1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3.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规定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和《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导则》(2003)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范围和深度要求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 设计及按原协调司规定制定的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
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需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 13.3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编制、报批和管理规定 13.4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13.5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13.6特殊施工过程(焊接和防腐)管理规定 13.7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规定
14.与发包方有关的主要工作
14.1发包方确认的主要工作 a.工程司令图 b.重要设备制造商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商的选择 C.(建筑、安装、试运等)施工分包方的选择 d.工程综合进度网络计划 e.工程款支付计划 f.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调试大纲和主要调试方案 g.工程竣工签证 h.项目管理计划 14.2.发包方参加的主要工作: a.对工程重要设备制造商的调研 b.工程重要设备采购的招标(技术部分) C.工程施工分包的招标(技术部分) d.工程设计联络会 e.工程协调例会,工程技术专题会 f.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 g.调试措施的讨论 h.工程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 i.工程竣工检验及评定 14.3.发包方采购的设备 见第二章 14.4.对发包方有关人员的培训交底工作。
14.3.发包方采购的设备
附件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协议
GBT 51416-2020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发包方:江山新能源投资(扬州)有限公司 承 包 方: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山西朔州7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
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净包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文明施工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提高工程建设过程安全 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 本协议。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跨()塌事故: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二,甲、乙均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标准和条款: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4《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2.5《光伏电站或相应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6《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7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法规、规定、制度 2.8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乙方指定【】同志为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 的安全管理,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安全员 须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工作。 4.5乙方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书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并根据本工程 的特点及甲方要求,进行修订并提交甲方备案。 4.6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编制 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 4.7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提前【15】天向甲方提交参与本项目的入厂人员名单及安 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企业安全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经甲方安监部门 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有关入厂证件和入厂施工。乙方应提交甲方审核、备案的文件 包以下文件: 4.7.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 4.7.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身份证; 4.7.3《企业营业执照》; 4.7.4《企业资质证书》; 4.7.5《安全生产许可证》; 4.7.6《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 4.7.7《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规定》、《安全教育制度》、《环境保护措施》 《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等文件; 4.7.8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 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安全员上岗证(或资格证书); 4.7.9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乙方提交文件要求:原件交甲方安监部门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交甲方备案。 4.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乙方特种 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 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 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 器、机械设备。
4.9乙方应提供能证明其及其工作人员资质的合法有效证明供甲方审查。若乙方提供 虚假证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10乙方必须认真对所承包工程的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员工法制观念,督促员工自觉遵 守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11开工前,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 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申方安监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 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 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4.12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 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申方提出申报, 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工作人员。乙 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1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开工单,并得到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工。 4.14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 纲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应 急预案,并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于 特殊环境、地下设施等,乙方应事先向甲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 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安全技术 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对有可能发生火灾、施工设施倒塌、爆 炸、触电、中毒、室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乙 方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如需要政府及地方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应先行审批通 过,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并备案后实施。 4.15乙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除安全、文明生产等措施外,还应包括环境保护措 施,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确保施工安全及生产环境不受工程施工破坏,施工 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噪音等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由于乙方施工破坏周围环 境,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纠纷或经济赔偿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施工、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 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查出的隐患及不符合项,乙方必须限期 整改。如果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乙方有权拒绝。
(8)应根据情况明确划分禁烟区,并设立明确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地 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 (9)施工用电电源要集中布置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0)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甲方或相关主 管部门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 (11)起吊机械不充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 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 (12)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 甲方主管技术人员及安监部门的认可,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实施。 (13)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4.2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均应由乙 方自备,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确实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甲方提供的各种 设备及工器具等,乙方一经接收,应负责保管、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 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亚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否则由此发生的 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22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验 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隔离措施、 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 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 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的上述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 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23乙方应禁止其施工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施工区以外区域施工或从事与施工无关的 其他活动。 4.2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 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 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 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25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区域,乙方必须在施工之前办理好各类书面申请手续 和落实安全隔离措施,设置相应的各类安全保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
挡土墙分类及各类型挡土墙设计计算.pdf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