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27-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6-027-2013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规程表B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方法及合格条件
附录C 钢丝绳安全评定
C.II 钢绳直径测重应采用带有宽口的游标卡尺 C.1.2 在无张力的情况下,于钢丝绳端口15m外的直线部位上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并 在相距至少1m的两截面上进行测量,且同一截面应在互相垂直方向 测取两个数值
.2.1 对钢绳应作全长检置,但应特别注息下列部位: 1 在运动绳和固定绳的始末端: 2 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绳端:在机构进行重复作业的情况 下,应特别注意机构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 3 位于定滑轮的绳端: 4 由于外部因素可能引起磨损的绳端; 5 磨蚀及疲劳的内部安全: 6 处于热环境绳段。 C. 2. 2 钢丝绳缺陷安全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绳股断裂缺陷。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2 扭结缺陷。扭结是由于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 的情况下被拉紧造成的一种变形。其结果是出现抢距不均而引起的过 度磨损,严重时钢丝绳将产生扭曲,以致仅存极小强度。 安全评定方法:自测检查。
3压扁缺陷。钢丝绳被压扁往往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4弯曲缺陷。弯折是钢丝绳由外界因素引起的角度变形,这种 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更换。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5波浪形变形缺陷。波浪形是钢丝绳的纵向轴线呈螺旋线形 状。这种变形不一定导致强度上的损失,但变形严重时会产生跳动造 成传动不规则,时间长了会引起磨损及断丝。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 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d1≥4d/3,则钢丝绳应报废。式中d 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1为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采用游标卡尺测量。 6笼状畸变缺陷这种变形主要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当 外层绳股发生脱节或者变得比内部绳股长的时候,处于松弛状态的钢 丝绳突然受载就会产生这种变形,产生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 废。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73 绳股挤出缺陷。这种状态通常伴随笼状畸变一起产生,绳 股挤出使钢丝绳处于失衡状态,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8钢丝挤出缺陷。这种变形是一部分钢丝或钢丝束在钢丝绳 背对着滑轮轮槽的一侧拱起形成环形,这种变形常由冲击载荷引起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9绳径局部增大缺陷。绳经增大通常与绳芯畸变有关,其结果 是外层绳股受力不均匀,而造成绳股错位。 检查方法:目测检查,必要时采用游标卡尺测量。 10绳经局部减小缺陷。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减小常常与绳芯 的断裂有关,应特别仔细检查靠绳端部位有无此种变形。绳芯损坏导
致绳经减小可由下列原因引起: 1)内部磨损和压痕: 2)由钢丝绳中各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引起的内部磨损,尤其 当钢丝绳经受弯曲时更是如此: 3)纤维芯的损坏; 4)钢丝芯的断裂; 5)多层股结构中内部股的断裂。 如果上述因素引起钢丝绳实测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3%(对于 抗扭钢丝绳)或减小10%(对于其他钢丝绳),即使未发生断丝,该 钢丝绳也应予以报废。 安全评定方法:自测检查,必要时采用游标卡尺测量。 11外部腐蚀缺陷。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12内部腐蚀缺陷。 内部损伤是许多钢丝绳失效的首要原因,主要由于腐蚀和正常的 皮劳发展所造成的。由于不可能对钢丝绳全长都作内部安全检查,所 以应合理地选择安全的区段。在塔式起重机承受载荷时,对卷绕在卷 简上、绕过滑轮或滚动件的钢冈丝绳和绳槽啮合的绳段进行安全检查: 对在制动时承受冲击力较集中地那些局部区段(即靠近卷简或臂架头 部滑轮),特别是长期暴露在露天的那些区段进行安全检查:对靠近 绳端的绳段特别是对固定钢丝绳应加以注意,诸如支持绳或悬挂绳。 将两个适当尺寸的夹钳以一定的间隔距离牢固地夹到钢丝绳上, 朝着与钢丝绳捻向相反地方向对夹钳施加一个力,外层钢丝绳股就会 散开并脱离绳芯,但不要使夹钳绕钢丝绳周围打滑,各绳股的位移也 不宜太大。当钢丝绳略微松开时,可用一只像改锤大小的探针把妨碍 观测钢丝绳内部的润滑脂或碎屑清除掉,应观测的主要内容是: 1)内部润滑状态:
2)腐蚀程度; 3)由于挤压或磨损引起的钢丝损坏痕迹: 4)有无断丝。 检查之后,在拧开部位放入一些维修油膏,并以适度的力量转动 夹钳使绳股在绳芯周围准确复位。卸掉夹钳之后,钢丝绳外表面通常 应涂以润滑脂。 安全评定方法:目测检查。 13热力作用损坏缺陷。钢丝绳经绳经受热或电弧等特殊 热力作用其外表出现颜色变化时应报废。 安全评定方法:自测检查。 14断丝缺陷。断丝可分为几种情况: 1)严重断丝。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 而对于多层股的钢丝绳,断丝大多发生在内部。《起重机用钢丝绳安 全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中表1和表2的断丝控制标准,适用 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 明该部位应力很大,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 原因。 3)断丝的局部聚集。如果断丝紧靠在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 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发生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 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 装、安全和报废>GB/T5972中表1和表2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 以报废。 安全评定方法:且测检查。
附录D起重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试验方法
D.1.1定幅变码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D.2起重量限制器试验
最大额定起重量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正常起升最大额定起重量Q,起重量限制器应不动作,允许
2载荷落地,加载至110%Q后以最慢速度起升,起重量限制器 应动作,切断所有档位起升回路电源,载荷不能起升,并输出报警信
D.2.2速度限制试验应符合下
对于具有多档变速且各档起重量不一样的起升机构,应分别文 当位进行试验,方法同上。试验载荷按各档位允许的最大起重量计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报告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报告
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报告
安全评定机构名称(盖章):
安全评定机构名称(盖章):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报告
、安全评定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1、本报告书适用于建筑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安全评定。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涂改、换页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四份,由安全评定机构、监督机构、使用单位 和委托单位分别保存,可存期为三年。 4、本报告书无主检、校核、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字无效,未盖安 全评定报告专用章,或安全评定单位名称与安全评定报告专用章名称 不符者无效。 5、受检单位如对安全评定报告有异议,应在报告发出后15天 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评定单位提出。 6、安全评定结果栏中有安全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 据要求的可根据安全情况填写明确的定性词,如“符合要求”、“动作 正常”等;对没有或不可需要的安全评定项目,则在结果栏中标注“不 适用”。 7、安全评定规则: 共39项;无“★”号标记的项目为一般项目,共97项。 每一个安全评定项目中各款、各项的内容经安全评定后均符合要 求则评定该项目合格,否则评定该项目不合格。 保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且与 上两次的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报告综合比较,如果重复一次出现不合格 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重复两次出现不合格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则 安全评定结论为合格,否则安全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设备运行管理要求: 生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 或“应符合…的规定”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每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规程
1.0.1塔式起重机因其起升高度高、覆盖面广、作业效率高、结构 轻巧,便于拆装及运输方便等优点,已成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 工机械设备,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 是,由于塔式起重机具有重心高、吊运荷载重、装拆频繁、流动性大、 危险性大等特点,而且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对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及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导致塔式起重机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表明,因塔式起重机所引发的安全事 故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中占比较高的比例,而且是重、特大事 故的易发,使得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及监管成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 塔式起重机一般均需在工地现场完成组装、架设,在使用过程中 随施工进度变化往往还需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附着、顶升加节。塔式起 重机的安装安全评定是保证其安全使用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助于及时 发现缺陷和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 1.0.2本规程适用于海南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塔式起重 机的安装使用安全评定,交通、铁路、水利、港口中、电力等建设工 程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安全评定可参照执行。
2.1.14净起重量包括有效起重量和可分吊具重量。 2.1.21本规程中对“起升高度”已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施工现 场中,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却是一个难以准确测量的数值,随意性 大,对同一台塔式起重机,不同的人得出的起升高度往往不同,给安 全、使用和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引入“安装高度”这一术语,对 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高度予以准确界定,非常明确,而且这也是一 个非常重要的参数。 本规程中的“基准面”,对固定式塔式起重机为固定基础的上水 平面;对行走式塔式起重机为轨道的轨顶平面。 2.1.26本规程中的“附着距离”这一术语,是为了引起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等对塔式起重机附着的重视,因为在塔式起重机制造厂对 塔式起重机的附着说明中,往往都有一个明确的限制条件,即塔身中 心线距附着面的距离必须在其规定范围之内,一旦附着距离超过制造 厂的规定,则应专门进行设计验算。
现场安装使用达最大独立高度时,是指塔式起重机达到制造厂设 计中所规定的最大独立高度。 塔式起重机完成第一次附看、顶升加节后,使用状态有了很大改 变,而且其附着情况的好坏与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密切相关,必须 对附着后的情况及状态进行安全评定。考虑到塔式起重机从开始安装 使用到完成第一次附着、顶升加节的时间间隔相对较长,而距随后每 次附着、顶升加节的时间间隔相对较短,塔式起重机完成第一次附着、 顶升后即进行安全评定,不仅能及时发现问题,而且能及时排除发现 的问题,可以起到更好、更有效的把关作用。塔式起重机完成第一次 附着、顶升加节后的安全评定内容应包括所有项目;而在随后历次附 着、顶升加节后的安全评定内容可仅包括专项安全项目,即附着方案 及尺寸参数、附着装置证明、附着装置安装连接、倾斜角度等项目。 3.0.2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安全评定机构每组不少于3人,其 中,至少一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余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8 年以上。安全评定人员及配合人员均应配备和穿戴作业时所必须的个 人防护用品。 3.0.6每次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
3.0.7在塔式起重机的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安全检查 等环节,已将塔式起重机的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内 容。为了避免重复工作、交叉管理,塔式起重机的有关技术资料不单 独作为安全评定规程的条文。对某些具体技术资料,在具体安全评定
项目中作相应要求 塔式起重机的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这是对塔式起重机进行现场安 装使用安全评定的一个前提条件,这可由安全评定机构在安全评定中 予以明确。对一台待安全评定的塔式起重机,如果其技术资料不齐全, 安全评定机构不应接受委托进行安全评定工作。 零部件合格证,主要是针对使用过程中易损坏、需要更换的外购 零部件,如钢丝绳、吊钩、高强度螺栓、地脚螺栓、车轮等,这些零 部件在更换后必须提供其质量合格证明。对出厂后第一次安装使用的 新塔式起重机,不作要求。 塔式起重机所有部件在每次安装前均应进行检查以证实其处于 良好状态,这样可以把一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塔式起重机在 安装前,应由产权单位(租赁单位)或安装单位对设备的结构件、零 部件、机构等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甚至解体检查,发现问题时进行 必要的调整、修复或更换,否则极易给塔式起重机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首先,这些部件在现场组装、安装后,缺陷和隐惠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其次,安装后即使发现了问题和隐患所在,但是在高空对其进行处理 这一过程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有时这一处理过程甚至比隐患本 身更危险。 3.0.8待安全评定的塔式起重机,其设计所规定的必要的装置及附 件应装设齐全,这既包括安全装置,也包括机构零部件和结构件。例 如现场出现下列情况时,则应视为塔式起重机必要的装置及附件不齐 全,不应进行现场安全评定: 1塔式起重机回转机构不齐全,现场拆除了一套或多套回转驱动 机构; 2塔式起重机液压系统的油箱或液压油缸由于故障或其他原因 而拆除,或临时拆卸移装至其他塔式起重机使用。 3.0.11设备质量状态,主要是指塔式起重机结构件、零部件和电器
3.0.8待安全评定的塔式起重机,其设计所规定的必要的装置及附 件应装设齐全,这既包括安全装置,也包括机构零部件和结构件。例 如现场出现下列情况时,则应视为塔式起重机必要的装置及附件不齐 全,不应进行现场安全评定: 1塔式起重机回转机构不齐全,现场拆除了一套或多套回转驱动 机构; 2塔式起重机液压系统的油箱或液压油缸由于故障或其他原因 而拆除,或临时拆卸移装至其他塔式起重机使用。 3.0.11设备质量状态,主要是指塔式起重机结构件、零部件和电器
控制、操纵的质量状态和质量性能,这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就已完成 确定下来,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影响,而安装过程中和安装行为 正常情况下不会改变其性能和状况,对其无影响或影响甚微。 3.0.15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往往需根据施工需要对塔式起重 机多次进行附着、顶升加节,塔式起重机附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考 虑到企业成本、施工进度、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每次附着均要求进行 安全评定不太现实,除塔式起重机第一次附着、顶升加节后的安全评 定应由安全评定机构进行全面安全评定外,随后的历次附着、顶升加 节后宜允许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附着 方案及尺寸参数、附着装置证明文件、附着装置安装连接、倾斜角度 等项目及内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委托安全评定机 构进行专项安全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0.16施工现场经常是处于一种动态变化的过程中,由于施工进 度的变化,导致施工条件、使用环境和使用状态发生变化,塔式起重 机与障碍物安全距离、两台塔式起重机间架设距离容易出现根本性的 变化。所以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定期(每3个月)组织出租单位、 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塔式起重机与障碍物安全距离、两台塔式 起重机间架设距离、与输电线安全距离等项目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安 全评定机构进行安全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其他说明: 1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 (JGN/T189一2009)的规定,建筑起重机械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尚 有利用价值的,按《规程》要求内容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合格的 可进行安全评定 2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定 的监管
4.4电气控制、操纵及保护
4.4.1控制回路电源应取自隔离变压器,即控制回路不能直接利用电 源的两相线或1相线1中性线供电 4.4.3联动操纵台零位自锁功能,即要求具有防正因无意刮碰而引起 机构误动作的功能:自动复位功能,要求操纵手柄应符合人机工程控 制原则,即操纵者手离开操纵手柄时,手柄应自动回停零位。 4.4.4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IP”为国际防护符号,第一个“4”为 防止固体物体异物进入内部及防止人体触及内部带电或运动部分的 防护等级,防尘等级,不能安全防止尘埃进入壳内,但进尘量不足以 影响电器的正常运行;第二个“4”为防止水进入内部程度的防护等 级,防溅水等级,任何方向溅水无有害影响。 4.4.7机构短路保护,即电动机短路保护,要求自动空气开关的每 相均应有瞬时动作过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大于控制对象的尖峰电
5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质量
5.1塔式起重机安装的工作环境
5.1.1塔式起重机尾部应理解为端部,既可以指平衡臂及其部件,也 可以指臂架及其部件,但不包含吊钩和起升钢丝绳。当吊钩和起升钢 丝绳与周围障碍物有可能产生运动障碍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非工作状态下,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回转部分在360°范围内无障 碍地自由旋转,这是保证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的重要条件。对于一些 特殊情况,可以考虑采取防护方案及措施。 5.1.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是指吊钩升置最高点或平衡 重的最低部位。 5.1.3对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首先应确认架空输电线的电压等级。 对不能确认不带电的电缆线应按带电考虑,对不能确认为低压的电缆 线应按高压考虑。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包括 吊钩在各不同高度位置时的最不利情况。 5.1.4抗台风措施主要包括:降低悬臂高度,增加附墙装置,对塔身 整体进行加固。
5.2基础、轨道、配重与压重
5.2.1塔式起重机基础方案的完整性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手续及 程序的完整性;二是内容的完整性。当设计的基础要求降低塔式起重 机的独立使用高度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清楚地标明允许的最大独立使 用高度并确保按其执行。 5.2.2当塔式起重机处于独立状态下时,塔式起重机基础处的地脚螺 栓、固定支腿或预埋节等连接件承受塔身的最大载荷,其重要性超过
5.2.2当塔式起重机处于独立状态下时,塔式起重机基础处的地脚螺 栓、固定支腿或预埋节等连接件承受塔身的最大载荷,其重要性超过 了标准节等连接部件。但在实际安装使用过程中,人们往往将注意力
5.2.8在臂架的各种不同组合臂长时,平衡重及压重的重量、
安装位置均各不相同,必须严格按照安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重及压重一般由使用单位在现场制作,应对其进行准确称重并 识。
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偏差测量应在空载、风速不天于3m/s
状态下进行。 塔身轴心线是相对于竖直平面而言,塔式起重机中心线是相对于 水平面而言,实际上两者所指的位置是同一的。 5.3.2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过程中,销轴安装固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比 较多,应引起足够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装销轴时未装开口销或用钢丝等代替开口销; 2销轴安装位置不符或销轴使用过程中发生转动,压板不起作用 而导致销轴脱落; 3塔式起重机臂架接头处三角挡板因多次安装、拆卸发生变形或 开焊,导致臂架销轴脱落: 4安装销轴时不装压板或开口销,将销轴与结构焊接,因销轴可 焊性差,在振动冲击下很容易开焊,导致销轴脱落; 5销轴轴向窜动力大,长时间挤压开口销,最终剪断开口销,导 致销轴脱落; 6销轴轴端挡板紧固螺栓不用弹簧垫或紧固不牢,因长期振动而 脱落。
5.3.3高强度螺栓再次使用一般不得超过两次,回转支承
拆卸即应更换。根据一些地方的操作实践,再次使用达两次后,强 制执行报废的难度比较大,可以要求将高强度螺栓送有资质的安全机 构进行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使用过程中要求定期检查高强度螺栓的预紧力矩以防松动,在第 次安装后使用100h应普遍地、均匀地检查拧紧,以后每工作500h 均应检查一次。当使用说明书中有明确规定和要求时,应按使用说明 书的规定执行。 5.3.6对标准节结合处主肢外表面阶差提出要求,是为了保证爬升顺 利。
标准节等,不包括附着装置、底架、预理节。不同制造厂的塔式起重 机结构部件混装使用,极易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即使是同一制造厂生产但不同型号塔式起重机间的结构部件,也 不能随意替换安装使用。制造厂在系列化生产时,可能有些结构部件 的连接尺寸完全一致,但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不一样,承载能力也 不一样,因此必须经过制造厂的正式书面许可才能替换安装使用。
5.4.1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设置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附墙角 度应控制在45°至60°之间。 5.4.2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宜由原制作厂家或由具有相应能力的 企业制作。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 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在施工现场,附着装 置加工制作、安装的随意性大,附墙质量如果不能保证,后果相当严 重。但是如果一律要求必须采用原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执行过程 中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原制造 厂制造的附着装置,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原制造厂已破产或倒 闭,或使用进口的塔式起重机,允许使用具有同等或更高资质等级的 专业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 为了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海南实际情况对附墙制作单位进行备案 确认制度。 当塔吊附着水平距离超过5m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 写相关说明。附着水平距离超过6m应组织专家论证。 5.4.3附着杆与附着物之间的连接采用焊接方式,存在诸多不利:首 先,因受现场条件、焊工操作水平、随意性等诸多因素影响,焊缝质 量往往难以保证:其次,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时,附着后的塔身垂直度
不易保证,一旦垂直度偏差超过规定值时无法调整;第三,附着杆端 部与附着物之间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容易产生应力集中;最后,附着 杆两端采用铰接时,属二力杆件,能让塔身有适度的调整,这与塔身 所承受的各种组合载荷是相适应的,附着杆端部与附着物之间采用焊 接方式连接,改变了附着杆的受力状态及受力大小,受力更为不利
DB34/T 1469-2019 居住区供配电系统技术标准5.6电源、电缆敷设、接地及照明
5.6.3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 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具有可见分断点时 可不另设隔离开关。当漏电保护器采用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 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 5.6.4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4,“IP”为国际防护符号,第 一个“4”为防止固体物体异物进入内部及防止人体触及内部带电或 运动部分的防护等级,防尘等级,不能安全防止尘埃进入壳内,但进 尘量不足以影响电器的正常运行;第二个“4”为防止水进入内部程 度的防护等级,防溅水等级,任何方向溅水无有害影响。 5.6.7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间具有良好的电气导通性,只要塔式起重 机的主体结构接地完好,就已具备良好的避雷保护,因此,无需另设 避雷针和引下线。
6.1.4相应档位额定力矩达80%时,力矩限制器相应触点接通,此时 如机构在高速运行,则力矩限制器电路将切断高速运行电路,同时启 动低速运行电路,如此时小车仍在作增加幅度方向运动,则低速行驶 至力矩限死点,切断小车增加幅度方向和提升向上方向电源,但吊钩 小车可作反向运行。目的是防止快速冲限造成安全事故。 6.2.3要求从电路控制上解决高速冲限,防止设备安全事故 6.3.5塔式起重机使用防扭转钢丝绳时,也应设置吊钩下限限位装置 6.4.4要求从电路控制上解决高速冲限,防止设备安全事故 6.4.5凸轮轴调控式限位器一一常用多功能限位装置,一般安装于钢 丝绳卷筒轴端,与钢丝绳卷筒同轴运行,其运转机构磨损速度快,运 行精度低,易造成超极限运行至倾翻事故。 6.6随着城市建设,特别是旧城改造,塔式起重机使用受限将会非常 突出。空间限制器的使用对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就会显得非常重要
7.0.1、7.0.2对于安装在工地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是禁正超载使用 的,而且塔式起重机本身也具备完整的超载保护装置。现场安装使用 安全评定不应等同于塔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在塔式起重机整机性能 试验中,进行空载试验和额定载荷试验,就已能验证塔式起重机的安 全性能状态。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进行110%动载试验和125%静载试 验;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才进行塔 式起重机的110%动载试验和125%静载试验。 在额定载荷作用下,塔式起重机臂根铰点的水平静位移应不大于 1.34H/100。在无附着状态下,H为臂根铰点至塔式起重机基准面的 垂直距离;在附着状态下,H为臂根铰点至最高附着点的垂直距离。
GB/T 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8安全评定规则及安全评定报告
8.0.4调研中发现,同一台设备,一般项目中存在同一项目多次甚至 多年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即使是一般项目不合格,也存在一定的安全 隐患,亦应要求进行整改,因此对一般项目重复出现不合格的次数加 以限制。考虑到在安装架设完毕后的状态下进行整改,对某些项目, 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甚至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可允许在该塔式 起重机本次使用期结束、拆卸之后再进行相应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