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794-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含2021年第1号修改单).pdf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一般要求 5 功能要求 性能要求 安装要求 8 检验规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基本功能要求·
增加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 修改了附录A表A.1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的基本功能要求(见附录A,2011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52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山东广 安车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为 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轩、李小楠、周炜、邱淮、李文亮、沈兵、王薇、朱苏镔、姚羽、马志然、张旭 王醒、刘晓松、刘应吉、何兆广、岳宪雷、翁伟民、邱自力、陈文明、江常杯、许忠、袁立、龙刚、赵玉平、林宋伟 胡佳妮、翁永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7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性能和安装要求工艺流程-钢筋砼倒虹吸施工工艺流程图,以及检 则。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中安装在车辆上的车载终端设备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固件firmware 运行在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人式软件。 3.1.2 电子运单electronictravelpermit 包含车辆信息和客货信息等的电子数据。 3.1.3 行驶开始时间starttimeoftravelling 车辆从静止状态转变为行驶状态(速度大于0km/h且持续10s以上)的时间。 3.1.4 有效停车effectiveparking 车辆从行驶状态转变为静止状态(速度等于0km/h)且持续时间不少于20min。 3.1.5 单次连续驾驶时间singlecontinuousdrivingtime 同一驾驶人从本次行驶开始时间起至有效停车开始时间之间的时间。 3.1.6 累计驾驶时间cumulativedrivingtime 同一驾驶人24h内单次连续驾驶时间的总和。 3.1.7 监控中心monitoringcentre 对车辆道路运输进行监控的软件平台。 3.1.8 休眠sleep 车辆熄火后,终端继续保持与监控中心联系的一种特殊状态。
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容量不低于8GB)、卫星定位模 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无线通信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采集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 如果终端具有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且不包含于主机本体上,则其可列为附属设备,但主机应留有相应 接口。
外部设备应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信天线、应急报警按钮、语音报读装置。应根据附录A对不 同类型车辆的基本功能要求包括通话装置、操作键、读卡器、打印机、显示器、车辆营运状态信息显示、信 息发布等设备,以及图像、视频、音频、驾驶员身份、电子运单、物流、营运、收费结算、服务评价等信息的 采集设备等。
终端的外观应无锈蚀、锈斑、裂纹、褪色、污迹、变形、镀涂层脱落,亦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 起泡、开裂、变形:灌注物应无溢出等现象: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显著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 相适宜。 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终端名称、规格及型号; b)终端制造厂名及商标; c)终端出厂年月及编号; d)终端执行标准代号; e)终端IMEI号
4.4文字、图形和标志
终端应有使用说明。面板的按键、接口等部位应有文字、图形等标志,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耐久、醒目; b)使用说明、铭牌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但应保证中 文在其他文字的上面或左面。
应符合无毒害、无放射性的要求
车终端机壳防护应满足GB/T4208中IP67的等级要求。
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应能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表示终端当前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通 块工作状态、主电源状态、卫星定位天线状态、与终端主机相连的其他设备状态等。终端应能以预 频率进行自检,自检频率宜由监控中心设定。若出现故障,应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故 型等信息,存储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2.2定位技术要求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30s b)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500m; c)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d)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 e)记录时间精度: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30s b)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500m; c)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d)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 e)记录时间精度: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终端的通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a)终端应支持至少两个远程连接,即主监控中心和备份监控中心的连接,应在与主监控中心通 信中断时自动切换至备份监控中心; 如果终端无法接入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将数据以先进先出方式保存,直至注册到无线 网络时一并传送; C 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 d) 终端与监控中心的通信宜采取加密措施
5.4.1 驾驶员身份
终端的驾驶员身份识别装置应符合JT/T825的要求,支持加密后通过远程认证的方式采集从业资 格证信息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终端应能够自动侦测更换驾驶员IC卡从业资格证动作,并实现相应的驾驶员身份识别功能
包险质物运撤电于运单得合1/101.的要求 字身份认证方式向终端下发的电子运单信息
5.4.3车辆CAN总线费
终端应具有两路内置CAN总线通信接口,通过CAN总线采集车辆运行状态信息
5.4.4车辆载运状态
终端可具有车辆载运状态检测装置接口或者通过人工输入方式确定车辆的载运状态,并上传至 中心。
跨金水河贝雷梁便桥设计及施工方案5.4.5收费结算数据
费结算数据采集装置接口,支持采集收费结算信!
5.4.8车辆状态信息
终端应支持采集车辆的开关量和模拟量等信息,包括制动、左转向、右转向、近光、远光等。应采集 至少5个开关量和至少2个模拟量,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定位数据一起上传至监控中心。
终端以具有汽车行数汇求功具 正传、茶件检系上 专和数据接口导出功能。数据分析软件 储性能应符合GB/T19056的要求
终端可具有通过电路域或数据链路进行监听的功能,监听时扬声器应处于关闭状态。通过电路域 盗听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监控中心下发监听指令后,终端自动拨打监听指令携带的监听号码进入监听状态: b) 监听时保存需要上传的数据,监听结束后上传; c)人工报警时,图像、音频和视频采集功能均不具备的终端自动拨打预先设定的监听号码进人 监听状态; d)终端拨打监听号码时,在首次未打通情况下,再连续拨打三次,每次间隔30s
)终端可由监控中心设定只允许呼人号码和只允许呼出号码
终端应具有车辆启动点火检测功能(挂车端除外),当车辆熄火1h后终端向监控中心发送终端 木眠信号,进入休眠状态,并在下次车辆启动后退出休眠状态。终端在休眠状态下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关闭除无线通信模块外其他不必要设备,卫星定位模块在需要上传时自动唤醒; b 数据上传频率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或按照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自动持续降低数据上传 频率; C 终端在蓄电池欠压报警后GB/T 39336-2020 沿空留巷高水材料巷旁袋式充填技术要求.pdf,转由内置备用蓄电池供电,在内置备用蓄电池电量用完时自动 关机; d)终端在休眠期间平均功率不超过1.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