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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3552-2021 石油化工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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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密封衬垫应齐全、完好; 6 电气设备应与通风系统联锁,运行前应先通风,并应在通风量大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管道 容积的5倍时,接通设备的主电源; c)运行时,设备的出风口或缝隙应无火花或炽热颗粒吹出; d)当气压低于产品技术条件时,微压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18.1.9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应安装在防护等级至少为IP20的外壳内,设计要求更高防护等级时应符 合设计规定; b)独立供电的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的电池型号、规格,应符合其铭牌中的规定 c)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与关联电气设备之间的连接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和长度等各项 参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检查。 8.1.10在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防爆标志、级别、组别和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粉尘防爆设计要 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a 设备的传动轴与轴孔间的防尘密封应严密,透明件应无裂损,通风孔道不得堵塞; b)煤仓等容器内存在瓦斯气体的场所以及原煤、燃料煤卸车、皮带输送机之间的转运及进仓落 料口等处存在煤尘积聚和扬尘的场所,电缆走线的布置宜使电缆上尽可能少堆积粉尘,且易 于清扫; c)通过线槽、导管、管道或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宜采取防止可燃性粉尘通过或堆积的措施: d)粉尘环境中安装的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插座防尘罩应完 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记录检查。 8.1.11防爆电气设备多余的进线口,应采用实心丝堵堵塞严密。当进线口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 单件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质堵板外应用压盘或螺母压紧。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2国外引进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引入方式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可经设计认 可,采用配套的防爆压垫式电缆密封接头引入;用塑料材料制造的增安型防爆电气设备进线口,应采用 电缆直接引入方式。 检验方法:检查进口电气设备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 18.1.1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57的有关规定
XF 634-2015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pdf18.1.9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
18.2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
18.2.1.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主要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分支线路敷设路径在 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可沿建(构)筑物的梁、柱、平台外侧或墙壁穿保护管或桥架明敷设,或穿保护管 暗敷设,悬空引下时不应妨碍设备和管道的操作、检修,并应征得设计方的同意。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设计交底纪要等检查。 18.2.2电缆或绝缘导线的型号规格不应小于设计文件规定;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应高于线 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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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对照设计义件检查 2.3电气线路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和高温的地方,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爆炸危险环境电缆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爆炸危险场所,电缆间不应有中间接头: b)不同爆炸危险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应充砂、填阻火堵料或设防火隔墙;相邻区域共用的隔 墙、楼板或地面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堵塞严密;电缆保护管管口密封胶泥封堵深度不得小 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 C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进线口密封用的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与电缆外径应匹配,直径误差不 大于土1mm,弹性密封圈应均匀压紧;弹性密封孔每孔只允许穿一根电缆;引入口处有密封 结构时,密封填料的填塞深度应大于1.5倍引入口径,且不少于40mm;多余裸露线头应做绝 缘包扎; d)电缆的弯曲半径宜从电缆引入装置末端至少25mm处开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扳动检查。 2.5爆炸危险环境钢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镀锌层完好;绝缘导线应敷设在钢管内; b) 钢管与钢管、钢管附件、电气设备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 锈蚀;螺纹有效啮合扣数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应不少 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应不少于6扣;在爆炸性粉尘环境,螺纹有效啮合扣数 应不少于5扣;螺纹上应涂电力复合脂;螺纹连接处应加铜芯软导线作为跨线连接,跨线截 面积不应小于4mm²,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 C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钢管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加锁紧螺母: d 无密封装置的电气设备进线口应设隔离密封组件;隔离密封组件距设备外壳距离应小于 450mm;密封前应在规定位置用密封纤维作密实堵塞;使用的密封填料应符合设计规定,装 填时按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竖式和卧式隔离密封组件的注入口应朝上,疏水式隔离密 封组件的放水口应朝下; e) 直径50mm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处应做隔离密封: f 管路通过相邻隔墙应在一侧设横向隔离密封件,通过楼板或地面应在上方设纵向隔离密封 件; g) 防爆挠性连接管外观检查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弯曲半径不小于5倍连接管直 径。 检验方法:钢管加工过程检查,观察检查,用尺检查。 2.6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线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敷设在同一钢管内;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 质安全电路,不得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电缆或敷设在同一钢管内; b) 盘、柜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他电路的端子之间间距不应小于50mm;当间距不满 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隔离;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端 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其他电路的盘内配线,应分开绑扎、固 定; c)本质安全电路本身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一点接地;连接控制室与爆 炸危险环境的电缆屏蔽层应在控制室侧一点接地; d)本质安全电路与其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本质
安全线路和非本质安全线路在桥架中应分
全线路和非本质安全线路在桥架中应分开敷设。
18.3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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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电气开关和正常运行产生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的存放地点,其 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8.3.2电热设备的安装底板应采用非燃性材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燃烧试验。 18.3.3户外油浸变压器及户外配电装置与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29 第4.0.9条及第4.0.15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标准检查。 18.3.4照明线路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电力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线路的 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质量保证书。 18.3.5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或接线盒内其进线口处应密封紧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8.3.6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环境,架空线路与火灾危险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 1.5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香查
B.4爆炸危险环境接地
18.4.1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接地除应符合本节要求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爆炸性环境中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 上的电气设备、配线管及其附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裸露金属部分应进行等电位 连接,连接应牢固,导通良好。本质安全型设备的金属外壳可不与等电位系统连接,但制造商 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b)具有阴极保护的设备不应与等电位系统连接,专门为阴极保护设计的接地系统除外。 以下爆炸性环境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 1) 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 2) 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 3 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 4 爆炸性粉尘环境2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 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2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钢结构 梁、柱系统作为接地线。 e):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方向上与接地体相连,连接不少于两处。 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接闪杆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 接地软铜线最小截面不得小于4mm。 电缆的接地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可靠连接;铠装电缆的钢带应与设备外的接地螺栓连接。 接地端子连接处应涂电力复合脂,但不得污染绝缘层等其他地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打开设备抽查。
18.4.3爆炸危险环境防静电接地的连接部位和连接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第4章 “防静电接地”一节的规定,
19电气试验的检查与验收
19.1.1电气试验前应研究设计图纸资料、制造厂的出厂试验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了解现场设备的布 置情况,熟悉有关的电气系统接线等,并制定设备的试验方案。 19.1.2 试验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所使用的试验仪器、设备应与被试品相适应,并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保持完好状态; 6 计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并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 c 定值检验用仪器仪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测量相位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1.0级;测 量温度的误差不大于1.0℃;测量时间仪表:1s及以上的准确度等级0.1%,1s以内的误差不 大于1ms。 检验方法:检查设备,检查证明文件。 19.1.3试验条件和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进行与温度及湿度有关的各种试验时,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周围的温度及湿度;绝缘试验应 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及仪器周围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高于80%的条件下进行; 试验时应记录试验温度、湿度,必要时进行温度换算; b 交流试验电源和相应调整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在最大试验负载下,通入装置的电压 及电流接近正弦波: 试验区域内应无交叉施工、无振动、无强电场、无强电磁场干扰等妨碍试验工作的因素; d)试验前应将被试品表面擦拭清洁并保持干燥; e)试验过程应有原始记录。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试验方案和原始记录。 19.1.4交接试验与出厂试验数据比较应无明显差异,工频交流耐压试验标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试验对象含有利旧设备的,宜采用预防性试验标准值进行试验和判断。 检验方法:对比原始记录。 19.1.5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检验日期、天气、温度、湿度: 被试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厂、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设备的额定值: c) 检验项目名称; d) 检验结果及缺陷处理情况; 有关说明及结论(包括与出厂试验数据的比较结论); f 使用的主要仪器、仪表的型号和出厂编号; g)试验人员签名和技术负责人员审核签名。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19.1.5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9.2.1容量6000kW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b)测量定子绕组的直流电阻:
c 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d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测量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 f) 测量转子绕组的直流电阻; g 转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h 测量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 i 发电机或励磁机的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 j) 测量埋入式测温计的绝缘电阻并检查是否完好; k) 发电机励磁回路的自动灭磁装置试验; 测量转子绕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 m) 测录三相短路特性曲线; n 测录空载特性曲线; 0 测量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下的灭磁时间常数和转子过电压倍数; P) 测量发电机定子残压; q 测量相序; I) 测量轴电压; S) 定子绕组端部动态特性测试: t) 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 注1:容量6000kW以下、1kV以上电压等级的同步发电机,应按第a)~r)款进行试验。 注2:1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任何容量的同步发电机,应按第a)~k)、q)和r)款进行试验。 2.2 直流电机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的绝缘电阻; b) 测量励磁绕组的直流电阻; c) 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的直流电阻: d) 励磁绕组和电枢的交流耐压试验; e) 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f) 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 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 h) 电机电刷磁场中性位置检查: i) 测量并调整电机电刷,使其处在磁场中性位置: j) 测录直流发电机的空载特性和以转子绕组为负载的励磁机负载特性曲线; k 直流电动机的空转检查和空载电流测量。 注1:6000kW以上直流电机,应按全部项目进行试验 注2:其余直流电机应按第a)、b)、d)、e)、g)、h)和j)款进行试验。 2.2.3 交流电动机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b)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c 定子绕组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d) 定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f) 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的交流耐压试验; 测量可变电阻器、启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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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测量可变电阻器、启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的直流电阻; 测量电动机轴承的绝缘电阻; j 检查定子绕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k)电动机空载转动检查和空载电流测量。 注:电压1000V以下且容量为100kW以下的电动机,可按本条第a)、g)、j)、k)款进行试验。 .2.4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绝缘油试验或六氟化硫(SF6)气体试验: b)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c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d)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e 测量铁心及夹件的绝缘电阻; f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g)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 h)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s)与电容量; j) 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 k)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1 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耐压试验带局部放电测量; m)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 检查相位; 0 测量噪声。 注1:容量为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可按第a)~h)、k)、m)和n)款进行试验。 注2:干式变压器可按第b)、c)、d)、e)、g)、h)、k)、m)和n)款进行试验。 注3:变流、整流变压器可按第a)~h)、k)、m)和n)款进行试验。 注4:接地变压器、曲折变压器可按第b)、c)、d)、e)、h)、k)和m)款进行试验,对于油浸式变压 和第i)款进行试验。 注5:穿心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型套管应分别按互感器套管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注6:分体运输、现场组装的变压器应由订货方见证所有出厂试验项目,现场试验应按本标准执行。 注7:应对气体继电器、油流继电器、压力释放阀和气体密度继电器等附件进行检查。 2.5日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b)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及电容量;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注1:容量为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可按第a)~h)、k)、m)和n)款进行试验, 注2:干式变压器可按第b)、c)、d)、e)、g)、h)、k)、m)和n)款进行试验。 注3:变流、整流变压器可按第a)~h)、k)、m)和n)款进行试验。 注4:接地变压器、曲折变压器可按第b)、c)、d)、e)、h)、k)和m)款进行试验,对于油浸式变压器还应按第a) 款和第i)款进行试验。 注5:穿心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型套管应分别按互感器套管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注6:分体运输、现场组装的变压器应由订货方见证所有出厂试验项目,现场试验应按本标准执行。 注7:应对气体继电器、油流继电器、压力释放阀和气体密度继电器等附件进行检查。 19.2.5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b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o)及电容量; d)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e)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f 绝缘油的试验; g)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h) 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i) 测量噪声; j 测量箱壳的振动; k) 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注1:干式电抗器可按第a)、b)、d)和h)款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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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油漫式电抗器可按第a)、b)、d)、e)、f)和h)款规定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第c)、g)、i) i)和k)款试验项目。 注3:消弧线圈可按第a)、b)、d)和e)款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第c)、g)和h)款试 验项目。
19.2.6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
a)绝缘电阻测量; 测量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互感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ans)及电容量; c) 局部放电试验; d) 交流耐压试验; e)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f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检查接线绕组组别和极性; h) 误差及变比测量; i) 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j 测量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特性; k)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CVT)的检测; 1) 密封性能检查。 注1:电压互感器应按第a)~h)、j)、k)和1)款进行试验。 注2:电流互感器应按第a)~i)和1)款进行试验。 注3:SF.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流互感器应按第g)、h)和i)款进行试验,二次绕组应按第a)款和第f)款进行 验。 注4: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压互感器应按第f)、g)、h)和1)款进行试验,另外还应进行二次绕组间及对地 缘电阻测量,一次绕组接地端(N)及二次绕组交流耐压试验,条件许可时可按第c)款及第j)款进行试验,配置的 力表及密度继电器检测可按GIS试验内容执行
.2.7真空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量绝缘电阻; b)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c) 交流耐压试验: d)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测量分、合闸的同期性 e) 测量分、合闸线圈及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和直 f)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2.8 SF6断路器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绝缘电阻; b)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c) 交流耐压试验; d) 断路器均压电容器的试验; e)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f)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速度; g)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同期性及配合时间; h) 测量断路器合闸电阻的投入时间及电阻值; i) 测量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绝缘电阻及直流电阻; 断路器操动机构的试验:
SH/T3552—2021k)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1)测量断路器内SF6气体的含水量;m)密封性试验;n)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19.2.9SF6封闭式组合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b)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c)密封性试验;d)测量SF6气体的含水量;e)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的试验;f)组合电器的操动试验;g)气体密度继电器、压力表和压力动作阀的检查。19.2.10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量绝缘电阻;b)测量高压限流熔丝管熔丝的直流电阻;c)测量负荷开关导电回路的电阻;d)交流耐压试验;e)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f)操动机构的试验。19.2.11套管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量绝缘电阻;b)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o和电容值;c)交流耐压试验;d)绝缘油的试验(有机复合绝缘套管除外);SF6套管气体试验。19.2.12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量绝缘电阻;b)交流耐压试验。19.2.13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主绝缘及外护层绝缘电阻测量;b)主绝缘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c)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d)外护套直流耐压试验;e)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f)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g)交叉互联系统试验;h)电力电缆线路局部放电测量。注1:橡塑绝缘电力电缆可按第a)、c)、e)和h)款进行试验,其中交流单芯电缆应增加第d)、g)款试验项目。额定电压Uo/U为18/30kV及以下电缆,当不具备条件时允许用有效值为3U。的0.1Hz电压施加15min或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代替交流耐压试验。注2:纸绝缘电缆标准可按第a)、b)和e)款进行试验。注3:自容式充油电缆可按第a)、b)、d)、e)、f)、g)和h)款进行试验。70
19.2.14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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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Z.14 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量绝缘电阻; b)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ano)及电容值: c)电容测量; d)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e)冲击合闸试验。 19.2.15绝缘油和SF6气体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50表19.0.1的规定; b)SF6气体含水量、气体压力。 注:SFc新气到货后,充入设备前应对每批次的气瓶进行抽检,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12022验收,充入设备24h 后再次试验。
a)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基座绝缘电阻; b)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频参考电压和持续电流; 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直流参考电压和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 d) 检查放电计数器动作情况及监视电流表指示; e)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注1: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可按第a)~d)款规定进行试验;不带均压电容器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 b)款和第c)款可选做一款试验;带均压电容器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做第b)款试验。 注2:有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可按第a)款和第e)款的规定进行试验。 19.2.17电除尘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电除尘整流变压器试验; b) 绝缘子、隔离开关及瓷套管的绝缘电阻测量和耐压试验; c) 电除尘器振打及加热装置的电气设备试验; d) 测量接地电阻; e) 空载升压试验。 19.2.18 二次回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绝缘电阻; b) 交流耐压试验。 19.2.19 1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绝缘电阻; b) 动力配电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 c) 相位检查。 19.2.20 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 b) 测量110(66)kV及以上线路的工频参数; c 检查相位; d) 冲击合闸试验; e) 测量杆塔的接地电阻。 19.2.21 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接地网电气完整性测试; b)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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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2 低压电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 b) 电压线圈动作值校验; c) 低压电器动作情况检查; d) 低压电器采用的脱扣器的整定; e) 测量电阻器和变阻器的直流电阻; f 低压电器连同所连接电缆及二次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注:对安装在一、二级负荷场所的低压电器,应按本条第b)、c)、d)款的规定进行。 19.2.23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验; b) 二次回路检验; c) 屏柜控制保护装置检验: d) 绝缘试验; e) 工作电源检查: f) 模数变换系统检验; g) 开关量输入回路检验; h) 开关量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检查; i) 整定值的整定及检验; j) 光纤及微波通道的检查: k) 操作箱检验; 1) 整组试验: m) 应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加以检验; n) 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配合检验。 19.2.24 盘、柜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测量高、低压开关柜整体绝缘电阻; b) 高、低压开关柜整体交流耐压试验; c) 高、低压开关柜相位检查; d) 测量高、低压开关柜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e 测量二次回路绝缘电阻; f) 二次回路交流耐压试验; 继电保护试验
19.3—次设备试验作业
19.3.1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所用表计应与被试品电压等级相符; b) 表计引线应绝缘完好; c) 测量前或重复测量时应对被试品充分接地放电,大容量被试品放电应不少于5min: d 应采取措施降低感应电压对测量值的影响。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19.3.2直流电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b)对不同温度下测得的泄漏电流应考虑温度的影响; 泄漏电流读数异常时,应排查试验设备或接线的原因: d 具备分相测试条件的设备,应分相进行试验; 泄漏电流试验时直流输出电压应采用负极性: f 试验前和重复试验时应充分放电,大容量被试品放电应采用高电阻,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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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试验前和重复试验时应充分放电,大容量被试品放电应采用高电阻。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9.3.4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o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测量宜在天气干燥且被试品瓷表面清洁的状况下进行; b)宜在环境温度10℃~40℃范围内进行。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GB/T 39994-2021 聚烯烃管道中六种金属元素(铁、钙、镁、锌、钛、铜)的测定.pdf,检查试验报告。 9.3.5·工频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被试品通过其他高压试验项目之后进行: b) 操作中应从零开始升压,且均匀升压,在试验电压75%以后应以2%/s升压;试验结束后应先 降压后再断开电源开关; 耐压试验前后均应及时测量被试品的绝缘电阻; d 试验中应监视仪表的指示,注意放电或击穿时声音的变化和异常,综合分析判断被试品是否合 格; 试验时间60s及以内的电压波动范围应不大于3%,试验时间大于60s的电压波动范围应不大 于5%。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9.3.6 绝缘油电气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绝缘油电气强度试验应在其他高压试验项目之前进行; 试验前应清洗油杯,试验时宜在温度15℃~35℃,湿度不高于7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C 绝缘油应在采样静置20min后试验,且应使油样接近环境温度,倒油前应将油样容器缓慢颠 倒使混匀且不产生气泡; d 从零起升压,以3kV/s的速度,直至油间隙击穿; e 升压重复6次,每次击穿后对电极间油品进行充分搅拌,并静置5min。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9.3.7 绝缘油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取样前应排尽管道死角内的存油; b)取样容器应清洁,从取样到分析样品应避光,并确保4d内完成。
19.3.5工频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9.3.6绝缘油电气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
a)取样前应排尽管道死角内的存油;
19.4二次设备试验作
山西地标12D7.pdf19.4.1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验应符合下列
.1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查新安装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铭牌参数应完整,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应齐全; b)电流、电压互感器安装后应进行下列检查: 1)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容量、准确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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