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222—2005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5222-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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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名词术语及定义 5 基本规定 环境条件 导体 7.1基本规定 7.2软导线 7.3硬导体 7.4离相封闭母线 7.5共箱封闭母线 7.6电缆母线 7.7SF6气体绝缘母线 7.8电力电缆 电力变压器 高压开关设备 9.1基本规定 9.2高压断路器 9.3发电机断路器 10负荷开关 10.1基本规定 10.2高压负荷开关 10.3重合器 10.4分段器 10.5真空接触器 11 高压隔离开关 12 72.5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13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14电抗器 14.1基本规定 14.2限流电抗器 14.3并联电抗器 14.4并联电抗器中性点小电抗器 15 5电流互感器 16 电压互感器 17 高压熔断器 18 中性点接地设备 18.1消弧线圈 18.2接地电阻 18.3接地变压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规定用词说明 附录B(规范性附录)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水平 附录C(规范性附录)线路和发电厂、变电站污秽分级标准 附录D(资料性附录)裸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及其修正系数 附录E(资料性附录)导体的经济电流密度 附录F(规范性附录)短路电流实用计算 附录G(资料性附录) 有关法定计量单位名称、符号及换算表

本规定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1999]40号)的安排,对《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SDGJ14一1986) 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是根据当前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近几年来我国的建设和生产运行实践 经验,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行的。本规定较修订前的规定除对 某些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以外,还增加了共箱封闭母线、电缆母线、SF充气母线、电力电 缆、发电机断路器、重合器、分段器、真空接触器、高压负荷开关、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接地设备、变频装置和阻容吸收器等章节。 本规定实施后代替SDGJ14一1986。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定的附录D、附录E、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规定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本规定参加起草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王鑫、吴德仁、李标、刘钢、李岩山、万里宁、彭开军、安力群。

1.0.1本规定规定了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选择(3~500)kV的导体和电器的基本要求。 1.0.2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选择(3~500)kV的导体和电器,对扩建和 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涉外工程要考虑供货方或订货方所在国国情,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使用。

1.0.1本规定规定了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选择(3~500)kV的导体和电器的基本要求。 1.0.2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选择(3~500)kV的导体和电器*/SY 1688-2014标准下载,对扩建和 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涉外工程要考虑供货方或订货方所在国国情,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使用,

3.0.1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必须贯彻国家的经济技术政策,要考虑工程发展规划和分期建 设的可能,以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要求。 3.0.2应满足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并考虑远景发展。 3.0.3应按当地使用环境条件校核。 3.0.4应与整个工程的建设标准协调一致。 3.0.5选择的导体和电气设备规格品种不宜太多。 3.0.6在设计中要积极慎重地采用通过试验并经过工业试运行考验的新技术、新设备。 3.0.7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规 定。

5.0.1选用电器的最高工作电压不应低于所在系统的系统最高电压值,电压值应按照GB 156的规定选取。 5.0.2选用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得小于该回路的持续工作电流。对于断路器、隔离开关、 组合电器、封闭式组合电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负荷开关、高压接触器等长期工作制电器, 在选择其额定电流时,应满足各种可能运行方式下回路持续工作电流的要求。 5.0.3电器的正常使用环境条件规定为: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海拔不超过1000m。当电 器使用在周围空气温度高于40℃(但不高于60℃)时,允许降低负荷长期工作。推荐周围 空气温度每增高1K,减少额定电流负荷的1.8%;当电器使用在周围空气温度低于+40℃时, 推荐周围空气温度每降低1K,增加额定电流负荷的0.5%,但其最大过负荷不得超过额定电 流负荷的20%;当电器使用在海拔超过1000m(但不超过4000m)且最高周围空气温度为 40C时,其规定的海拔每超过100m(以海拔1000m为起点)允许温升降低0.3%。 5.0.4校验导体和电器动稳定、热稳定以及电器开断电流所用的短路电流,应按系统最大 运行方式下可能流经被校验导体和电器的最大短路电流。系统容量应按具体工程的设计规划 容量计算,并考虑电力系统的远景发展规划(宜按该工程投产后5~10年规划)。 确定短路电流时,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运行方式,不应按仅在切换过程中 可能并列运行的接线方式

1 突然短路发生前,三相交流系统对称运行; 2所有电源的电动势相位角相同; 3同步和异步电机的转子结构完全对称,定子三相绕组结构完全相同,空间位置相差 120°电气角度; 4各静止元件的磁路不饱和,电气设备的参数不随电流大小发生变化; 5短路发生在对称短路电流为最大值的瞬间; 6不考虑短路点的电弧电阻和变压器的励磁电流; 7具有分接开关的变压器:其开关位置均在主分接位置:

同少和并少电机的转于结构元主利标,定了 二相玩组细构元土相同, 120°电气角度; 4各静止元件的磁路不饱和,电气设备的参数不随电流大小发生变化; 5短路发生在对称短路电流为最大值的瞬间; 6不考虑短路点的电弧电阻和变压器的励磁电流; 7具有分接开关的变压器,其开关位置均在主分接位置; 8在短路持续时间内,短路类型不变。 5.0.6用最大短路电流校验导体和电器的动稳定和热稳定时,应选取被校验导体或电器通 过最大短路电流的短路点,选取短路点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不带电抗器的回路,短路点应选在正常接线方式时短路电流为最大的地点; 2对带电抗器的(3~10)kV出线和厂用分支回路,校验母线与母线隔离开关之间隔 板前的引线和套管时,短路点应选在电抗器前;校验其他导体和电器时,短路点宜选在电抗 器之后。 5.0.7计算分裂导线次档距长度和软导线短路摇摆时,应选取计算导线通过最大短路电流 的短路点。 5.0.8用最大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和高压熔断器的开断能力时,应选取使被校验开关设 备和熔断器通过的最大短路电流的短路点。短路点应选在被校验开关设备和熔断器出线端子 上。 5.0.9校验电器的开断电流,应按最严重短路型式验算。 5.0.10仅用熔断器保护的导体和电器可不验算热稳定;除用有限流作用的熔断器保护者

过最大短路电流的短路点,选取短路点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不带电抗器的回路,短路点应选在正常接线方式时短路电流为最大的地点; 2对带电抗器的(3~10)kV出线和厂用分支回路,校验母线与母线隔离开关之间隔 板前的引线和套管时,短路点应选在电抗器前;校验其他导体和电器时,短路点宜选在电抗 器之后。 5.0.7计算分裂导线次档距长度和软导线短路摇摆时,应选取计算导线通过最大短路电流 的短路点。 5.0.8用最大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和高压熔断器的开断能力时,应选取使被校验开关设 备和熔断器通过的最大短路电流的短路点。短路点应选在被校验开关设备和熔断器出线端子 上。

用熔断器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回路,可不验算动、热稳定。 5.0.11在校核开关设备并断能力时,短路开断电流计算时间宜采用并关设备实际并断时间 (主保护动作时间加断路器开断时间)。 5.0.12校验跌落式高压熔断器开断能力和灵敏性时,不对称短路分断电流计算时间应取 0.01s。 5.0.13确定短路电流热效应计算时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导体(不包括电缆),宜采用主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断路器开断时间。主保护有 死区时,可采用能对该死区起作用的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并采用相应处的短路电流值。 2对电器,宜采用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断路器的开断时间。 5.0.14电器的绝缘水平应按附录B所列数值选取。在进行绝缘配合时,考虑所采用的过电 压保护措施后,决定设备上可能的作用电压,并根据设备的绝缘特性及可能影响绝缘特性的 因素,从安全运行和技术经济合理性两方面确定设备的绝缘水平。 5.0.15在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器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器端子允许的荷载。 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 力学计算,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0.15所列数值

表5.0.15导体和绝缘子的安全系数

6.0.1选择导体和电器时,应按当地环境条件校核。当气温、风速、湿度、污秽、海拔、 地震、覆冰等环境条件超出一般电器的基本使用条件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别采取下列 措施: 1 向制造部门提出补充要求,制订符合当地环境条件的产品; 2在设计或运行中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用屋内配电装置、水冲洗、减震器等。 6.0.2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宜采用表6.0.2所列数值

场站工艺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表6.0.2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

6.0.3选择屋外导体时,应考虑日照的影响。对于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的屋外导体,如发 电机引出线的封闭母线、组合导线等,可不校验日照的影响。 计算导体日照的附加温升时,日照强度取0.1W/cm²,风速取0.5m/s。 日照对屋外电器的影响,应由制造部门在产品设计中考虑。当缺乏数据时,可按电器额 定电流的80%选择设备。 6.0.4选择导体和电器时所用的最大风速,可取离地面10m高、30年一遇的10min平均最 大风速。最大设计风速超过35m/s的地区,可在屋外配电装置的布置中采取措施。阵风对屋 外电器及电瓷产品的影响,应由制造部门在产品设计中考虑。 500kV电器宜采用离地面10m高、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6.0.5在积雪、覆冰严重地区,应尽量采取防止冰雪引起事故的措施。隔离开关的破冰厚 度,应大于安装场所最大覆冰厚度。 6.0.6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相对湿度,应采用当地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对湿度较高 的场所,应采用该处实际相对湿度。当无资料时,相对湿度可比当地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 湿度高5% 6.0.7为保证空气污秽地区导体和电器的安全运行,在工程设计中应根据污秽情况选用下 列措施: 1增大电瓷外绝缘的有效爬电比距,选用有利于防污的材料或电瓷造型,如采用硅橡 胶、大小伞、大倾角、钟罩式等特制绝缘子。 2采用热缩增爬*增大电瓷外绝缘的有效爬电比距。 3采用六氟化硫全封闭组合电器(GIS)或屋内配电装置。 发电厂、变电站污秽分级标准见附录C。 6.0.8对安装在海拔高度超过1000m地区的电器外绝缘应予校验。当海拔高度在4000m以 下时,其试验电压应乘以系数K:系数K的计算公式如下:

H 一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m。 6.0.9对环境空气温度高于40℃的设备,其外绝缘在干燥状态下的试验电压应取其额定耐 受电压乘以温度校正系数K

6.0.10选择导体和电器时,应根据当地的地震烈度选用能够满足地震要求的产品。 对8度及以上的一般设备和7度及以上的重要设备应该核对其抗震能力,必要时进行抗 震强度验算。 在安装时,应考虑支架对地震力的放大作用。电器的辅助设备应具有与主设备相同的抗 震能力。

6.0.11电器及金具在1.1倍最高工作相电压下,晴天夜晚不应出现可见电晕,110kV及以 上电压户外晴天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宜大于500uV,并应由制造部门在产品设计中考虑。 6.0.12电器噪声水平应满足环保标准要求。电器的连续噪声水平不应大于85dB。断路器 的非连续噪声水平,屋内不宜大于90dB;屋外不应大于110dB[测试位置距声源设备外沿 垂直面的水平距离为2m,离地高度(1~1.5)m处]。

7.1.1导体应根据具体情况,按下列技术条件进行选择或校验: 1电流; 2电晕; 3动稳定或机械强度; 4热稳定; 5允许电压降; 6经济电流密度; 注:当选择的导体为非裸导体时,可不校验2款。 7.1.2导体尚应按下列使用环境条件校验: 1环境温度; 2日照; 3风速; 4污秽; 5海拔高度。 注:当在屋内使用时,可不校验2、3、4款。 7.1.3载流导体一般选用铝、铝合金或铜材料;对持续工作电流较大且位置特别狭窄的发 电机出线端部或污秽对铝有较严重腐蚀的场所宜选铜导体;钢母线只在额定电流小而短路电 动力大或不重要的场合下使用。 7.1.4普通导体的正常最高工作温度不宜超过+70℃,在计及日照影响时,钢芯铝线及管形 导体可按不超过+80℃考虑。 当普通导体接触面处有镀(塘)锡的可靠覆盖层时,可提高到+85℃。 特种耐热导体的最高工作温度可根据制造厂提供的数据选择使用,但要考虑高温导体对 连接设备的影响,并采取防护措施。 7.1.5在按回路正常工作电流选择导体截面时,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应按所在地区的 海拔及环境温度进行修正。 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量及其修正系数可采用附录D所列数值。 导体采用多导体结构时,应考虑邻近效应和热屏蔽对载流量的影响。 7.1.6除配电装置的汇流母线外,较长导体的截面宜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体的经济电 流密度可参照附录E所列数值选取。 当无合适规格导体时,导体面积可按经济电流密度计算截面的相邻下一档选取。 7.1.7110kV及以上导体的电晕临界电压应大于导体安装处的最高工作电压。 单根导线和分裂导线的电晕临界电压可按下式计算:

7.1.4普通导体的正常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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