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6367-2020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钻井设备的检验、维护、修理和再制造.pdfSY/T 63672020
水泥软管、钻井液减振和跨接软管及钻井水龙带的工作极限、检验、维护及使用的推荐作法
为了避免水龙带扭结,水龙带的长度和立管的高度应适合于游动设备的提升和下放,当起下游动 设备时,若水龙头处于其最低钻井位置时,则水龙带在水龙头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GB/T17744规 定的最小弯曲半径(MBR)值,若水龙头处于其最高钻井位置时,则水龙带在立管处的弯曲半径不 应小于GB/T17744规定的最小弯曲半径(MBR)值。水龙带的推荐长度按公式(A.1)计算(如图 A.1所示)。
DB37/T 4195-2020标准下载=+πR+2C+S +...........
LH一水龙带长度,单位为米(m), Lr一一水龙带行程,单位为米(m); R一水龙带最小弯曲半径(MBR值见GB/T17744),单位为米(英尺)【m(ft)】【某些水龙带 的MBR可以小于GB/T17744规定的最小弯曲半径(MBR)值); C一一接头长度,单位为米(m) S一水龙带公差和收缩允许值,当施加内压时(见GB/T17744),取0.3m(1ft)。 对于工作用水龙带不能满足由公式(A.1)导出的最适宜的长度要求,用户应选择最接近最适宜 的长度。在这些情况下,用户应确定更长的水龙带是否会因影响钻台上的工作人员而引起安全危险。 若确实如此,则用户应同时或单独调整立管鹅颈管高度和游动设备上的水龙带终端装置,并用提供的 公式反复计算直到最适宜的水龙带长度满足决定使用的长度。
A.1.2加压引起的水龙带长度的变化
大气压力下的水龙带的总长度,可能会因施加压力而发生变化(见GB/T17744)。用户应确保在 连接点之间提供足够的水龙带长度,以避免水龙带在压力状态下产生过大应力
采用公式(A.2)计算推荐的立管高度(如图A.1所示)。
Lr一水龙带行程,单位为米(m), Z 当水龙头处于最低钻井位置时,从钻台顶面到水龙带接水龙头的一端的高度,单位 (m)。
注意在某些应用场合、作业期间水龙带的移动更大。例如在浮式海洋钻井装置上,当使用的是压力密 封形式的螺纹时,如GB/T9253.2的管线管螺纹,反复的弯曲应力会引起端部连接装置和水龙带接头 之间最后啮合的螺纹处疲劳断裂。因此,对于这些应用,用户应考虑替代端部连接装置与水龙带接头 之间连接所采用的管线管螺纹。因而,对于GB/T17744规定额定压力的任何水龙带,推荐用户在购 买协议中规定,使用对焊的方式将端部连接装置与水龙带接头固定在一起。做为选择,若制造厂商可 以提供的话,用户在购买协议中可规定“整体”水龙带接头/端部连接装置。这种“整体”水龙带接 头或端部连接装置用同一块材料制造。水龙头鹅颈管和立管上安装的水龙带总成,应尽可能为切线方 向。水龙头鹅颈管上采用标准连接(见GB/T19190),可保证这种连接为切线方向。立管鹅颈管端部 的垂直夹角应为15°,并能引导水龙头上水龙带连接点在移动中指向垂线方向。
为了尽可能减少水龙带装箱和取出时打扭,当把水龙带从包装箱内伸展开或盘入包装箱内时,同 时应旋转包装箱。当把水龙带搬上钻台或搬下钻台时,应尽可能保持水龙带为直线状态,不应使用吊 索吊在水龙带中间搬运。水龙带端部连接装置应避免滑动、摩擦或击打而损伤。专用运载工具可以用 来提升水龙带的中部,确保提升和运输时水龙带内产生的任何弯曲不小于GB/T17744规定的最小弯 曲半径(MBR)。无论水龙带是由于维修还是 都应保护水龙带不受损伤
本标准涵盖的所有水龙带在安装时不应有意使其扭曲,因为在水龙带的整个长度上有左右旋交替 的加强捻。因此,如果水龙带在一个方向扭曲,则一股抢收缩,另一股抢松开。而且,若扭曲的水龙 带随后承受压力和弯曲,则水龙带的永久变形会影响其耐压能力,并缩短其使用寿命。有时利用水龙 带的扭曲迫使水龙带离开并架中的游动设备或其他干涉,以避免接触、阻碍或磨损。通常宜避免这种 作法。若水龙带干涉井架结构或其他物体,则立管宜重新定位,避开这些干涉(注:移动立管可使用 根据A.2的公式计算的不同长度的软管)。另外,也可将与立管干涉的物体调整位置。若提供法兰式 水龙带端部连接装置,要求扭曲水龙带对准螺栓孔,则水龙带另一端安装的端部连接装置不宜要求固 定式或特定的径向定位来配对,如锤击式活接头。另外,也可在水龙带的一个或两个附件上安装旋转 接头。为了给用户提供方便,每根水龙带上都有一条与表皮颜色不同的纵线。在安装之后,该线应保 持完整而没有螺旋轨迹。该线宜作为基准线, 确定水龙带安装是否扭曲
A.6水龙带外表的损伤
钻井水龙带在安装时,应有足够的距离,以防止可能的干涉。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大风或海 洋钻井装置的移动,水龙带可能会与井架相碰。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应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检 验水龙带的外层是否有任何损伤。如果表面损伤的程度导致水龙带的加强层暴露在外,应尽快修理 损坏区域,以保护加强层。损坏区域可以用环氧树脂、聚氨脂或其他经水龙带制造厂商认可的特殊 材料修理。如果未做修理,则水分会进人加强层,并且根本无现行可用的方法去除。因此,加强层 会发生腐蚀,久而久之,腐蚀的程度会逐渐降低加强层的强度,同时降低水龙带的耐压能力和使用 寿命。
水龙带制造厂商应保证 文可用的,并 /T17744的要求,在水龙带体上标注固定安全 箍的位置。安全卡箍应设计并提供一个或多 点,允许用户在安全卡箍上固定一根链条或钢丝绳吊索。这些附着点应有一个最小直径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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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1"sin)的孔,用来连接安全链条或钢丝绳吊索,与水龙带的间隙应设计适当。对于不大于 101.6mm(4in)的水龙带,链条或钢丝绳吊索及连接附件(如钩环或连接链条)的最低断裂力应为 72640N(16000lbf),或工作载荷极限拉力应为9600N(30001bf),安全系数为5。对于内径;为127mm (5in)和152.4mm(6in)的水龙带,最低断裂力应为145280N(32000lbf),或工作载荷极限拉力应 为27240N(60001bf),安全系数为5。若拆开水龙带端部接头,那么链条或钢丝绳吊索可以用来装卸 和控制水龙带的端部。链条或钢丝绳吊索自由端连接的固定结构或物体,应能够承受链条或钢丝绳吊 索的断裂力,并应有足够的长度而不妨碍水龙带的移动。用户应在购买协议中规定与水龙带相适合的 符合上述规定的安全卡箍。水龙带制造厂商应将安全卡箍和相适合的水龙带及有关的安装附件同时发 货。水龙带制造厂商应在所有钻井水龙带、减振软管和跨接软管体上标注由用户安装安全卡箍的位 置。用户应检香安全卡箍的规格,
在高压钻井液管路系统,连续的脉动压力和振动压力会缩短钻井水龙带、减振软管和跨接软管 的寿命。应在钻并泵排出管路上安装合适规格的空气包或压力缓冲器,以减少高压钻井液管路系统 和软管的脉动和振动。空气包中预充压力不应超过最大排出压力的三分之二,最大不超过4.5MPa (650psi)。钻井泵的吸人管路应预先灌注或采用水头灌注,以减少可能会引起压力脉动的钻井泵液力 瑞的钻并液产生气窝现象。也可安装为泵吸入管路设计的压力缓冲器,以减少脉动和振动。如果采用 了上述规定的校正措施,而不能有效控制压力脉动达到合格标准,则用户宜考虑用GB/T17744规定 的挠性规范级别(FSL)更高的水龙带更换该水龙带。压力脉动超过立管压力的10%,为不合格。用 还应考感安装一个数学(相对于模拟)压力监测仪表与立管压力数据记录仪表相连接,可在钻并作 业期间更准确地监测和记录整个受影响的水龙带总成内的不合格的压力脉动。用户也应注意,在高工 作压力和高温(见A.9)、大流速(见A.10)、某些类型的油基钻井液(见A.13)情况下,进行钻井 作业出现不达标的压力脉动,可能会对水龙带产生强烈的冲击而影响到它的寿命。超过水龙带工作压 力80%的压力认定为高工作压力,
水龙带总成的工作温度不应超过GB/T17744规定的指定温度范围。水龙带在其指定温度范围 之外操作,会缩短其使用寿命。用户在购买新水龙带时,应按照GB/T17744规定的温度范围选择, 在购买协议中规定水龙带的工作温度范围。如果预期的工作温度在GB/T17744规定的任何温度范 围之上或之下,则用户应咨询水龙带制造厂商,并就购买协议中所要规定的水龙带的工作温度范围 达成一致。
流过水龙带总成的流速不宜超过水龙带制造厂商规定的最大流速。超过最大值的流速会缩短本标 准涵盖的水龙带的使用寿命。另外,由于钻井液中的砂子或其他固体物的磨蚀也会缩短本标准包含的 所有水龙带的寿命。在相同的规格和额定压力值下,不同制造厂商的水龙带的最大流速不尽相同。因 为在苛求的钻井条件下,立管的流速是逐渐增加的,采用附加的钻井泵来提供这些更高的流速。因 此,重要的是用户确定是否要求大管径的水龙带防止超过最大流速。另外,用户应在购买协议中要求
A.11暴露于加压气体
当水龙带长期暴露于加压气体时,气体会渗透过管衬。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加压气体截留在管衬
下能排放,除非水龙带的制造满足GB/T21412.11的规定。如果因任何原因水龙带随后减压, 不会通过管衬材料以足够的速度返回,去防止管衬挤扁。因此,针对于水龙带也许会暴露于 本的某些钻井、完井和修井作业,向用户提供下列指南。
A.11.1空气钻井和天然气钻井和修井或完井作
本标准涵盖的水龙带、减振软管和跨接软管不适用于空气钻井或天然气钻井作业。只要水龙 井或完井作业期间预期或可能暴露于井筒流体,则用户宜考虑采用按GB/T21412.11制造的 ,代替满足GB/T17744制造的水龙带
A.11.2欠平衡作业
欠平衡作业(UBO)定义为在返回地面的钻井液的当量密度小于裸眼孔隙压力状态下进行的钻 作业。UBO不应解释为与空气或天然气钻井或修井或完井作业相同。大多数UBO的设计提供安全装 置和究余装置,防止水龙带长期暴露于并筒流体和(或)注氮作业而损伤水龙带。当以这种方式设计 UBO时,应遵循程序,防止水龙带长期暴露于加压气体,可以使用按GB/T17744制造的水龙带而不 存在安全问题。然而,一些UBO的设计允许暴露于井筒流体和(或)氮气,当该暴露预期或可能发 生时,用户注意根据UBO的设计和配置评估该暴露的危险,以及采用符合GB/T21412.11制造的水 龙带。
A.11.3暴露于加压气体的水龙带的检验
对于已暴露于加压气体的水龙带 衬内表面, 确定管衬是否鼓走 。如检测到管衬材料凸起、起泡、破裂或任
水龙带制造厂商公布的水龙带、减振软管及跨接钻井液软管和水泥软管的工作压力,在 GB/T17744予以规定。用户负责确保作业时不超过水龙带的工作压力,包括系统中出现的压力波动 和脉动(见A.8振动和脉动)
油基钻井液中芳香族含量过高会导致水龙带内衬膨胀,缩短水龙带的使用寿命。建议油基钻井液 的苯胺点保持在66℃(150F)的最低值
对于在辅助驳船和海洋钻井装置之间使用的钻井液跨接软管,应注意保持两端接头的对中。右 恶劣天气和大风浪中作业时,可能会导致水龙带的弯曲超过水龙带的最小弯曲半径(MBR)(见 GB/T17744)和(或)在水龙带上产生大的轴向力,从而缩短跨接软管的使用寿命,会引起作业时 失效。建议在水龙带两端使用旋转接头。
A.15水龙带现场压力试验
要求制订连续作业定期安全检查级别时 水龙带的现场压力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目检应包括检查水龙带本体、端部结构和接头的外表是否损伤。应检查安全卡箍与水龙带的 连接是否适当,并应检查安全卡箍紧固件是否损伤、失效和紧固。应检查安全链条或钢丝绳
吊索是否损伤或失效,以及是否适当地连接在能够支承安全链条或钢丝绳吊索断裂强度的结 构上。 b)水龙带应尽可能直线排列,应避免扭曲(见A.5)。 c)在进行压力试验之前,从立管到水龙头之间所悬挂的水龙带应处于正常的无应力状态。 d)压力升降率不得小于每分钟6.9MPa(1000psi),也不应大于每分钟68.9MPa(10000psi)。 e)在施加压力前,应排空水龙带内的所有气体。如可能的话,可使用水作为试验介质。 f)水龙带内保持最大试验压力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10min。 g)不论水龙带制造厂商规定的试验压力多大,现场试验压力不得超过水龙带最大工作压力的 1.25倍。若压力试验基于可以在阀制造厂商规定的阀门或阀座上施加的最大压力,则试验压 力的极限也可以按照钻井液系统内安装的用来隔离水龙带的阀的最大工作压力。 h)试验水龙带毗邻的区域,应无不必要的人员。指定进行试验操作的人员,宜戴合适的人员保 护设备,例如手套、防护眼镜或护目镜,并宜站在危险位置之外,以防压力无控释放。 i)在压力试验完成之后,应提供方法在控制状态下释放水龙带内的压力。 i)在压力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的水龙带,不宜使用,并在试验之后立即予以修理或废弃
吊索是否损伤或失效,以及是否适当地连接在能够支承安全链条或钢丝绳吊索断裂强度的结 构上。 b)水龙带应尽可能直线排列,应避免扭曲(见A.5)。 c)在进行压力试验之前,从立管到水龙头之间所悬挂的水龙带应处于正常的无应力状态。 d)压力升降率不得小于每分钟6.9MPa(1000psi),也不应大于每分钟68.9MPa(10000psi)。 e)在施加压力前,应排空水龙带内的所有气体。如可能的话,可使用水作为试验介质。 f)水龙带内保持最大试验压力的持续时间不应超过10min。 g)不论水龙带制造厂商规定的试验压力多大,现场试验压力不得超过水龙带最大工作压力的 1.25倍。若压力试验基于可以在阀制造厂商规定的阀门或阀座上施加的最大压力,则试验压 力的极限也可以按照钻井液系统内安装的用来隔离水龙带的阀的最大工作压力。 h)试验水龙带毗邻的区域,应无不必要的人员。指定进行试验操作的人员,宜戴合适的人员保 护设备,例如手套、防护眼镜或护目镜,并宜站在危险位置之外,以防压力无控释放。 i)在压力试验完成之后,应提供方法在控制状态下释放水龙带内的压力。 i)在压力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的水龙带,不宜使用,并在试验之后立即予以修理或废弃
A.16水龙带现场更改访
不宜把新的水龙带接头与旧的水龙带本体材料连接。考虑在旧水龙带本体上安装新水龙梵接头的 用户,目的是按GB/T17744的规定,在高压钻井液或水泥作业中继续予以使用,应注意上述水龙带 总成的耐压能力可能降低。此外,用户应注意其原始鉴定的适用性也很可能会降低。这包括但并不必 局限于把水龙带切短之类的作法,用于制造一个或多个减振或跨接软管,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防喷器(BOP)移运系统用户指南
本附录提供给用户一些便于操作、检验及维护防喷器移运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建议。这些设备用于 提升、下放、移运或储存防喷器和(或)防喷器总成(通常称为防喷器组)到井口及储存区域或钻机 附近或移运防喷器组远离井口、储存区域或钻机附近
本附录包括的防喷器(BOP)移运系统及设备
B.2.1特制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GB/T17744的规定。 B.2.2非特制系统由钻机现场人员设计,不论它们是否是临时安装或永久安装,它们都没有打 APISpec7K会标标记。它们是与防喷器(BOP)移运系统一样总装、制造及安装的各种通用的(现 成的)部件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件: a)液压小绞车、气动小绞车及电动小绞车。 b)液压马达或电动机。 c)液压油缸。 d)齿轮齿条传动机构。 e)齿轮箱及各种传动设备。 f)吊具及钢丝绳。 g)各种组件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悬挂、固定、提升的卸扣,梨形连杆、连接杆、各种链条、吊 钩、调节丝杆、捆扎器、滑轮组及旋转装置。 h)用于支撑系统及设备的结构钢板及型材。 i)管材和接头、阀及管线系统附件。 j)各种压力容器。 k)电器设备、围栏、接线盒、仪表、控制器、电缆及电路接头。 这些系统应符合B.5及B.6的要求。这些系统的操作及维护应符合本附录的要求。 B.2.3BOP移运系统包括B.2.1所描述的特制系统及B.2.2所描述的通用部件(现成部件)。 B.2.4BOP移运系统指的是可以永久地安装在钻机上的系统,也可以是不属于钻机的独立支撑系统。 B.2.5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按合同提供的BOP移运系统用于提升、下放、翻转、移运或存储防喷器和防 喷器总成(通常称为防喷器组)。这些设备和系统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按照GB/T17744设计和制造的。 B.2.6用于地面或水下井口操作的防喷器组的移运系统,可以是顶部支撑系统或底部支撑系统,也 可是与下面描述不同的系统。 B.2.6.1顶部支撑系统布置在防喷器组上方,可以起吊防喷器组的装置。它们可单独起吊或移运防喷 器组,或同时兼具起吊和移运的功能。它们可能有一个或多个主载荷路径。顶部支撑系统多安装并使 用在陆地钻机、海洋固定平台、非浮动的移动式海洋钻井装置及内陆钻井平台上。 B.2.6.2底部支撑系统是从底部支撑防喷器组的处理系统。该处理系统是针对水下防喷器组的典型设 计。有些陆地钻机用防喷器组可跟随某一设备滑移,这一设备可承载着防喷器滑移至井口中心,也可 以称之为底部支撑系统。有些底部支撑系统可以通过合理的结构与存储支座集成为一体,该存储支座 的接口设计与井口连接器相匹配。其他底部支撑系统的接口设计与水下防喷器组的框架结构相匹配。
2.7本附录中防喷器移运系统或设备不应包括以下设备: a)SY/T10003规定的海上平台起重机。 b)美国起重机制造协会(CMCC)规定的陆地移动式起重机。 c)各种类型的油田绞盘车(汽车式绞车)。 d)GB/T17744规定的绞车。 e)GB/T19190规定的立管下送工具
B.2.7本附录中防喷器移运系统或设备不应包括以下设备:
B.3使用前、后的注意事项及检验要求
B.3.1由于工作人员经常在防喷器或防喷器组的附近或下面工作,操作前应目检(Ⅱ级或相当)防 喷器移运系统主载荷路径部件,以减少危险。 B.3.2通常安装在浮动的移动式海洋钻井装置的水下防喷器组具有尺寸大、重量大的特点,防喷器 处理系统对防喷器组的约束可以有效阻止由于天气或海浪造成平台运动而引起的动载荷。因比,在操 作过程中,如果约束防喷器组的主载荷路径部件损坏、失效,或超载,或无法操作时,不要试图去处 理防喷器组。 B.3.3当操作人员在井口或水下立管接头更换垫圈或密封时,应通过防喷器安装系统将载荷悬吊起来 后进行。由于预知载荷路径失效后会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在操作前应全面目检载荷路径的所有部件。 B.3.4底部支撑防喷器处理系统用于操作水下防喷器组,其通常具有约束防喷器组上部结的功能, 根据以下防喷器组所处的状态,来防止过度的倾覆力矩作用在存储支座上或其他设备、结构件上: a储存状态。 b)移离井口中心或移向井口中心。 c)在井口中心,未连接到隔水管之前。 B.3.5从储存区或井口中心移运防喷器组时,或把防喷器组移向储存区或井口中心时,目检(Ⅱ级 或相当)系统并确认系统处于可使用状态,这是很重要的。 B.3.6有些水下防喷器移运系统配备了一个月池导向系统。当防喷器移运系统下降通过月池区域进 入水中,可以防止防喷器组由于运动失控,有可能毁坏防喷器组或临近的移动式海洋钻井装置的船体 结构。在把防喷器组移向井口中心位置前,用户应检查这些导向系统(Ⅱ级或相当)并确定它们是可 以使用的。并且在防喷器组移向井口中心位置期间,脱开控制防喷器组顶部的任何设备前,确保导向 系统处于接合状态。 B.3.7操作者应确保在月池导向系统(如配备)介人和(或)防喷器组连接上隔水管之前,用于控 制防喷器顶部的程序均在执行。
B.4日常检验及维护防喷器移运系统的要求
b)按照链条制造厂商的规范对所有主载荷路径的链条进行检验,看是否有磨损、毁坏、腐蚀或 变形。根据要求,更换已磨损的链条。 c)检查主载荷路径上的诸如螺栓、双头螺栓螺母、夹紧装置、U形卡、U形销等紧固件以及 B.2.2g)中单件装置是否损坏、变形、有裂纹、腐蚀,并按要求进行更换。 d)检查主载荷路径上的结构件及焊接件是否变形、腐蚀或开裂。对于安装在移动式海洋钻井装 置上的结构件及焊接件(它们是特制防喷器安装系统的一部分),应按照GB/T17744进行制 造,如果发现有缺陷,应根据防喷器安装系统制造厂商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的维修程序进行维 修。对于固定平台或设在岸边的钻机,如果发现支承件及焊接件有异常,应让有资质的工程 师或有经验的或经过培训的人员复查、确认,并按照要求进行维修。 e)按要求校准所有的载荷监视及指示仪表,以保证操作的稳定性。 f)应定期对自动保护载荷保持装置(加载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刹车及棘爪结构,进行检 查、测试及维护,以保证操作的稳定性。 g)应定期对载荷限制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断路器、减压阀及安全阀,进行检查、测试及维护, 以保证操作的稳定性。 h)应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齿轮箱、齿条及小齿轮传动、水平缠绕装置、 连接装置、刹车机构、滚筒棘爪、螺杆传动装置等,是否损坏、变形、腐蚀,按要求进行维 修或更换。 i)应定期检查轴、键及键槽、花键传动、毂、联轴器及轴承是否被腐蚀、变形或损坏,并按要 求进行维修或更换。 i)应按照防喷器安装系统制造厂商及有关规定检查电动机、发电机、控制件、仪表、接线盒、 电缆等,是否有毁坏或损坏,并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 k)应定期检查、维修或更换液压泵、电动机、动力(油)缸、管线、阀及其他系统附件,减少 泄漏,以保证操作的稳定性。 1)应定期检查气动马达、管线、阀及其他系统附件,并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 m)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内燃机及辅助附件。 n)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软管总成目检。目检应在以下情况、系统操作前进行。当发现以下问题, 应按照B.5.1h)的要求进行更换: 1)外部软管封皮损坏或恶化。 2)软管纽结。 3)软管接头损坏或恶化。 0)一般情况下,软管总成的更换周期为五年,但要根据目检的情况而定。 P)每年应检查防火压力容器,包括但不限于贮气罐、空气贮罐或液体贮罐。在条件允许时,通 过检查孔目检压力容器内表面,或通过小口使用光纤检查。目检时看容器内表面被腐蚀的程 度,一且发现内表面被腐蚀,应通过超声波确定实际壁厚。超声波所测值应满足制造厂商规 定的在最大充许工作压力下的最小壁厚。 维护范围至少应包括润滑、功能试验、调整及更换易损件(见3.1.3),以保证设备的可用性。 对于检验级别Ⅱ、Ⅲ及IV中规定的一些非必需的维护内容,用户可制订一套完整的、具有内 接受的测量标准的维护体系,用于检测设备部件及系统性能。维护体系的维护赖次应与规定的以 为基础的周期相对应。该维护系统应 械装置单点失灵及由此造成的危险级别。
B.5确定非特制系统的设计载荷及设计安全系
对于现场人员设计的非特制防喷器移运系统,不论它是临时安装或永久安装,安装前,用
表B.1默认动载系数
B.5.2.2附加设计系数值13适用于在计算以下合力时使用
B.5.2.2附加设计系数值1.3适用于在计算以下合力时使用
a)最大预计风速。 b)潜在的侧向载荷。 c)由停止或开始起吊、下放或横向运动引起的附加动力。 d)如果系统打算永久安装,主承载路径上的部件潜在的损坏或恶化。 B.5.2.3应用了以上系数之后,还应使用安全系数2.5,但以下情况除外: a)对于具有多个载荷路径的系统,如果任何一个主载荷路径失效而系统以额定载荷运行,则任 何剩余主载荷路径中最薄弱的零部件内的应力不应超过材料屈服强度的80%。 b)对于构件,上面规定的最低设计安全系数应源自设计载荷和AISC内规定的许用应力施加1.5 倍的比例系数。 B.5.3滑轮直径或小绞车滚筒中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最小比率为18比1,可最大限度地延长钢丝绳的 疲劳寿命。当空间限制和其他情况要求比率更小时,对这些要求可以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滑轮或滚 简提供的比率应为可供在此空间安装、操作和维护的最大比率。对于临时安装的非特制系统采用的 单滑轮或多个滑轮组,可采用小一点的比率,但推荐的最低比率不能小于10比1。对于永久性安装, 骨轮及小绞车滚筒与钢丝绳的比率不能小于18比1(不管它是否是特制系统),用户应评估并适当更 改目检周期,计算出钢丝绳减少的疲劳寿命,确定更换钢丝绳的频率。 B.5.4防喷器和(或)防喷器组的吊装位置及限制要求,应由原防喷器或防喷器组制造厂商规定。若 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获得上述信息或这些条件都不适用,可选择使用由有资质的工程师,或有经验的、 经过培训能证明所具有的知识和技能满足要求的人员根据规范和说明【书】设计的起吊方法(如吊索
B.6 确定安全工作载荷
用户应根据GB/T17744确定防喷器安装系统的安全工作载荷(SWL): a)GB/T17744中3.0规定的安全工作载荷(SWL)是设计载荷减去动载荷。 b)安全工作载荷(SWL)不应超过B.5规定的防喷器安装系统的设计载荷。 c)如果无法估计准确的动载荷,对于在陆地或海洋固定装置上安装,应采用1.33的动载系数, 而对于在海洋浮动装置上安装,则采用1.5的动载系数。在操作系统前,还应将风速、潜在 的侧向载荷及主承载路径等因素考虑在内。 d)在购买防喷器移运系统时,注意防喷器移运系统的设计及制造应符合GB/T17744的要求, 同时,用户还应在购买合同中规定以下内容:此防喷器移运系统安装在陆上钻机上或固定平 台上,系统的最大动力(加速度),包括但不限于移运过程中的最大风速及加速度(如果系统 是可移动的)。如果是安装在浮动的移动式海洋钻井装置上,用户应规定最大风速及海洋钻并 装置移动规范。该规范应符合移动式海洋钻井装置操作手册中规定的钻井操作生存条件。
B.7用户提供用于防喷器特制系统的主载荷路径的单件装置及钢丝绳
B.7.1对于B.2.2g)规定的由用户提供的,并用于符合GB/T17744要求设计和制造的防喷器特制系 统主载荷路径上的单件装置,其工作载荷极限不应小于防喷器移运系统制造厂商规定的防喷器移运系 统设计载荷。 B.7.2用户提供的钢丝绳,其规范应等于或超过原防喷器移运系统制造厂商规定的用于防喷器移运 系统的钢丝绳规范。
B.8载荷监视(显示)系统
B.8.1对于特制系统,用户在购买合同中应要求制造厂商提供载荷监视或显示装置。同样,用户还 应规定这些装置所要求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实时操作载荷显示器、当载荷达到一定值时要 有声光报警器、记录系统操作及承载数据的记录器,以及当载荷超过系统规定的额定载荷一定比例 时,能自动关闭的故障自动保护装置。 B.8.2对于非特制系统,在防喷器组与移运系统之间的主载荷路径上安装一个已校准的载荷传感器, 载荷传感器可以显示防喷器移运初期的实际重量,
特制及非特制防喷器移运系统的最低安装要求如下: a)所有焊接应由有资质的焊工按照焊接工艺完成。焊接工艺和资格应在书面文件中规定。 b)挠性管选择、制造、清洗、试验及安装应符合B.5.1h)的规定。 c)所有压力容器包括储气罐及储液罐应有可供检查的追踪文件,系统至少要满足以下要求: 1)压力容器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满足或超过已安装的管线系统的工作压力。 2)所有压力容器应满足或优于所应用的设计及制造标准的要求。 3)在压力容器上或管线上应安装压力释放装置,其与压力容器不能隔开,以防止压力超过允 许的工作压力。 4)压力容器上应设计检查孔,用于目检容器内表面。 d)用于支撑或悬挂主载荷的以下部件及材料应提供证明文件: 1)设备制造厂商应提供钢丝绳、吊索及单件装置的证书(吊索及单件装置定义见GB/T17744)。 证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钢丝绳、吊索及单件装置中零件的系列号、抗断裂强度及极限工作载 荷(如适用)。 2)钢板及型钢的制造证书。 3)焊条的证明文件。 4)焊接程序及焊工资格证明文件。 e)调试安装前,应提供现场系统安装、试验及调试说明书及程序,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方面: 1)润滑油及专用工具清单。 2)系统或分系统总成的调整程序。 3)配线图和系统电器连接图。 4)钻机提供的设备与系统的连接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电功率、仪表及控制系统线路及压缩空 气、液压和水路的管线连接。 5)系统调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及载荷试验程序。 f)安装前,所需的备件、材料、润滑油、设备、消耗材料应运至安装现场井提供详细清单。 g)为了方便系统安装,提供并安装脚手架及工作平台。 h)应制订工作计划及安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路及管线压力隔离及锁定(标注)程序。 2)消防及控制程序。 3)工作计划及凤险评估程序。 4)指定安全监督员。 i)应有环境保护程序,并与工作强度相适应。 i)应有安排第三方检查的工作要求,
B.10初次安装后的系统调试要求
B.10.1对于安装在钻机上的特制防喷器移运系统,在初次调试前,验证载荷试验后,应进行功能试 验。验证载荷试验应按照系统制造厂商规定的载荷进行。如果验证载荷值超过防喷器组及其附件的静 重,应使用安全增加重量的方法,以达到规定的载荷值。另外,系统制造厂商也可以在系统主载荷路 径上独立完成验证载荷试验,或将系统作为单独的设备。对于系统与钻机之间用于传递载荷至钻机结 构的附件,可以以相同的载荷及力进行单独试验(如系统安装时,要求进行验证载荷试验)。 B.10.2对于安装在钻机上的非特制防喷器移运系统,功能试验应在初次安装后,载荷试验完成后进 行。试验重量是防喷器组及附件的1.25倍。载荷试验不要随意增加重量,否则会对钻机操作人员安 全不利。应仔细检查主载荷路径上的部件是否变形或有裂纹。应制订一套迅速和安全终止载荷试验的 方法,避免对钻机操作人员造成伤害。另外,只要系统和附件的独立试验可以满足要求,主载荷路径 上的部件可进行如B.10.1的单独试验。
B.11初次安装调试后的定期载荷试验要求
对于特制系统,初次安装及调试后,不论是否是永久安装,或系统制造厂商没有要求载荷试验达 到规定值,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以决定是否进行及什么时间进行载荷试验: a)当主承载件已经再制造(见3.13),在系统制造厂商不能证明这些部件及附件是否可以使用的 情况下,初次安装前,不能进行单独载荷试验。 b)检测到主承载件(不是系统制造厂商提供的)已经磨损或腐蚀,这些部件不能用其他方法进 行单独载荷试验,而用户期望继续使用这些部件完成操作时。 c)检测到主承载件(不是系统制造厂商提供的)已经处于疲劳生命周期(使用周期),用户应根 据系统制造厂商的推荐,并按一定载荷值及周期进行载荷试验。 d)当达到或超过系统制造厂商规定的b)及c)的限制,用户没有替换、再制造或维修任何部 件,系统制造厂商就不能保证这些部件是否可以再使用,
B.12由地面支撑的防喷器安装系统
对于由地面支撑、不在钻机上安装的陆上钻机用移运系统,钻机结构不用于支撑或悬挂载荷, 员应熟悉这些系统的设计,在操作前,检查主承载部件传递载荷至地面是否有损坏或失效现象 ,用户或操作人员应了解这些系统并保证地面能够承受该系统的额定载荷。在系统接触面与地 铺上一层沙子、石,以保证地面能平稳并充分承受载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铁总建设[2014]280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10月).pdfB.13防喷器组或钻机整改造成特制防喷器移运系统承受的载荷增加
B.13.1当防喷器组超过使用寿命周期,就需要整改。整改时,防喷器及其附件的静重就有可能增加, 用户应征求系统制造厂商的意见,确定是否整改移运系统或更改动力条件。用户应按照制造厂商提供 的建议及要求进行整改。 B.13.2如果钻机整改与特制防喷器移运系统的设计标准相冲突,用户应征求系统制造厂商的意见, 确定是否整改移运系统或更改动力条件。用户应按照制造厂商提供的建议及要求进行整改。
B.14 第三方验证特制系缩
一般情况下,如果购买合同要求第三方检验特制系统GB/T 32347.3-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3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则应由制造厂商负责与第三方签 用户不参与。还应提供几份证书副本。安装此系统时,要求第三方根据钻机分级规则及相关 监督,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系统应符合GB/T17744及购买合同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b)系统安装及随后的试验及调试应符合钻机分级规则及相关条例的要求。 在该情况下,用户应负责安排进行第三方检验。
a)系统应符合GB/T17744及购买合同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b)系统安装及随后的试验及调试应符合钻机分级规则及相关条例的要求。 在该情况下,用户应负责安排进行第三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