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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034-2016 135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导则.pdf135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导则
Guidefor135MWcirculatingfluidizedbedboileroperation
DL/T1034—2016
35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工艺DL/T10342016
DL/T1034—2016
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135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额定蒸发量400t/h~550t/h)及主要辅机设备的启动、 运行、停止、维护、锅炉试验、事故分析与处理原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135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135MW容量等级以下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可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64.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GB/T671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8174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10184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16507.7水管锅炉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GB/T21509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T340循环流化床锅炉启动调试导则 DL/T461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 DL/T469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规程 DL/T514电除尘器 DL/T934火力发电厂保温工程热态考核测试与评价规程 DL/T956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DL/T964循环流化床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DL/T1035循环流化床锅炉检修导则 DL/T1319循环流化床锅炉测点布置导则 DL/T1322循环流化床锅炉冷态与燃烧调整试验技术导则 HJ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JB/T8471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11650循环流化床锅炉石灰石粉一级输送系统
本标准对135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各使用单位可根据本标准和 制造厂技术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附录A和附录B编制现场运行规程。 2 锅炉使用单位应要求锅炉制造厂和电力设计院提供包括锅炉铭牌、主要参数、燃料特性、石灰 热平衡、热力性能计算数据、锅炉主要部件及辅机等的制造及设计资料,具体项目可参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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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燃煤、燃油(燃气)、除盐水储备应充足,且质量合格。 4.1.1.2床料和脱硫石灰石储备充足,其粒径分布及成分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3各类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系统应具备投运条件。 4.1.1.4锅炉大、小修后,所有工作票应已注销,临时设施和安全措施已拆除,冷态检查验收合格。 4.1.1.5工作电源应可靠,备用电源良好。 4.1.1.6控制系统及其他主要程控系统、仪表应具备投运条件。 4.1.1.7锅炉耐磨耐火材料按要求检查验收合格。 4.1.1.8现场照明及事故照明、通信设备齐全。 4.1.1.9地面应平整,楼梯及通道通畅、无杂物,各种标志齐全清晰。 4.1.1.10防雨、防冻、防风设施应齐全良好。 4.1.1.11脱硝还原剂储制备充足,具备投运条件。 4.1.1.12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具备投运条件,满足传输要求。
4.1.2启动前的检查
4.1.2.1本体及尾部烟道应进行下列检查:
4.1.3.1水质要求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4.1.3.2上水温度与汽包下壁的温差应符合锅炉制造厂规定, 4.1.3.3点火前,维持汽包正常水位
4.1.3.1水质要求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1.4.1 床料厚度应符合锅炉制造厂推荐的点火启动所需料层厚度要求。 1.4.2炉膛布风板上的床料宜为最大粒径小于1mm的砂子或经过筛分后最大粒径满足锅炉制造 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底渣。
1.5.1 为缩短启动时间,可在锅炉点火前在底部联箱引入邻炉蒸汽,对锅炉炉水进行加热。 1.5.2 应控制汽包下壁温度上升速度(典型值为0.5C/min~1°C/min),前期宜缓,后期可适当加
.3汽包下壁温度达到100℃左有时,可停止蒸
4.1.6燃油及雾化系统
4.1.6.1燃油系统投入油循坏。雾化蒸汽或雾化空气系统应处于备用状态。若为安装或检修结束后的首 次启动,燃油系统应符合7.5.1.1要求。与邻炉共用母管系统时,还应检查炉前燃油系统,并确认系统 处于备用状态。 4.1.6.2投入燃油吹扫系统
除尘器按7.10.1要求处于备用状态
4.2.2.1点火前投入锅炉保护、联锁。顺序启动引风机、高压流化风机、二次风机、次风机、点火增 压风机等,保持炉出口压力符合锅炉厂设计值 4.2.2.2根据环境温度,判断是否投入暖风器或热风再循环。 4.2.2.3对炉膛和烟道进行吹扫。吹扫1时流化风量应大于最小流化风量,总风量应大于25%的额定风 量。吹扫时间应不少于5min。 4.2.2.4将锅炉各级配风调整至点火风量,使床科充分流化、回料器工作正常。 4.2.2.5如果锅炉只有床上启动燃烧器或床下风道燃烧器,应通过投入床上启动燃烧器或床下风道燃烧 器来加热床料。 4.2.2.6如果锅炉同时具行床上启动燃烧器和床下风道燃烧器,应先投入床下风道燃烧器,加热床料。 当床温升到约400℃时,再投入床上启动燃烧器。 4.2.2.7投入床上启动燃烧器后,应根据燃烧器燃烧情况,适当调整风量以保持燃烧充分及稳定;床日 启动燃烧器应尽可能沿炉膛中心线对称投运,以控制两侧床温的偏差。床下风道燃烧器出口烟气温度 不应超过设计允许温度。 4.2.2.8如果燃烧器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切断燃料,查明原因。再次点火前,应加大通风量吹扫 5min。 4.2.2.9如果采用微流化或低次风量流化启动,投煤后应迅速提升一次风量至最小流化风量以上,保 证运行安全。 4.2.2.10锅炉点火后应按规定投入除尘器、石灰有输送系统和SNCR脱硝系统
3.1 应调节燃烧器燃烧功率和配风以控制风室温度、锅炉床温温升速率,二者宜不超过设 3.2 ? 锅炉投煤。 a) 福 投煤条件: 1) 给煤系统满足7.4.1要求: 2)投煤床温可参考附录D。 b)启动给煤系统向炉膛投煤:
1) 给煤系统满足7.4.1要求: 2) 投煤床温可参考附录D。 b)启动给煤系统向炉膛投煤:
1)按7.4.2要求问炉膛投煤: 2)入炉煤稳定燃烧后,可逐步停运燃烧器,并将停运的燃烧器切换到备用状态。 c)投煤后的燃烧监护: 1)锅炉全烧煤后,应加强燃烧调整,将床温、床压、氧量稳定在合理范围内,防止结焦。 2)注意观察回料系统的工作状态,若出现回料不通畅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当床压上升到规定值时,应投入冷渣器及输渣系统:如锅炉床压降低至设计值的80%, 则应调整冷渣器运行方式或投运床料添加系统添加床料。 4)合理调整配风,保持炉膛整体(包括物料循环系统)温度缓慢升高。 4.2.3.3按照升温升压曲线控制蒸汽温度和蒸汽压力的上升速度。 4.2.3.4锅炉点火后,若烟气温度异常变化,应及时消除,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切断燃料。 4.2.3.5为保护再热器,锅炉点火后应投入1、Ⅱ级蒸汽旁路系统,并随着蒸汽压力的上升,逐渐增大 1、Ⅱ级蒸汽旁路系统并及时关闭过热器对空排汽阀。 4.2.3.6控制锅炉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锅炉制造厂规定值,且汽包内饱和温度上升速度不应超过 1.5°℃/min。 4.2.3.7锅炉上水前后、升压过程中,应记录膨胀指示值,检查各部位膨胀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 升压,待异常消除后再继续升压。 4.2.3.8锅炉蒸发量低于10%额定值时,应控制屏式过热器及屏式再热器管壁温度不超过管壁允许温 度,尽量避免使用喷水减温。 4.2.3.9承压部件经检修后,应在蒸汽压力为0.5MPa时热紧螺丝,在此期间蒸汽压力应保持稳定。热 紧螺丝按GB26164.1执行。 4.2.3.10根据蒸汽压力,适时关闭对空排汽阀和疏水阀、冲洗水位计和热工仪表管,适时投入连续排 污和定期排污,进行减温器的反冲洗等工作。 4.2.3.11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参数达到汽轮机冲转条件后,方可进行冲转工作。
4.2.4.1根据汽轮机滑参数启动曲线要求调整锅炉参数。 4.2.4.2应始终保持燃烧有足够的氧量,以“先加风,后加煤”的原则控制床温在850℃左右并增加 负荷。 4.2.4.3 3根据增加负荷的需要及时启动备用风机,采用定速给水泵时,应及时切换给水管路。 4.2.4.4加强全炉巡回检查。
4.3.1当床温满足不投燃烧器直接启动的条件时,可以育接投煤进行热态启动。 4.3.2 2应根据汽轮机滑参数启动曲线要求调整锅炉参数
4.4.1在不同压力下,汽包上、下壁允许温差值应以锅炉制造厂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4.4.2蒸汽的升温速度应按锅炉制造厂提供的启动温升曲线进行。若锅炉制造厂无要求,宜按1C/min 1.5℃/min的速度升温,启动前期应慢,后期可适当加快。 4.4.3汽包水位波动应在土50mm范围内。 4.4.4两侧蒸汽温差不应大于30℃,两侧烟气温差不宜大于50℃,应控制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不 超过允许值。 4.4.5从汽轮机冲转开始,过热蒸汽温度应具有50℃以上的过热度。汽轮机带负荷之前,蒸汽温度的
调整应以燃烧调整为主,尽量少用减温水。 4.4.6应经常检查设备膨胀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消除。 4.4.7投煤后应保证锅炉炉膛布风板流化风量不低于最小流化风量。 4.4.8锅炉现场运行规程应根据实际燃煤情况确定允许投煤床温。允许投煤床温一般按锅炉制造厂要 求执行:如果给煤成分与锅炉制造厂要求差异较大,应根据给煤的实际着火特性确定允许投煤床温。 4.4.9床温大于允许投煤床温后,方可间断投煤某综合楼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确认稳定着火后,方可缓慢连续给煤。 4.4.10应严格控制床温变化率在锅炉制造厂和耐磨耐火材料生产厂要求的范围内。 4.4.11最高床温宜比给煤的灰变形温度(DT)低150℃以上。 4.4.12投油及煤油混烧时,应加强尾部烟道吹灰,防止不完全燃烧产物在受热面上沉积。 4.4.13机组带大负荷运行前,应对尾部烟道进行全面吹灰次。
调整应以燃烧调整为主,尽量少用减温水。 4.4.6应经常检查设备膨胀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消除。 4.4.7投煤后应保证锅炉炉膛布风板流化风量不低于最小流化风量。 4.4.8锅炉现场运行规程应根据实际燃煤情况确定允许投煤床温。允许投煤床温一般按锅炉制造厂要 求执行:如果给煤成分与锅炉制造厂要求差异较大,应根据给煤的实际着火特性确定允许投煤床温。 4.4.9床温大于允许投煤床温后,方可间断投煤,确认稳定着火后,方可缓慢连续给煤。 4.4.10应严格控制床温变化率在锅炉制造厂和耐磨耐火材料生产厂要求的范围内。 4.4.11最高床温宜比给煤的灰变形温度(DT)低150℃以上。 4.4.12投油及煤油混烧时,应加强尾部烟道吹灰,防止不完全燃烧产物在受热面上沉积。 4.4.13机组带大负荷运行前,应对尾部烟道进行全面吹灰次。
5.1.1保持锅炉蒸发量在额定值内并满足机组负荷的要求。 5.1.2保持正常的蒸汽压力、蒸汽温度,监视受热面管壁温度。 5.1.3均匀给水,维持汽包正常水位。 5.1.4保持炉水和蒸汽品质合格。 5.1.5保持床料正常流化、燃烧良好,减少热损失,提高锅炉热效率。 5.1.6维持合理的炉内床料量(床压)、床料粒径分布及循环物料量。 5.1.7负荷或煤质特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锅炉运行工况,保持合理的床温、床压、氧量,并满足机组 负荷的需要。 5.1.8烟气中粉尘、SO和NO的排放浓度应符合GB13223要求。
5.1.1保持锅炉蒸发量在额定值内并满足机组负荷的要求。 5.1.2保持正常的蒸汽压力、蒸汽温度,监视受热面管壁温度。 5.1.3均匀给水,维持汽包正常水位。 5.1.4保持炉水和蒸汽品质合格。 5.1.5保持床料正常流化、燃烧良好,减少热损失,提高锅炉热效率。 5.1.6维持合理的炉内床料量(床压)、床料粒径分布及循环物料量。 5.1.7负荷或煤质特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锅炉运行工况,保持合理的床温、床压、氧量,并满足机组 负荷的需要。 5.1.8烟气中粉尘、SO和NO的排放浓度应符合GB13223要求。
5.2.1.1当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风量。 5.2.1.2燃烧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适当的氧量,燃烧调整应按“先增风后增煤,先减煤后减风”的顺序缓 慢进行,并应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床温产生大的波动。 5.2.1.3运行中应经常注意煤质特性和粒度的变化,控制入炉煤粒径级配在设计范围内。
的最低值,防止下二次风口过热变形。
5.2.3床料厚度的调节
氧化铝35KV中心变电所高压电缆专项电缆敷设方案电缆敷设施工方案DL/T1034—2016
5.2.4.1为保证良好的燃烧和传热,维持较低的NO,排放浓度和最佳的脱硫效果,床温一般应控制在 840℃~920℃。最高床温不应超过950℃。旋风分离器进口烟气温度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1050℃。 5.2.4.2负荷或煤质特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风量:以维持床温的相对稳定。床温调节应细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