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1336-2010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规范.pdf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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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6-2021标准下载ecificationsfordatacenterroomcon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1336—2010目次前言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数据中心机房分级24.1分级要求24.2A级数据中心机房4.3B级数据中心机房4.4C级数据中心机房5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25.1机房位置选择5.2机房组成5.3设备布置6环境要求7建筑与结构7.1般规定7.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7.3防火和疏散7.4室内装修7.5机房建筑与结构技术要求80空气调节8.1一般规定8.2负荷计算8.3气流组织8.4系统设计8.5设备选择8.6空气调节系统技术要求9电气9.1供配电9.2照明9.3静电防护9.4防雷与接地9.5电气系统技术要求10电磁屏蔽11机房布线11.1般规定11.2布线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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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给出了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要求,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选择及设备 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技术、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 给水排水、消防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总部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新建、改 建和扩建数据中心机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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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检修而导致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B级数据中心机房 classBdatacenterroom 按穴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其场地设施在允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信息 系统运行中断。 3.7 C级数据中心机房 class Cdatacenterroom 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4.1.1根据信息系统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由于场地设备故 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将数据中心机房划分为A,B,C三级。 4.1.2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主机房等级相同。 4.1.3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
4.2A级数据中心机房
a)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中国石油重大的经济损失。 b)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对中国石油业务、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总部级数据中心机房宜建设成A级。
4.3B级数据中心机房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数据中心机房应为B级: a)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中国石油较大经济损失。 b)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对中国石油业务、公共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区域级数据中心机房、区域网络中心机房和企事业单位级数据中心机房宜建设成B级。
4.4C级数据中心机房
不属于A级或B级的数据中心机房应为C
的规定。 5.1.2应远离存在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隐患区域。 5.1.3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主机房不应选在建筑物的地下楼层。 5.1.4表A.1给出了机房位置选择的技术要求。
5.3.1 机房的设备布置总体要求,按GB501742008中4.3.1的规定。 5.3.2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布置,按GB50174—2008中4.3.2的规定。 5.3.3 机柜或机架的布置,按GB50174一2008中4.3.3的规定。 5.3.4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
5.3.1 机房的设备布置总体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4.3.1的规定。 5.3.2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布置,按GB50174一2008中4.3.2的规定。 5.3.3 机柜或机架的布置,按GB50174一2008中4.3.3的规定。 53.4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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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于运输设备的通道净宽,按GB50174一2008中4.3.4第1款的规定。 b)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按GB50174—2008中4.3.4第2款的规定。 c)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当布置大型、非标准计算机设备 机柜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8m。 d)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按GB50174一2008中4.3.4 第4款的规定。 e)成行排列的机柜及出口通道宽度,按GB50174一2008中4.3.4第5款的规定
机房温度、相对湿度、空气含尘浓度、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等,按GB50174一2008 章的规定。表A.2给出了机房环境要求。
7.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耐火等级、耐火极限、安全出口、门开启方向及主机房的顶棚、 括夹芯材料)和隔断材料选择,按GB50174一2008中6.3的规定
7.4.1室内装修设计选用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6.4.1的规定。
a)活动地板下的空间只作为电缆布线使用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300mm。 b)活动地板下的空间既作为电缆布线,又作为空调静压箱: 1)机房面积大于或等于300m²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500mm; 2)机房面积小于300m²时,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 c)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应采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地面铺装材 料宜为水磨石或通体砖)。顶板或地面应采取保温、防潮措施,地面垫层宜配筋,维护结构宜 采取防结露措施。 d)应选用难燃A级抗静电活动地板,宜采用加强型支架。 7.4.5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要求: a)主机房内顶部宜设置空调回风层,回风层高度不宜小于600mm。 b)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6.4.5的规定。 7.4.6 主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电池室外窗设置,按GB50174一2008中6.4.6的规定。 7.4.7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渗漏措施。位于多层建筑内的主机房应采取 措施, 防止上层水漫溢或渗漏到机房。 7.4.8 门窗、墙壁、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按GB50174一2008中6.4.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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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机房建筑与结构技术要求
表A.3给出了机房建筑与结构技术要求
8.4.15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要求
a)应满足通风、散热、防噪、防晒的要求。 b)当低于室内机时,高差不应大于5m。 c)当高于室内机时,高差不宜大于25m。 d)管线总长度不宜大于60m。 8.4.16室内机周围应设防水堤,并安装漏水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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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空调系统无备份设备时,单台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7.5.3 规定。 8.5.4 空调机通信接口、通信协议、显示屏等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7.5.4的规定。 8.5.5 空调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和加湿器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7.5.5的规定。 8.5.6 机房专用空调宜采用高温型室外机;在寒冷地区,室外机应采用低温启动技术。 8.5.7 空调室外机冷凝器的风机宜选用调速控制方式的风机。 8.5.8 对高发热量设备所造成的局部热点,宜采用吊顶式、机柜式、冰柜式等辅助制冷设备。 8.5.9 机房宜设置独立的新风室,采用有预处理功能的落地式新风机
8.6空气调节系统技术要求
表A.4给出了空气调节系统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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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房和辅助区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值、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的照度标准值、主机房 的主要照明光源、照明线路、机房内灯具等,按GB50174一2008中8.2的规定。
9.5电气系统技术要求
表A.5和表A.6给出了电气系统技术要求。
电磁屏蔽室的性能指标、规模、结构形式、接地和相关的屏蔽件等,按GB50174一2008中第9 章的规定。
机房的网络布线系统设计、线槽或桥架的高 设路由、传输介质、电子配线设备等,按GB50174一2008中第10章的规定。
11.2.1宜来用支持高传输带宽的布线介质 11.2.2多模光纤宜选用指标为50/125μm,850nm工作波长的激光优化多模光缆,单模光纤宜选用 零水峰单模光缆。
11.3布线标识及材料
11.4机房布线技术要求
T/CECS 775-2020标准下载表A.7给出了机房布线技术要求。
12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
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网络结构及供电电源等, ,按GB0174 中 11.1 的规定。
12.2.1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11.2.1的规定。 12.2.2设备监控系统及监控的主要参数,按GB50174—2008中11.2.2的规定。 12.2.3A级机房的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主机,宜配置为双机热备份系统。 12.2.4重要信息系统设备宜采用智能机柜,或在机柜内部加装配电、温湿度等监控探点。
12.2.1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要求,按GB50174一2008中11.2.1的规定。 12.2.2设备监控系统及监控的主要参数,按GB50174—2008中11.2.2的规定。 12.2.3A级机房的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主机,宜配置为双机热备份系统。 12.2.4重要信息系统设备宜采用智能机柜,或在机柜内部加装配电、温湿度等监控探点。
12.2.1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要求,按GB501742008中11.2.1的规定。
青岛行车公寓改造施工组织设计12.3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表A.8给出了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