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090-2006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line
总平、门卫室及围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6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铁路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GB50090一 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15、1.0.16、1.0.17、 1.0.21、3.1.8(1)、3.2.8(2)、5.1.2、5.1.3、5.1.4、5.1.6、5.2.1 (1、2)、5.2.5、5.2.6、5.2.7、5.2.10、5.2.14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一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9.修订了缓和曲线长度、圆曲线和夹直线最小长度等平面设 计标准。 10.修订了车站站坪长度标准。 11.修订了线路纵断面连接标准和站坪坡度等标准。 12.修订了区间通过能力设计中的设备维修“天窗”标准。 13.修订了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的设置原则。 14.删减了“正线轨道”的章节。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铁道第 一勘察设计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 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 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2号,****:710043),并抄送铁道部 经济规划研究院(地址:北京市羊坊店路甲8号,****; 100038),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参*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主要起草人:杜寅堂柳世辉王齐荣胡小勇张毅 浦伟斌刘佐治李光明赵全录徐凌
1 总 则 2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线路的平面和纵断面 3.1平面 (7) 3.2纵断面 (15) 车站分布 (22) 5 铁路与道路交叉 (24) 5.1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 (24) 5.2道口 (26) 本规范用词说明 (29) 附:条文说明 (31)
1.0.1为统一铁路线路设计技术标准,使铁路线路设计符合安全 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 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 于120km/h的I、Ⅱ级标准轨距铁路的设计。Ⅲ、V级铁路按照 相应设计规范执行
1.0.3铁路的设计年度应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
铁路线下基础设施和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 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适应长远发展的要求;对于易改、扩建的 建筑物和设备,宜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 件。 随运输需求变化增减的机车、车辆等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 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进行设计
1.0.4新建和改建铁路(或区段)的等级,应根据其在铁路
们、江频、城在利干效代千还技各贝运里妆十产利规定明知 I级铁路铁路网中起骨于作用的铁路,或近期年客货运量 大于或等于20Mt者; Ⅱ级铁路铁路网中起联络、辅助作用的铁路,或近期年客货 运量小于20Mt且大于或等于10Mt者; 血级铁路为某一地区或企业服务的铁路,近期年客货运量 小于10Mt且大于或等于5Mt者; IV级铁路为某一地区或企业服务的铁路,近期年客货运量
小于5Mt者。 注:年客货运量为重车方向的货运量与由客车对数折算的货运之和。1对/d旅 客列车按1.0Mt年货运量折算
运量为重车方向的货运量与由客车对数折算的货运量之和。1对/d旅 按1.0Mt年货运量折算
0.5设计线的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应根据运输需求、铁路
1.0.5设计线的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应根据运输需求、铁路等
当沿线运输需求或地形和运营条件差异较大,并有充分的技 术经济依据时,可分路段选定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Ⅱ级铁 路的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宜按表1.0.5规定的数值选用,
0.5I、Ⅱ级铁路路段旅客列车设计
对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的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应根据运输需要并结合既有线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不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的路段长度应根据铁路等级、地 形类别、线路平面和纵断面条件等因素确定。路段长度不宜过短, 丘陵、山区可按地形单元划分。
丘陵、山区可按地形单元划分。 1.0.6各级铁路的下列主要技术标准,应根据远期运量或国家要 求的年输送能力、客车对数和确定的铁路等级在设计中经综合比 选确定:
1.0.6各级铁路的下列主要技术标准,应根据远期运量或
1.0.7新建铁路近期年客货运量分别大于或等于35N
丘陵地区和大于或等于30Mt的山区,宜一次修建双线。 远期年客货运量达到上述标准者,其正线数目宜按双线设计, 分期实施。 远期年客货运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按国家要求的年输送 能力和客车对数折算的年客货运量大于或等于30Mt时,宜预留 双线。
1.0.8牵引种类应根据路网与牵引动力规划、线路特征和沿线自
条件以及动力资源分布情况,结合机车类型合理选定,并应优 用电力牵引。
1.0.9机车类型应根据牵引种类、牵引质量、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1.0.9机车类型应根据牵引种类、牵引质量、列车设计行
技术经济比选确定,并宜与相邻线牵引质量相协调。 0.11机车交路应采用长交路,并应根据牵引种类、机车类型 流特点、乘务制度、线路条件,结合路网规划及机务设备布局, 术经济比选确定
0.12区间通过能力应预留一定的储备。单、双线铁路的储 力在扣除综合维修“天窗”时间后,应分别采用20%和15%, 考虑客货运量的波动性。
1.0.13货物列车到发线有效长度应根据运输需求和货物
度确定,且宜与邻接线路的货物列车到发线有效长度相协调,并应 采用1050m、850m、750m、650m等系列值。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 二线的货物列车到发线有效长度采用上述系列值引起较大工程 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计算确定。 1.0.14单、双线铁路的闭塞类型宜分别采用半自动闭塞和自动 闭塞。当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大于120km/h时,双线区段应采 用速差式自动闭塞,单线区段宜采用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一 个区段内应采用同一种闭塞类型。
1.0.15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20km/h及以上的路段,铁路两 应设置隔离栅栏。 1.0.1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标志及餐示标 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1.0.17用于计算路基宽度、桥隧和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净空的轨 道高度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营条件确定。
1.0.20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应在满足设计年度的输送能 力和设计行车速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
1.0.20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应在满足设计年度的
1.0.21铁路建筑物和设备的限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 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6.1和《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GB146.2的规定。对于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线路,应满足双层 集装箱限界的要求。
1.0.21铁路建筑物和设备的限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
1.0.22铁路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按规定配置行车
1.0.23铁路设计应重视各专业间的总体协调,对电(光)缆沟 (槽)、给排水管线、站场排水、防雷接地等设计应统筹考虑。 1.0.24铁路设计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能 源和土地节约及文物保护等工作。 1.0.25铁路设计应依靠科技进步,结合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和生 产力布局调整,系统、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及规模,节约投 资,降低造价;综合考虑投资效益和运营成本,使效益最大化。 1.0.26铁路线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1.1设计路段(路段)designsection(section)
在设计线(或区段)中,各个按规定的不同旅客列车设 速度确定与行车速度有关的建筑物和设备标准的线路段落 为路段。
running speed ofpassenger trainin section(section design 用于确定各设计路段内与行车速度有关的建筑物和设 的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简称为路段设计速度。
required by the state
国家要求的铁路在交付运营第20年以后具有远景规模性 年货运输送能力
2.1.4道口折算交通量equivalenttrafficvolume
年均一昼夜通过道口的火车次数与通过道口的车辆、 合为标准车辆数的乘积
道口两侧道路自最外侧钢轨至相邻竖曲线始点的水平路段。
一加力牵引坡度; j1 一内侧线缓和曲线长度;
F;—机车计算牵引力; P——机车质量; Q—牵引质量; 一 车辆单位基本阻力; V 路段设计速度。
3.1.1线路平面的圆曲线半径应结合工程条件、路段设计速度以
3.1.1线路平面的圆曲线半径应结合工程条件、路段设计速度以 及减少维修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选用。 曲线半径宜采用以下序列值:12000m、10000m、8000m、 7000m、6000m、5000m、4500m、4000m、3500m、3000m、2800m、 2500m、2000m、1800m、1600m、1400m、1200m、1000m、800m、 700m、600m、550m、500m。 不同设计路段的曲线半径应优先选用表3.1.1规定范围内的 序列值;困难条件下,可采用规定范围内10m的整倍数。
1.1 线路平面曲线半径优先取值范
3.1.2线路平面的最小曲线半径应根据路段设计速度、工程
线路平面的最小曲线半径应根据路段设计速度、工程条件以 性质和运输需求比选确定,但不得小于表3.1.2规定的数值。
表3.1.2最小曲线半径
特殊困难条件下,在列车进、出站等必须减、加速地段有充分技术经济依据时, 可采用与行车速度相匹配的曲线半径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时施工组织设计 威海家园,最小曲线半径应结合既有线 和工程条件比选确定。困难条件下,按上述标准改建将引起 工程的小半径曲线可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改建方案。
3.1.5直线与圆曲线间应采用三次抛物线型缓和曲纟
注:当按表规定计算后的最大超高顺坡率大于2%时,采用2%。为路段设计 度,单位为km/h
1夹直线的长度不应小于表3.1.6规定的数值。 表3.1.6圆曲线或夹直线最小长度
表3.1.6圆曲线或夹直线最小长月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特殊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选后方可采用的圆曲线或夹 直线最小长度。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特殊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选后方可采用的圆曲线或夹 直线最小长度。
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的并行地段,特殊困难条件下,对旅 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小于100km/h的地段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 据时DBJ51/T 009-2018标准下载,圆曲线长度和夹直线长度可不受表3.1.6规定的数值限制 但不得小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