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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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8110-2020 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pdf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1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 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 求,由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 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一2006进行修订而成的。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补充规定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 新建地区应采用分流制;补充规定现有合流制排水地区有条件应 进行改造;补充规定应按照低影响开发(LID)理念进行雨水综合 管理;补充规定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补充规定综合 径流系数较高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措施;补充规定塑料管使用 的条件;补充规定雨水调蓄池的设置和计算;更正生物滤池的设计 负荷等。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市*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 限公司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 北二路901号,****: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 查人: 主*单位: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上海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八日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 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 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 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一87(1997年版)进行 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 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 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 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 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 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 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 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单位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 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 ****: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单位:上海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单位:北京市市*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4.15雨水渗透设施 (39) 泵 站 (40) 5.1 一般规定 (40) 5.2 设计流量和设计扬程 (41) 5.3 集水池 (41) 5.4 泵房设计 .(43) 5.5 出水设施 污水处理 (46) 6..1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 (46) 6.2 一般规定 (48) 6.3 格栅 (50) 6.4 沉砂池 (50) 6.5 沉淀池 ··. (51) 6.6 活性污泥法 (54) 6.7 化学除磷 (64) 6.8 供氧设施 (64) 6.9 生物膜法 6.10 回流污泥和剩余污泥······· 6.11 污水自然处理 (73) 6.12 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 (75) 6.13 消毒· (77) 污泥处理和处置 (79) 7.1 ,一般规定 (79) 7.2 污泥浓缩 (79) 7.3 污泥消化 (.80) 7.4 污泥机械脱水· (83) 7.5 污泥输送 (85) 7.6 污泥干化焚烧 (85) 7.7 污泥综合利用 (86)

最小净距 (9] 本规范用词说明 (93 附:条文说明 (95

1.0.1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的法 律法规,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 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3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的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专 业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正确处理城镇中工业与农业、城镇化与 非城镇化地区、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通 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节约土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安全可靠,适合当地实际情况。

划,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气候特征、原有排 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出水利用等综合考虑后确定。同 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 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 有条件的应按照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暂时不 具备雨污分流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1.0.4A雨水综合管理应按照低影响开发(LID)理念采用源头削 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进行,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内涝灾 害、提高雨水利用程度。

1.0.5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污水的再生利用,污泥的合理处置。 2 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和污泥的处理和处置系统相协调

3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和洪水的排除系统相协调。 4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5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1.0.6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不 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处理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 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不 应影响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1.0.7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 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 设备。 1.0.8排水工程宜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对操作繁重、影响 安全、危害健康的,应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1.0.9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0.10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他特殊地 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

2.1.8城镇污水系统

wastewater facilities

ombinedsysten

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和处置城镇污水的设施以一定方式组 合成的总体

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

强调城镇开发应减少对环境的冲击,其核心是基于源头控制 和延缓冲击负荷的理念,构建与自然相适应的城镇排水系统,合理 利用景观空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对暴雨径流进行控制,减少城镇面 源污染。

城镇污水系统中产生的污泥。

dryweatherflow

合流制排水系统晴天时的城镇污水。

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

2.1.12综合生活污水

2.1.14人渗地下水

2.1.15总变化系数

rainfall 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工程上常用单位时问单位面积内的降 雨体积来计,其计量单位以L/cs·hm²表示

recurrence interval

2.1.19 降雨历时 duration of rainfall

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面流到雨水管渠入口 间。又集水时间

JC/T 2357-2016 泡沫混凝土制品性能试验方法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降雨时被截流的雨水径流量与平均 水量的比值

污水生物处理的一种方法。该法是在人工条件下,对注 的各类微生物群体进行连续混合和培养,形成悬浮状态的活

泥。利用活性污泥的生物作用,以分解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 然后使污泥与水分离,大部分污泥回流到生物反应池,多余部分作 为剩余污泥排出活性污泥系统。

2.1.30生物反应池

biological reaction tank

利用活性污泥法进行污水生物处理的构筑物。反应池内能满 足生物活动所需条件,可分厌氧、缺氧和好氧状态。池内保持污泥 悬浮并与污水充分混合

activated sludge

生物反应池中繁殖的含有各种微生物群体的絮状体。

圆盘锯作业安全交底returned sl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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