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企业标准-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标准1.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部应制定检验和试验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预检、隐检、检验批、 部(子分部)施工质量检验计划;施工试验计划和技术交底。 2.计划的编制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量大小,做到有目标、有指标、有针对性、分阶段、指 检验和试验计划内容包括检验项目、检验部位、依据标准等
4.5.4施工隐检、预检
法再进行检查的项目。隐检是 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过程控制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凡被下一道工序掩盖的 急蔽工程,应全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预检是对施工过程某重要工序进行的预先质量控制的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纠正施工过程质 量偏差,防止发生差错造成质量事故的重要途径。 3预检应分专业、分部位进行。隐检应分专业、分系统、分区段、分部位、分工序、分层进行, 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质检员和工长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隐检项目 还应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确认。
4.隐检记录必须随施工部位及时办理,严禁后补。凡一次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复查验收并记 录。隐检未经检查或验收未通过HY/T 0314-2021 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施工试验是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并得出是否符合相 关规范要求的结论,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确认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 2.施工试验应按有关要求做到资料真实、完整、及时。 3.施工试验的工作程序及要求按施工试验技术管理要求执行
.6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1.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也是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的根据。因此,在施工过程控 制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验。通过对各检验批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全面控制施工质量的目标。 2.检验批的评定与验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按楼层、施工段进行划分。检验批评定与验收含 资料检查和实物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专业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填 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时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确 人。 3.分项工程完成(即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已完工),由项目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专业 工长、专业质检员进行检查评定,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专业监 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
4.5.7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专业工长、专业质检员等进行检查 平定。 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 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项目经理(或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参加,并请勘察、 设计和有关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在项目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在工程验收前2天,报公 同技术质量处,由技术质量处组织对施工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核定。其中,列入总公司重点工程的项目 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参加验收。验收人员应填写《技术质量管理整改通知书》。实行信息化管理的项目: 利用信息化平台“工程质量检验管理 子模块进行预验收和验收管理
4.5.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工程应达到以下条件和要求: (1)单位工程的各分项、分部工程均按图纸及合同要求施工完毕,施工资料齐全,经自检确认工 程满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做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设备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各项实体检测(如室内环境检测等) 合格。 (2)若单位工程由于客观因素没按合同全部完成,其相应的减项或甩项手续应齐全、有效。 2.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各有关部门及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等根据图纸、合同 和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观感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评定,在单位工程验收前3日,报公司技术 质量处及公司其它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中的有关内容。 3.由总公司、公司分级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的施工资料及实物质量进行核查,对单位工程质 量进行核定,填写《技术质量管理整改通知书》。 总公司负责检查核定的项目:列入总公司重点工程及申报省部级以上优质奖的工程项目。 4企业检查核定合格后,到总公司办理印章手续,并同时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单》, 向监理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
4.6.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置。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置应符合《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的要求。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 夫的事故。 2.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 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方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1)发生质量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迅速(30分钟内)向公司和总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2)公司有关人员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向总公司有关部门汇报,提出处理方案,经有关各方同 意后,由事故发生单位进行落实。 (3)事故处置过程及结果应形成记录,报公司技术质量处、总公司技术质量部。 (4)事故处理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4.7.1收集工程质量不合格品信息,可包括(不
4.7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
4.8.1项目部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施工过程已完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 程进行成品保护,即对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进行成品保护管理。 4.8.2项目经理是成品保护第一责任人,项目部生产经理是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各作业面工长是成 品保护区域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对成品保护实施监督检查。 .8.3各作业面工长进行技术交底时,向班组或作业人员提出成品保护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指 导作业人员对成品实施保护。 4.8.4项目部质检员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汇报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成品保护措施落实,
9.1项目部在项目的质量目标策划、质量保证控制措施经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审查、审核通过后 按相应措施加强过程控制,实现“过程精品”,创优质工程。 9.2优质工程的种类和等级
4.9.2优质工程的种类和等级
1.总公司(集团)级优质工程,由总公司组织评审。 2.省、部级优质工程:北京市建筑工程长城杯(含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北京市建筑长城 )由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评审;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 :北京市安装工程优质奖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评审: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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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杯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军队优质工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总参谋部管理保障局 等部队单位组织评审。外省市优质工程奖,由当地有关协会组织评审等。 3.国家级优质工程: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国家优 质工程,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 评审;中国钢结构金奖,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组织评审;以及其它国家级专业协会设立的奖项。 4.9.3优质工程的评审范围及标准,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有关评审机构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为 依据
4.9.4优质工程的电
优质工程的申报应根据有关评审机构的申报要求和方法进行: 1.由各公司技术质量处协助项目部完成申报表填写、申报资料收集和汇总。 2.省、部级优质工程申报资料由各公司技术质量处进行审核,北京地区的申报由总公司统一负责; 外埠省、部级优质工程的申报由各公司或当地分公司负责(申报表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3.国家级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由总公司进行审核,并协助完成与有关单位的沟通,由各公司技术 质量处负责申报的具体工作。 4.专业项目优质工程(钢结构、道桥、市政、安装工程优质奖)申报由各专业公司负责(申报表 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5.总公司(集团)级优质工程,由各公司负责申报。
4.9.5优质工程的创建
1:项目部应认其贯彻总公司“过程精品”的管理理念。坚持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和管理、精心施 工、精心保护成品、严格检查验收,认真落实本标准4.1、4.2、4.3、4.4、4.5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达到一次成优、整体创优的效果。 2.对于创建国家级优质工程的项目,总公司、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应结合年度质量检查、样板项和 详板间(层)验收、竣工预验收等施工环节,加大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力度,实现持续改进、不断 创新,力争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精、人精我特”质量的高标准,确保国级优质工程的申 报成功率。
4.9.6优质工程的评审
4.10.1分包单位的选择与签认
10专业分包项目技术质
1分包单位的选择应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对其资格进行认 定。 2.专业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级、施工业绩等应符合总包方的要求。 3.专业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设备、技术质量及施工生产的管理水平应能满足其分包专业的施工及 总包方的要求。 4.专业分包方应能根据图纸、合同和相关规范,接受并满足总包方施工技术质量的管理要求。 5.总包方应根据合同为专业分包方提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所必需的施工生产和管理条件。 6.总包方应根据分包专业的图纸、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履行其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管理职责,严 禁以包代管或放任不管。对于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授权项目进行管理的,其管理方 式应等同于项目部对自行发包单位的管理
4.10.2质量目标策划及目标控制
1.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及分包项目的分项质量目标及验收标准。 2.专业分包方应在施工前根据总包方的质量目标及目标策划,制定其所分包专业工程的质量目 和控制措施,并应得到总包方的认可。
4.10.3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1在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前,总包单位应将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专项施工方案向 分包单位进行交底,对分包方案中有关分项质量标准、涉及不同专业交叉配合的施工工艺及成品保护等 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2.专业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完成专业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 总包方的要求 3.分包方完成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经分包方审批后报总包方进行审批,经总包方审批合格后方 可施工生产。
4.10.4施工过程控制
1.施工前,总包项目应按照总承包的相关控制程序及要求,对分包单位就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 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技术资料、计量、测量、现场检验与试验、质量管理与控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并要求分包单位在执行其内部控制程序的基础上,其管理工作尚应符合总包的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总包方应参加分包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及时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在施工过程中,总包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 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且整改不力的分包单位应清退或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及时通报情 况。 4.在对分包单位进行监控的同时,总包项目部应做好服务,协调好各个分包之间的关系,搞好各 个专业之间的配合,确保总体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4.10.5施工技术资料控制及移交
1.施工前,总包单位应就有关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收集、整理、移交等有关事项对分包单位 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2.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定期对其发包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
4.10.6质量验收的控制及工程移
分包方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分包项目,整理完成施工资料后,应按照 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报总包方验收,经总包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验收 办理分包专业保修合同后,将分包项目移交给总包方。 工程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毕及各种手续签认完成后,分包单位方可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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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交付与服务管理
根据《房文 和市政基础设施程峻工 文奋禾 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要求,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11.2单位工程完工后,应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以及合同等有关规定签订保修合同,保修合同使用企业规 定的标准范本。 对保修合同,如有特殊要求应报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经批准后与建设方签 约。 4.11.3在签订保修合同前,项目部应充分考虑合同存在的风险,如: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是否已列出 清单,明确不在保修范围内,甲方指定分包的项目是否已付保修费用等,并应在保修合同中明确说明。 4.11.4在单位工程工验收结束后,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工程及施工资料的移交工作,配合建设单 立完善工备案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交竣工资料。 1.11.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0号)],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约定。 4.11.6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向建设方发放《用户使用说明书》和《保修服务卡》,便于用户反映工 程使用情况,以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1.11.7在单位工程峻工交付使用后,项目部应组织专人对工程使用后运行的服务,包括:对设备使用 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对初次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予以解决,确保用户使用。
4.11.8 工程质量的回访
4.11.9对回访质量问题的处置
1.对回访所获得的有关质量保修的信息,公司维修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核查情 由技术质量处制定保修措施。维修管理部门或项目部应在3天之内根据保修措施进行处理。 2.在保修期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在接到保修通判 修小组或项目部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4.11.10回访保修信息化
回访保修信息化 与保修工作推行信息化管理。管理原则、方法同上。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信息化平台,并逐步 信息化平台进行日常管理。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单位工程样板间(层)验收记录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竣工工程检查评定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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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工程保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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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质量人员的教育培训
5.1技术质量人员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工程技术质量形成全过程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 员。 5.2技术质量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总公司整体培训计划。 5.3总公司、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需要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各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制 定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
5.4对技术质量人员的教育培训
1.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意识; 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4.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 5.5执业(持证)人员参加总公司培训中心或社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可作为教育培训内容的一部分 5.6教育培训的学时数应满足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 5.7各单位制定出培训计划后,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完成教育培训内容,达到教育培训的目的。 5.8教育培训过程应有记录,并应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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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整改通知书
7.1.1建立技术人员的良好业绩和不良行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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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建立人员业绩档案
7.1.2建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良好业绩和不良行为记录
.2建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良好业绩和
1各公司对专业和劳务分包队伍建立良好业绩和不良行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创优质工程 平时操作质量情况、质量事故和违犯强制性条文情况,年底将记录情况报总公司技术质量部。对 平低、工程质量差、完不成质量目标和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队伍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2.总公司根据平时抽查和各公司上报的情况,对专业和劳务分包队伍年审提出评审意见。
2程质量受到省市评税专家组维存学 参观或受到各地的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和省市质量监督 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给予0.5~1万元的奖励
7.3.1由于质量管理不到位,出现了质量事故的工程,根据质量事故的大小,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般事故,罚款1~3万元,属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规定的重大事故,罚款3~ 10万元。 7.3.2在总公司和公司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隐患和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对项目部处 以5000~50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者,将取消项目经理的资格。 7.3.3由于质量和保修问题被用户投诉到地方政府的工程,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责任人承担罚款的20%。被媒体曝光,影响了总公司声誉的工程,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100000元的 罚款,有关责任人承担罚款的30%。 7.3.4本罚责不含《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罚责,各公司和各项目部可以根据情况制定其它的内 部奖罚措施。
A、B类计量仪器的代码、类别
附录:计量设备的分类及编号
义器的代码、分类、检定周期及推荐的检定机构
附录A表1A、B类计量仪器代码和类别一览表
注:1.代码表示的意义:代码中的第一字母表示仪器类别,第二字母S表示有效受控 C:表示几何量计量仪器; R:表示热学计量仪器; L:表示力学计量仪器; D:表示电磁学计量仪器; S:表示时间计量仪器; Y:表示声学计量仪器: G:表示光学计量仪器: H:表示化学计量仪器:
注:1.代码表示的意义:代码中的第一字母表示仪器类别,第二字母S表示有效受控。 C:表示几何量计量仪器; R:表示热学计量仪器; L:表示力学计量仪器; D:表示电磁学计量仪器; S:表示时间计量仪器; Y:表示声学计量仪器; G:表示光学计量仪器: H:表示化学计量仪器:
DB35/T 1807-2018 高速公路机电预留预埋管道施工技术规程A、B类计量仪器的编号方法
计量仪器代码、检验周期、检验方式见附录A表
附录A表2C类计量仪器一览表
注:代码中字母“C”表示C类计量仪器
C类计量仪器编号方法
项目经理部代码: 01:第一项目经理部:02:第二项目经理部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长住建发[2019]81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局2019年9月)一C类计量仪器数量号 L项目部代码 L公司、部室代码[见2.2] LC类计量仪器代码[见本文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