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33-2017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DB62/T 3133-2017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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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2/T 313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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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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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133-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3133-2017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D.0.2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图D.0.2)应由16位符号组 成;当某一项目无须使用某编码时,应采用相应位数的“0”代替,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政区划代码编码应为第1~6位数编码,建筑类别编码 应为第7位,建筑识别编码应为第8~10位,编码方法应符合本规 程第D.0.1条的规定; 2能耗数据采集器识别编码为第11、12位、并采用2位阿拉 白数字表示;应根据单一建筑内的能耗数据采集器布置数量,按顺 序编号; 3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应为第13~16位数编码,并采用4位 拉伯数字表示;应根据单一建筑内数据采集点的数量,按顺序编 号。

图D.0.2能耗数据采集点识别编码示意图

附录E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

GTCC-006-2018 电气化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E.0.1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应符合表E.0.1的规定

表 E.0.1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

E.0.2其他类型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折算系数应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p一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的折算系数; Hvalue一某种能源实际热值(kcal)

式中:P一某种能源折标准煤的折算系数; Hvalue一某种能源实际热值(kcal)

附录F甘肃省行政区划代码表

表F甘肃省行政区划代码表

附录G各类能源折算等效电值

表G各类能源折算等效电值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 7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 9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水水表与热水水表》GB/T778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11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16260 12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GB/T19582 13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T21064 14 《用户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188 15 《热量表》CJ128 16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645 1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18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GJ/T285 19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 导则》 20《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 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2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宝分项

2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 2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 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 2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 收与运行管理规范》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5.21 能耗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 5.3 能耗数据传输系统的设计 5.4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 5.5监测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

·62 .·63 ·67 .·68 .·68 .·69 ..70 .70

5.5监测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 .70 系统施工 ..72 6.1 般规定 ..72 6.2 施工准备 ..72 6.4 能耗计量装置与能耗数据采集器的安装 .·72 6.5 能耗数据中心的施工 ..73 6.6 施工安全 ....73 系统调试与检查 ..74 7.1 一般规定 ..74 7.3 系统检查 ...74 系统验收 ..75 8.1 一般规定 ....75 8.2 验收内容 ..75 运行维护 ·76 9.1 能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运行维护 ·76

9.2能耗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 附录C建筑能耗的分类·

1.0.1本规程是根据国家任房城乡建设部和甘肃省任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要求,对能耗监测系统从设计、施 工、检测、验收和运行维护的全过程提出统一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和系统数据满足统一监管的要求 1.0.2公共监测平台监测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监测对象主要是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但是随着我省可再能源建筑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的大力推进,我省的监测平台将可 再生能源建筑、既有节能改造建筑、既有绿色化改造建筑、绿色建 筑及我省高校校园节能监管平台的能耗数据都纳入进来,统一监 测,因此这类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在设计、施工、调试检查、验收和 运行维护时都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实施。除此之外,像可再生能源 和高校校园节能蓝管平台这类的专项平台,除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之外,还应满足其所在行业的相关要求。 为了便于能耗监管,新建建筑宜考虑与能耗监测系统同步设 计、同步施工。因此,本规程不仅适用于既有建筑,也适用于新建 建筑。 因我省高校校园节能监管平台是专项平台,其能耗监测系统 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应依据对应的技术规范,在与省级平台 对接时,上传数据应符合省级能耗监测平台的相关要求

2.0.6数据中心一般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监测建筑较多 的城市,需要将各种分类汇总数据逐级上传到上级数据中心。

3.0.1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组成包括三部分:

的数据传输功能 能耗数据中心,是指数据通信服务器、数据处理服务器、数据 展示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和中心机房组 成。实现能耗数据的采集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 据,并对监测范围内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展示和发布的场 所等功能。 3.0.2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采集的建筑信息内容包括:建筑基 本信息和建筑附加信息。采集建筑基本信息与附加信息的主要目 的是计算建筑的各种能耗指标,根据建筑不同类型和用能情况,进 行对比分析挖掘建筑的节能潜力。建筑基本信息是分析指标的基 础,为便于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对基础分析指标进行统计、分 析、比较及评价监测建筑的能耗情况,因此建筑基本信息是必选 项。由于建筑类型、功能及能耗分析程度的不同,建筑附加信息可 进行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采集

本信息和建筑附加信息。采集建筑基本信息与附加信息的主要目 的是计算建筑的各种能耗指标,根据建筑不同类型和用能情况,进 行对比分析挖掘建筑的节能潜力。建筑基本信息是分析指标的基 础,为便于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对基础分析指标进行统计、分 析、比较及评价监测建筑的能耗情况,因此建筑基本信息是必选 项。由于建筑类型、功能及能耗分析程度的不同,建筑附加信息可 进行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采集

3.0.3甘肃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由三个层级构成:

1)最低层级一建筑物能耗监测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进行 在线监测,实时采集建筑能耗数据,并将采集到的数据按要求上传 至市级平台(或省高校校园节能监管平台):

2)中间层级一市级平台(或省高校校园节能监管平台)主要 负责对辖区内监测建筑能耗数据的加工处理,并按要求将数据上 传至省级平台,除此之外,市级平台应按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第8.3 条要求展示数据: 3)省级级平台负责全省各城市上报的建筑节能监测数据的 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生成全省建筑能耗统计分析数据及相关报 表,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国家平台,除此之外,省级平台应按照《国家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 技术导则》第8.2条要求展示数据

技术导则》第8.2条要求展示数据。 3.0.4直传建筑主要指建筑的能耗数据是通过建筑物能耗监测 子系统来采集,向上级平台上传数据时不通过市级平台(或省高校 校园节能监管平台),而是通过数据中转站直接上传至省级平台, 具有该类数据上传特性建筑在本规程称作“直传建筑”。本规程的 直传建筑主要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此外,还包括我们即将纳人的 既有改造建筑、绿色建筑等,可通过该种方式将采集的能耗数据, 不经过市级平台,通过数据中转站直接上传至省级平台。 数据中转站是指采集并缓存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 据,并全部转发给上一级数据中心。数据中转站不负责数据的加 工和处理,也可不永久性存储数据。 因此,直传建筑的监测数据一般保存在建筑物能耗监测子系 统中,子系统的数据保存在建筑物所在单位的服务器中,该单位可 查看所属建筑物的能耗监测数据,根据用能特点,及时调整用能方 案,达到节能用能,高效用能的效果。 3.0.5建筑物能耗监测子系统设立在被监测建筑(建筑群或园 区内,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网络通信功能。子系统自动保存 实时监测到的建筑能耗原始数据,并能按监管体系的要求自动完 成相应的数据统计和能耗分析。 子系统具有将建筑能耗原始数据

3.0.5建筑物能耗监测子系统设立在被监测建筑(建筑群

3.0.5建筑物能耗监测子系统设立在被监测建筑(建)

本章第3.0.4条中直传建筑,其能耗数据就是通过建筑物能耗 监测子系统采集处理后、经数据中转站发送至省级平台的。 3.0.7省级平台的监测数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直传建筑的能耗 数据、市级平台能耗数据、高校校园节能蓝管平台的能耗数据。首 传建筑主要至我省大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还有计划纳人的既有 节能改造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等。我省高校校园节能 监管平台是对校园所有建筑(不包括学生宿舍和家属楼)能耗的监 测。 省级平台对上传能耗数据应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生成全省 建筑能耗统计分析数据及相关报表。除此之外,省级平台还应对 司类建筑的能耗监测数据进行横向对比,提出各类建筑能耗的基 本特点,实现自身历史数据的纵向对比,评估各类建筑节能潜力 为制定各项建筑节能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依据 3.0.8监测建筑采集的数据采集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 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的规定,数 据传输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的规定 3.0.9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目的在于掌握公共建筑的各类能源消 耗量和用电系统的分项能耗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建筑节能降耗工 作准备条件和提供基础数据依据。因此公共建筑消耗的各种能源

3.0.8监测建筑采集的数据采集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 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的规定,数 据传输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的规定

耗量和用电系统的分项能耗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建筑节能降耗工 作准备条件和提供基础数据依据。因此公共建筑消耗的各种能源 电、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集中供热量、集中供冷 量、煤、汽油、煤油、柴油、建筑直接使用的再生能源和其他能源及 公共建筑的照明插座用电、采暖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等 分项能耗均属于监测内容,

电表、水表等能耗计量装置 ,或降低其计量的精度

扰原有系统的正常功能:且能耗计量器具因为出厂检验合格产 品。 3.0.12公共建筑能耗数据采集系统应根据配电系统和用能系统 的实际状况进行设计,以满足分类、分项能耗监测的自的。对既有 建筑而言,由于其配电系统的复杂性,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变 动,因此在设计前应详细调研既有建筑的现状,同时可适当结合业 主需求,提出一些便于实际运行管理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当既 有建筑已有监测系统或设备时,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以减少重复建 设。 3.0.13新建建筑在配电系统的规划、设计阶段宜考虑能耗蓝测 系统的建设要满足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并与配电系统同步施工,验 收,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保持系统的开放性,为以后可能会增加 建设的其他监测系统留有余地。若新建建筑设计有其他类型的监 则系统时,在建设时就应考虑能耗监测系统与其他监测系统的兼 容性。所以,在规划初期考虑周全,不但降低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 的难度,而且也减少了重复性工作

本章大部分内容弓引自《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 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5.2能耗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

5.2.2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采集系统根据建筑的实际用能情 兄进行设计,设计文件明确能耗采集系统材料、设备及有关施工安 装要求,达到施工图深度,指导施工和确保实施按照设计的有关要 求

5.2.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

5.2.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 范》GB/T50063的有关规定,月平均用电量在100MWh以上或负 荷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应安装Ⅲ类计量装置,有功电 能表对应精度为1.0级。这符合大多数公共建筑的配电情况,

范》GB/T50063的有关规定,月平均用电量在100MWh以上或负 苛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应安装Ⅲ类计量装置,有功电 能表对应精度为1.0级。这符合大多数公共建筑的配电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电表、水表、冷(热)量表可在设计阶段由设计 人员选用,因此给出了相应的精度要求,而燃气表一般是由燃气公 同统一配置,因此只对传输条件进行了规定

能表对应精度为1.0级。这符合大多数公共建筑的配电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电表、水表、冷(热)量表可在设计阶段由设计 人员选用.因此给出了相应的精度要求,而燃气表一般是由燃气公 同统一配置,因此只对传输条件进行了规定。 5.2.4能耗数据采集器是能耗数据采集系统的重要装置。负责 采集能耗计量装置的能耗数据并向上级数据中心发送。作为数据 终端设备,能耗数据采集器应符合计量仪表等关于通信方面的规 定。

5.2.4能耗数据采集器是能耗数据采集系统的重要装

采集能耗计量装置的能耗数据并向上级数据中心发送。作为数据 终端设备,能耗数据采集器应符合计量仪表等关于通信方面的规 定

5.2.5一般每小时采集1次的能耗数据就能够满足对建筑的用能 分析和运行管理的要求,同时为了减轻数据中心的存储容量,因此 建议采集频率为每小时1次。

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正确性,能耗数据采集系统的仪器 没备应布置在不影响数据稳定采集与传输的场所。为了保证后期 对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修,需留有一定的检修空间。 5.2.7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建筑电气方面的有关要求

5.3能耗数据传输系统的设计

5.3.3能耗数据心为服务器端,建立1CP监听,接收来自能耗 数据采集器的连接口能耗数据采集器为客户端,不启动TCP监 听。能耗数据采集器启动后向设定好的数据中心发起TCP连接, TCP建立后保持连接状态不主动断开,能耗数据采集器定时向数 据中心发送心跳包并检测TCP连接的状态,一且连接断开则应重 新建立连接。

5.3.4消息摘要算法第5版(即MessageDigestAlgor

MD5)为计算机安全领域广泛使用的一种散列函数,用以提供消息 的完整性保护

5.3.5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即可扩展标记语言,它

节能监管平台)能耗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 5.3.6本条规定了能耗数据采集器的报警和信息记录功能,以及 历史数据的断点续传功能,从而避免数据的重复上传或数据的丢 失。

5.4建筑能耗数据中心的设计

5.4.1本条规定了能耗数据中心设计的基本内容。 5.4.4根据我省能耗蓝测平台的建设规模和蓝测建筑的类型,省 级平台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既有节能改造建筑、绿色建筑、大型 公共建筑及高校校园建筑全部纳入到监测范围内。所以根据要求 设置的能耗数据中心就有省级能耗数据中心、市(州能耗数据中 心和高校校园节能监管数据中心

5.4.5本条规定了能耗数据中心为满足功能要求一般需要具备

5.5监测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

5.5.1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除应符合软件工程开发的相关规

5.5.1能耗监测系统应用软件除应符合软件工程开发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 则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的要求。

5.5.4此条规定了能耗监测系统指标计算应包含的内容

为便于统一比较,对采用多种不同能源种类的建筑计算其总 能耗时可统一折算成标准煤或等效电。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和等 效电系数分别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和附录G的规定。 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标准煤或等效电进行能耗计算。对民用 建筑一般变压器容量为低压,因此其总用电量为各变压器低压侧 总表直接计量值之和:但也有极个别用电负荷较高的建筑,用电设 备为高压供电,对此类建筑,其总用电为各变压器低压侧总表直接 计量值及高压供电计量值之和。 高压设备是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上的用电设备

5.5.5能耗监测系统指标可根据实际需求选用的参考指标内容。

能。对能耗数据的展示应直观、清楚,采用图和表的形式以反日 中的规律性

动验证功能,本条只规定了最基本的两个自动验证功能,鼓励软件 开发过程中增加更多的自动验证功能以提高数据质量

6.1.3本系统工程中的线缆或桥架、被安装于封闭部位或理设于 结构内或直接埋地时,均属于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必须 对该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且必须得到现场监理人员认 可的合格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封闭作业。 6.1.4本条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由施工人员发现工程施工图 纸实施中的问题和部分差错是正常的,如能耗计量装置所计量的 回路负载与设计不符等情况时,要按正规手续反映情况和及时更 正,并将文件归档,这符合工程管理的基本规定

6.2.2第3款在能耗计量装置的安装过程中为保证安全,应尽量 亭电施工,但有时由于建筑的使用无法停电,需要带电施工时,则 需符合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

6.2.2第3款在能耗计量装置的安装过程中为保证安全,应尽量

6.4能耗计量装置与能耗数据采集器的安装

关于能耗计量装置与能耗数据采集器的选型和安装的详细内 容请参考《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采集 技术导则》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 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

可以达到更远,但是考虑到每栋建筑宜采用独立的能耗数据采集

器,以及传输距离过长有信号的十扰问题,根据相关实践经验,本 条给出了传输距离的建议值。

6.5能耗数据中心的施工

本节主要规定了数据中心的施工,无论是省级数据中心、市 州级数据中心,还是校园节能监管平台的数据中心,施工基本上 是一样的。能耗数据中心的施工都包括部署和配置计算机、网络 硬件、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设置运行环境和参数。根据《国家机 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 术导则》相关规定,各类数据中心的区别在于,在监测数据进行展 示时,所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各有不同

6.6.2为安全施工,需要停止供电,停止供油、供气前,应事先协 商,提前预告,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1.1公共建筑能耗远程蓝测系统工程完工后的调试,是将施工 完毕的工程系统进行正确地调整,直至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本条 规定系统的调试应以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和建 设单位参与配合。设计单位的参与,除应提供工程设计的参数外, 还应对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7.1.3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工作应形成书面记录和记录应包括 的内容。调试记录是日后进行验收、保养、维护的重要文档资料。 7.1.5本条关于检查的内容既适用于第三方检查,也适用于施工 单位的自检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自查应当全部检查,并有自检 记录,接受第三方检查时,应提供自检记录。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检查以系统的功能和设备的性能 为主,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质量对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起重要作用,必 须严格检查

7.3.4第3款能耗远程监测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应能够满足设 计的需求,包括监测建筑数量、能耗指标、安装环境和贞面刷新时 间等。

8.1.6高校校园节能监管平台是专项平台,其建设应依据《高等 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和《高等学校校园建筑 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导则》的规定,该类平台的验收主要依 据住建部和教育部共同印发的《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 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14185号的要求进行。在完 戎验收后,将数据上传省级能耗监测平台时,应与省级平台对接, 按照省级平台的接口协议,将数据按照要求定时发送

8.2.8竣工图纸应包括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和设备清 单等;系统及设备测试记录包括设备测试记录、系统功能检查及测 试记录、系统联动功能测试记录;其他文件是指工程实施和质量控 制资料等。

9.1能耗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运行维护

等。数据中心技术档案的建立可参照本条执行。

9.1.2能耗计量装置和能耗数据采集器一般由于各种原因,在实

际的运行中很容易损坏,导致数据采集的缺失,最终使监测数据不 完整。所以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必须从源头把关,保证计量器 具的正常运行。在上级平台发现监测数据缺失,与下级平台取得 联系后,下级平台应在24小时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或更 换有故障的计量器具和采集器

JGJ/T 439-2018 碱矿渣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9.2能耗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

9.2.2由于建筑未端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有时会发生变动,一般 建筑业主很难及时发出通知,因此应对采集数据进行大数审核,判 断是否有逻辑性、趋势性的变化,及时核对发现错误和变更,采取 相应的措施。建筑的主要耗能系统一空调系统和采暖系统是按季 节来运行的,因此一年至少要进行2次大数审核

C.0.2建筑分项能耗分为4项,包括照明插座用电、采暖空调用 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 1照明插座用电 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设备 用电的总称。照明插座用电包括房间照明和插座用电、公共区域 照明用电和室外景观照明用电,共3个子项。 房间照明和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房间内照明灯具和从插座取 电的室内设备的用电,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若空调末端设备用电 不可单独计量,则应计算在房间照明和插座子项中,如风机盘管和 分体式空调器等。 公共区域照明用电是指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灯具照明和应急 用电等,如走廊、大堂等的照明用电。 室外景观照明用电是指建筑物室外的照明灯具用电及用于室 外的景观用电。 2采暖空调用电 采暖空调用电是为建筑物提供空调、采暖服务的设备用电的 统称。暖通空调用电包括冷热源系统、空调水系统和空调风系统 的用电,共3个子项。 冷热源系统是暖通空调系统中制备冷/热量的设备总称。常 见的冷源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却泵和冷却塔:热源系统包括 电锅炉、采暖循环泵(对于热网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包括板换 二次泵;对于采用自备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补水泵和定压泵, 空调水系统包括一次冷冻泵、二次冷冻泵冷冻水加压泵等

空调风系统是指可单独测量的所有空调系统末端设备DB34/T 2915-2017 公路水运工程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管理规程,包括 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变风量末端和热回收机组等。 3动力用电 动力用电是集中提供各种动力服务(包括电梯、非空调区域 通风、生活热水、自来水加压、排污等)的设备(不包括空调采暖系 统设备)用电的统称。动力用电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和通风 机用电,共3个子项。 电梯用电是指建筑物中所有电梯(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 扶梯等)及其附属的机房专用空调等设备的用电。 水泵用电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水泵, 包括自来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的用电。 通风机用电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风机,如 车库通风机、厕所排风机等的用电。 4特殊用电 特殊区域用电是指不属于建筑物常规功能的用电设备的耗 电量。特殊用电的特点是能耗密度高、满足建筑某种功能或生产 需要的区域及设备用电。特殊用电包括信息机房、洗衣房、厨房 游泳池,健身房设备、洁净室和其他特殊设备或工艺设备用电。 信息机房用电包括通信、网络和计算机设备及机房交调设备 等的用电。 洗衣房用电包括用于满足洗衣服务的所有设备,包括洗衣 机、脱水机,烘干机和烫平机等的用电。 厨房用电包括电炉、微波炉、冷柜、洗碗机、消毒柜、电蒸锅和 厨房送、排风机等的用电。 游泳池用电包括满足游泳池使用功能的所有设备,包括采 暖、通风、水处理等设备的用电。 健身房用电包括满足健身房使用功能的所用设备,包括健身 器械、空调和通风等设备的用电

洁净室用电包括各种洁净室中满足净化要求的工艺空调和洁 争室中的各种功能设备的用电。 其他用电是指开水器、电热水器等建筑中所需的其他特殊设 备或工艺的用电

洁净室用电包括各种洁净室中满足净化要求的工艺空调和洁 争室中的各种功能设备的用电。 其他用电是指开水器、电热水器等建筑中所需的其他特殊设 备或工艺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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