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41768-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41768-2022 建筑用绝热材料 有机物含量的测定.pdfICS91.100.60 CCS 0 25
GB/T41768—2022/ISO29771:2008
(ISO 29771.2008 IDT)
GB/T417682022/ISO29771:2008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9771:2008《建筑用绝热材料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a)纳人ISO29771:2008/Amd.1:2014的修正内容YZ/T 0180-2021 寄递包装射频识别( RFID) 应用技术要求,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双 线()进行了标示; b)删除“范围”中的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坤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建宏盛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弘成康健(苏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荣岚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东方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屈会力、彭程、陶文竹、潘阳、郑斌、杨斌、方蔚然、刘丰、李亚冰、王宗茂、王恺中、 慈国强、毛盛泰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9771:2008《建筑用绝热材料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a)纳人ISO29771:2008/Amd.1:2014的修正内容,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双 线()进行了标示; b)删除“范围”中的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坤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建宏盛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弘成康健(苏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荣岚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东方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屈会力、彭程、陶文竹、潘阳、郑斌、杨斌、方蔚然、刘丰、李亚冰、王宗茂、王恺中、 蒸国强,毛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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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绝热材料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物含量 organic content Woc 一种材料或制品所含碳化合物的总量。 注:材料或制品中的有机物含量用质量分数表示
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后的试样质量与经过特定温度、特定时间灼烧的试样质量之差与试样质量的比值,即为该试样 含量。
干燥后的试样质量与经过特定温度、特定时间灼烧的试样质量之差与试样质量的比值, 的有机物含量。
5.1天平,分度值为0.001g。 5.2电热鼓风干燥箱,通风、恒温,可控制温度在(105士5)℃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定的 温度。 5.3马弗炉,通风、可控制温度在(500士20)℃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温度。 5.4试样容器,由情性材料构成,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质量不变。如:瓷或铝托盘,在试验前将试 验容器放人(500士20)℃马弗炉中至少灼烧一次,灼烧时长不少于2h。 5.5干燥器,保证试样灼烧后冷却过程干燥的容器。
少8个独立块组成,可使用直径为21mm或25mm的软木钻孔器在产品表面均匀地分布的位 全厚度的独立块。 每个试样的质量应在10g~200g之间。
试样数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如果无明确要求,试样应不少于5个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试样不应包含产品边缘。 试样应分别置于容器中,容器质量已知。
将试样放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干燥箱温度设置为(105士5)℃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 定的温度值,烘干2h后将试样置于干燥器中降温至(23士5)℃后称量试样质量,直至试样质量恒定。 判定试样质量恒定的方法:第二次及其后续烘干时间至少1h,连续两次称量试样,质量差小于试 样质量的0.05%时即可判定试样质量达到恒定。一旦某种材料的试样烘干条件确定后DB34T 2318-2015 教学录播系统设计规范,无需再按照质 量恒定判定条件来进行试验。 在热带地区,可以使用不同的试样调节和测试条件。在该情况下,试验条件应为27℃和65%(相 对湿度),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试验前,试样应放置于已知质量的容器中并按照6.4烘干和冷却。 在热带地区,可以使用不同的试样调节和测试条件。在该情况下可以使用27℃和65%(相对湿 度)的试验条件,该试验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明确说明,
从干燥器中取出装有试样的容器,在1min内称取质量(m2)。 将放置试样的容器放入马弗炉中,马弗炉温度设置为(500士20)℃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要 求的温度。 待试样中有机物燃烧殆尽,将装有试样的容器取出。燃烧时间至少为2h。 将装有试样的容器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23士5)℃。 在热带地区,温度可为(27士5)℃且试验报告中应明确说明。 冷却后将容器从干燥器中取出,1min内称取质量。 将装有试样的容器再次放入温度设置为(500士20℃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要求温度的马 弗炉中至少30min。从马弗炉中取出装有试样的容器并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23士5)℃。在热带地 区,温度可为(27士5)℃且试验报告中应明确说明。 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按照6.4判定得到恒定质量(m:)。 在两次称量之间,装有试样的容器应存放在干燥器中。 重复上述步骤,测试其他试样。 有机物含量测定简化方法实例见附录A。
从干燥器中取出装有试样的容器,在1min内称取质量(m2)。 将放置试样的容器放入马弗炉中,马弗炉温度设置为(500士20)℃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要 求的温度。 待试样中有机物燃烧殆尽,将装有试样的容器取出。燃烧时间至少为2h。 将装有试样的容器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23士5)℃。 在热带地区,温度可为(27土5)℃且试验报告申应明确说明。 冷却后将容器从干燥器中取出,1min内称取质量。 将装有试样的容器再次放入温度设置为(500士20)℃或相关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要求温度的马 弗炉中至少30min。从马弗炉中取出装有试样的容器并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23士5)℃。在热带地 区,温度可为(27士5)℃且试验报告中应明确说明。 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按照6.4判定得到恒定质量(m:)。 在两次称量之间,装有试样的容器应存放在干燥器中。 重复上述步骤,测试其他试样。 有机物含量测定简化方法实例见附录A。
机物含量(w)用质量分数表示,按公式(1)计算
式中: W有机物含量,%; 容器质量,单位为克(g); m2装有干燥试样的容器质量,单位为克(g); m3—灼烧冷却后试样及容器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结果应为测试单值的平均值。修约至0.01%
HY/T 0308-2021 风暴潮灾害应急疏散图制作技术导则注:本版本没有给出试验的精密度说明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