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4204-2019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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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Y/T 42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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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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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4204-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4204-2019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领城行业标 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 技[2018】100号)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 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0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 语,基本规定,材料验收及保管,管道预制与组对,管道焊接 与焊后热处理,管道防腐层补口与保温,管沟开挖与回填,管 道清扫试压,干燥和交工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将原规范第1.0.2条、第1.0.3条合并为第1.0.2条,并 重新确定了“标准适用范围”。 2删除原规范第2.0.3条、第5.1.10条、第5.2.10条、第 6.1.22条、第6.2.12条、第7.1.9条、第7.2.6条、第8.1.2条、 第8.1.10条、第8.2.9条、第9.1.18条、第9.2.4条、第9.2.6条。 3增加了第3.0.4条单位工程划分要求。 4修订了第5.2.7条、第6.1.21条、第6.2.9条、第7.1.7 条、第9.2.3条、第10.0.1条、第10.0.2条的内容。 5将第4.1.1条、第6.1.11条、第8.2.5条由强制性条文修 订为推荐性条文,条文内容不变。 6将原第8.2.4条修订为本规范第8.2.6条,由“主控项 目”修订为“一般项目",条文内容不变。 7增加了附录A“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检查记录”,并调整了附录顺序。 8修订了相关引用标准的名称。

表3.0.5油气田集输管道单位(子单位)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险批划分表

4.1.1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所用管道元件、焊接材料、防腐材 料等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进场验收,有复验或试 验要求的应按规定执行。进场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 代表签字认可。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1.2集输管道用钢管宜采用成品防腐、保温管。 4.1.3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钢管(管件)应逐根 (件)进行外观检查。 4.1.4对不锈钢、低温钢、耐热钢等合金钢管道元件,应采用 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进行抽样复查,复查比例应按同一炉批号 (批次)件数的5%,且不应少于一件。若有一件不合格,则应 加倍抽查,仍有不合格时不应使用,并做好标记。 4.1.5管道元件需要进行加倍复验时,其复验的试样应在相同 炉批号的其他管道元件上截取。 4.1.6冷弯管壁厚最大减薄率不应大于公称壁厚的9%;弯管 线段垂直于轴线的任意截面的椭圆度不应大于2.5%,弯管中心 角度偏差应为±0.5° 4.1.7阅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试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4.1.1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所用管道元件、焊接材料、防腐材 料等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进场验收,有复验或试 验要求的应按规定执行。进场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 代表签字认可。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1.2集输管道用钢管宜采用成品防腐、保温管。 4.1.3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钢管(管件)应逐根 (件)进行外观检查。 4.1.4对不锈钢、低温钢、耐热钢等合金钢管道元件,应采用 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进行抽样复查,复查比例应按同一炉批号 (批次)件数的5%,且不应少于一件。若有一件不合格,则应 加倍抽查,仍有不合格时不应使用,并做好标记。 4.1.5管道元件需要进行加倍复验时,其复验的试样应在相同 炉批号的其他管道元件上藏取。 4.1.6冷弯管壁厚最大减薄率不应大于公称壁厚的9%;弯管蕴 线段垂直于轴线的任意截面的椭圆度不应大于2.5%DB15/T 1597-2019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应急处置导则(蒙),弯管中心 角度偏差应为±0.5°。 4.1.7阅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试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4.2.1材料保管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执行,应分类存放、标 识明确。存放过程中不应出现锈蚀、变形、老化或性能下降等 现象。 4.2.2不锈钢或有色金属管道元件不应与碳素钢、低合金钢接触。

4.2.3防腐管应商向分层堆放,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质材 料,且应有防跨措施。 4.2.4焊接材料和防腐保温材料应存放在库房中,且库房的湿 度、湿度和通风条件应能满足相应材料的存放要求。

5.1.1管道预制应按设计要求和管线测量成果表进行。 5.1.2管道下料及坡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下料宜采用机械切割。当采用火焰切割时,切割后 应清除切口表层的氧化层或淬硬层。 2不锈钢管和合金钢管的下料,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切割。 3管端坡口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的型式和加工尺寸 应按焊接工艺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5.1.3不等壁厚钢管或管件对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外径相同内径不同时,应对较厚者做内壁削薄处理, 削薄过渡长度不应小于壁厚差的3倍。 2当内径相同外径不同,且壁厚差大于或等于3mm时 则应对较厚者做外壁削薄处理,削薄过渡长度不应小于壁厚差 的3倍。 3当内径和外径都不相同时,应分别对外径较大者和内径 较小者进行削薄处理,削薄过渡长度不应小于壁厚差的3倍。

5.1.4管道元件的规格、型号及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 家标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5.1.5热爆弯管和冷变管均不应切割后使用。

离应大于100mm。 5.2.4管道转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且管道转角 小于或等于3*时,宜采用弹性敷设,转角大于3°时,应采用弯 头(管)连接。

5.1.6直管相邻环焊缝间距应大于管道公称直径的1.5倍,且不 应小于100mm。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用直尺检查。 5.1.7管端坡口加工后管口应平齐,其平整度偏差不应大于1mm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用直角尺和塞尺检查。 5.1.8管口的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应超过 3mm。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用直角尺和塞尺检查。 5.1.9坡口表面不应有裂纹、夹层、重皮、凹凸、熔渣和毛刺等。 检验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5管道元件的规格、型号及材质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 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期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5.2.6管道接头的坡口型式及组对尺寸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 的规定。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5.2.7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壁厚小于或等于5mm时,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 0.5mm。 2当管道壁厚大于5mm且小于或等于16mm时,对口错 边量不应大于壁厚的10%。 3当管道壁厚大于16mm时,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厚的 10%,且不应大于2mm,局部错边量不应大于3mm,错边应沿 圆周均匀分布。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2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5.2.8组对时钢管的制管焊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100mm的外弧长。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5.2.6管道接实的坡口型式及组对尺守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 的规定。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5.2.7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壁厚小于或等于5mm时,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 0.5mm。 2当管道壁厚大于5mm且小于或等于16mm时,对口错 边量不应大于壁厚的10%。 3当管道壁厚大于16mm时,对口错边量不应大于壁厚的 10%,且不应大于2mm,局部错边量不应大于3mm,错边应沿 圆周均匀分布。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2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5.2.8组对时钢管的制管焊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100mm的外弧长。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5.2.1管道组对前应清除钢管内的积水、泥土与石块等杂物。 将管端内外20mm范围内的油污、泥水清除,并打磨露出金属 光泽。 5.2.2管道组对应采用对厂器。当使用内对口器组对时,在究 成根焊道之后撤出对口器;当使用外对口器组对时,在撒出对 口器之前,至少应完成50%的根焊道焊接,且根焊道应均勾分 布在管子园周上。 5.2.3当必须对管道进行开孔时,其开孔边缘与相邻焊缝的距

5.2.1管道组对前应清除钢管内的积水、泥土与石块等杂物。 将管端内外20mm范围内的油污、泥水清除,并打磨露出金属 光泽。 5.2.2管道组对应采用对门器。当使用内对口器组对时,在完 成根焊道之后撤出对口器;当使用外对口器组对时,在撤出对 口器之前,至少应完成50%的根焊道焊接,且根焊道应均勾分 布在管子园周上。 5.2.3当必须对管道进行开孔时,其开孔边缘与相邻焊缝的距 8

检验方法:用尺检查。 5.2.9补偿器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数 值进行预拉伸(压缩),预拉伸(压缩)时的允许偏差应为 ±10mm。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用尺检查和预拉伸(压缩)记录

6管道焊接与焊后热处理

6.1.1管道焊接前,应按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焊接 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6.1.2从事油气田集输管道工程的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应取 得国家相应部门颂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且应具有 相应合格项目。 6.1.3焊接材料应满足下列规定: 1焊接材料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且焊条无破损、 变色,无油污杂物:焊丝无锈蚀、污染现象,焊剂无变质现象。 2焊条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烘干。焊条应置于保温 桶内,随用随取。当天未用完的焊条应收回,重新烘干后使用, 但重新烘干次数不应超过两次。 3纤维素型焊条受潮后可在80℃~100℃下烘烤0.5h~ 1h,但不应进行第二次烘烤。 6.1.4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6.1.5当施焊环境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时, 不应进行施焊作业: 1雨天或雪天。 2大气相对湿度超过90%。 3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2m/s,低氢焊条电弧焊,风速超 过5m/s;纤维索焊条电弧焊和药芯焊丝自保护焊,风速超过8m/s。 4环境温度低于焊接规程中规定的温度。 6.1.6管道焊前预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热方法和预热温度应按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执行。 2预热范围,当焊接工艺规程有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当 焊接工艺规程无规定时,预热范围应为坡口中心两侧各不应小 于壁厚的3倍,且不应小于25mm;有淬硬倾向或易产生延迟裂 纹的材料,两侧各不应小于壁厚的5倍,且不应小于75mm。 3预热应在焊口两侧及周向均匀进行,应防止局部过热。 6.1.7焊工应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施焊,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焊时不应在坡口以外的管壁上引强,焊机电缆线与管 道应有可靠的连接方式。 2采用多层焊时,相邻焊层的接头位置应错开20mm~ 30mm,每层焊道上的氧化皮和熔渣应清除干净。 3施焊过程中应保证规定的焊接层间温度,且不应出现焊 条发红或严重偏弧等现象。 6.1.8要求焊后保温的,应按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执行。 6.1.94 每道焊口完成后,应在线路号增加方向焊口下游进行 焊口标识,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 6.1.10焊缝的无损检测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无损检测的抽查比例及合格等级应符合表6.1.10的 规定。但当管道壁厚小于5mm或管道公称直径小于50mm时, 应采用射线检测,且抽查比例应为表6.1.10中相应比例的2倍, 合格级别应符合表6.1.10中的规定。 2不能试压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和射线检测, 不等壁厚弯管与直管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其合格级别应 符合表6.1.10中的相应规定。 3小型穿跨越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和射线检测。 4不能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的焊缝,应进行渗透或磁粉 检测。 1

表6.1.10照无微验测的抽查批低及合格等

6.1.11焊缝返修应由合格焊工按相应的焊接返修工艺规程进 行,根部焊缝同一部位仅应返修一次,其他焊缝同一部位返修 不应超过两次;如返修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焊缝割除,并应重 新组对,焊接。

6.1.12焊接材料的规格及型号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及现行国家 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进场验收 记录。 6.1.13管道焊接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记录。 6.1.14焊口无损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或本规范第6.1.10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无损检测报告。 6.1.15焊缝返修应按返修工艺规程执行,且应符合本规范第 6.1.11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检查方法:检查返修工艺规程和返修记录

10%,且不应大于2mm,局部不应大于3mm。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16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并应清除坡口表面及其两侧至少 20mm范围内的铁锈、水分、油污和灰尘等。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7焊缝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熔合性飞溅及凹陷等 缺陷。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放大镜检查。 6.1.18咬边深度不应大于管道壁厚的12.5%,且不应超过 0.5mm。在焊缝任何300mm的连续长度中,累计咬边长度不应 大于50mm。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19焊缝宽度每侧应超出坡口1.0mm~2.0mm。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20焊缝余高:焊缝表面不应低于母材。当采用上向焊 时,焊缝余高不应超过3mm;当采用下向焊时,余高不应超过 2mm,局部不应超过3mm,连续长度不应大于50mm,余高超 过3mm时,应进行打磨,打磨后应与母材圆滑过渡,但不应伤 及母材。 检验数量:抽查焊口数的10%。 检验方法: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6.1.21焊缝错边量:当管道壁厚小于或等于5mm时,不应大 于0.5mm:当管道壁厚大于5mm且小于或等于16mm时GB/T 41892-2022 智能船舶 机械设备信息集成编码指南,不应 大于壁厚的10%;当管道壁厚大于16mm时,不应大于壁厚的

6.2.1热处理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焊接工艺规程及相应 标准的要求,编制热处理工艺规程。 6.2.2热处理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2.3热处理应采用电加热法,且热处理设备应具备可编程智 能化温度控制功能。 6.2.4热处理前,焊缝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均应质量合格。 6.2.5热处理加热范围应为焊口两侧各大于焊缝宽度的3倍 且不应小于25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应予保温。 6.2.6热处理后的硬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检查部位不得 少于三处,且应均匀分布;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 且小于600mm时,检查部位不得少于两处,且应均匀分布;当 管道公称直径小于200mm时,检查部位可任选一处。 2每个检查部位应在焊缝、热影响区和母材各取一点检查。 6.2.7热处理中止或硬度检测值超过规定值时,应重新进行热 处理,但同一焊缝的热处理次数不应超过2次。 6.2.8采用电加热法进行热处理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热 法消除管道焊接残余应力热处理工艺规范》SY/T4083的有关 规定执行。

6.2.1热处理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焊接工艺规程及相应 标准的要求,编制热处理工艺规程。 6.2.2热处理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2.3热处理应采用电加热法,且热处理设备应具备可编程智 能化温度控制功能。 6.2.4热处理前,焊缝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均应质量合格。 6.2.5热处理加热范围应为焊口两侧各大于焊缝宽度的3倍 且不应小于25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应予保温。 6.2.6热处理后的硬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检查部位不得 少于三处,且应均匀分布;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 且小于600mm时,检查部位不得少于两处,且应均匀分布;当 管道公称直径小于200mm时,检查部位可任选一处。 2每个检查部位应在焊缝、热影响区和母材各取一点检查。 6.2.7热处理中止或硬度检测值超过规定值时,应重新进行热 处理,但同一焊缝的热处理次数不应超过2次。 6.2.8采用电加热法进行热处理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热 法消除管道焊接残余应力热处理工艺规范》SY/T4083的有关 规定执行

6.2.9热处理后的焊缝硬度检测值应符合设计文件或焊接工艺 规程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硬度检测记录

DB/T 29-271-2019 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7管道防腐层补口与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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