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7.13.2.2.1按7.1规定取样,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 4.75mm及小于300μm的颗粒,然后按7.3筛分成300μm~600μm600μm~1.18mm;1.18mm~ 2.36mm及2.36mm~4.75mm四个粒级,每级1000g备用。 7.13.2.2.2称取单粒级试样33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已组装成的受压钢模内,使试样距底盘面 的高度约为50mm。整平钢模内试样的表面,将加压块放人圆筒内,并转动一周使之与试样均匀接触。 7.13.2.2.3将装好试样的受压钢模置于压力机的支承板上,对准压板中心后,开动机器,以每秒钟 500N的速度加荷。加荷至25kN时稳荷5s后,以同样速度卸荷。 7.13.2.2.4取下受压模,移去加压块,倒出压过的试样,然后用该粒级的下限筛(如粒级为4.75mm~ 2.36mm时,则其下限筛指孔径为2.36mm的筛)进行筛分,称出试样的筛余量和通过量,均精确至 1g。
3.2.3结果计算与评定
第i单级砂样的压碎指标按式(14)计算,精确
Y:一一第i单粒级压碎指标值,%; G一试样的筛余量,单位为克(g); G2一通过量,单位为克(g)。 7.13.2.3.2第i单粒级压碎指标值取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7.13.2.3.3取最大单粒级压碎指标值作为其压碎指标值。 7.13.2.3.4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称量1000gDBJ/T15-163-2019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感量0.1g; c)容量瓶:500mL; d)干燥器、瓷盘、滴管、毛刷、温度计等。
GB/T 146842011
7. 14. 2 试验步骤
7.14.2.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660g,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 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14.2.2称取试样300g,精确至0.1g。将试样装人容量瓶,注人冷开水至接近500mL的刻度处, 用手旋转摇动容量瓶,使砂样充分摇动,排除气泡,塞紧瓶盖,静置24h。然后用滴管小心加水至容量 瓶500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最,精确至1g。 7.14.2.3倒出瓶内水和试样,洗净容量瓶,再向容量瓶内注水(应与7.14.2.2水温相差不超过2℃ 并在15℃~25℃范围内)至500mL刻度处,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注: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从 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实验结束,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7.14.3结果计算与评定
7.14.3.1砂的表观密度按式(15)计算,精确至10kg/m3
7.14.3.1砂的表观密度按式(15)计算,精确至10kg/m:
表10不同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
.3.2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kg/m;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 g/m,应重新试验。 .3.3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15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7. 15. 1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土5)℃; b)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容量筒:圆柱形金属筒,内径108mm,净高109mm,壁厚2mm,筒底厚约5mm,容积为1L; d)方孔筛:孔径为4.75mm的筛一只; e) 垫棒:直径10mm,长500mm的圆钢; f)直尺、漏斗或料勺、塘瓷盘、毛刷等。 7.15.2试验步骤 7.15.2.1按7.1规定取样,用塘瓷盘装取试样约3L,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士5)℃下烘干至恒量,待 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式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简上部试释皇堆体,直容量简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然后用直尺沿筒 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精确至1g。 7.15.2.3紧密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二次装人容量筒。装完第一层后(约计稍高于1/2),在筒底垫 放一根直径为10mm的圆钢,将简按住,左右交替击地面各25下。然后装人第二层,第二层装满后用 司样方法颠实(但简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后,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然后用直尺 沿简口中心线向两边刮平,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精确至1g。
7.15.3结果计算与评定
式中: V。一一空隙率,%; Pz一按式(15)计算的试样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²)。 7.15.3.3堆积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kg/m²。空隙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 平均值,精确至1%。
7.15.4容量筒的校准方法
将温度为(20士2℃的饮用水装满容量简,用一玻璃板沿筒口推移,使其紧贴水面。擦干筒外 然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容量简容积按式(18)计算,精确至1mL:
V容量筒容积,单位为毫升(mL); G—容量筒、玻璃板和水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G2—容量筒和玻璃板质量,单位为克(g)。 5.5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 16. 1. 1 适用范围
.......................18
7. 16. 1. 2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土5)℃; b) 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C) 方孔筛:4.75mm,2.36mm,1.18mm,600μm,300μm及150μm的筛各一只; d) 比长仪:由百分表和支架组成,百分表量程为10mm,精度0.01mm; c) 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GB/T17671的要求; f 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40士2)℃,相对湿度95%以上: g) 养护简:由耐腐蚀材料制成,应不漏水,筒内设有试件架; 试模:规格为25mm×25mm×28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装有不锈钢质膨胀端 i 跳桌、秒表、干燥器、塘瓷盘、毛刷等,
7.16.1.3环境条件
本试验环境条件规定如下: a) 材料与成型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7.5℃,拌合水及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士2)℃; b) 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不应少于80%; c)恒温养护箱或养护室温度应保持在(40士2)℃。 .16.1.4 试件制作
表11碱集料反应用砂各粒级的质量
1.4.4砂浆搅拌应按GB/T17671规定进行。 1.4.5搅拌完成后,立即将砂浆分两次装入已装有膨胀测头的试模中,每层捣40次,注意膨胀 周应小心捣实,浇捣完毕后用镊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编号并表明测长方向,
7.16. 1.5 养护与测长
7.16.1.5.1试件成型完毕后,立即带模放人标准养护室内。养护24士2h后脱模,立即测量试件的长 度,此长度为试件的基准长度。测长应在(20士2)℃的恒温室中进行。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量两次,其 算术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待测的试件须用湿布盖,以防止水分蒸发,
7.16.1.6结果计算与评定
[1. 6. 1 试件膨胀率按式(19)计算,精确至 0. 0I
Z:一一试件在t天龄期的膨胀率,%; L,一试件在t天龄期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一试件的基准长度,单位为毫米(mm); △胀端头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7.16.1.6.2膨胀率以3个试件膨胀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01%。一组试件中任何 个试件的膨胀率与平均值相差不大于0.01%,则结果有效,而对膨胀率平均值大于0.05%时,每个试 件的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小于平均值的20%,也认为结果有效
7. 16. 1. 7 结果判定
7. 16. 2. 1 适用范围
同 7. 16. 1. 1.
7. 16. 2. 2 试剂和材料
本试验用试剂和材料如下: a)NaOH:分析纯; b 蒸馅水或去离子水; NaOH溶液:40gNaOH溶于900mL水中,然后加水到1L,所需NaOH溶液总体为试件总 体积的4士0.5倍(每一个试件的体积约为184mL)。
7.16.2.3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士5)℃; b)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方孔筛:4.75mm,2.36mm,1.18mm,600μm,300μm及150μm的筛各一只;
d)比长仪:由百分表和支架组成,百分表的量程为10mm,精度0.01mm; c)水泥胶砂揽拌机:符合GB/T17671的要求; 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温度保持在(80土2)℃; g 养护简:由可耐碱长期腐蚀的材料制成,应不漏水,简内设有试件架,简的容积可以保证试件分 离地浸没在体积为(2208士276)mL的水中或1mol/L的NaOH溶液中,且不能与容器壁 接触; h)试模:规格为25mm×25mm×28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装有不锈钢质膨胀端头 i)干燥器、糖瓷盘、毛刷等
7. 16.2. 4环境条件
本试验环境条件规定如下: a)材料与成型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7.5℃,拌合水及养护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士2)℃; b)成型室、测长室的相对湿度不应少于80%; c)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应保持在(80士2)℃
.16.2.5试件制作
7.16.2.5.1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5000g,用水淋洗干净,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士5)℃ 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及小于150μm的颗粒,然后按7.3规定筛分成 150μm~300μm,300μm~600μm,600μm~1.18mm,1.18mm~2.36mm和2.36mm~4.75mm 五个粒级,分别存放在干燥器内备用。 7.16.2.5.2采用符合GB175规定的硅酸盐水泥,水泥中不得有结块,并在保质期内。 7.16.2.5.3水泥与砂的质量比为1:2.25,水灰比为0.47。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440g(精确至 0.1g)、砂990g(各粒级的质量按表11分别称取,精确至0.1g)。 7.16.2.5.4砂浆搅拌应按GB/T17671的规定进行。 7.16.2.5.5揽拌完成后,立即将砂浆分两次装入已装有膨胀测头的试模中,每层捣40次,注意膨胀测 头四周应小心捣实,浇捣完毕后用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编号并标明测长方向。
7.16.2.6养护与测长
7.16.2.6.1试件成型完毕后,立即带模放人标准养护室内。养护(24士2)h后脱模,立即测量试件的 初始长度。得测的试件须用湿布覆盖,以防正水分蒸发。 7.16.2.6.2测完初始长度后,将试件浸没于养护筒(一个养护筒内的试件品种应相同)内的水中,并保 持水温在(80士2)℃的范围内(加盖放在高温但温养护箱或水浴中),养护(24土2)h。 7.16.2.6.3从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中拿出一个养护筒,从养护筒内取出试件,用毛巾擦干表面,立 即读出试件的基准长度L从取出试件至完成读数应在(15土5)s内」,在试件上覆盖湿毛币,全部试件测 完基准长度后,再将所有试件分别浸没于养护筒内的1mol/LNaOH溶液中,并保持溶液温度在(80士 2)℃的范围内(加盖放在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中)。 7.16.2.6.4测长龄期自测定基准长度之日起计算,在测基准长度后第3d、7d、10d、14d再分别测 长,每次测长时间安排在每天近似同一时刻内,测长方法与测基准长度的方法相同,每次测长完毕后,应 将试件放人原养护筒中,加盖后放回(80土2)℃的高温恒温养护箱或水浴中继续养护至下一个测试龄 期。14d后如需继续测长,可安排每7d一次测长
7. 16.2.7 结果计算与评定
同7.16.1.6.1~16.1.6.2
同7.16.1.6.1~16.1.6.2。
同7.16.1.6.1~16.1.6.2。
7. 16. 2. 8 结果判定
按照GB6566的规定进行。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士5)℃; b) 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c) 吹风机(手提式); d 饱和面干试模及重约340g的捣棒(见图2); 干燥器、吸管、掂瓷盘、小勺、毛刷等。 7.18.2 试验步骤 7.18.2.1将自然潮湿状态下的试样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100g,拌匀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18.2.2称取一份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1g。将试样倒人已知质量的烧杯中,放在干燥箱中于(105士 5)℃下烘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再称出其质量,精确至0.1g。
7. 18. 2 试验步骤
7.18.2.1将自然潮湿状态下的试样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100g,拌匀后分为大致相会 7.18.2.2称取一份试样的质量,精确至0.1g。将试样倒人已知质量的烧杯中,放在 5)℃下烘至恒量。待冷却至案温后,再称出其质量,精确至0.1g。
7.18.3结果计算与评定
含水率按式(20)计算,精确至0.1%: .......(20) G1
式中: Z一含水率,%; G2一烘干前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G一一烘干后的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8.3.2含水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2%时,应重 新试验。
7.19饱和面干吸水率
7. 19. 1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土5)℃; b) 天平,称量 1 000 g,感量 0. 1 g:
c)手提式吹风机; d)饱和面干试模及重340g的捣棒(见图2); e)烧杯、吸管、毛刷、玻璃棒、瓷盆、不锈钢盘等。
图2饱和面干试模及捣棒
7.19.2.1在自然状态下用分料器法或四分法缩分细集料至约1100g,均匀拌合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 份备用。 7.19.2.2将一份试样倒人塘瓷盆中,注人洁净水,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20mm左右水温控制在 (23士5)℃,用玻璃棒连续搅拌5min,以排除气泡,静置24h。浸泡完成后,在水澄清的状态下,细心地 倒去试样上部的清水,不得将细粉部分倒走。在盘中摊开试样,用吹风机级级吹拂暖风,并不断翻动试 样,使表面水份均匀蒸发,不得将砂样颗粒吹出。 7.19.2.3将试样分两层装入饱和面干试模中,第一层装入模高度的一半,用捣棒均匀捣13下(捣棒离 试样表面约10mm处自由落下)。第二层装满试模,再轻捣13下,刮平试模上口后,垂直将试模徐徐提 起,如试样呈图3a)、图4a)状,说明试样仍含有表面水,应再行暖风干燥,并按上述方法试验,直至试模 提起后,试样呈图3b)、图4b)状为止。若试模提起后,试样呈图3c)、图4c)状,说明试样过干,此时应喷 洒水50mL,在充分拌匀后,静置于加盖容器中30min,再按上述方法进行试验,直至达到图3b)、 图4b)状为止。
图3机制砂饱和面干试样的状态
a)试样过混时的状剂
D)试样饱和面干状态
图4天然砂饱和面干试样的状态
.2.4立即称取饱和面于试样500g,精确至0.1g,倒人已知质量的烧杯(或据瓷盘)中,置于(1 的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量,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取干样的质量(m。),精确至0.1g。
7.19.3结果计算与评定
7.19.3.1吸水率按下式(21)计算,精确至0.01%
3.1吸水率按下式(21)计筑,精确至0.01%
式中: Q.吸水率,%; 一饱和面干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9.3.2精度及允许差
取两次试验的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吸水率值,精确至0.1%,如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平均值 的3%,则这组数据作废,应重新试验。 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 1. 1出广检验
1.1天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松散堆积密度。 1.2机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压碎指标、松散堆积密
砂的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6.1~ 根据需要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原材料产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足时。
按同分类、规格、类别及日产量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2000t,按10 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
1试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2技术要求6.1~6.5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 验。复验后,若试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DB32/T 4037-2021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pdf,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否见 合格。若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1砂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a)砂的分类、规格、类别和生产厂信息; b)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c 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执行标准编号; d)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9.2砂应按分类、规格、类别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混合及污染产品。 9.3运输时,应有必要的防遗撤设施,严禁污染环境
、茜素红、折光率浸油、金刚砂、树胶(如冷杉树)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集料碱活性的试验方法(岩相法)
A.3.2磅秤:称量100kg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分册(2015版),感量100g。 A.3.3天平:称量1kg,感量0.5g。 A.3.4切片机、磨光机、镶嵌机。 A.3.5实体显微镜、偏光显微镜。 A.3.6其他:载玻片、盖玻片、地质锤、砧板及酒精灯等
将砂样用四分法缩减至5kg, 干燥箱中烘干,冷却后按本标
A.6.1砂样一般只分析活性骨料的种类。 A.6.2根据鉴定结果,骨料被评定为非碱活性时,既作为最后结论。如评定为碱活性骨料或可疑时, 应按7.1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