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438.2-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Y/T 3438.2-2019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技术规范 第2部分:施工与验收ICS27.010 E13
NY/T3438.2—2019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技术规范
GBT 18476-2019 流体输送用聚烯烃管材 耐裂纹扩展的测定 慢速裂纹增长的试验方法(切口试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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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3438《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技术规范》拟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设计; 一第2部分:施工与验收; 一第3部分:运行管理。 本部分为NY/T3438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沼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雷云辉、张国治、邓良伟、王智勇、梅自力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内容、要求和方法等。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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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本部分未做明确规定的,应符合设计 文件要求,并满足NY/T1220.3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3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严格执行监理 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4.4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4.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发现实际图纸和文件有差错或疑问时 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应按原设计单位修改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4.6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 粉尘、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1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建筑工程,包括原料收集及预处理、沼气发酵、沼气净化与储存、沼渣沼液处 理等各工艺单元中钢筋砼结构、池类、附属建筑物等建筑施工,应严格遵守设计文件要求,并参照NY/T 1220.3中各项要求进行。 5.2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 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5.3建筑工程施工时,应根据进度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经监理人员验收合 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4湿式气柜钢筋砼水封池及其他砼结构水池,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水压及防渗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防腐、粉刷及设备安装工作。 5.5沼气发酵装置和气柜基础有沉降要求时,应设置沉降观测点,且应有沉降观测记录,合格后方可进 行下道工序。 5.6沼气锅炉房等存在沼气泄漏风险的封闭式建筑物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具备良好的通风及安全预警 系统。锅炉房内沼气管道末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房顶2m,且应采取防止雨 水流人的措施。 5.7需安装设备的水池类构筑物,应设置固定吊装装置或预留与移动吊装装置的连接件。
6.1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通用设备,包括泵、风机、固液分离机等通用机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照产 品安装说明,并参照GB50231一2009及NY/T1220.3的各项要求,进行设备质量检验、基础复测、安 装找正及试运转等各项工作。 6.2通用设备安装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做好安全接地;管道增压装置、现场电控装置及其他室外安装的 设备应设置防潮、防雨装置;室外安装的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4。 6.3潜水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并宜设置吊装装置。 6.4所有设备应保留产品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并认真填写设备试运转记录
品安装说明,并参照GB50231一2009及NY/T1220.3的各项要求,进行设备质量检验、基础复测、安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非标设备,包括沼气发酵装置、沼气净化与储存装置等专用设备安装,应符合
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非标设备,包括沼气发酵装置、沼气净化与储存装置等专用设备安装
设计文件要求,并参照NY/T1220.3的各项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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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沼气发酵装置应在基础沉降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附属设备和管道安装。 7.2.2采取机械式顶揽拌或侧搅拌系统的沼气发酵装置,应按设计要求保证传动轴、联轴器与搅拌轴 同轴度;搅拌正常运转时,在地面1.5m高,距沼气发酵装置1m处测得最大噪声值应不大于70dB (A),搅拌驱动电机实测电流值满足电机技术要求。 7.2.3采用潜水搅拌机的沼气发酵装置,应检查搅拌提升及方位调节装置功能正常, 7.2.4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沼气发酵装置,在完成主体施工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须先进行试水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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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时,应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严格遵照NY/T3438.1—2019中第11章的要求
8. 2. 1 基本要求
a)管道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管道安装资质,焊工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b) 管道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标准的钢管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等,提供质量合格证; 供气管路上应严格遵守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满足高度的紧急放空管; d) 管道安装深度、管道坡度、凝水器位置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管子、管件和阀门应严格遵照设计要求,应有清晰产品标志,内容包含制造厂家或商标、材 规格和生产编号等;在运输、堆积、吊装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损伤; 通过法兰连接的两段管,连接前应分别吹扫,清除管内焊渣、切屑等杂物; 不得有制裂划痕气沟折皱等钳
钢管焊接工艺应合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焊接 制焊接作业文件;焊工应严格依照焊接作业文件焊接; b)管道内壁错口量不大于0.1倍壁厚,且不大于1.0mm; c) 管节对接接口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作业文件要求,不得在间隙夹焊条或强行组对缩小 间隙焊接; d 管节组对前,应将坡口及其内外侧表面不小于10mm内的油漆、锈、毛刺等清除干净,且不应 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e) 对接接口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形焊缝,两管口螺旋焊缝或直焊缝间距错开应不小于100mm; 接口焊缝的外观质量不得低于GB50236规定的Ⅲ级质量要求。
JTS 120-1-2018 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8.2.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
a)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管件质量应满足GB15558.1和GB15558.2的规定,其规格尺寸、性 能、技术要求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b 管道接口采用熔焊连接时,接口端面应平整光滑,无凹坑、划痕等缺陷;端面应与管轴线垂直, 两端面平行,不得强行施加外力;焊缝焊接力学性能应不低于母材;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焊接工 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文件; C 管道接口采用热熔对接应间隙均匀,不宜大于0.5mm;电熔连接的连接部位表面氧化层应清 理干净,并保证规定的插人深度; d 当管件与管子的牌号、材质和生产厂家不一致时,其连接质量应经过试验确定,合格后方可使 用,并应进行记录
8.2.4管道防魔与保温
a)埋地钢管防腐应满足设计文件或CJ95的规定; b)钢管防腐层涂覆前应清除钢管表面的油污、灰渣、铁锈和其他杂物,并在8h内完成底漆涂刷; c)管道保温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按照GB4272一2008中第6章进行施工。
8.2.5穿(跨)越敷设管道
管道穿(跨)越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工程地质、水文、交通航运要求、施工安全等 制订施工方案,并应征询工程涉及的河道、铁路、公路及其他管线管理部门的意见; b) 管道穿越河流、铁路、公路的埋设深度XJJ 136-2021 村镇装配式承重复合墙结构居住建筑技术标准.pdf,以及穿越管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其他管道之 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设计文件和GB50028的规定,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C)跨越管道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管桥的地基基础、桩基础、立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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