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1094-2021 客运索道使用管理.pdfGB/T 41094—2021
Operating management of passenger ropeway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JTT810-2011 集装箱涂料GB/T 41094—2021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制度6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备管理乘客管理应急管理10外部环境·附录A(规范性)客运索道维护保养与检查的项目和基本要求附录B(规范性)客运索道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附录C(规范性)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资料和文件13参考文献14
GB/T4109420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索道运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强、张晓文、黄越峰、蔺鸿达、葛遵瑞、刘保水、胡倩、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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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客运索道使用中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备管理、乘客管理、应急管理 外部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客运索道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牛,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2352一2018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T 12738索道术语 GB/T34368客运索道重大修理的技术要求
GB/T1273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3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4.1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客运索道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管理,确保客运索道使 用安全。 4.2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其单位客运索道的安全使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的实际最 高管理者。 4.3使用单位应加强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4.4使用单位宜投保客运索道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并完善赔偿机制
5.1.1使用单位应识别与客运索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有效法律 清单。 5.1.2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法规标准进行查新,及时更新有效法律、法规、标准清单,并审查安 度的符合性。
依据客运索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客运索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 制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包括安全责任; 客运索道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客运索道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d) 客运索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客运索道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g) 客运索道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包括救援装备与救援物品管理; h) 客运索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i 客运索道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客运索道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 落实
5.3.1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客运索道的类型、设备特点、运行情况以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制定操作 规程。 5.3.2操作规程应包括设备运行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回检查和异 常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
5.4.1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客运索道的类型、设备特点、运行情况以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制定服务 规程。 5.4.2服务规程应至少包括票务服务、候车服务、站台服务等内容,制定服务规程时应充分考虑老、弱 病、残、孕等特殊乘客的需求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使用单位中承担客运雾 道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彻执行客运索道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使用单位安全工作的策划和监督。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客运索道的类型、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安全责任人
6.2.1安全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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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客运索道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是 具体负责客运索道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 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建立客运索道安全技术档案; b)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组织制定客运索道操作规程; d) 组织开展客运索道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e) 组织开展客运索道定期自行检查; f 编制客运索道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按照规定报告客运索道事故,参加客运索道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发现客运索道事故隐惠,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客运索道,并且及时报 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1 纠正和制止客运索道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客运索道数量、特性等配备取得相应客运索道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作业人 员,并且在使用客运索道时应保证每站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客运索道作业人员的主要职 责如下: a)严格执行客运索道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b)按照规定填写作业、交接班等记录; c)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d)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DBJ/T15-158-2019标准下载,并且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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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4.3客运索道站台服务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a)严格执行客运索道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服务; b 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对乘客进出站、上下车进行引导和帮助: 服务过程中发现危及乘客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站台上的紧急停车按钮,并且按照规定 的程序向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5安全教育和技能培
6.5.1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 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 主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6.5.2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 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7.1.1在客运索道投人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 部门办理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置于客运索道进站口的显著位置, 7.1.2客运索道改造、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后,相关使用单位 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7.1.3客运索道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30 甘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告知手续。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进行自行检查,向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 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7.1.4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客运索道,应及时予以报废。产权单位应采取必要 普施消除该客运索道的使用功能。客运索道报废时,相关使用单位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 使用登记证书交回登记机关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客运索道的特点和使用状况以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对客运索道进行维 和自行检查。 2使用单位应制定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计划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声屏障)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