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7956.16-2019 消防车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ICS,13.220.10 C 8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7956.16—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1844.3-2022 塑料 符号和缩略语 第3部分:增塑剂.pdfGB 7956.162019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一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 一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 一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一 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 一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1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 艮公司、南京德沃克自动化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旭东、余威、常松、万明、朱义、张杰、李睿堃、王志辉、滕伟黎、胡勇、马小叶。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 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 一一 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一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 一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1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 限公司、南京德沃克自动化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旭东、余威、常松、万明、朱义、张杰、李睿、王志辉、滕伟黎、胡勇、马小叶。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1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 公司、南京德沃克自动化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旭东、余威、常松、万明、朱义、张杰、李睿、王志辉、滕伟黎、胡勇、马小叶
GB 7956.162019
消防车第16部分:照明消防
方车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
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照明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 存。 本部分适用于照明消防车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7956.1一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11918.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267552011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50149—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7956.1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照明消防车lighting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固定照明灯、移动照明灯和发电机,用于灾害现场照明的消防车。 LGB7956.12014,定义3.3.5 3.2 照明系统 lightingsystem 由发电机(组)、控制柜、升降装置、主照明灯、辅助照明灯等部件组成,固定安装在车辆上的照明 装置。 3.3 主照明灯main light 安装于升降装置的顶端,能做水平回转、俯仰运动,用于大面积照明的灯具。 3.4 辅助照明灯 auxiliarylight 固定安装在照明消防车上,可用于主照明灯二次启动期间辅助使用的照明灯具
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7956.1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照明消防车lightingfirefightingvehicle 主要装备固定照明灯、移动照明灯和发电机,用于灾害现场照明的消防车。 LGB7956.12014,定义3.3.5 3.2 照明系统 lightingsystem 由发电机(组)、控制柜、升降装置、主照明灯、辅助照明灯等部件组成,固定安装在车辆上的照明 装置。 3.3 主照明灯main light 安装于升降装置的顶端,能做水平回转、俯仰运动,用于大面积照明的灯具。 3.4 辅助照明灯 auxiliarylight 固定安装在照明消防车上,可用于主照明灯二次启动期间辅助使用的照明灯具
4.2.1驾驶室内应设置指示照明系统升降装置回收状态的信号装置,在升降装置未收回时移动车辆应 有声光报警,报警声在驾驶员座位处应不低于80dB(A)。 4.2.2主照明灯最大举升高度不低于15m的照明车应设置支腿。 4.2.3车顶应设置照明灯具的固定托架。 4.2.4照明车在完成GB7956.1一2014中5.1.8规定的防雨密封试验后,其照明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2.5液压油箱附近明显位置处应设有告知用户所用液压油牌号、使用温度范围、容量、更换周期及更 换液压油时应注意事项的标牌。液压油箱应设置指示箱内液压油液位和温度的装置 4.2.6应在操作人员可见处设置照明系统的文字或图示操作说明及警示说明。操作说明和警示说明 应使用不同的颜色或不同大小的字体加以区分。操作说明内容应包含照明系统接地的方式,警示内容 应包含“照明系统运转稳定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和“注意高电压、高温”等内容。
照明车的底盘改制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4的要求。
4.4.1.1照明系统应符合GB26755一2011的要求。 4.4.1.2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50kW,控制柜在保证自身正常工作要求外,外接输出功率和发 电机(组)功率相匹配,且不应小于30kW。 4.4.1.3照明系统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90dB(A)。 4.4.1.4主照明灯应能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后5min内达到4.4.1.5规定的照度,二次启动的间隔时 间不应大于10min,具有热启动功能的照明灯组二次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 4.4.1.5主照明灯具在距离30m~100m范围内各测试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1x。 4.4.1.6照明系统应设置辅助照明灯,在未开启主照明灯的情况下启动辅助照明灯,30s后距离10m 80m范围内各测点照度均不应小于51x。 4.4.1.7照明系统的升降应平稳可靠,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照明灯工作范围及运转时间
注1:离地高度指升降装置升至最高时至地面的距离 注2:展开时间是指升降装置从行车状态举升至最大高度,照明灯具照射光线从垂直向下旋转至水平方向,并水 平回转90°所用的时间,升降、俯仰和回转动作可组合进行
4.4.1.8照明系统的升降装置在达到最大高度后,1h的下滑量不应超过60mm, 4.4.1.9照明灯具的动作应至少有控制柜操作及遥控装置操作两种方式,且各种操作方式应互锁 4.4.1.10控制柜切换装置应能可靠实施发电机(组)对照明系统供电、发电机(组)对外部设备供电和外 来电源对照明系统供电等的互相切换。 4.4.1.11控制柜导线相序排列应符合GB50149一2010中3.1.9的要求,导线额色应符合GB50149 2010中3.1.10的要求
4.4.1.12控制柜选用的捕座应采用 防水功能,且符合GB/T11918.1的要求。 4.4.1.13控制柜上的各电器测量仪表的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控制柜应至少有以下控制、供电功
和显示功能: 电源总开关、启动、停机、紧急切断、照明灯运行; 2个380V输出电源插座、3个220V输出电源插座; 各相电压、各相电流、频率显示
4.4.2.1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并设有紧急切断按钮, 4.4.2.2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2。 4.4.2.3照明系统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经受1500V的耐压强度试验,不应发生击穿或闪烁现象 4.4.2.4照明灯具防护等级应满足GB/T4208中IP55的要求,控制柜防护等级应满足IP22的要求, 4.4.2.5照明车在10级风工况条件下,车体不应侧翻,照明系统升降装置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4.4.3.1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1
4.4.3.1发电机(组)、照明灯具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12h,照明系统应工作正常。 4.4.3.2照明系统连续进行100次工作周期,升降装置、俯仰回转机构应工作正常。
GB/T 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4.6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4.6.1照明车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10、5.11的要求
4.6.1照明车器材的摆放和固定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5.10、5.11的要求。 4.6.2照明车的随车器材参照表2的要求配备
表2照明车器材配备表
4.8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4.8.1照明车交付用户时除应交付车辆注册所需资料外,还至少应随车交付用月
DB11/T 1604-2018 园林绿化用地土壤质量提升技术规程底盘操作手册; 底盘维修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底盘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说明书; 底盘合格证; 底盘随车工具清单; 照明车合格证; 照明车电气原理图(含安全控制系统); 照明车液压原理图; 照明车使用说明书; 照明车维修、保养手册及零部件目录;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照明车随车器材清单; 照明车随车工具及易损件清单; 所配总成及附件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8.2照明车除随车配置底盘工具外还应随车配置照明系统和发电机(组)等消防装置的专用工具 8.3 照明车应随车配置必要的液压密封件备件和消防装备电路保险丝
车的标志应符合GB7956.1—2014中5.2的要求
按照GB7956.1一2014中第6章的相关内容进行试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GB7956.1一2014 第5章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