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pdfCodeforseismicdesignofelectricalinstal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260—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 1.0.7、1.0.8、1.0.10、3.0.6、3.0.8、3.0.9、5.0.1、5.0.3、5.0.4、 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彩色压模地坪人行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x,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 震设计规范》GB50260一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现批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260—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 1.0.7、1.0.8、1.0.10、3.0.6、3.0.8、3.0.9、5.0.1、5.0.3、5.0.4、 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 震设计规范》GB50260一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 中国电方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 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场地,选 证与总体布置,电气设施地震作用,电气设施,火力发电厂和变电 站的建(构)筑物,送电线路杆塔及微波塔。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 2.修订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3.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10确定场 地划分,修改了地震影响系数; 4.对动力设计方法、支架动力放大系数、荷载效应组合以及地 震试验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5.增加了电气设备的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 6.适度增加了主厂房钢筋混凝土结构布置的要求,对特别不 规则布置提出了限制条件;补充了栈桥与相邻建(构)筑物简在高 抗震设防要求时的连接方式等内容:明确了抗震验算杆塔的设计 原则; 7.吸收了汶川大地震电力设施及电力设备受损倩况的经验和 教训,适当提高了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标准; 8.增加了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 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 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地址:西安市高 技术产业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710075),以供今后 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参*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郑州机械研究所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 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重庆大学 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晓江 刘明秋朱小利林娜李小军 周正华刘玉民代泽兵谢强张玉明 卢智成 2 马团生赵纪生刘启方潘炎根 陈正伦 2 李英民 何丽婷余明星唐先明 史东 2 周爽朴昌吉 主要审查人:贸成 童建国 张蜂蜜 刘锡荟姚德康 刘厚建曹枚根尤红兵赵风新杜继平 刘开华陈峥包永忠刘晓瑞陈其春
8.1一般规定 8.2计算要点 8.3构造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40 (41 (43) (44) (45
1.0.1为贯彻执行《币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 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结合”的方针,使电力设施经抗震设防后,减 轻电力设施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 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至9度地区的新
建、改建的下列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
1单机容量为12MW~1000MW火力发电厂的电力设施。 2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 3电压等级为110kV~750kV交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 设施。 4电压等级为士660kV及以下直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 设施。 5电力通信微波塔及其基础。
2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 3电压等级为110kV~750kV交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 设施。 4电压等级为士660kV及以下直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 设施。 5电力通信微波塔及其基础。 1.0.3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力设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1.0.4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当遭受到相当于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下的地震影响时,不应损坏,仍可继续使 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 应严重损坏,经修理后即可恢复使用。 1.0.5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的建(构)筑物,当遭受到低于本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 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 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 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 应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1.0.3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力设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1.0.4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当遭受到相当于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下的地震影响时,不应损坏,仍可继续使 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 应严重损坏,经修理后即可恢复使用。 1.0.5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的建(构)筑物,当遭受到低于本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 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 般学账验子一能公业相标,但级,般收理式工雪格理妞可继绩体
1.0.5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的建(构)筑物,当遭受到低于本
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 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 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 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 应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有关规定确定。对按 有关规定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场地,应按批准的抗震设防
设计地震动参数或相应烈度进行抗震设防。重要电力设施中 气设施可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设防,但抗震设防烈度为 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1.0.10各抗震设防类别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均应符
1.0.11当架空送电线路的重要大跨越杆塔和基础需提高1
1.0.12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除
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抗震设防烈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 度。一般倩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于厂 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丁1.0km的平面面积:
earthquake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 建作用。
2.1.4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50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加速度值,为一般建 程抗震设计地震加速度取值
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反映地震震级、震中距和 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简称特征問期
seismic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 造描施。
natural frequency
只取决于结构本身物理特性(质量、刚度和阻尼)的自由振动 频率。
timehistorycurve
加速度、速度、位移等物理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分别称为加 速度、速度、位移时程曲线。
由较低频率正弦波调制的某一频率的连续正弦波。一个正 自波的持续时间为调制频率的半个周期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0、 设备或材科的被环应力。 2.2.3几何参数: H。一电气设施体系重心高度; h一计算断面处距底部高度; H、H—分别为i、i质点的计算高度; h瓷套管与法兰胶装高度; I一截面惯性矩; d一一瓷套管胶装部位外径; L一梁单元长度; t一法兰与瓷套管之间的间隙距离。 2.2.4计算系数: 一结构阻尼比; Y一衰减指数; 7——阻尼调整系数; Y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α一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周期T=0的值,0.40amaxx αtaax 1 应着刚性结构动力不放大)。 2.2.5其他: Cu。—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g一重力加速度; 4——地面运动时程的水平加速度; 地面运动时程的最大水平加速度; T一体系(结构)自振周期; f—体系(结构)在测试方向的基本频率;
1一般情况下,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500m/sI1其下卧 各层岩士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丁500m/s的上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2当地面5m以下存在剪切波速人于上部各工层的剪切波 速2.5倍的土层,且该层及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下 100m/s时,可按地面至该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3剪切波速大于500m/s的孤石、透镜体,应视同周围1层。 4土层中的火山岩硬夹层,应视为刚体,其厚度应从覆盖土 层中扣除。
3.0.5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d U + 2 d; 1 Ui
计算深度范围内第i土层的剪切波速(m/s); Y 一计算深度范围内士层的分层数。
3.0.6工程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
度按表3.0.6划分为四类,其中1类分为1、1两个亚类。当 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表3.0.6所列场地类 内分界线附近时,应允许按插值方法确定地作用计算所用的 十特征周期。
表3.0.6场地最盖层度
注:V为场地岩石剪切波速:V、为场地土层等效剪切波速:d为覆盖层厚度(单位:m
3.0.7场地内存在发震断裂时,应对断裂的工程影响进行评价,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 定。
3.0.8当需要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算孤立的山丘、非岩石和 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进行建设时, 除保证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外,尚应估计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 动参数可能产生的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对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修正。
场地地质动条应划力对电力设施有利、放、不利和危险 的地段桥梁系梁、墩台身及盖梁施工方案,并应提供电力设施的场地覆盖层厚度、土层剪切波速和岩 土地震稳定性(滑坡、崩场等)评价结果,以及对液化地基提供液化 判别、液化等级、液化深度等数据。
3.0.10输电线路勘察范围和勘察项自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4.0.1发电厂、变电站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并应退 抗震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在危队 选址。
4.0.2发电厂不宜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当必 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建厂时,重要电力设施应建在坚硬(坚矿 岩石)场地。
能发生崩塌、大面积滑坡、泥石流、地裂和错位的危险地段。 4.0.4电力设施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设备,根据其所
的地质和地形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19年),应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进行布置,并应避开不利 地段。 4.0.5当在8m以上高挡土墙、高边坡的上、下平台布置电力设 施时,应根据其重要性适当增加电力设施至挡1墙或边坡的距 离。
的地质和地形,应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进行布置,并应避 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