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61-2016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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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506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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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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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061-2016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4.9.1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应实现电能量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用 电分析和管理,并实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全覆盖、全采集”, 通过信息交互实现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统计到户。 4.9.2智能电能表应具备供电可靠性信息采集及上传功能, 4.9.3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应完全覆盖无线通信信号,确保用电服 务终端无线通信正常

4.10.1电能计量设计应满足《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一2000第5章的要求。 4.10.2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时,应采用三相三线接线方式,其电 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应采用四线连接:接入中性点非 绝缘系统时,应采用三相四线接线方式。 4.10.3电能计量箱的箱体应采用高强度、阻燃、耐老化的环保材 料,厚度不小于2mm。室内计量箱可采用金属材料箱体,但应具 有良好的防腐和接地措施,厚度不小于1.5mm。表箱安装在专用 表箱间、电缆井内时宜采用壁挂式设计,安装高度为表箱下沿距 楼面(地)距离1.2m土0.2m。表箱安装在其他位置时宜采用半镶 嵌安装设计,表箱门轴以后部分镶嵌在墙内,表箱安装高度为电 能表箱中心位置距楼面(地)距离1.4m土0.2m。安装在户外的单 户电能表箱下沿距地面距离大于1.6m,可上下两排排列。若距楼 面(地)距离小于上述要求,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表箱门的开 闭应灵活,开启角度不小于120°。表箱安装在专用表箱间内或电

缆井内时,对应钥匙由资产管理单位管理。 4.10.4多电能表位单相表箱内的开关、电能表应分别装设在独立 的区域内。开关室、电能表室应分别装设单独开启的门,能够加 挂专用锁和一次性防窃电封锁,方便计量箱加锁封闭。 4.10.5多表位单相表箱内表位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同 行电能表相邻两个表位垂直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30mm 相邻两行电能表表位水平中心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40mm。 4.10.6电能表室门宜采用全透明设计,否则每个表位须设立视 窗。视窗固定应无外露的固定螺钉,视窗禁止使用PC材料。 4.10.7电能表后开关选用无过流保护跳闸功能的开关,开关的操 作手柄外露,方便停送电操作。 4.10.8计量箱内强电与弱电布线必须分开。箱内导线应采用铜质 导线,导线截面满足要求,布线合理整齐、工艺美观大方。 4.10.9安装在室外的计量箱必须采取防雨措施,特别是计量箱的 顶部、外露的开关操作手柄处、预付费电能表插卡处等部位。 4.10.10计量箱位置(含配电室内计量箱)应安装在无线通信信 号良好或有线通信能够覆盖的地方。 4.10.11计量箱应装设铭牌,内容应包括厂家、制造年月、型号 出厂编号、资产编号、执行标准等。 4.10.12计量箱箱体两侧设百叶窗,百叶窗内侧加防止小动物进 入的防护网。 4.10.13电能表箱应满足照明充足、通风良好、防潮防火等要求, 4.10.14表箱前后和表箱间所有通道应采用高强度、阻燃、耐老 化的环保材料管线(如PVC、PE、钢管或合金管等),表箱前后 电源线通道、进户线通道和信号线通道设计预理到墙内或地下, 不采用明线管设计方式。预理通道必须预留钢丝,便于后期施工 预理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2.5倍。 相关设备、材料的安装标准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资产管理单位相 关要求

4.10.15应预理水表、热表安装点到对应户电能表安装位置的管 线,并至少预理2条2×1.0mm²的屏蔽双绞线、1条电源线到墙内 或地下,并标注信号线走向,通信线路采用总线式结构。相关设 备、材料的建设、安装标准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资产管理单位相 关要求。

5.1.1住宅小区配电设施、高低压电缆走廊及户外高低压设备等 应纳入住宅小区设计的总体规划,应与小区内其他管线和设施进 行统筹安排,与供电有关的建设计图纸应经供电部门会审。申 请用电时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5.1.2住宅小区内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选址应满足低压供电半径 不大于200m:配电室根据所供区域的负荷情况确定变压器数量: 每处集中放置一般不超过4台。 5.1.3住宅小区的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宜以独立建筑物为宜,也 可结合主体建筑建设。当站室设在住宅建筑外时,不应与居民住 宅毗邻,外侧与住宅建筑的外墙间距YB/T 4748-2019 钢芯铝绞线用锌-5%铝-镁合金镀层钢丝.pdf,应满足防火、防噪声、防 电磁辐射的要求,宜避开住户主要窗户的水平视线。设在住宅建 筑内时,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 出口的两侧。当条件限制而必须设在地下层且当地下层有多层时 不应设置在最底层,以防受潮或水淹。当地下仅有一层时应采取 适当抬高地面防水、排水及防潮、通风措施

5.2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建筑要求

5.2.1站址应接近负荷中心,满足低压供电半径要求;进出线方 便,接近市政道路或小区道路,并与周边总体环境相协调,并满 足环保、消防等要求。站址及通道的设置应便于进出线、运行维 护、故障处理及更换设备。

5.2.2站室土建应满足防火、防汛、防渗漏水、防盗、通风和降 噪等各项要求,并应满足电气专业的各项技术要求。

5.2.2站室土建应满足防火、防汛、防渗漏水、

5.2.3土建部分按最终规模设计。站室室内地坪应高于

5.2.3工建部分按取终规模设计。站至至内地评应高于至外(取 走廊)地坪不小于200mm,并设置高于室内地坪200~300mm的 防水槛。站室内电缆进出线宜采用电缆沟方式,除电缆沟高度外, 室内地坪至梁底净高不应低于3.5m:如经当地供电部门认可,采 用上出线方式,室内地坪至梁底净高不应低于4m。站室接地部分 应和士建同时施工,接地电阻应满足图纸要求,

走廊)地坪不小于200mm,并设置高于室内地坪200~300mm的 防水槛。站室内电缆进出线宜采用电缆沟方式,除电缆沟高度外, 室内地坪至梁底净高不应低于3.5m:如经当地供电部门认可,采 用上出线方式,室内地坪至梁底净高不应低于4m。站室接地部分 应和土建同时施工,接地电阻应满足图纸要求。 5.2.4站室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严禁单独设在 地下。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及四 周,场所房间内不应有给排水、消防等无关管道经过。站室设置 在地下时,宜按照防水等级一级设计,不应低于防水等级二级, 其顶部位于室外地面或绿化土层下方时,应避免顶部滞水,并应 采取避免积水、渗漏的措施。 5.2.5站室照明电源电压采用220V低压电源,应设置照明配电 箱。设备的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操作走廊的灯具 距地面高度应大于3.0m。每个站室应配置一套应急照明装置 5.2.6站室的门应为防火门,防火等级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JGJ16第4章的要求:站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5.2.7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 寸宽度加0.3m,高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高度加0.5m。站 室疏散通道门的最小高度宜为2.0m,最小宽度宜为750mm。 5.2.8当站室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载要求并 设有运输通道。搬运通道的尺寸及地面的承重能力应满足搬运设 备的最大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当搬运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台 时,吊钩、吊装孔或吊装平台的尺寸和吊装荷重应满足吊装最大 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吊钩与品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

地下。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及四 周,场所房间内不应有给排水、消防等无关管道经过。站室设置 在地下时,宜按照防水等级一级设计,不应低于防水等级二级, 其顶部位于室外地面或绿化土层下方时,应避免顶部滞水,并应 采取避免积水、渗漏的措施

5.2.5站室照明电源电压采用220V低压电源,应设置照明配电 箱。设备的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操作走廊的灯具 距地面高度应大于3.0m。每个站室应配置一套应急照明装置

5.2.7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

寸宽度加0.3m,高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高度加0.5m。站 室疏散通道门的最小高度宜为2.0m,最小宽度宜为750mm。

5.2.8当站室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垫

设有运输通道。搬运通道的尺寸及地面的承重能力应满足搬运设 备的最大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当搬运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台 时,吊钩、吊装孔或吊装平台的尺寸和吊装荷重应满足吊装最大 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 设备的要求。

5.2.9若小区规模较小(建筑面积7000m²以下)且条件限制,采

箱式变电站、户外环网柜基础底座应高出地面600mm,底座强度 应不低于C25。设备排列应整齐,外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同一区 域设备外观、标识应保持一致,与环境相协调,

5.3住宅小区配电用房建筑面积

用高压方式供电或设置单独的低压配电间、表箱间时,开发 单位应自留这部分用电设施用地,不纳入小区公用配电室用 畴内。

5.3.3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责任及便于今后的管理,对设在用户

内部的公用配电装置应以隔墙形式隔离,并具有独立门户。

1排水:宜采用自流式有组织排水,设置集水井汇集雨水, 经地下设置的排水暗管至奢并,然后有组织将水排至附近市政雨 水管网中。对于地下的设置排水泵,采用强排措施。 2消防:油浸式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应当设置容 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挡油槛。开闭所、配电室长度 超过7m应设二个出口。变压器室的门、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开闭所、配电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在室内设置专用灭火器具 安置的场所。高层建筑物内的开闭所、配电室等,应设置火灾报 警装置。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配电站的门窗,应采 用非燃烧材料。 3通风:站室应设置单独的机械排风装置、事故排风装置, 通风装置应设置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管道应采用阻燃材料 制作。装有SF。设备的站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并装有气体检测 装置,风口设置在室内底部。通风必须完全满足设备散热的要求, 司时要考虑事故排风装置,并设置防止雨、雪及小动物从通风设 施等通道进入室内的措施。 4环境保护:站室应采取屏蔽、减震、隔音措施。配电室噪 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和 要求。 5.3.5设置在建筑中上部的配电室,应充分考虑相应电气设备的 水平、垂直运输通道及对楼面荷裁的要求

5.3.5设置在建筑中上部的配电室,应充分考虑相应电

5.4.1低压电缆管网应根据规划及最终电缆数量确定建设规模, 一次建成。 5.4.2电缆的敷设方式宜采用电缆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 取电缆排管或桥架等方式,并设置必要的手孔或工并,同时还应 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标识桩,电缆排管不应设在住宅楼等建筑物下 方。进出电缆管线应隐蔽设置。

5.4.3电缆通道内(排管、电缆沟、隧道、桥梁及桥架

.4. 金属构件均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并可靠接地。采用耐腐蚀复合材 料时,应满足承载力、防火性能等要求。电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 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 洞处,工作井中电缆管孔等均应实施阻火封堵。

5.4.4位于室外地坪以下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

水、排水措施;位于室外地坪下的电缆进、出口和电缆保护管也 应采取防水措施。

5.4.5采用电缆排管时,电缆排管一般沿市政或小区内道路建

长用电缆排管时,电缆排管一般沿市政或小区内道路建设

管材应根据敷设地点土质状况选取。穿越道路路口或建于承受重 载道路的排管选用热浸塑钢管:穿越住宅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 等区域的排管,应采用抗压力保护板(管)。

5.4.6新建住宅小区的配电室、低压电缆分支箱应建设或预留低

压出线间隔,以及至规划机动车位区域的电缆通道,并多敷设1~ 2孔排管,为电动汽车充电桩预留及事故抢修备用。

5.4.710kV电缆通道建设改造应同时建设通信光缆管孔

设备电缆夹层防水等级应达到三级,抗渗等级达到P6级,地势低 洼处应设置积水坑。电缆中间接头处应设置中间井。 5.4.9电缆路径上应设立明显标志,采用多种形式的标志标明下 有电缆管道。电缆通道与其他管线的间距需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5.4.10高层、超高层住宅楼内的低压电缆或母线槽应在电气竖井 内敷设。电气竖井应专用并分层隔离、防火封堵。电气竖井的面 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进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检修等因素确 定,高层住宅建筑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并的净宽度 不宜小于0.8m。电气竖并内不应设有其他无关的管道

设备电缆夹层防水等级应达到三级,抗渗等级达到P6级,地势低 洼处应设置积水坑。电缆中间接头处应设置中间井

附录 A住宅小区高压供电方式

根据住宅小区规模及负荷分级,小区供电方式可分为六种类 型: A、B、C、D、E、F 类。

D类供电方式适用于包含有一类高层(含超高层)住宅的小

附录B电表箱结构示意图

(a)单相二排4表位

【a)单相二排4表位

(b)单相二排6表位

(d)单相二排10表位

(d)单相二排10表位

(e)单相二排12表位

(f)三相二排6表位

附录C多表位计量箱、经互感器接入式计量箱参考尺寸表

多表位计量箱、经互感器接入式计量箱

C多表位计量箱、经互感器接入式计量箱参考尺寸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 311.1 2 《电力变压器》 GB 1094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208 4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GB/T 13499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 6 《电能计量柜》 GB/T 16934 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 16935 8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GB 17467 9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 17468 1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4 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50065 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 1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 15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 1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 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1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0 19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1 20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2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

23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 24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 2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 27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404 28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DL/T 537 29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2 30 《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599 3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601 3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DL/T602 33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选用导则》 》DL/T728 3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 DL5027 35 《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103 36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 5118 37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0 38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5221 39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DL/T 5131 40 《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 JB/T10088 4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 42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 43 《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程》 DL/T5457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B37/T5061—2016 条文说明

DB37/T5061—2016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5061一2016,经山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5月 26日以鲁建标字(2016】13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 了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实际经验, 司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确定了供配电设 计原则、设备选型参数、站址及通道相关要求,并以多种方式 一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 论、协调和修改。 为便于产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标准》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 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 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条文 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国网山东省电力 公司。

1 总则 48 2 术语 : 50 3 供配电设计 .: 51 负荷性质的确定 .: 51 3.2 用电负荷容量计算· .: 51 3.3住宅小区供电方式· .: 52 3.4电能计量方式 ..: 54 3.5其他· 4 设备选型 . : 56 4.1 配电变压器· .: 56 4.2 箱式变电站· .: 57 4.3 中压开关柜·· : 57 4.4 低压开关柜· . : 58 4.5 中低压电缆· .... 58 4.6 低压电缆分支箱 : 59 4.7 无功补偿装置 .: 59 4.8 配电自动化: .. . 59 4.9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 : 60 4.10 电能计量装置 5 站址及通道 . : 61 5.1 般规定 . : 61 5.2 中压开关站、配电室建筑要求 : 61 5.3住宅小区配电用房建筑面积 : 62 5.4线路通道要求 63

1.0.1本条是标准的编制目的,强调了住宅小区内供配电设施的 建设应以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为目标,突出安全、 经济、实用和适度超前的原则。

生汉应 经济、实用和适度超前的原则。 1.0.2本条说明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即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 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其供配电设施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建 设,已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在进行改建、扩建时 应参照本标准进行供配电设施的建设。 1.0.3本条强调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 展及城市发展的规划要求,特别是住宅小区规模较大时,根据电 力发展规划预留建设35~110kV变电站的所址以及配套输电线路 (电缆)的通道。当采用35~110kV电压等级时,可按国家标准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执行。为了确保住宅 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所需占用的位置及相关电力通道能得到合理预 留,在进行住宅小区详细规划设计时,应同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 单位开展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的规划设计。 1.0.4本条界定了标准包含供配电设施的范围,电网电源点至用 户户表,涉及公建设施及计量装置以下部分时,照标准中相关条 款执行。 1.0.5本条说明了制定本标准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即按照统一的 标准和要求,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与建设,达到简化设计、 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的目的。 1.0.6本条说明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原则,即根据国家 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供配电设备应 满足技术先进、运行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免维护 小拉#证同

展及城市发展的规划要求,特别是住宅小区规模较大时,根据电 力发展规划预留建设35~110kV变电站的所址以及配套输电线路 电缆)的通道。当采用35~110kV电压等级时,可按国家标准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执行。为了确保住宅 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所需占用的位置及相关电力通道能得到合理预 留,在进行住宅小区详细规划设计时,应同步委托有资质的设计 单位开展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的规划设计。

1.0.4本条界定了标准包含供配电设施的范围,电网电源点至

1.0.4本条界定了标准包含供配电设施的范围,电网电源点至用 户户表,涉及公建设施及计量装置以下部分时,照标准中相关条 款执行。

1.05本条说明制制定本标准的另 个重要急息文,即按照统一的 标准和要求,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与建设,达到简化设计、 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的目的。

1.0.5本条说明了制定本标准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即按照统一的 标准和要求,规范住宅小区供配电设计与建设,达到简化设计、 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的目的, 1.0.6本条说明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原则,即根据国家 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供配电设备应 满足技术先进、运行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免维护 或少维护)、节能环保型的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

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供配电设备应 满足技术先进、运行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免维护 或少维护)、节能环保型的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

的产品。 1.0.7本条对住宅小区内配电网采用电缆还是架空方式做出了明 确规定,即为了美化住宅小区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住宅小区 内应全部采用电缆方式,仅在外部电源引入住宅小区围墙的局部 范围在城市规划充许情况下采用架空方式。 1.0.8本条对村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情况进行了说 明,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1.0.9本条说明了本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应参照国家及行业 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今后若新颁布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中相关内 容高于本标准时,应执行新标准

2.0.2~2.0.4术语为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表5.1.1 对民用建筑的分类。 2.0.5术语为参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第3.1.2条对 民用建筑的分类。 2.0.7术语为参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第3.0.1条对汽车库进行分类。 2.0.8为了简化小区供电容量与配置配变及导线的计算关系,本 标准提出了“配置系数”的概念,以符号Kp表示。它是综合考 患了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影响后,得出的总配 置系数。 2.0.102.0.14术语摘自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城市配电网技术 导则》Q/GDW370第3章。 2.0.11环网单元包括户内、户外两种形式,为统一术语应用,“环 网单元”泛指户内外环网单元,“户内环网单元”、“户外环网柜” 分别特指户内、户外环网单元。 2.0.13术语所指配电室在民用建筑等相关规程中称为变配电室或 配变电所。 2.0.15术语摘自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配电网运行规程》 Q/GDW519第3.1条。 2.0.16术语明确了本标准对于低压供电半径的定义。 2.0.20~2.0.21术语摘自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 技术导则》Q/GDW156第3章。 2.0.232.0.24术语摘自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配电自动化技术 导则》Q/GDW382第3章

本条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供配电系统 设计规范》GB5005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IGJ16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根据住宅小区内建筑物、配套设施 的负荷性质不同,以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所造成损 失或影响的程度划分为一、二、三级负荷,其中一级负荷对供电 可靠性的要求最高,三级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相对较低。住 宅小区内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用电单位应自备应急电源。应急 电源是指与电网在电气上独立的各式电源,如蓄电池、发电机等

热力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标准3.2用电负荷容量计算

3.2.1在现有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运行经验,并参考 国内外先进城市及地区的数据,考虑到住宅使用寿命一般为50~ 70年,为避免重复建设,居民用电负荷测算应适度超前。本条明 确了居民和公用用电负荷的估算方法。从经济性等方面考虑,公 建用电或单幢住宅公共用电设施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或需 用变压器容量在160kVA以下者,单独设置专用变压器投资大, 增大运行维护成本,就近接入住宅小区公用变压器更为经济可行 较《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第9条限定的100kW 50kVA的要求有较大幅度提高

3.2.2本条明确了每户容量的基本配置,明确了用户配

下限,可根据用电需求增加配置容量,可以上调一档及以上进行 容量配置。对公建设施用电容量按实际用电设备容量统计,设备

容量不明确时,可按负荷密度进行估算,估算值是参考国内外先 进城市及地区的数据得出的,公共服务设施用途不确定时,建议 选用负荷密度标准的上限

据住宅小区内居民住宅户数的多少来定,户数越少则配置系数选 择越大,户数越多则配置系数选择相应递减,其中配变容量选择 配置系数最小不得小于0.5,低压干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0.7。 3.2.4本条说明了住宅小区内配变容量的选择标准。遵循小容量、

据任宅小区内居民任宅户数的多少来定,户数越少则配置系数选 择越大,户数越多则配置系数选择相应递减,其中配变容量选择 配置系数最小不得小于0.5LYS-10标二分部盖板预制专项施工方案,低压干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0.7。 3.2.4本条说明了住宅小区内配变容量的选择标准。遵循小容量、 多布点、靠近负荷中心的原则,满足居民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以利今后增容。配变容量选择不宜过大,且应靠近负荷中心,特 别是按照《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 第4.0.2条“800kVA及以上油浸变压器应装设瓦斯保护”,为简化 保护配置、利于增容规定油浸变压器不应超过630kVA。

3.3住宅小区供电方式

3.3.1本条说明了住宅小区供电电源的要求。根据负荷等级的不 司,对电源的要求也不同。采用双电源或环网方式供电,可提高 住宅小区供电可靠性,当一路电源失去时,可通过第二电源或环 网线路恢复住宅小区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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