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6-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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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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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5/T 6-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 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ICS 03.080 IB. 02

DB5115/T 0620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价 值评估

GB/T51351-2019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条文说明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15/T 06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 局、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蕨溪镇人民政府、李场镇人民政 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龙兵、戴政明、冯明俊、陶平、王祥、龚云川、周丽、赖茂银、程鹏至、朱 正国、江万强

DB5115/T 06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规范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范围、评估机构和人员 收费、评估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宜宾市叙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土地(仅耕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不包括 地。宜宾市其他行政区域可参照执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而设定抵押权时,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其全部 或部分权属及其附着物价值进行的估价。 2.2 评估机构 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从事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业务的机 构。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而设定抵押权时,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其 部分权属及其附着物价值进行的估价

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从事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业务

农村士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DB5115/T 062019

DB5115/T 062019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收益、土地流转经营权及收益、 属物及其他固定附属设施等。 2移动性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不应纳入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范围。 3下列情况不应评估: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争议、权属不清的; b)承包经营的土地改变用途的; c)承包经营的土地连续2年以上荒芜的

4.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收益、土地流转经营权及 附属物及其他固定附属设施等,

4.2移动性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不应纳入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范围。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从事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业务的机构,如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 b)专业资产评估机构: c)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熟悉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丰富的农村工作实践和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 经验,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强: 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能独立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土 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中的问题; 具有经济、农艺、畜牧、林技、水产、金融等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 诺评估值,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2与评估当事人或相关经济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不应参与该项评估咨询业务

DB5115/T 062019

具体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 改价格(2012)827号)指导价格 议中载明

7.1.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应遵循“主动自愿”的原则,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不申请的,不 立进行评估或强行评估。 7.1.2可采用专业机构评估、借贷双方协商等方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7.1.3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结果可作为债权担保、抵押融资等的参考依据。

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应遵循“主动自愿”的原则GB 51304-2018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不申请的,不 估或强行评估。

申请人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a)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或持有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 b)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清晰; c)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2. 2申请材料

表1申请人需提交的共同材料

注2:申请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衣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的, 还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3:申请人是其他自然人的,还应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3.1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供评估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资料齐全的GB/T 42237-2022 蛋粉质量通则,在收 到评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建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小组(不少于3人),15个工作日内完 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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