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075-2008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GB/T 9075-2008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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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907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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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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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075-200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9075-2008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ICS53.040.20 L81

GB/T 9075—2008 代替GB90751988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TB/T 1853-2018 铁路桥梁钢支座Code for examination and discard of ropes for rop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使用信息处理 钢丝绳检验记录 钢丝绳的储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钢丝绳编接记录的典型示例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钢丝绳的内部检验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钢丝绳检验记录的典型示例

本标准代替GB9075一1988《架空累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本标准与GB9075一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架空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变更为“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一 增加了客运地面缆车、拖牵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的规定;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一增加了编接尺寸; 增加了编接区的修复; 一增加了编接区之外的修复; 增加了特殊情况下外部断丝判定和报废的标准; 增加了固定末端报废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泰山索道运营中心、泰安市索道安装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乔、黄鹏智、李刚、黄越峰、王晓晴、缪勤、徐培生、云平、王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075—1988

索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索道用钢丝绳的安装检验、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客、货运架空索道、地面缆车、拖牵索道用钢丝绳,不适用于临时货运索道及林业索道 月钢丝绳。 注:本标准条文中,如未特别指明“货运索道”、“客运架空索道”、“地面缆车”、“拖牵索道”则为四者通用。如未具体 说明是“承裁索”“运裁索”“牵引索”“平衡索”“张紧索”“拖牵索”,则为六种钢丝绳通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GB12141 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12352一2007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T12738 索道术语 GB/T19401 客运拖牵索道技术规范 GB/T19402 客运地面缆车技术规范 GB/T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 YB/T52.95 密封钢妙缇

GB/112738所例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discard 表明钢丝绳和固定末端套简不应继续使用,达到失效的程度。 3.2 相关长度referencelength 计量或估量钢丝绳上具体的特有的长度值,例如:6×d(即6×钢丝绳公称直径)。 3.3 金属断面缩小值lossinmetallicarea(LMA) 表示考断丝、腐蚀和磨损的结果后,与钢丝绳的公称金属断面相比所降低的百分数。 3.4 附加的张紧装置additionaltensioningdevice 当主张紧装置失效的情况下,使钢丝绳的张紧仍然有效的张紧装置。 3.5 夹紧套筒clampsockets 股捻钢丝绳末端固定的连接装置。由外部锥形套简、内锥体、柔性铝丝、锥体固定器、弹性 接叉组成(见图1)。俗称缠绕式锚头,

GB/T 9075—2008

钢丝绳选择应依据其工作条件及用途并符合GB8918、GB12141、GB12352一2007、 B/T19402.GB/T20118YB/T5295的有关规定

4.2.1钢丝绳到货后和在安装过程中,应按钢丝绳技术标准或合同中有关事项进行验收。应检查钢丝 绳直径、结构、表面和捻制情况以及绳芯和包装质量等。钢丝不应有断丝、交错、折弯、锈蚀和擦伤;绳股 不应有松紧不一、塌人和凸起等缺陷,纤维芯不应干燥、腐烂。客运架空索道钢丝绳的安装要求应符合 GB12352一2007的有关规定。 4.2.2更换的钢丝绳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的钢丝绳,应确保更换的钢丝 绳的性能不低于原钢丝绳,并与抱索器钳口、绳槽等相关要素相适应。 4.2.3如所需钢丝绳由较长钢丝绳上切取,应采取防止切口松散的措施。 4.2.4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检验记录等应妥善保管。 4.2.5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松股、扭结、弯折、挤压变形,避免粘上杂物和在硬物上摩擦, 严禁在水中浸泡。 4.2.6客运架空索道的承载索不充许有中间接头。 4.2.76股牵引索、运载索和拖牵索的编接尺寸 4.2.7.1编接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200倍。插入长度应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60倍。相邻两个编接末端之间的钢丝绳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3000倍(钢丝绳编接记录的 典型示例参见附录A)。 4.2.7.2客运索道接头编接直径在张紧后,其编接插人点之间直径增大量不应超过钢丝绳实际直径的 5%;货运索道接头编接直径在张紧后,其编接插入点之间直径增大量不应超过钢丝绳实际直径的6%。 4.2.7.3索道张紧后,绳股插入点钢丝绳直径增大量不应超过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5%,对脱挂索道, 绳股插人点钢丝绳直径增大量不应超过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

每个工作目都应对钢丝绳进行观察,以便及时发现损坏与变形情况

GB/T 90752008

4.3.2.1每月应对钢丝绳至少进行一次检。如遇特殊情况(如脱索、受雷击和受猛烈拉伸时),要立 即目检或无损探伤,对于损伤未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明显损伤继续使用的钢丝绳,应进行损伤劣化趋势监 测跟踪管理,跟踪监测期长短和监测频次,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适时修正,确保受损伤钢丝绳安全运行。 4.3.2.2当出现疲劳断丝及其他异常情况,应进行追加检查。在原因清楚的情况下,可根据检查结果 快定是否缩短检查周期

4.3.3.1目检在白天进行GB/T 12085.9-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太阳辐射与风化.pdf,从钢丝绳两侧同时观察。目检时的速度不应超过0.5 录并妥善保管,

4.3.3.2检查时,应采用对钢丝绳没有损伤的机械方法清除钢丝绳表面的油脂及污物。 4.3.3.3可用无损探伤代替目检,但对受力比较大的部位(鞍座、绳轮等)或已出现损伤的部位还应 检

4.3.4.1客运架空索道、客运地面缆车用钢丝绳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第一次检查应在钢丝绳安装后 的18个月内进行,将检查结果作为以后检查的基础 4.3.4.2探伤周期视钢丝绳使用状况而定。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归档。 4.3.4.3客运架空索道承载索窜绳后应进行无损探伤,

对钢丝绳作全长检查时,应特别注意下列部位: 承载索:偏斜鞍座、摇摆鞍座、线路套筒、过渡套简、末端装置等处; 一牵引索、运载索:接头处、与固定抱索器连接的两端; 张紧索:合金浇铸套筒处、导向轮上下运行部分; 平衡索:导向轮上下运行部分,

部检验的办法可参见附录B,检验结果应做

每年宜润滑一次。 4.4.2润滑之前要清除钢丝绳表面污物。如钢丝绳表面有露水和冰霜,待露水和冰霜清除干净后方可 进行润滑。润滑时不允许加过多的油脂,不允许用溶剂。 4.4.3固定抱索器的移位以及无客车制动器往复式索道的牵引索的维护要求见GB12352一2007的 12. 3. 4 和12. 3. 5,

4.5.1只充许对于由已知原因造成的钢丝绳损伤进行修复(例如焊点开裂、机械损伤或由于雷击所造 成的局部损伤)。疲劳断裂不应修复。修复处不允许再翻新。 4.5.2只有将钢丝绳放松并且被取下后,才允许进行修复工作。 4.5.3对于密封式钢丝绳,如果同一钢丝断口的间隙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此间隙应采用相应的密封 材料填充。如果间隙超过钢丝绳的直径,应采用成形钢丝进行修复。 4.5.4不允许两根断丝邻近。可修复的局部缺陷应达到下列要求:

4.5.56股牵引索、运载索、拖牵索编接区的修复

修复编接区时只允许更换一股绳股GB 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修复加入的绳股长度应为在原编接长度的基础上两端再各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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