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77-2005 氢气站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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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77-2005 氢气站设计规范.pdf

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 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Design code for hydrogen station

Design code for hydrogen stat

DB3204/T 1024-2021 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口设置技术规范.pdf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氢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77 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2、 3.0.3、3.0.4、4.0.3(1)、4.0.8、4.0.10、4.0.11、4.0.13、 4.0.15、6.0.2、6.0.3、6.0.5、6.0.10、7.0.3、7.0.6、 7.0.10、8.0.2、8.0.3、8.0.5、8.0.6、8.0.7(4)、9.0.2↓ 9.0.4、9.0.5、9.0.6、9.0.7、11.0.1、11.0.5、11.0.7← 12.0.9、12.0.10(2)(5)、12.0.12(4)(5)、12.0.13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177一93及其强制 性条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五日

本规范用词说明 (36) 附:条文说明 (37)

1.0.1为在氢气站、供氢站的设计中正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 针政策,确保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满足生产要求,做到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气站、供氢站及厂区和 车间的氢气管道设计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氢气站、供氢站及厂区和

氢气站、供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的爆炸危险等级应 划分为1区或2区,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采用相关的工艺(如水电解,天然气转化气、甲醇转化气、焦炉 煤气、水煤气等为原料气的变压吸附等)制取氢气所需的工艺设 施、灌充设施、压缩和储存设施、辅助设施及其建筑物、构筑物或场 所的统称。

①.2供氢站hydrogen suppl

不含氢气发生设备,以瓶装或/和管道供应氢气的建筑物、构 筑物、氢气罐或场所的统称

0.3氢气罐hydrogengasre

用于储存氢气的定压变容积(湿式储气柜)及变压定容积的容 器的统称。

内外有外露的火焰或赤热表面

有飞火的烟卤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设有灌充氢气用氢气压缩、灌充设施及其必要的辅助设 建筑物、构筑物或场所的统称。

by electrolysising water

以水为原料,由水电解槽、氢(氧)气液分离器、氢(氧)气冷却 器、氢(氧)气洗涤器等设备组合的统称。 20 8水电解制氢系统the svstem ofhydrogen gas oroducee

以水电解工艺制取氢气,由水电解制氢装置及氢气加压、储 存、纯化、灌充等操作单元组成的工艺系统的统称

.0.9变压吸附提纯氢装置

2.0.11甲醇蒸气转化制氢装置theinstallationofhydrogen

the hydrogengas

2.0.15钢瓶集装格the bundle of hydrogen gas cylinde

由专用框架固定,采用集气管将多只气体钢瓶接口并连组合 的气体钢瓶组单元

2.0.16氢气汇流排间

2.0.17氢气灌装间thehydrogengas fillingroom

2.0.17氢气灌装间

设有供灌充氢气钢瓶用的氢气灌充台或钢瓶集装格等设施的 房间。

2.0.18实瓶solidcylinder

存有气体灌充压力气体的气瓶,一般水容积为40L、设计压力 为12.0~20.0MPa的气体钢瓶

无内压或留有残余压力的气体钢瓶

turningsystem over

3.0.1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的布置,应按下列要求经综合比较 确定: 1宜布置在工厂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远离有明 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2宜布置为独立建筑物、构筑物; 3不得布置在人员密集地段和主要交通要道邻近处; 4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区,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 其高度不应小于2.5m; 5宜留有扩建的余地。 3.0.2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 应小于表3.0.2的规定

注:1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外缘、储罐外壁的最近 距离计算。 2固定容积的氢气罐,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的乘积 计算。 3总容积不超过20m的氢气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4与高层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增加3m。 5氢气罐与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 0.3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表3.0.3的规定。

氢气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

注:防火间距应从氢气站、供氢站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外缘及氢气等 外壁计算。

4氢气罐或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罐名 大者,下同)的半径;

较大者,下同)的半径;

2卧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2/3;立式罐之间、球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 直径: 3卧式、立式、球形氢气罐与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 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4一组卧式或立式或球形氢气罐的总容积,不应超过 30000m”。组与组的防火间距,卧式氢气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 长度的一半;立式、球形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并不应小 于10m。 3.0.5氢气站需与其他车间呈1形、1形或L形毗连布置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房面积不得超过1000m²; 2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3不得同热处理、锻压、焊接等有明火作业的车间相连; 4宜布置在厂房的端部,与之相连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 于二级。 3.0.6供氢站内氢气实瓶数不超过60瓶或占地面积不超过 500m²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车间或其他非明火作 业的丁、戊类车间毗连,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爆防护 墙,并宜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或端部。 3.0.7氢气站内的氢气灌瓶间、实瓶问、空瓶间,宜布置在厂房的 边缘部分。

2卧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 2/3;立式罐之间、球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 直径; 3卧式、立式、球形氢气罐与湿式氢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 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4一组卧式或立式或球形氢气罐的总容积,不应超过 30000m”。组与组的防火间距,卧式氢气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 长度的一半;立式、球形罐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并不应小 于10m

于10mo 3.0.5氢气站需与其他车间呈1形、1形或L形毗连布置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房面积不得超过1000m²; 2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3不得同热处理、锻压、焊接等有明火作业的车间相连; 4宜布置在厂房的端部,与之相连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 于二级。 3.0.6供氢站内氢气实瓶数不超过60瓶或占地面积不超过 500m²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车间或其他非明火作 业的丁、戊类车间毗连,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爆防护

500m²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用氢车间或其他非 业的丁、戊类车间毗连,其毗连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 墙,并宜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或端部

3.0.7氢气站内的氢气灌瓶间、实瓶问、空瓶间,宜布置在厂房的 边缘部分。

4.0.1氢气站制氢系统的类型应按下列因素确定: 1氢气站的规模; 2 当地氢源状况,制氢用原料及电力的供应状况; 3用户对氢气纯度及其杂质含量、压力的要求; 4月 用户使用氢气的特性,如负荷变化情况、连续性要求等; 5制氢系统的技术经济参数、特性。 4.0.2水电解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设置压力调节装置,以维持水电解槽出口氢气与氧气之间 一定的压力差值,宜小于0.5kPa; 2每套水电解制氢装置的氢出气管与氢气总管之间、氧出气 管与氧气总管之间,应设放空管、切断阀和取样分析阀; 3设有原料水制备装置,包括原料水箱、原料水泵等。原料 水泵出口压力应与制氢系统工作压力相适应。 4设有碱液配制、回收装置。水电解槽人口应设碱液过滤 器。 4.0.3水电解制氢系统制取的氧气,可根据需要进行回收或直接 排人大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回收电解氧气时,必须设置氧中氢自动分析仪和手工分 析装置,并设有氧中氢超浓度报警装置; 2电解氧气回收或直接排人大气时,均应采取措施保持氧气 与氢气压力的平衡。

4.0.4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的设置DB15/T 2184-2021标准下载,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拟用的原料气的压力、组成和杂质含量; 2产品氢气的压力、纯度和杂质含量;

3氢气使用的连续性、负荷变化状况; 4技术经济参数。 4.0.5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A 原料气的预处理设施(视原料气中的杂质含量确定); 2P 吸附器组及程序控制阀: 3 氢气的精制(视用户对氢气纯度及杂质含量等要求确定); 4 氢气和解吸气的缓冲设施; 5月 解吸气回收利用设施; 6 根据需要设置原料气、产品氢气、解吸气的增压设施。 4.0.6申醇转化制氢系统,应设有下列装置: 1原料甲醇及脱盐水的储存、输送装置; 2甲醇转化反应器及其辅助装置,如加热炉或加热器、热回 收设备等; 3变压吸附提纯氢装置。 4.0.7氢气压缩机前应设氢气缓冲罐。数台氢气压缩机可并联 从同一氢气管道吸气,但应采取措施确保吸气侧氢气为正压。 输送氢气用压缩机后应设氢气罐,并应在氢气压缩机的进气 管与排气管之间设旁通管。 4.0.8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机出口与第1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2压综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募和超限信机装置:

.0.8氢气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机出口与第1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 2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查和超限停机装置; 3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蓄装置; 4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设温度或压力报蓄和停机装置: 5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有置换吹扫口。 4.0.9氢气站、供氢站一般采用气态储存氢气JB/T 6267-2013 立式测长仪.pdf,主要有高、中、低 压氢气罐,金属氢化物储氢装置等,通常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氢量应满足制氢或供氢系统的供氢能力与用户用氢压 力、流量均衡连续的要求; 2采用金属氢化物储氢装置时,应设有氢气纯化装置、换热

装置及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3供氢站采用高压氢气罐储存时,应设有倒气用氢气压缩 机。 4.0.10氢气站、供氢站的氢气罐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等; 2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氢气放空管; 3应设压力测1直仪表: 4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4.0.11各类制氢系统中,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 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水水封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 分别接至室外安全处。 4.0.12各类制氢系统中的氢气纯化设备,应根据纯化前后的氢 气压力、纯度及杂质含量和纯化用材料的品种、活化与再生方法等 确定。 4.0.13氢气站应按外销氢气量选择氢气灌装方式。氢气灌装系 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 2应设有氢气回流阀,氢气回流至氢气压缩机前管路或氢气 缓冲罐; 3应设有分组切断阀、压力显示仪表; 4应设有吹扫放空阀,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5应设有气瓶内余气及含氧测试仪表。 4.0.14当氢气用气设备对氢气含尘量有要求时,应在送氢管道 上设置相应精度的气体过滤器。 4.0.15各类制氢系统、供氢系统,均应设有含氧直小于0.5%的 氮气置换吹扫设施。

装直及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3供氢站采用高压氢气罐储存时,应设有倒气用氢气压缩 机。 4.0.10氢气站、供氢站的氢气罐安全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应设有安全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等; 2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氢气放空管; 3应设压力测重仪表; 4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4.0.11各类制氢系统中,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 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水水封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 分别接至室外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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