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681.3-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681.3-2020 燃煤电厂磨煤机耐磨件技术条件 第3部分:风扇磨冲击板 护钩和护甲.pdfICS 27.100 CCS F 29
燃煤电厂磨煤机耐磨件技术条件 第3部分:风扇磨 冲击板、护钩和护甲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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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磨煤机耐磨件技术条件 第3部分:风扇磨冲击板、护钩和护甲
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电厂风扇磨煤机耐磨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 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风扇磨煤机的冲击板、护钩和护甲等。其他具有相同冲击磨料磨 耐磨件可参照使用。
复合熔铸、热处理、表面硬化、电加工、金属模激冷、堆焊复合制造和堆焊修复再制造等方 生产,也可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生产,所生产的风扇磨煤机耐磨件应保证其性能要求。
DL/T68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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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耐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缺肉、过烧和影响使用性能的飞边、折叠、毛刺等缺陷。 4.2.2铸造耐磨件表面应平整,浇口、冒口、飞边毛刺、多肉、粘砂应清理干净,不应有裂纹和影响 使用性能的夹渣、砂眼、气孔、缩孔、疏松、缺肉、冷隔等铸造缺陷。 4.2.3堆焊复合制造耐磨件表面应基本平整,可有焊波、皱褶存在,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熔渣、焊 瘤和飞溅物;表面可存有分布均匀的应力释放龟裂纹,不应有贯穿性裂纹和密集型气孔等缺陷。堆焊 复合制造耐磨件其他要求应符合DL/T903的规定。 4.2.4复合熔铸双金属耐磨件基体合金与工作层耐磨合金应为冶金结合,不应有夹杂、夹渣和冷隔等 复合铸造缺陷
时磨件的内部质量应符合诺方的图样和技术要求
4.4.1铸造耐磨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如果图样或订货合同中无规定,则铸造 奥氏体高锰钢耐磨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GB/T5680的规定,其他材质铸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6414 中CT8~CT9级的规定。 4.4.2堆焊复合冲击板、护钩和护甲的尺寸公差应对照原耐磨件产品的图纸要求,堆焊耐磨层表面的 鳞片状突起不平度不大于2mm。耐磨件复合堆焊制造及堆焊修复再制造后应满足其装配及保障安全运 行等要求。
4.5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
寿造冲击板、护钩和护甲的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见表1。
铸造冲击板、护钩和护甲的化学成分与力学性
4.6.3堆焊冲击板、护钩和护甲耐磨工作层的金相组织和使用特性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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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耐磨件表面质量宜采用目视的方法进行检验;必要时可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块、样板、 样块和划线相结合的测量方法进行。 5.2对耐磨件内部易出现缺陷的部位、目测有疑问的部位以及堆焊修复再制造之前的耐磨件基体材 料,生产制造厂应进行内部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应选择按GB/T5677、GB/T6402、GB/T7233.1、GB/T 9443、GB/T9444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检测方法进行。 5.3尺寸公差宜采用相应的检测工具和仪器进行,应符合GB/T6414的规定。 5.4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可按GB/T223.4、GB/T223.5、GB/T223.11、GB/T223.18、GB/T223.23、 GB/T223.25、GB/T223.26、GB/T223.43、GB/T223.59、GB/T223.60、GB/T223.63、GB/T223.64、 GB/T223.67、GB/T223.68、GB/T223.69、GB/T223.71、GB/T223.72的规定进行,也可使用光电发射 光谱分析法、X射线法。仪器设备、取样、制样、分析测试方法应参照GB/T4336、GB/T14203、 GB/T20066的规定进行。
.5拉伸试验按GB/T228.1的规定进行。
6.1.1耐磨件质量应由供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后方可出厂。需方可按本 文件的规定或供需双方的约定,对耐磨件质量进行复检验收。 6.1.2耐磨件表面质量应逐件100%进行目视检验。 6.1.3对耐磨件内部质量有疑问的应进行无损检验:必要时应解剖进行金相检验
尺寸精度均应进行逐件检验。
化学成分检验按炉次(件、批)进行。
氏体高锰钢耐磨件拉伸检验应按GB/T5680的规定进行。 击吸收能量检验应从每批产品中抽取3个试样进行,允许其中1个试样的冲击值低于规定 应低于规定下限值的70%。若不合格,则可从同一批中再抽取3个备用冲击试样进行复检,
.1奥氏体高锰钢耐磨件拉伸检验应按GB/T5680的规定进行。 4.2冲击吸收能量检验应从每批产品中抽取3个试样进行,允许其中1个试样的冲击值低于 ,但不应低于规定下限值的70%。若不合格,则可从同一批中再抽取3个备用冲击试样进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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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结果与原结果相加重新计算平均值;若新的平均值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复检值中有任何一个低 于规定下限值的70%,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冲击吸收能量试样规格和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奥氏体高锰钢及有明确要求的耐磨材料冲击试样尺寸为10mm×10mm×55mm,U形或V形 缺口(缺口深度为2mm);其他耐磨钢及抗磨白口铸铁材料冲击试样尺寸为10mm×10mm× 55mm,无缺口。 b)耐磨件产品的冲击试样可从产品本体上制取,也可从和本体工件同炉钢(铁)液浇注的试块上 制取,并和本体工件同炉(或相同工艺)进行热处理。 6.4.3硬度检验可在耐磨件本体的工作面上进行,也可在耐磨件本体的附铸试块上进行,在未完成任 何要求的热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耐磨件本体脱离。每批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每 件产品的硬度检验部位不应少于3个,每个部位检验5点,取其平均值。检验堆焊复合耐磨层的硬度 时,可在硬度试块基材上按实际的生产工艺堆焊4层~6层,然后检验其平均硬度值,也可在实际耐磨 件的堆焊耐磨层上检验。仲裁硬度值宜用相同基材、相同焊材以及相同堆焊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块在 台式硬度计上检验。
6.5.1奥氏体高锰钢应进行金相组织检验,其他耐磨件当材料和工艺发生变化或用户有要求时,应进 行金相组织检验。金相组织检验试样可在耐磨件本体上制取,也可在冲击试样上制取。 6.5.2检验项目中某一项目检验不合格时,应加倍抽取试样进行复检。化学成分复检不合格,则判该 批耐磨件不合格;力学性能、金相组织复检不合格,可将该批耐磨件重新进行热处理,但不得超过两 次,然后再次检验。
检验批次的划分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a)按炉次分批:耐磨铸件为同一类型,由同一炉次浇注,在同一炉次中热处理且工艺参数相同的 为一批。 b)按数量或重量分批:同一牌号耐磨件产品在熔炼或制造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多个炉次浇注或相 同制造工艺并经相同热处理工艺多炉次热处理后,以一定数量或重量的耐磨件为一批。 c)按件分批:指制造工艺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某些耐磨件,以一件或几件为一批。
7标识、包装、购存和运输
7.1.1每个(批)产品表面(或包装物表面)至少应有下列标识: a)厂标; b)产品批号; c)需方名称、地址和到站; d)产品名称、规格和材质牌号; e)装箱号; f)毛重与净重; g)供方名称和地址。 当无法在产品上做出标识时,可将标识打印附于每个(批)产品的标牌上。 .1.2产品出厂应附有质检部门出具盖有印章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供方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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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商标; c)产品名称和材质牌号; d)产品批号(或堆焊复合耐磨件的工号); e)检验结果、检验员的代号; f)产品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g)所采用的标准“DL/T681.3一2020"; h)出厂日期。 7.2包装、购存和运输 7.2.1耐磨件产品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防锈处理,存放在干燥、防雨、平整、坚实的场地;根 锯产品的种类、形状、数量和大小分别采用柔性材料类草绳、木箱、托盘、钢箍或集装箱妥善捆扎包 装,也可参照DL/T680、DL/T681.1、DL/T681.2及DL/T1604的规定进行。 乙2.2产品防护、包装、购存和运输应符合供需双方订货合同的规定。
b)商标: c)产品名称和材质牌号; d)产品批号(或堆焊复合耐磨件的工号); e) 检验结果、检验员的代号; f)产品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g)所采用的标准“DL/T681.3—2020”; h)出厂日期。
7.2包装、购存和运输
7.2.1耐磨件产品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防锈处理,存放在干燥、防雨、平整、坚实的场地;根 据产品的种类、形状、数量和大小分别采用柔性材料类草绳、木箱、托盘、钢箍或集装箱妥善捆扎包 装,也可参照DL/T680、DL/T681.1、DL/T681.2及DL/T1604的规定进行。 7.2.2产品防护、包装、贮存和运输应符合供需双方订货合同的规定。
本附录所列的金相组织和 况而言,供使用时参考。表B.1是堆焊冲击板 和护甲耐磨工作层的金相组织和 一用户选材用材时参
堆焊冲击板、护钩和护甲耐磨工作层的金相组
JTG/T 2231-01-2020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DL/T681.32020
布氏硬度和洛氏硬度C之间的近似转换值见表C.1
布氏硬度和洛氏硬度C之间近似转换关系表
表C.1布氏硬度和洛氏硬度C之间的近似转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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