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JF(黔) 66-2022 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检定装置校准规范.pdf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tellite Positioning Vehicle TravellingDataRecorderVerificationDevice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检定装置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Satellite
沈阳屋面工程施工方案psitioningVehicleTravellingDataRecorderVerificationDevice
归口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参加起草单位: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广州市腾畅交通图科技有限公司
规范委托贵州省计量测试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廖蔚松(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王勇 (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付欣艳 (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参加起草人: 黄宁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陈文辉 (广州市腾畅交通图科技有限公司) 李璐伶(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王明珺(贵州省计量测试院)
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检定装置校
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检定装置
记录仪检定装置是用于测量各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定位、里程、速度的计量器具,主 要组成部分:卫星定位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数据存储及处理模块、实时时钟、操作 键、数据通信接口、显示器及打印机或相应的显示和打印输出接口等
a)冷启动:从系统加电运行到获得定位信息(实现捕获)时间不大于120s。 b)热启动:从系统加电后,启动复位到获得定位信息(实现捕获)时间不大于20s
系统定位误差:不大于15m。
系统定位误差:不大于15m。
最大允许误差:±1.2km/h 5.4行驶里程记录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土0.08km。 5.5 5分辨力 分辨力:不大于1km/h。
速度示值范围: :(0~225)km/h。 主: 以上技术指标不用于合格性判定,仅供参
速度示值范围: :(0~225)km/h。 :以上技术指标不用于合格性判定,仅供参考。
6.1.1环境温度:(20±10)℃。 6.1.2环境湿度:≤85%RH。 6.1.3电源电压及频率:AC(220±22)V,(50土2)Hz。 6.1.4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 6.1.5校准场所的卫星信号处于正常状态。
6.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a)测量范围: (0~100)km/h
b)分辨力:不低于0.1km/h。 c)速度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土0.3%。 d)距离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30m时,±0.3m;大于30m时,±0.1%
a)分辨力:0.01 S。 b)日差:±0.5s/d
a)分辨力:0.01S。 b) 日差:±0.5s/d
记录仪检定装置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显示屏显示应清晰、完整 不得有缺损现象。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完整。防作装置可靠。 产品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 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
记录仪检定装置在通电开始工作时进行自检,以红绿闪信号或显示屏显示方式指示工
作正常与否,并提示故障信息。
a)冷启动:将记录仪检定装置按正常工作方式接入标称电源电压,启动仪器,从记 录仪检定装置通电运行到获得定位信息(实现捕获)时间。 b)热启动:记录仪检定装置已通电并已获得定位信息,启动复位到获得定位信息(实 现捕获)时间。
7.2.3系统定位误差
将记录仪检定装置安装在坐标已知的标准基线点进行校准,如记录仪检定装置显示为 经纬度球坐标,将球坐标按附录A转换成直角坐标。连续记录不少于20组数据,定位误 差按公式(1)计算。
一中: 一一某组数据点的定位误差,m; X;一一记录仪检定装置测试数据在大地直角坐标X轴方向分量,m; Y一一记录仪检定装置测试数据在大地直角坐标Y轴方向分量,m; X一一已知的标准基线点在大地直角坐标X轴方向分量,m; Y 已知的标准基线点在大地直角坐标X轴方向分量,Ⅲ。
7.2.4速度记录误差
将记录仪检定装置和非接触式速度计安装在同一辆汽车上,由非接触式速度计提供标 准速度。车速在(20~60)km/h之间变化,在3个不同的速度点某图书馆中央空调工程施工方案,分别读取记录仪检定 装置的速度记录值和标准速度值,每个速度点上的速度记录误差按公式(2)计算。
式中: Aai—一记录仪检定装置在某个测速点的示值误差误差,km/h; V一一在某个测速点记录仪检定装置示值,km/h;
7.3.5里程记录误差
将记录仪检定装置和非接触式速度计安装在同一辆汽车上,由非接触式速度计提供标
准里程。当记录仪检定装置显示的行驶里程等于或接近3km、5km、10km时,在 3个不同的里程点,分别读取记录仪检定装置的里程记录值和标准里程值,每个里程点上 的里程记录误差按公式(3)计算
式中: Asi一一记录仪检定装置在某点里程记录误差,km; Si 记录仪检定装置在某点的实时里程记录值,km; 非接触式速度计在某点的标准里程值,km
校准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参见附录C,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标题,如“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证书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计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如型号、产品编号等); g)进行校准的日期或校准证书的生效日期: h)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和代号; i)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j)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1)校准员及核验员的签名; m)校准证书批准人的签名; n)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0)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 定的幕墙安全技术交底,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不超 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