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579-2021 海上风电场运行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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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579-2021 海上风电场运行安全规程.pdf

ICS27.180 CCS F 11

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雅

JB/T 10459-2018 滑片泵.pdfNB/T105792021

海上风电场运行安全规程

Codeof safetyforoffshorewind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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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5 设备设施基本要求 人员作业基本要求 运行安全.. 8维护、检修安全 应急处置 附录A(资料性)海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工作票 附录B(资料性) 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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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海上风电场运行、维护、检修、应急处置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上风力发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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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作业环境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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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海上升压站应根据消防防护处所的火灾性质和危险程度,装设合格的消防系统和探测报警系统。 5.1.8海上风电机组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照明需求,照明灯具选用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灯具的 安装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不应使用电感式镇流器的照明灯具,灯具外壳不应采用GB8624规定的 B2、B3类可燃材料。 5.1.9风电机组机舱和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以及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器配置应符合DL5027的 文件规定。 5.1.10海上风电机组基础爬梯需配置速差防坠器,并有坚固、可靠的防坠器安装支架。每次攀爬前,应 对速差器及爬梯进行检查,速差器失灵时不应使用。 5.1.11海上升压站配置足额合格的救生衣。

5.2安全及防护工器具

5.2.1各类安全工器具应检验合格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2.2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照GB26860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5.2.3安全带测试应按照GB/T6096的规定执行。 5.2.4不应使用破损及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6.1.1海上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 6.1.2海上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经过海上求生、海上应急救援、海上平台消防等海上安全专项培训,考试 合格,并获得相应培训证书,方能参加海上作业的相关工作。 6.1.3外来作业人员应接受海上风电场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了解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6.1.4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系统;电气设备作业前,工作 人员应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电气设备投运前,应确认所有工作票已办理终结手续。 6.1.5海上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以下简称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救生衣、防护服 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高空救援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熟练 掌握触电、溺水、室息急救法,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通信设施、海上救生设施、安全工器具及检修工器 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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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运维交通船应满足最低配员要求,且所有配员应具备相应的适任证书并持证上岗。

6.2.1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雷电、冰冻、高温、大风、大浪、大雾、龙卷风、台 风等海洋特殊气象条件做好防范措施,对海上潮流、水深、潮间带滩面变化以及养殖区等海洋地理环境等 可能造成的危险进行识别;作业时应遵守设备相关安全警示或提示。 6.2.2进入工作现场应戴安全帽,登塔作业应系安全带、穿工作鞋、戴防滑手套、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 登塔人员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得超过塔筒提升机或免爬器额定负载要求。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时,不得 登塔作业。 6.2.3作业前应切断机组的远程控制或切换到就地控制,并悬挂警示牌,有人员在机舱内、塔架平台或 答架爬梯上时,不应启动风电机组。 6.2.4风电机组内塔筒提升机的使用操作应由厂家或经培训的风电场专业人员进行,塔筒提升机载物 总重不应超过其额定载荷量。 6.2.5使用风电机组自带吊机进行作业时,被吊物品不应超过吊机限定的额定载荷量。 6.2.6现场作业时,应保持可靠通信,随时保持各作业点与监控中心之间的联络,人员不应在风电机组 内单独作业;船舶等海上运维交通工具应抛锚停泊在塔架上风向,并与塔架保持50m及以上的安全距 离;船舶抛锚时应做好观察,避开海缆区域。 6.2.7海上风电场现场作业的其他基本要求,按照DL/T796的有关规定执行。

7.1.1风电机组投入运行前,应确认相关作业已结束,所有工作票已终结。 7.1.2风电机组投入运行时,不应将控制回路信号短接和屏蔽,不应将控制回路的接地线拆除,不应擅 自修改机组设备参数及保护定值。 7.1.3风电机组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积雪现象;机组内发生冰冻情况时,不应使用塔筒提升机 等辅助的爬升设备;停运叶片结冰的机组,应采用远程停机方式。 7.1.4停止运行一个星期以上的风电机组在投运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 7.1.5应每年对风电机组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阻值不应高于42;每年对风电机组轮毂至塔架底部的 引雷通道检查和测试一次,阻值不得高于0.5Q2。 7.1.6定期检查风电机组航标指示灯,运维交通船夜间航行应注意观察规避危险。 7.1.7定期检查风电机组机舱逃生装置,检验合格。

7.2.1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工作应按GB26860的规定执行。 7.2.2站内输变电设备包括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抗器等 一次电气设备。按DL/T596的规定定期开展预防性试验工作,输变电及通信设备监控均应配置不间断 电源供电,并考穴余设计。 7.2.3GIS室门外应装设SFs报警仪器,并定期检验,站内配置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操作用具以及个 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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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站内电气一二次设备间、通信机房、暖通设备间等重点防火部位应有警示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应 符合DL5027的规定,消防灭火设施及火灾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查检测。 7.2.5定期检查逃生救生装置、靠船构件、起重设备,确保相关设施完好。 7.2.6海上升压站救生艇宜每季度试开检查,启动电源处于常充电状态,油箱应加油至容量的三分之二 以上,救生艇或气胀式救生筱应定期检测,粘贴检验合格标志,确认救生艇和救生筱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8.1.1在开压站电气一次设备及风电机组配套升压设备范围内调试、检修和维护工作均应参照GB 26860的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8.1.2.海上风电场开展维护、检修工作,应符合GB/T32128的相关要求。 8.1.3风电机组调试、检修和维护工作均应使用风电机组工作票,按照具体工作要求执行安全措施后, 履行就地或远程许可手续方可开展工作,机组工作票样式参见附录A,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样式参见附 录B。 8.1.4从事风电机组调试、检修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工作资质。 8.1.5风电场应针对运维作业过程、海上作业环境等因素,制定详尽的危险点辨识手册,作业前应开展 危险点辨识,落实防范措施。 8.1.6测量机组网侧电压、电流和相序时应佩戴绝缘手套;启动并网前,应确保电气柜柜门关闭,外壳可 靠接地;检查和更换电容器前,应将电容器、直流母排充分放电。 8.1.7检修液压系统时,应先将液压系统泄压,拆卸液压站部件时,应戴防护手套和护目眼镜;拆除制动 装置应先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连接液压、机械与电气装置。 8.1.8机组测试工作结束,应核对机组各项保护参数,恢复正常设置。 8.1.9 机组高速轴、刹车系统防护罩未就位、刹车间隙未调整合格时,不应启动机组。 8.1.10进人轮毂或叶轮上工作,应将叶轮可靠锁定。 8.1.11不应在叶轮转动的情况下插人锁定销,锁定销未完全退出插孔前不应松开制动器。 8.1.12 检修和维护时使用的吊篮,应符合GB19155的技术要求。 8.1.13 需要停电的作业,在一经合闸即送电到作业点的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 示牌。 8.1.14 塔筒提升机的操作安全要求应符合NB/T31146的有关规定。 8.1.15 当进人风电机组时,应将远程/本地开关设置到“本地”控制位置。 8.1.16 维护检修偏航系统时应锁定偏航装置。 8.1.17 使用机舱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同时锁定风轮和偏航装置。 8.1.18 3在机舱内作业期间,应先关闭机舱自动灭火系统的自启动功能。 8.1.19 在机舱、轮毂等有限空间内使用清洗剂、油漆等有毒有害物质时,应控制用量并保持良好的 通风。 8.1.20塔筒提升机、免爬器在使用前,应查验设备是否正常,发生火灾、地震时,不应使用塔筒提升机、 免爬器逃生。

提升机停止运行时,应按要求推动顶部手动下降手柄.使提升机缓慢降落至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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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塔筒提升机应定期检测,操作塔筒提升机的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 8.1.24 应定期校验液压站、力矩扳手等工器具,校验合格并粘贴合格标识。 8.1.25 应定期对变桨蓄电池、超级电容、蓄能器进行检查测试。 8.1.26 应定期检查应急电源、助航设施(应急灯、航标灯)。 8.1.27 定期对应急呼叫系统进行检查试验。 8.1.28 定期检查柴油发电机装置、应急电源等应急设施。 8.1.29 风电机组检修维护的其他安全要求,按照DL/T796的有关规定执行

8.2大部件检修和施工作业平台

8.2.1大部件更换施工作业应执行GB/T50571相关规定,应提前制定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 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并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 8.2.2吊装前应对吊机、起吊设备、吊索具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核实吊索具规格、荷载是否符合所吊 部件重量要求。吊装起重作业应遵循GB/T37898的要求。 8.2.3风电机组安装与调试的安全要求按照DL/T796的有关规定执行。 8.2.4船舶坐滩作业时,应观察船舶坐滩点的冲刷情况,防止船底掏空。 8.2.5 自升式平台进场前,应查看海图、进行地质分析和扫海,防止桩腿穿刺或桩腿插在异物上。 8.2.6 船舶抛锚时,应避开海底电缆路线,不应利用风电机组基础系泊。 8.2.7 特殊天气、海况情况下,应加强对船舶锚缆系统的检查。 8.2.8 作业期间船舶AIS应实时开启,并保持通信畅通。 8.2.9 非作业时间,应适当增加船舶与施工机位的距离,防止因风浪影响导致船舶与基础碰撞造成基础 损坏。 8.2.10 船只抛锚应考虑对通航、施工作业的影响,各锚缆布置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8.2.11 施工作业船舶现场用电应符合GB50052的相关要求。 8.2.12 临时电源接线应规范,电源线绝缘良好,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8.2.13 施工作业船舶应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 8.2.14施工作业平台宜具备基本急救条件必要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8.3.1防腐涂装作业的安全措施应符合GB6514的相关要求。 8.3.2定期检查基础水下结构、基础冲刷、海缆路由冲刷、防腐系统;定期检查液压蓄能器、消防系统、爬 梯、塔筒提升机/免爬器、直升机平台、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设备、风电机组基础防撞设施。 8.3.3定期对海底电缆埋设情况进行检查。 8.3.4定期对海缆进行温度、应力监测,并做好数据分析。 8.3.5定期对海缆铠装接地及铅套接地装置进行温度监测、环流大小测量,并做好数据分析

9.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事故报告有关要求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事故 的应急处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9.2事故应急处置可以不开工作票,但是事故后续处置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 情况进行记录。 9.3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CECS27-2016标准下载NB/T 10579202

9.4·风电机组机舱发生火灾时,不应通过升降装置撤离,应首先考虑从塔架内爬梯撤离,当爬梯无法使 用时方可利用缓降装置从机舱外部进行撤离。使用缓降装置,要正确选择固定锚点,同时要防止绳索 打结。 9.5船舶平台失火逃生时,应听从指挥,向上风向有序撤离。撤离时,应用湿毛币措住口鼻,尽量弯腰、 快跑,迅速远离危险区域。 9.6发生雷雨天气,应及时撤离机组;来不及撤离时,可双脚并拢站在塔架平台上,不得触碰任何金属物 体。海上航行时如果遇到雷电,应避免舱外活动。 9.7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启动触电急救现场处置方案;如在高空工作时 发生触电,施救时还应采取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 9.8风电机组发生飞车或机组失控时,作业人员应立即从机组上风向撤离,并尽量远离机组。 9.9台风来临前,船舶应提前采取避风措施。 9.10有人值守的海上升压站平台设施上应编制人员应变部署表,并张挂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9.11海上升压站人员撤离时,应穿好救生衣,带好应急物品,按照紧急通道疏散方向离开,听从指挥,有 序撤离。 9.12采取救生筱进行逃生时,应遵守救生筱的使用要求和人员载荷规定。 9.13从船舶跳水求生前应穿好救生衣,尽量避免从高处落水,跳水前确认水面无障碍物,选择在上风 处,远离船舶的破损缺口处跳水,并使用正确的跳水姿势。 9.14人员发生落水时;应保持冷静,在无法自救的情况下,保持体力,等待救援。 9.15人员落水后救援时,首先考虑抛扔绳子、救生圈或使用长杆。 9.16人员陷人滩涂淤泥时,应趴下增大接触面积,向前爬出。 9.17紧急情况下未能及时撤离,救援力量未能及时到达时,应立即打开气胀式救生筱,在气胀式救生筱 上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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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海上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工作票

GBT 51396-2019 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NB/T10579—2021

附录B (资料性) 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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