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3/T 011-2020 湖南省BIM审查系统模型交付标准.0.4湖南省建设工程信息模型的审查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DL/T 1094-2018 电力变压器用绝缘油选用导则,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学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 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0.2构件Component
建筑中独立或相互组合以满足建筑功能的部分
2.0.3交付Delivery
2.0.8信息深度Level of information detail
2.0.9交付物deliverable
2.0.10 BIM审香系统BIM review syste
是一种BIM模型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中的具体应用,其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自动判别 或辅助人工判别BIM模型中的设计信息与国家标准之间的符合情况,
1XDB数据文件XDB
用公开、标准的数据库格式记录各行业交付的BIM数据,以保证后续应用中对BIM数据 的无损读取,这种数据库文件称之为“XDB数据文件”。XDB数据库中的指标数据作为目标驱 动定义出的BIM数据,与常规BIM模型不同,XDB数据仅考虑交付标准所涉及的各专业数据, 满足特定需求目标的应用。 【条文说明】本标准中的XDB格式数据文件可按照《湖南省BIM审查系统数字化交付数据 标准》附录中的规定交付。
3.0.5 交付物中,信息模型应作为主要交付文件,其他成果文件可作为辅助文件。 3.0.6 交付物中的信息模型应包含源格式模型文件及交换格式模型文件。 3.0.7 交换格式模型文件应使用通用数据格式(XDB)传递工程审查模型信息。 3.0.8 交付物中除模型以外的其他文件应优先从模型中生成,不宜或不需使用三维模型输 出的部分信息,可以其他形式生成。 3.0.9 提交审查模型文件的组织、分类、命名、构件、编码、表达等应符合第4章中的 规定。 3.0.10提交的除模型以外其他文件的组织、分类、命名和表达等应分别符合第5章到第9 章中的规定。 3.0.11源格式模型的数据精度深度要求应按照4.8节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3.0.13本标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作为基准高程。 3.0.14本标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采用统一的单位,三维表达的长度基本单位为毫米(mm), 二维表达的单位和度量标准应符合特定类型工程图的相关规定。
3.0.13本标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作为基准高程。
4.1.1 交付审查的模型文件,应按本标准进行分类、分项整理。 4.1.2 交付审查的模型文件内容应能满足审查的要求,包含提请审查的各专业模型。 4.1.3 交付审查的模型应包括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 4.1.4 模型成果中相关构件的几何信息等级,可高于本章几何信息等级表格的要求。 4.1.5 除了本标准列出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宜根据各专业的具体需求,制定审查阶段的 几何信息等级表。
4. 2 文件组织规则
.2.2 模型文件的组织,应符合审查平合的文件分类规定。 .2.3 交付审查的项目,应放置在独立的一个电子文件夹下。 2.4 电子文件夹的名称宜由管理序号、项目简称、分区或系统和描述依次组成,以半有 划线“”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二”隔开,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序号宜采用文件夹管理的顺序编码,可自定义; 2项目简称宜采用识别项目的简要称号,可采用英文或拼音。项目简称不宜空缺 3分区或系统应简述项目子项、局部或系统,可使用汉字、英文字符、数字的组合; 4用于进一步说明文件夹特征的描述信息,可自定义也可省略。 【条文说明】即项目文件夹的组织命名可按下述格式采用: “管理序号项目简称分区或系统说明自定义描述”。
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交付物的命名应简明且易
4.3.2模型单元及其属性命名宜符合下列规定:
4.3.2模型单元及其属性命名宜符合下列规定:
4.4.1项目中构件分类应符合项目设计系统分类,项目的系统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中附录A的规定,当表中未规定时可自定义,并 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4.4.2非项目中的通用构件分类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GB/T51269采用
4.5.1构件命名宜由专业代码、
模型中需要进行标记并导出图纸的构件,其命名应与二维图纸的构件标记保持一致。
模型中需要进行标记并导出图纸的构件,其命名应与二维图纸的构件标记保持
4.6.1构件表达要求应包括:儿何信息要求、指标处理要求以及参变要求。 4.6.2几何信息要求可按照4.8模型对各构件类别的精度、深度进行交付。可对照各专 业构件审查阶段的信息要求,保证构件满足审查阶段的构件信息粒度需要。 4.6.3指标处理要求应参照4.9中审查指标标准信息表,针对相应的构件类别,对模型 构件信息的要求进行处理,所提交的构件均应完全按照信息表中对构件的类别、名称、属性 名称、属性定义方式、属性定义格式等要求严格执行。 4.6.4参变要求应验证主要形体尺寸参数与形体大小的关联性,避免出现构件参数改变 构件形体不变等情况,避免对指标审查中尺寸测量项的检查造成影响,
4.7.1交付的审查模型应使用分类和编码进行组织,分类和编码的方法、具体分类和编码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的规定。未在标准中规定 的,可按照标准的规则补充,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4.7.2同一项目可多编码体系共存。面向不同的需求,应同时采用相应的符合现行国家有 关规定的编码措施,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4.8数据精度、深度要求
4.9审查指标对模型构件的要
4.9.1 交付的建筑审查单体BIM模型应包含:建筑单体信息、建筑单体构件集、单体空间 区域信息、楼层信息。 4.9.2 建筑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A采用。 4.9.3 交付的结构审查BIM模型应包含:结构总体信息、结构构件集、截面信息、荷载信 息。 4.9.4 结构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B采用。 4.9.5 交付的机电BIM模型应包含:管线、连接件、电气等机电设备信息。 4.9.6 机电设备管线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C采用
4.9.1 交付的建筑审查单体BIM模型应包含:建筑单体信息、建筑单体构件集、单体空间 区域信息、楼层信息。 4.9. 2 建筑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A采用。 4.9.3 交付的结构审查BIM模型应包含:结构总体信息、结构构件集、截面信息、荷载信 息。 4.9.4 结构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B采用。 4.9.5 交付的机电BIM模型应包含:管线、连接件、电气等机电设备信息。 4.9.6 机电设备管线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C采用
表4.10.5机电专业模型颜色设置
4.10.7本标准中未作要求的模型颜色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进 行说明。
1根据项目应用需求可由项目参与方自定义,并宜在模型使用说明书申进行说明; 2与消防有关的模型单元,宜采用所归属消防类系统的颜色设置,
4.10.9模型外部参照应符合以下规定:
4.10.10模型搭建前应综合考虑二维制图表达和工程量统计的需要,确定模型剖切原则。 4.10.11模型搭建时可根据模型具体内容、专业系统需求、表达需求等,进行协同工作单元 的设定。 4.10.12模型中宜包含相关视图和图纸的定义,与导出图纸相互对应,并根据统一的命名规 则进行命名。 4.10.13模型交付时应同时提交模型使用说明,模型使用说明宜对模型版本、模型深度、模 型拆分情况、命名情况、模型颜色、外部参照、剖切关系、图纸视图对应所属模型文件、图 纸划分情况等重要信息加以说明,说明文件应参照第8章
5.1图纸文件命名要求
5.1.4图纸编号宜符合表5.1.4的规定
表 5.4.3图纸编号
5.1.5图纸名称应简要表达模型单元特征信
编号可根据实际需求扩充,并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5.2.1 应根据工程图纸要求进行图纸表达,图纸的表达深度应符合施工图审查图纸表达深 度要求。 5.2.2 工程图纸的制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相 关规定
5.2.3表5.2.3中的图纸类型宜从信息模型中直接生成。
5.2.3表5.2.3中的图纸类型宜从信息模型中直接生成。
5.2.5图纸设计完成后,应提交pdf格式的图纸文件
表5.2.3图纸类型
6.设计说明文档交付要求
6.1设计说明文件命名要求
6.2设计说明交付内容要求
6.2.1说明文件应按专业分开,专业代码应符合本标准4.3节要求。 6.2.2 说明文件应以pdf格式提交,说明文件内容除个别专有名词外,应使用中文, 6.2.3 建筑专业说明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设计范围与分工、设计坐标 与高程系统,单位、图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基本说明及使用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总 平面设计、并包括建筑项目对防空地下室设计、防火、节能设计、综合防灾、防水工程、无 章碍工程、光环境设计、声环境工程、标识系统、安防等特殊设计要求,以及用料说明和室 内外装修、墙体工程、楼板工程、屋面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金属、石材等幕墙及特殊的屋 面工程、电梯工程、油漆工程、卫生器具的设置要求、噪声控制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的做法说明或特殊要求的做法说明、设计计算书等
6.2.2 说明文件应以pdf格式提交,说明文件内容除个别专有名词外,应使用中文, 6.2.3 建筑专业说明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设计范围与分工、设计坐标 与高程系统,单位、图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基本说明及使用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总 平面设计、并包括建筑项目对防空地下室设计、防火、节能设计、综合防灾、防水工程、无 障碍工程、光环境设计、声环境工程、标识系统、安防等特殊设计要求,以及用料说明和室 内外装修、墙体工程、楼板工程、屋面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金属、石材等幕墙及特殊的屋 面工程、电梯工程、油漆工程、卫生器具的设置要求、噪声控制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的做法说明或特殊要求的做法说明、设计计算书等。 6.2.4结构专业说明可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工程概况、结构体系和地基基础形式、设计 依据、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各单体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标准、抗震设防有关参数和使 用荷载、场地自然条件、主要结构材料、一般构造要求、施工中应遵循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注 意事项、特殊结构对施工的特殊要求、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对检验或检测等要求、设计中采 用的标准图集及其补充或修改说明、施工图绘制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6.2.5给水排水专业说明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与设计分工、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总用水量统计、给排水系统检测与监控、防火、节能、环 保、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施工说明、室外管线设计说明等
依据、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各单体建筑物的结构设计标准、抗震设防有关参数和使 用荷载、场地自然条件、主要结构材料、一般构造要求、施工中应遵循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注 意事项、特殊结构对施工的特殊要求、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对检验或检测等要求、设计中采 用的标准图集及其补充或修改说明、施工图绘制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6.2.5给水排水专业说明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与设计分工、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中水系统、总用水量统计、给排水系统检测与监控、防火、节能、环 保、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施工说明、室外管线设计说明等。
6.2.6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说明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与 设计分工、设计参数、功能区系统形式、冷热源、供暖和空调水系统、空调风系统、通风系 统、热能动力、供暖空调系统检测与监控、防火、节能、环保、施工说明、人防设计施工 说明、室外管线设计说明等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设计概况、设计范围与设计分工、设计依据及参考图集、电气总图工程、 建筑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技术工程(防火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节能设计 绿色设计、无障碍设计、电子信息机房工程)等。
6.2.8人防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以下各专业内
6.2.8人防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以
1建筑专业人防设计包括:建筑概况、人防竖向设计、人防口部设计、人防主体设计、 设备及辅助房间设计、防护设计、平战功能转换设计、消防设计、建筑装修及防水防潮设计 等。 2结构专业人防设计包括:结构设计依据、设计概况、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程序、结 构选型、荷载组合、结构材料、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基础设计、结构缝设置、技术措施 等。 3给排水专业人防设计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水设计、排水设计、平战功能转 换、管道设计、消防设计及环保节能措施等。 4电气专业人防设计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供电设计(负荷分级、负荷计算、电 源设置)、配电设计、电力与照明设计、控制系统、弱电设施、密闭措施、主要设备材料表 等。 5暖通专业人防设计包括:设计依据、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范围、战时通风系统、平时 通风防排烟设计、平战功能转换措施、通风系统防火措施、环保节能措施、主要设备材料表
1总图防火设计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 布置。 2建筑专业防火设计包括: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防爆分区、安 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避难层、消防电梯、防火墙、防火门、喷淋灭火系统和自动
报警系统等设置,人员密集场所部位核查,建筑装修时各部位采用的主要装饰材料耐火等级 施工工艺及材料、外窗/外墙材料的节能及防火要求等。 3结构专业消防设计包括:设计概况、承重构件耐火极限要求、承重构件保护防火涂料 等。 4给排水专业消防设计包括:设计范围、消防水泵房及蓄水池、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 内消火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等。 5电气专业消防设计包括:设计概况、系统组成、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气装置、低压 线路选用、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电站设置、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信、电梯控制系统、防火卷帘门控制、火灾电源 控制及接地、消防系统线路敷设要求、火灾漏电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主要 设备材料表等, 6暖通专业消防设计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及联动 控制等。 6.2.10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设计原则、设计依据、建设目 标及关键绿色设计指标,以及规划、建筑、结构、景观园林、给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智 能化等各设计专业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和绿色施工技术要求。其中各专业技术措施可按照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运营管理等方面作具体内容要求。 6.2.1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依据、工程概况、所采用的节能计算 款性、节能热计卡注建舒节能热工设注、设注建备的热工参新和计算结惠、任热/痛风
6.2.10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设计原则、设计依
6.2.10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设计原则、设计依据、建设目 标及关键绿色设计指标,以及规划、建筑、结构、景观园林、给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智 能化等各设计专业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和绿色施工技术要求。其中各专业技术措施可按照: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运营管理等方面作具体内容要求。
6.2.1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依据、工程概况、所采用的节能计算 软件、节能设计方法、建筑节能热工设计、设计建筑的热工参数和计算结果、供热/通风/ 空调的节能设计、照明节能、各专业节能措施及材料送检要求等。
6.2.1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依据、工程概况、所采用的节能计算
7.1计算文档命名要求
7.2.1计算文档应包括各专业设计计算书
7.2 计算文档交付内容要求
.2.1计算文档应包括各专业 7.2.2计算文档应以pdf格式提交。 7.2.3计算书应设首页、目录,内容要求完整连贯。正文内容应反映全部计算内容,附件 为正文的补充,附件位置应在正文中索引。当某项内容篇幅较大时,如电算结果,可列为附 件。较大工程应分章节合并、整理成多个分册。 7.2.4建筑专业计算书的范围可包括但不限于:人数、节能(如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建 筑物热工性能计算权衡判定表)、土方、视线、座位、电梯、防火、安全疏散等。 7.2.5结构专业计算书的范围可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计算、结构整体计算(包括上部 结构抗侧力整体计算、大跨空间结构计算、温度应力计算、结构沉降计算、结构整体稳定计 算、抗浮计算等)以及构件计算(包括内力、配筋计算及变形、裂缝验算)、特殊构件荷载 计算和节点计算等。 7.2.6 给排水专业计算书的范围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用水量、排水量、用热量统计计算 和设备选择计算等。
7.2.7暖通空调及动力专业计算书的范围可包括但不限于:热负荷、冷负荷计算、蒸汽耗 汽量计算、各类空调、通风系统风量计算、空调冷热水量、冷却水量计算、主要风道尺寸、 水管管径计算、主要设备选择计算等。
荷容量计算、照明计算、电气节能计算,及各类广播、通信、防雷、报警、控制系统的选型、 计算等。
8.模型使用说明交付要求
8.1模型使用说明文件命名要
8.2模型使用说明交付内容要求
8.2.1模型使用说明文件应按照单次提交的成果范围为单位,包含各子项、各专业的模型 成果内容,说明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模型文件的组织方式,模型文件的视图使用说明、 模型参数设置说明、构件使用说明
表8.2.1模型使用说明内容
8. 2. 2 项目基本信息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组织构成、项目阶段、所使用软件基本说明 及版本。 8.2.3 模型文件的组织方式中应包含整体项目模型文件的架构关系、模型定位基点与标高 并列明模型文件的整体架构图。 模型文件的视图使用说明,应列明项目中主要的各专业的审阅视图名称,并说明不 同视图的用
8.2.2 项目基本信息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组织构成、项目阶段、所使用软件基本说明 及版本
8.2.5模型参数设置说明,当项目相对于标准存在新增参数信息时,应列明其中关键参数 指标关联参数设置的方式,说明参数名称、数据格式与计量单位、取值区间要求等。 8.2.6可根据项目需要,补充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其他文件成果交付要求
A.0.1建筑单体模型审查数据信息应符合表A.0.1的规定。表A.0.1建筑单体模型审查数据表序分类分项属性信息号分类子项1单体名称一名称2坐标底层单体建筑基点坐3高程标及高程4旋转角度5建筑主功能及子功能一功能类别6建筑高度高度7建筑标高标高8建筑占地面积面积9建筑层数层数10建建筑层数类别东侧建筑11间距12建筑层数类别西侧建筑13间距14建筑层数类别15南侧建筑间距16建筑层数类别北侧建筑一17间距18耐火等级19建筑总容量(当为存储罐时)20设计参数建筑座位数(当为电影院等时)21火灾危险性类别(为工业厂房时)22建筑藏书量(为图书馆时)23名称编号24高度25墙厚26起终点坐标建墙外/内27筑单体构件耐火极限28耐火隔热性29耐火完整性30所属楼层31名称编号32梁底标高33截面最大高度23
34截面最大宽度35起、终点坐标36耐火隔热性37耐火完整性38所属楼层39名称编号40厚度41可燃性42板耐火极限43耐火隔热性44耐火完整性45所属楼层46名称编号47高度48截面最大宽度49柱截面最大高度50截面最大直径(圆形时)51起、终点坐标52所属楼层53名称编号54扶手高度55扶手宽度栏杆/栏板56所属楼层57垂直杆件净距58水平段长度59名称编号雨篷60所属楼层61名称编号62宽度63楼梯是否为疏散楼梯64所属楼层65楼梯井净宽66名称编号封闭/67阳台面积非封闭68所属楼层69名称编号70窗台高度71飘窗面积72结构净高73所属楼层74名称编号75门门类别76净宽24
77平面起、终点坐标78计算标高79门槛高度80门扇厚度81门框宽度82底高度83开启方向84是否为疏散门85耐火极限86耐火隔热性87耐火完整性88所属楼层89是否为安全出口90是否常开91名称编号92宽度门洞93是否为安全出口94所属楼层95名称编号96是否为消防救援窗窗97窗台高度98所属楼层99名称编号100耐火极限坡屋顶101所属楼层102是否为上人屋面103名称编号104耐火极限平屋顶105所属楼层106是否为上人屋面107名称编号108停车位类别109停车位室外/室内停车位位置110停车位类型111所属楼层空112间区域信名称编号113主功能类别114子功能类别意115区域区域类别116区域标记(架空、悬挑、不可利用、开散)117计容系数118计算系数25
119轮廊线120结构净高121结构层高122建筑面积123计算楼层124功能名称125疏散人数(当为剧场/歌舞厅时)126装修材料(当为展览厅时)127计算标高(当为展览厅时)储油量(当为柴油发电机房紧邻的储油间128时)129有无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130名称编号131主功能类别132子功能类别133建筑面积区域组合134计容面积135区域类型136组合类型137所属楼层138楼层名称、编号139楼层底标高140楼层主功能141楼楼层子功能142楼层结构层高143息人数144计算标高145楼层建筑面积146是否为避难层26
附录B结构审查指标所涉及的各类构件属性
表B.0.1结构审查BIM模型总体信息表
123分组名称124轴线起止点坐标125定位信息圆弧轴线标识126圆弧轴线圆心127描述信息节点编号128所属结构标准层129节点信定位信息节点坐标130上节点高调整值(mm)131息本节点荷载总数荷载132×本节点荷载序列号133约束节点的约束134描述信息轴线编号135所属结构标准层136起、终节点号格信137定位信息x圆弧网格线标识意138圆弧网格线圆心坐标139x圆弧法向量(即右手坐标系Z轴)B.0.2结构审查BIM模型中构件信息应符合表B.0.2的规定表B.0.2结构审查BIM模型构件信息表数据信息序号分类是否几信息内容何信息1描述信息名称、编号2所属标准楼层3所在网格4定位信息偏轴距离(mm)5起、终高差(mm)6截面转角 (度)7截面与材料标准截面类型端部约束起、终端约束9梁荷载个数10梁上荷载各荷载序列号11起、终端温度梯度12抗震等级13构造抗震等级14x刚度放大系数设计信息15 扭矩折减系数16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17附加弯矩调整系数31
审查BIM模型中截面信息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YD/T 3280-2017 网络机柜用分布式电源系统表B.0.3结构审查BIM模型截面信息表
告构审查BIM模型中荷载信息应符合表B.0.4的夫
查BIM模型中荷载信息应符合表B.0.4的规定。
GB/T 11945-2019 蒸压灰砂实心砖和实心砌块表B.0.4结构审查BIM模型荷载信息表
附录C机电设备C.0.1机电设备管线审查数据信息应符合表C.0.1的规定表C.0.1机电设备管线审查数据表数据信息序号分类是否几何信息内容1x名称、编号2管综类别3专业类别4系统类型5x敷设方式6×高度7起终点坐标数值管线8中间经历拐弯点9公称直径107实际内径117实际外径12x管材13流量14x所属楼层15x名称、编号16X管综类别17专业类别18系统类型+19连接件敷设方式20管件类型217接口位置22 耐火极限23 所属楼层24x电源情况类别备用电源供电时间25(有备用电源时)配电箱阀门26x电气(消防控制室有配电箱时)疏散照明27x(区域为疏散走道时)备用照明28x(为消防控制室时)38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