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市规划国土发[2017]431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

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市规划国土发[2017]431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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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试行)(市规划国土发[2017]431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他村庄应配备必要的灭 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 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 池。 村庄应确定村庄消防要求和保障措施,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 位置、容量,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可依托城区、镇区消防队,其他村庄应配备必要的火 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村庄应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 水源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安排消防用水或设置消防水 也。 村庄应确定村庄消防要求和保障措施,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 立置、容量,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2防洪排涝 根据流域防洪、城镇防洪要求,确定防洪标准,因地制宜安排各类防洪工程 设施,明确防洪措施。结合农田水利设施要求,合理确定适宜的排涝标准、排涝 工程设施及规模,并提出相应的防内涝措施。 3地震灾害防治 规划应提出村庄的地震设防标准,梳理现状危房情况,提出危房维护整修的 策略与目标,并明确疏散通道、避震场所等规划措施和工程抗震设防措施。村庄 新建、改建建筑物均应符合地震设防标准的安全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应对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存在安 全隐惠的,应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

通过引导产业发展、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农宅品质,实现集体产业的集约优 化,村庄服务的齐全便捷,形成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3.3.1繁荣的乡村经济

村庄集体产业发展应符合首都功能和产业发展方向,突出产业特色,依托农 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DB32/T 4037-2021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pdf,按照适宜性原则,促进一二三产业融 合发展。 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在梳理集体产业现状情况、调查村民发展意 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集体产业发展的类型、目标和路径。对 于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发展定位的现状低效、低端产业用地,应坚决予以腾退或转 型。毗邻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适度发展与城区 镇区产业相配套、适宜农村地区特点的产业。位于远郊平原区和山区的特色保留 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烹赋 发展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宜农、宜绿”特色产业,引导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城镇化村庄和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应在梳理集体产业现状情况、调查村民发 展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对未来发展建设的相关安排,明确城镇化或迁建 前集体产业的发展路径,

村庄集体产业用地布局应符合“两线三区”要求,优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进 行建设,鼓励结合产业特色适度集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 和现代乡村发展有机衔接。 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的产业发展应以减量提质为原则,通过整理提 开、增减挂钩等方法,实现集体产业用地的布局优化与集约减量。城镇化村压和 高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应以集体产业用地集中整治为重点,严格控制集体产业用地 的增长。 规划应梳理明确需清理违法建设用地、待腾退低效产业用地及可利用存量用 地的规模,提出新的产业用地布局及发展策略,

3.3.2完备的生活设施

(1)道路交通设施 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性道路、交通设施及相关防护要求,提出村域范 围内的道路系统规划(含机耕路),明确村域范围内的公交场站、停车场等主要 交通设施。对于现状和规划公路穿过的村庄,应在规划中按照相关防护要求设置 防护,保证公路畅通和车行、人行安全。 (2)市政基础设施 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并明确村域范围内村庄供水、 污水、电力、供气、电信、环卫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及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等建 设要求。 2公共服务设施 为节约集约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在村民方便使用的地方,形 成“村社中心”,“村社中心”可包含村委会、学校、文体活动中心(场地)、卫 生服务中心(室)、养老院(托老所)、小商店(小超市)、公共浴室、旅社等。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突出地域乡土风貌特 色。 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缺少及配置不达标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根据配置标准 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 村庄应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村民住宅布局等情况,在人均建筑面积满足 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新建、扩建等多种方式灵活布局。城镇化村压和局同部或整体 迁建村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降低设施的配置标准。 (1)设施种类 村庄公共设施项目应结合上位规划提出的人口规模,主要依据经乡镇人民政 府审核确定的村庄常住人口规模进行配置,具体内容应符合表3的规定

北京村庄公共设施性质分类及项目基本配置

②结合教育部门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小学和托幼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几个村合并建设较高配置的方式进行。 (2)配置标准 应根据村庄级别和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村庄公共设施,其人均建筑面积可 参考表4的规定。村庄主要公共设施的单项设施建筑面积可参考表5的规定。为 应对“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带来的就学人口需求增加的问题,教育机构的配置可 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考虑1.3倍的服务保障系数

表4村庄公共设施人均建筑面积参考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注: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

村庄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参考指标(单位

(1)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应结合地形地貌、村庄规模、村庄形态、河流走向、对外交通布局及原 有道路,因地制宜确定村庄道路系统。 ①道路分级 村庄道路分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街巷路三级。其中,村庄主要道路应至 少满足双向行车要求,次要道路应至少满足单向行车和错车要求,街巷路应满足 步行宽度要求。规划应划分道路等级,明确道路与村民住宅院落间用地的使用方 式,并提出各级道路的断面形式及现有道路的整治改造措施。 ②路面硬化

村庄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应采用硬质材料为主的路面,宅间路路面宜采用石 板、青砖等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设材料,并对现状富有特色的石板路、青砖路等 传统街巷道路进行保留和修复。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路面宜采用传统建 筑材料。道路两侧设有边沟的,应在材质、色彩、铺设方式等方面与道路协调统 (2)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应结合村域内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和村庄入口,合理设置公交站场、公交 站点、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明确其规模与布局。 规划应提出对私家农用车、小汽车停放的相关要求,鼓励私家农用车、小汽 车结合宅院分散停放,宅院确无停放条件的,可在宽度满足要求的村内道路两侧 适当考虑部分占道停车,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活动广场、公共绿地等统筹设置小 气车停车场。有旅游等功能的村庄应主要考虑停车安全及避免对村民的干扰,结 合旅游线路在村庄周边设置车辆集中停放场地。 停车场应使用透水性铺装,通过裁种植物提高生态性,避免使用裸露土地或 大面积的水泥浇筑地面。

市政基础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从投资、运营、维护、 使用效率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缺少及配置不达标的市 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配置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数量和 现模。城镇化村庄和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的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应以补充完善为重 点,特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的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可在此基础上适度超前 对于外来人口集聚、旅游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要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口对相关设 施的需求。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村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规划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联 通共用,逐步实现城乡设施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多个村庄共建共用市政基础设 施。 规划应梳理村庄现状设施情况,结合实际需求,明确供水、污水、电力、供 气、电信、环卫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及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等建设要求,

3.3.3舒适的村民住

村民住宅院落应布局合理、使用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组织顺畅,在地形条 件充许的情况下采用合院布局方式,灵活选择庭院形式,丰富院墙设计,考虑农 用车、小汽车的停放,配置与主房联系方便、相对独立的附属用房,创造自然、 舒适的院落空间。

居住建筑应分区明确,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大多数房间应 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风和景观的部位,厨房、卫生间应直接采光、自然 通风。住宅设计应有效利用朝向,并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积极采用太 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通过乡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风貌特色的延续与塑造、治理机制的探索与建 立,实现乡村文化的复兴,文明水平的提高,形成和谐淳朴的人文环境

3.4.1浓郁的乡土文化

村庄建设应体现对本乡本土历史文化的传承,强化村庄的乡土意识、风土人 情,留住乡愁,激发本地民众和云云游子的爱乡情怀。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保护规划,村庄规划应对保护 规划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进行落实。其他类型村庄应在规划中对村庄历史文化资源 进行梳理,对地域环境、空间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乡土文化等提出 具体保护要求与措施。

村庄在选址、规划等方面体现了所在区域及特定历史时期的诸多特征,具有 定的科学、文化、历史以及考古价值,并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协调,村庄建设 应避免对地域环境大规模的改造,应保护村庄传统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 环境。

2空间格局 规划应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 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3传统建筑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要求进 行修;传统建筑应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更新维护策略。周边已建近现代建筑 的体量、高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不协调的应采用传 统工艺、传统材料进行整治,规划应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及措施。 4历史环境要素 规划应挖掘、保护并修复村庄内的各类历史遗存,保持其历史信息并在其周 边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避免拆旧建新、盲目造假、张冠李戴等现象,防止建设 生破坏环和保护性破坏。 确定村庄需要保护的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古树名木 等乡村景观,并提出保护措施。禁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 5乡土文化 规划应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传统风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出保护的具 本方式和要求,并通过文化墙绘制、传统元素融入设计、文化活动开展等多种方 式进行展示宣传,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村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展览馆、博物馆等 并好“村庄故事”,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规划应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 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3传统建筑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要求进 行修;传统建筑应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更新维护策略。周边已建近现代建筑 的体量、高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不协调的应采用传

规划应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对村庄传统形态 街巷走向与宽度、重要的公共空间和景观廊道等要素的保护要求和整治措施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规划要求进 行修鳝;传统建筑应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更新维护策略。周边已建近现代建筑 的体量、高度、形式、材质、色彩均应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不协调的应采用传 统工艺、传统材料进行整治,规划应明确整治标准、要求及措施。

规划应挖掘、保护并修复村压内的各类历更遗存,保持其历史信息并在其周 边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避免拆旧建新、盲目造假、张冠李戴等现象,防止建设 生破坏和保护性破坏。 确定村庄需要保护的井泉沟渠、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古树名木 等乡村景观,并提出保护措施。禁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

规划应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传统风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出保护的具 体方式和要求,并通过文化墙绘制、传统元素融入设计、文化活动开展等多种方 式进行展示宣传,有条件的村庄可结合村庄历史文化规划建设展览馆、博物馆等, 并好“村庄故事”,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3.4.2淳朴的风貌特色

村庄规划应尊重传统的营造理念,积极利用村庄的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资源 协调好村庄与周边山、水、林、田等重要自然景观资源的关系,形成有机交融的 空间关系,塑造富有地域乡土特色的村庄风貌。 建议各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按照规划提出的风貌要求进行改造的村庄和 村民进行资金补贴。

规划应尊重和协调村庄原有地形地貌、建设边界、空间形态、街巷宽度、院 落尺度、建筑布局等空间肌理和格局,并提出对建筑体量的具体要求。应考虑不 司形式的建筑群体组合,丰富乡村建筑空间形态,避免建设简单行列式形态的建 筑群体,避免简单套用城市住宅形式。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应根据保护规划要求对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其他类 型村庄应严格控制村庄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宜超过两层。各区及乡镇应明确对村 主建筑层数和高度的有关规定,建筑高度的确定应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 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地区进行集中建设的,其建设高度和强度应根据城 镇建设要求进行控制。 新建建筑必须满足村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现有建筑改造尽量按高度要求进 行控制。

乡村建筑既是地域历史文化的载体,也是民众生产生活的基地,需要不断的 修乃至更新。乡村建筑的维护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关系,延续传统建 筑特点,以砖、石、木作为主要外观材料,以红、白、青、灰作为主体色调,以 波屋顶作为主要屋顶形式,鼓励运用地方传统特色装饰,避免使用水泥、瓷砖 彩钢板等材料和构件,保持村庄内建筑风格协调统一。村庄一律不搞“大、怪, 洋”的标志性建筑。 鼓励采用或保留传统结构,运用当地传统工艺,就地取材,在提取、继承地 方原有建筑形式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创新设计,展现地方特色。鼓励一房一设计 尽量避免采用单一的标准化设计方案。 力更文化名和传统落应根据保护规划要求对建筑风貌进行控制。其他特 色保留村庄和提升改造村庄应在规划中提出对院墙、大门以及建筑的屋顶、墙面, 门窗等部位在样式、材质、色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发展旅游产业的村庄还应统

规范店面招牌,明确对招牌尺寸、样式、色彩、材质、悬挂位置等引导要求 成镇化村庄和局部或整体迁建村庄在保留期内的改造应按照上述要求对建筑风 貌进行控制。

3.4.3和谐的人文环境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村民 自治作用,以村规民约为重要抓手,引导和规范村民自治。 规划应在梳理乡村民俗、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 现划的要求,结合村庄具体情况,提出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历史文 化资源保护、产业协作、住房建设、违建防控、卫生保持等方面写入村规民约的 规划内容,全面落实“门前三包”。

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市规发[2010]1137号)对村庄规划的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内容,以下未涉及内容 其体参照《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 执行。

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编制单位应为具备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高校研究机构或具 有乡村建设经验的团队

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在村委会公示30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讨论同意。 村庄规划经乡村责任规划师技术审核,,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组 织审查(第一批63个试点村的规划由市、区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后,报区人民 政府审批。需要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及时征求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并 车同意见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查。 村庄规划批准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布。

对庄规划建设许可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137号)执行

村庄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村庄规划应当依 法重新公布。

以各区为单位对行政区划范围内完成的村庄规划成果进行江息,形成项自档 案库及规划汇总图,各区规划分局负责规划成果的存档管理及规划汇总图的动态 维护工作,并定期向市规划国土委反馈有关数据和图纸

4.2.1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市、区两级村庄规划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成立由发改、规划国土、住建 委、农委、财政、水务、环保、园林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村庄建设管理协调小组, 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及相关政策进行统筹协调。由区村庄建设管理协调小组组

4.2.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总结经验,为 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4.2.3建立奖惩机制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划后的监督检查 制度,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依法细化乡村违法建设的处罚措施,落实乡镇 人民政府对乡村违法建设查处职责。 村民委员会负有检举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违规建设的义务。 建立规划实施奖励机制,在村庄规划管理中,规划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 在规划基础上缩减建设用地规模、传统村落保护更新、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遗产 呆护等方面积极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在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 鼓励村庄特色化发展。特色保留村庄按照规划实施的,市里优先推荐上报全 国美丽宜居村庄,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性奖励;鼓励提升改造村庄发掘自身资源票 赋、潜力,形成村庄发展特色

4.2.4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信息化建设

由市规主委、各区分局牵头:基于各个村庄建设发展规划,以各区为单位 由市规土委建立统一标准,建立信息平台。各区分局及时反馈数据、动态维护信 息。

4.2.5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

以“试点先行、全程参与、制度保障”的原则,分期分批在全市村庄规划编 制和实施中,以乡镇为单位选聘“乡村规划建设专员”。首批试点结合美丽乡村 规划编制和实施进行。

1两线三区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一2035年)》,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 便约束,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生态控制线,将16410平方公里的市域空间划 分为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实现两线三区的全域空间管制,遏 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 2城市开发边界 城市开发边界主要由四类空间图层组成:中心城区(中心大团、边缘集团): 新城(包括海淀区山后和丰台区河西地区);镇集中建设区;其它,包括部分独 立选址用地、功能区、新机场新增用地等。 3生态控制线 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为基础,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 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法定保护空间划入生态控制线。到2020年全市生态控制区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 73%。到2035年全市生态控制区比例提高到75%,到2050年提高到80%以上, 4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北京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禁止开发区及 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生态保护地的类型和空间范围 5集中建设区 集中建设区是城市开发边界以内的区域,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都应在集中建设 区内进行布局和建设。 6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位于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之间,是治理大城市病,实现人口蔬 解、用地减量和城乡统筹的难点地区,也是近期规划调控、弹性管理的重点地区。 7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是生态控制线以内的区域,对生态控制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严

控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确保生态控制区面积只增不减、生态功能不断提 升,

规划文本是对村庄规划各项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的文件,具 第1条总则 第2条规划目标 第3条规划定位 第4条空间管控范围与管控要求 第5条村庄的用地规模 第6条村庄布局、形态控制 第7条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8条村庄基础设施规划 第9条村庄减量发展策略 第10条产业发展引导 第11条村庄发展时序 第12条生态环境保护 第13条防灾减灾 第14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15条传统风貌引导 文本附件:村庄现状用地平衡表;村庄规划用地平衡表。

附件B村庄规划完整本的规划文本内容要求

附件B村庄规划完整本的规划文本内容要求

附件C村庄规划完整本的说明书内容要求

附件C村庄规划完整本的说明书内容要求

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各项内容的阐述,并补充规划文本的分析 制过程等具体说明,要求内容详实、层次清楚,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总则 1.1规划背景 1.2指导思想 1.3规划依据 1.4规划期限 1.5规划原则 1.6规划范围 2村庄发展现状分析 2.1从村庄的人口规模 2.2用地规模 2.3产业发展 2.4社会经济 2.5特色资源梳理(针对特色保留型村庄) 3已有规划的实施评估。 3.1上位规划 3.2已有村庄规划的编制情况 3.3村庄规划实施总结 4规划目标与定位 4.1规划目标 4.2规划定位 5空间管控范围与管控要求 5.1落实两线三区管控要求 5.2明确空间管控范围 5.3管控要求 6村庄的用地规模 7村庄布局、形态控制

克明书是对规划文本各项内容的阐述 并补充规划文本的分析过程、编 具体说明TY∕T 5002-2014 运动员营养品功效评价程序和方法,要求内容详实、层次清楚,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村庄基础设施规划 10村庄减量发展 11产业发展引导 12村庄发展时序 13生态环境保护 14防灾减灾等内容 15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6传统风貌引导 17实施建议

8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 村庄基础设施规划 10村庄减量发展 11产业发展引导 12村庄发展时序 13生态环境保护 14防灾减灾等内容 15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6传统风貌引导 17实施建议

(1)重要会议纪要、技审会纪要、专家评审意见、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等。 (2)相关专题研究 (3)相关基础资料汇编。

图纸用于表达村庄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图纸上应当标注一下内容:项目名 称、图名、指北针、比例尺(根据行政辖区范围合理选择比例尺)、图例、绘制 时间、规划设计单位、绘图人、审核人、审定人等信息。 1村域现状图 明确行政区划范围,建设用地范围,按用地分类标准明确表达村域内各类现 状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标注各类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 位置,标注主要现状道路、河流、交通市政廊道。并附现状用地平衡表。 2村域用地规划图 明确行政区划范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按用地分类标准明确表达村域内各 类规划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标注各类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商业、 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管理)和基础设施(给水、排水、电力、燃 气、热力、环卫、通讯)的位置,标注主要道路、河流、交通市政廊道。并附规 划用地平衡表。 3村域空间管控分区图 结合两线三区、历史文化保护和相关建控要求,划定村域内需要重点进行用 地管控的控制线。 4其他图纸 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图纸,可选图纸包括:景观规划引导图、风貌 引导图、历史文化保护控制图、防灾减灾图

附件E电子图纸制图要求

DB32/T 4042-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村庄内涉及到的区域性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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