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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2008年.pdf(3)工程招标费:指招标、发标等工作所需费用。 计费方法: 依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计算。 (4)工程标底编制、合同签证、合同预算审查费。 计费方法:按建安工作量5%计算。 发生的费用。 计费方法: 4.0元/㎡m×工业广场及居住区占地面积+1.0元/m×矿井巷 道长度。由建设单位包干使用。 (6)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计费方法: 根据原煤炭工业部煤规字[1994]第220号文件《关于颁发煤 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项 目的具体情况,按建安工作量的3.5%~4%计算。 (7)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 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 中支出。 二、建设用地费 建设用地费: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 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费用内容: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
(3)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租地费用。 计费方法: (1)根据应征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 在地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 补偿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按 地方政府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政府没有规定,可按迁建补偿协议 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 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 设期间支付的租用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 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算。 三、可行性研究费 可行性研究费:系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 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计费方法: (1)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算,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 1999]1283号)的规定计算。 (2)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3)单独委托编制技术经济评价按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 市有关规定计算。 四、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系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 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 验证所需的费用。但不包括: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
煤炭建设谐井措施工程费概算指标
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定额或规定。 等共同编制。其中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的费用,如设备工器具购 7、其他。 第三十三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 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 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编制 算,按生产环节汇总。 煤炭建设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加强监管力度,定期抽查 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007)中的相关表格填写。 各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七条工程价款结算编制依据 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007)。对于招标人编 一、工程承包合同、设备及工器具订货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 制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书。 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不得因情况不同而变动。 二、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投标报价书。 三、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的编制 四、井下涌水量实测资料。 五、施工现场工程变更签证资料。 第三十五条工程价款结算 六、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其他各项费用调整的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 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年度结算及工程 八、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规定。 放工结算。 九、以前年度的结算。 1、工程预付款,由承包单位采购材料的,发包单位依据合同 十、其他。 约定按年度计划完成工作量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向承包单位预付工 第三十八条工程价款结算编制 程备料款。 、工程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分按月度结算与支付、 确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分阶段结算与支付。 二、工程价款结算编制应由承包(总承包)人编制,直接由 3、年度结算,是施工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统计工作量和 发包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发承 考核施工成本的依据。 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三、工程造价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变更, 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料,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JGJT252-2011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的编制
材料价格是指材料(包括构件、成品及半成品)从来源地(或 交货地点)到达工地仓库后的出库价格。一般应包括材料供应价、 包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第五十一条核定材料价格遵循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 市场为导向,参照国家(或有关部门)指导价、市场价、信息价 等价格合理确定。 (二)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坚持实事求是。 (三)维护材料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坚决剔除随意抬价 压价、伪造价等不合理因素。 (四)确定和考虑运输过程、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因素时, 必须从实际出发,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 (五)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就地取材,从优选择 廉价材料。 第五十二条核定材料价格的方法。 (一)材料供应价格的核定 1、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的材料,按出厂价计算。同一品种(或 规格)的材料,因产地、供应渠道不同出现几种原价时,其综合 价可以按其供应量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2、供销部门经营费。材料不能直接向生产单位采购订货,需 经过当地物资部门供应时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含税收)为供销 部门经营费。此项费用加上原价后,不得突破市场批发价。 3、交货地点在中途仓库、车站、码头等地时,按双方合同约 定的交货价计算。 手续费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十算。
6、地方大宗土产材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7、企业自产自销产品,按产品纳税后的出厂价格计算。 (二)材料包装费的核定。 包装费用包括水运、陆运的支撑、篷布、包装袋、包装箱、 按规定摊销计算。 (三)材料运输费的核定。 材料运输费是指全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船等 运输费、调车费、出入库费、装卸费、过磅费、堆码费及经地方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站收费等。 1、运输费。按照有关运输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如《铁路货物 运价规则》、《汽车运价规则》或《汽车运输货物运价实施细则》 等计算,同一品种的材料如有若干个来源地,其运输费用可根据 每个来源地的运输里程、运输方法和运价标准,用加权平均的方 去计算。 2、装卸费。是指由货物堆放地点到车(船)上和由车(船 上卸至堆放货物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按运输部门有关规定计 3、其他杂费。主要包括:堆码费、途中保管费、空驶补贴费 过磅费等,按运输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四)材料运输损耗费的核定。 材料运输损耗费可以单独列项计算,也可以计入运输费用。 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运输损耗率。 (五)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