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 4358-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B 4358-2013 钢铁企业胶带机钢结构通廊设计规范网铁企业胶带机钢结构通廊设计规 Code for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 of belt conveyor corridor in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
3.1.7通廊与胶带机的自振频率应错开。必要时,通廊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尚应包括振动分析 3.1.8通廊施工方案,应验算安装过程中可能处于不利状态下 结构、构件、杆件或节点的强度或稳定,必要时应采取消除安全隐 惠的措施
3.2.1通廊钢材选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选用牌号为Q235或Q345钢材,也可选用牌号为 Q390或等级更高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2处在大气潮湿条件下或属于中、强腐蚀环境中的通廊,可 选用牌号为Q235NH、Q295NH或Q355NH钢材: 3焊接结构不宜选用牌号为Q235A、Q345A、Q390A或等 级更高的低合金高强度A级结构锅; 4有充分依据时,也可选用其他牌号钢材,且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钢材Q235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索结构钢》GB/T 700的有关规定;Q345、Q390或等级更高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 有关规定;Q235NH、Q295NH和Q355NH质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4171的有关规定。 3.2.3钢材强度设计值和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耐候钢强度设计值和 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图设计规范》GB50051 的有关规定。
3.3.1通廊设计文件应明领对焊接材料的要求,其化学成分、力 学性能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熔数金属力学性 能不应低于相应母材标准规定的下限值
3.3.2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 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规定。 3.3.3气体保护焊使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 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 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或《低合金钢药芯焊丝》 GB/T17493的有关规定。 3.3.4埋弧焊使用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 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和<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 剂>GB/T12470的有关规定。 3.3.5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GB/T 4842的有关规定TB 10068-2010 铁路隧道运营通风设计规范,二氧化碳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 碳》HG/T2537的有关规定。 3.3.6两种不同强度的钢材焊接在一起时,宜采用与强度较低 钢材匹配的焊条或焊丝和焊剂。 3.3.7通廊设计文件应明确焊接材料的型号。通廊常用钢材与 焊接材料的匹配宜符合表3.3.7的规定。
表3.3.7通旗常用钢材与焊接材料匹配表
计规定,或国家现行标准对母材的有关规定 2当所焊接头板厚≥25mm时,焊条电强焊应采用低氢型焊条; 3×X、一X、X为对应焊材标准中的焊材类别。 3.3.8焊缝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有关规定。 3.3.9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端栓) GB/T5782、《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六角螺母C级》GB/ T41和平垫圈C级》GB/T95的有关规定。 3.3.10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 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 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 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和《钢结构 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有关规定。 3.3.11六角头螺栓和高强度螺栓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
3.4.1.半封闭、封团式周 顶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现行行业标 准《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YBJ216和《金属压型板应用技 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4.2封闭式席身的墙面和屋面可用玻璃窗采光,也可用阻燃 型玻璃纤维增强聚酯采光板(玻璃纲采光板)采光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风力相互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风力相互 干扰的群体效应,将廊身体型系数乘以相互于扰增大系数。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风力相互 干扰的群体效应,将廊身体型系数乘以相互于扰增大系数。
4.6·积雪和覆冰荷载 4.6.1雪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取值。 4.6.2与建(构)筑物相连形成阴角的端跨通廊,应按积雪最不 利工况计算。屋面板、擦条和横梁按积雪不均匀分布最不利工况 计算;纵向竖直桁架(主梁)按全跨均匀分布、不均勾分布和半跨 均匀分布三种工况计算。 4.6.3散开式廊身通道、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屋面,设计文件应 对其允许堆积雪(冰)的重量或厚度作出明确规定。 4.6.4散开式廊身,如符合覆冰气象条件,应计算廊身杆件表面 因覆冰对杆件和结构产生的不利作用效应,如覆冰荷载、风荷载 增大和不均匀脱冰等工况。 4.6.5廊身杆件覆冰后风荷载增大系数和覆冰荷载,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4.7积灰荷载 4.7.1邻近有排灰建(构)筑物时,半封团和封团 南面水
表4.7.1通麻屋面积灰荷载
4.7.2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内落料(积灰)荷载应由工艺专业提 供。 4.7.3散开式廊身通道、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屋面及其内部,设 计文件应对其允许堆积落料(积灰)重量或厚度作出明确规定。 4.8、均布活荷载 4.8.1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屋面,不上人时,水平投影均布活荷 载宜取0.5kN/m²。 4.8.2廊身水平投影均布活荷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走道、重张紧装置平台活荷载应由工艺专业提供。计 算板、加劲和次架时,取值不宜小于2.0kN/m;计算桁架(主渠) 时,可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或工程数 据适当折减。 2胶带机托辑支架范围内平台均布活荷载可取0.3~0.5 kN/m°。 3胶带机头轮平台均布活荷载应由工艺专业提供,且取值 不宜小于4.0kN/m²
4.9.1廊身支座采用固定饺与支架连接时,因温度作用从支座 传递到支架顶部的纵向水平推力,可按下列备式让算,
设计。通廊计算单元应取相邻俩防震缝间的区段,纵向和横向水 平地震作用由通廊相应方向抗侧移构件及其连接节点承担。 4.11.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计算通廊的地震作用,但 应采取抗震措施。 4.11.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9度时,通廊地震作用计算和构 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不计算廊身的横向和纵向地震作用,但应计算廊身支 座和支架的水平地震作用,且通廊及其连接节点应采取抗震措 施,廊身支座可按两倍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强度; 2跨度小于或等于24m的通廊,可不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3跨度大于24m的通廊,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 应计算廊身及其支座和支架的竖向地震作用。 4.11.4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时,通廊的抗震设计应按有关规 定执行。 4.11.5通廊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场地类别、基本地震烈度、 设计地震分组、结构自振周期和阻尼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确定。 4.11.6计算多遇地震作用效应,当通廊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小于 或等于50m时,阻尼比可取0.04;大于50m且小于200m时,可 取0.03。通廊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4.11.6取值。
表4.11.6水平地震影响系数量大值
5.2.1廊身结构形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作温度高于0℃的廊身,可采用散开、半封困或封因式。 2工作温度低于或等于0℃的廊身,宜采用封闭式。当运送 水渣、含水率较高的煤等松散物料时,廊身宜采取保温措施;保温 廊身屋面和墙面宜采用夹芯板,走道底面或走道建筑面层宜铺设 保温材料。 3运送石灰等粉末状物料的身宜采用封闭式。 4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的屋面宜按双坡设计,走道与墙架 间存在安全隐患孔洞时,应设置栏杆。 5.2.2散开式廊身可采用图5.2.2所示横截面形式,
图5.2.2散开式康身描裁面形式
5.2.3半封闭式廊身可采用图5.2.3所示横截面形式
图5.2.3半射闭式腹身植裁面形式
5.2.5厚身端部宜设置横向门式刚架。 5.2.6身横截面杆件间连接为铰接时,宜在其上方适当部位 加腋或设置隅撑(如人字形或八字形),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散开式廊身跨度小于10m时,可在跨中设置一道;大于或 等于10m且小于24m时,宜间隔两个节间设置一道;大于或等于 24m时,宜间隔个节间设置一道。 2,半封闭和封闭式降身宜间隔一个节闻设置一道,跨度较 小等特殊情况可间隔两个节间设置一道。 5.2.7纵向竖直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等截面析渠(图5.2.7a和5.2.7d),特殊情况也可 采用变截面析架(图5.2.7c)或折线形析架(图5.2.7e), 2析架计算高度H。可取其跨度的1/10~1/14,率封闭和 封闭式降身析架计算高度不应小于2200mm。 3架节间长度应根据廊身高度和宽度综合确定,直腹杆 与斜腹杆相交的夹角宜为35*~55° 4桁架分段长度应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确定。跨度小于或 等于12m时可不分段:大于12m且小于20m时可分成两段:大于 或等于20m时可分成多段,但每段长度不宜超过12m;拼接接头 宜位于廊身跨度的1/3处。 5桁架节间数为奇数时,中央节间宜布置交叉斜腹杆(图 5, 2, 7f) , 5.2.8纵向竖直桁架上(下)弦平面支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图5.2.8所示支撑形式; 2相架上(下)弦平面内各节间宜设置支撑; 3横与桁架下弦杆平接、满铺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且板 和横梁与下弦杆间采用焊接连接时,可不设置支撑; 4支撑与桁架上(下)弦杆形成的横向桁架,其计算高度B 可取跨度的1/12~1/18,并符合本规范5.1.4的规定。 5.29多条胶带机并行且共廊时,应根据工艺专业需要、荷载情 况和场地条件,可设置两程或多福纵向竖直析架,上(下)平面 20
图5.2.7纵向览直架形式 1上8杆:2下我薪:3直牌杆:4—斜配杆:5编斜股杆:5—编整杆
DB13/T 2480-2017 桥梁预应力孔道密实 注浆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图5.2.8织向竖直析架上(下)弦平面支撑形式
宜设置封闭支撑。 5.2.10廊身采用纵向竖直架不合理时,可采用以大梁为主要 承重构件的结构形式。 5.2.11支架可分为单片支架和固定支架,其设置应根据相邻俩 建(构)筑物间的廊身长度、结构形式和温度区段确定,并符合下 列规定: 1散开和半封闭式廊身长度小于或等于120m、封闭式廊 身长度小于或等于180m,且其中一端固定于建(构)筑物时,可只 设置单片支架; 2散开和半封闭式廊身长度大于120m且小于或等于 240m、封闭式廊身长度大于180m且小于或等于360m时,可设置 一个或两个固定支架; 3廊身长度超过第2款规定时可适当增设固定支架。 5.2.12支架结构形式应根据支承廊身的需要确定,宜采用带平 腹杆(支撑)的结构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小于或等于8m时,可采用等截面支架(图5.2.12a、 22
5.2.12b和5.2.12c);大于8m时,可采用变截面支架(图5.2.12e 和5.2.12f);地面和空间有特殊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底层斜腹 杆(支撑)为八字形的支架(图5.2.12d)。 2单片支架宜设置双柱。固定支架宜设置四柱,特殊情况 时,也可设置三柱。 3支架高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可整体制作;大于12m时 可分段制作,且每段长度不宜大于12m。 4支架宽度大于4m时,可分开制作柱子和腹杆(支撑),现 场组装。
5.2.13支架宽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部宽度应满足支承廊身支座的需要,特殊情况时顶部 大也可悬挑,如图5.2.12e; 2底部宽度可取其高度的1/4~1/8,并应根据场地条件、 竖向和横向荷载计算确定。 5.2.14除处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的I类和Ⅱ类场地, 且跨度不大于6m的激开式廊身外,不应采用T形或其他横向稳 定性较差的支架支承廊身
6.2.2无节间荷载作用时,两端铰接杆件应按轴心受拉或轴心 受压杆件计算强度、稳定和连接;各腹杆形心线交点不在上(下) 弦杆形心线上时,应计算节点附加弯矩所产生的次应力。 6.2.3有节间荷载作用时,两端铰接杆件应按拉弯或压弯杆件 计算强度、稳定和连接,并满足下列要求: 1利用节点板连接的纵向竖直桁架上(下)弦杆,可按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有关规定确定节点刚度所 引起的次弯矩; 2·型钢截面弦杆,端节间跨中正弯矩,可近似地取该节间为 单跨简支梁时最大弯矩的80%,其他节间正弯矩和节点负弯矩, 可近似地取相应节间为单跨简支梁时最大弯矩的60%。 6.2.4廊身交叉支撑和支架交叉斜腹杆(支撑)可按一根杆件受 拉进行计算。
CECS 556-2018-T 钢丝网架夹芯保温轻质板应用技术规程表7.1.1通座温度区股长度和应身温度伸缩缝量小宽度
7.2.1防震缝设置应根据建设 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 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结合通廊温度区段长度确定,并满 足下列要求: 1与建(构)筑物脱开的廊身两端,与建(构)筑物连接的滑 28
不宜小于M24。 7.3.3·固定铰支座与其下部结构的连接可采用永久螺栓、永久 螺栓加现场焊接或安装螺栓加现场焊接形式,坡度较大廊身纵向 坚直析架,下弦杆下面宜设置防滑安全挡块,如图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