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91-2019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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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91-2019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井字架安装施工方案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of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 第26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9月2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讯邮 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 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 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电磁环境保护、生态环 境保护、噪声控制、绿色包装及废旧物品回收、工程施工及验收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工业 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讯邮 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 务中心,邮编:100048)。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马为民华京贺永涛冷锦 尚海波王一马文华侯明生 赵黎明曹长山王权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孙晓东武彤霍明岳宁健 严峻潘尚斌王亚昕张青山 张宁远林锡俊

总 则 2术语 (2 3电磁环境保护 (4 3.1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4 3.2电磁环境评估 (5 3.3电磁环境防护 (7 生态环境保护 4.1生物及其栖境保护 (9 4.2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 (9 4.3人文景观 (9 4.4水资源和大气环境 噪声控制 (11) 绿色包装及废旧物品回收 (13) 工程施工及验收 .(15) 7.1施工要求 7.2验收要求 (16) 附录A电磁照射强度预测方法 (18) 本标准用词说明 (22) 引用标准名录 (23) 附:条文说明 ..(25)

总 贝 2术语 3电磁环境保护 3.1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3.2电磁环境评估 (5 3.3电磁环境防护 (7 生态环境保护 4.1生物及其栖境保护 (9 4.2土地利用与水土保持 4.3人文景观 (9) 4.4水资源和大气环境 噪声控制 (11) 绿色包装及废旧物品回收 (13) 工程施工及验收 ·.(15) 7.1施工要求 (15) 7.2验收要求 (16) 附录A电磁照射强度预测方法 (18) 本标准用词说明 (22) 引用标准名录 (23) 附:条文说明 (25)

1.0.1为规范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 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通信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 及验收。

1.0.3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避免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

植被、水源、海洋环境和特殊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保护

1.0.4对于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应按《建设项百坏境评价分类官理百录》的安求进行分类官理 1.0.5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 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6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节能、节水、低噪、绿色包装 和废旧物品可回收等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产品。 1.0.7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公众所受的全部电场、磁场和电磁场照射,不包括职业照射和 医疗照射

2.0.2公众曝露安全区

在该区域内的任何地点,电磁照射强度均不超过公众爆露控 制限值

equivalentradiationpower

在1000MHz以下,等效辐射功率等于发射机标称功率与对 半波天线而言的天线增益(倍数)的乘积;在1000MHz以上,等效 辐射功率等于发射机标称功率与对全向天线而言的天线增益(倍 数)的乘积。

通信局(站)和设施周边2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 护地、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等

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 筑物

2.0.8相对增益系数F(0,)

f(θ,Φ)=√F(0,Φ)

greenpackage

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能重复使用和再生,符合可持续 发展的包装。

packagingreduce

packagingreduce

包装在满足各项功能指标的前提下,在用料及体积上应尽 量少

packagingwaste

终结预期运作功能或脱离预期有效使用链的包装和包装 材料。

3.1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3.1.1无线通信局(站)通过天线发射电磁波的公众曝露控制限

1.1无线通信局(站)通过天线发射电磁波的公众曝露控制限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中的有关 定,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注:1 场量参数是任意连续6min内的方均根值, 100kHz以上频率,在远场区可以只限制电场强度或磁场

场量参数是任意连续6min内的方均根值

100kHz以上频率,在远场区可以只限制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或等效平面

3.1.2无线通信局(站)产生的电磁照射仅为环境电磁总量的 部分,为使电磁照射总量满足第3.1.1条规定的控制限值要求,单 个项目发射电磁波的公众曝露管理限值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 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的有关规定,并宜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大型项目,可取场强限 值1/√2或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限值的1/2; 2对于其他项目,可取场强限值1/√5或等效平面波功率密 度限值的1/5。

3.2.1无线通信局(站)产生的电磁波强度,可按下列基本步骤进 行评估预测: 1了解电磁发射体的发射频率、发射功率、发射天线的位置 及天线技术参数等信息; 2确定电磁发射体是否可豁免管理,是否需要做电磁波强度 评估; 3如果需要评估,应先明确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公众曝露管 理限值和评估范围; 4进行电磁环境现状测量和电磁场强度预测计算。 3.2.2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0.1MHz~300GHz电磁场的,且等效辐

3.2.2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0.1MHz~300GHz电磁场的,且等效

射功率小于表3.2.2所列数值的无线通信设施(设备)可免于管理。

.2可豁免的无线通信设施(设备)的

3.2.3对于不满足第3.2.2条要求的无线通信局(站),电磁环境 评估范围可按下列要求确定: 1对于大中型固定卫星地球站上行站,以天线为中心,在天 线辐射主瓣方向500m范围内; 2对于干线微波站,以天线为中心,在天线辐射主瓣方向 100m范围内; 3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含站内小微波传输设备),定向发射天 线以天线为中心,在天线辐射主瓣方向50m范围内;全向发射天 线以天线为中心50m范围内。

3.2.4在电磁环境评估范围内,应对公众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评

3.2.5单项无线通信系统在观测点处产生的电磁强度,可

3.2.6多个单项无线通信系统共站时,在观测点处产生的电磁功 率密度应分别单项预测评估后再综合计算。

3.2.6多个单项无线通信系统共站时,在观测点处产生的电磁功

ZM Aij Bj.LP

式中:A,b一在第j频段的背景电磁功率密度; 对应于频段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Ai.+Aj.b > B.LF

3.2.7在预测计算电磁强度有困难或估算的数值接近限值时,可 进行实地测量或模拟类比测量,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 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的 有关规定。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照射测量方法应符合《移动通信 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7]114 号)的有关规定。 3.2.8在无线通信局(站)的电磁强度评估时,应根据设备发射功 率、天线类型、天线挂高、天线方位角和俯仰角等参数取值,结合站 址周围公众可到达区域和建筑物的分布进行评估: 1通信设备的发射功率应按网络设计最大值考虑; 2天线输入功率应为通信设备发射功率减去馈线、合路器等 器件的损耗; 2、对工卫具地球站上行站微波站和宽带无线培人站其于

进行实地测量或模拟类比测量,测量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 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的 有关规定。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照射测量方法应符合《移动通信 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7]114 号)的有关规定。

率、大线类型、大线挂高、大线方位角和俯仰用等参数取值,结合站 址周围公众可到达区域和建筑物的分布进行评估: 1通信设备的发射功率应按网络设计最大值考虑; 2天线输人功率应为通信设备发射功率减去馈线、合路器等 器件的损耗; 3对于卫星地球站上行站、微波站和宽带无线接人站,其天 线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应重点考虑天线的垂直方向性参数;

4对于移动通信基站白云区新机场整治农田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天线垂直和水平方向性影响; 5评估观测点的综合电磁强度是否超标,应考虑背景电磁辐 射的影响。 3.2.9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在基站选址、新建或扩建天线时,建设 单位宜对基站产生的电磁强度进行评估预测。

3.3.1对于无线通信局(站)电磁辐射强度超标的区域,应采取 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基于当期通信工程环境影响评 文件及批复文件进行。

1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应根据电磁环境评估结果,选择基站站 2卫星地球站的站址选择应保证天线工作范围避开人口 集的城镇和村庄,天线正前方的地势应开阔,天线前方净空区内 应有建筑物,应满足图3.3.2的要求

图3.3.2卫星地球站天线前方净空区要求 H一天线高度(m);D一天线直径(m);d一离开天线的水平距离(m); 0一管形波束保护角:天线工作C频段(4/6GHz).0≥5°; 天线工作Ku频段(12/14GHz),0≥10°

3.3.3对于电磁辐射超过限值的区域,可采取下列调整通信设备

3.3.3对于电磁辐射超过限值的区域: 技术参数的措施关于印发综合运用“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pdf,降低电磁辐射强度: 1调整设备的发射功率; 2 更换天线类型; 3 调整天线的高度; 调整天线的俯仰角; 5 调整天线的水平方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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