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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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4.3.1在设计中对消防车道考虑不周,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 近建筑物往往延误灭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为了给消防扑救工 作创造方便,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本条规定了汽车库和修车库周围 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是保证火灾时消防车靠近建筑物施以灭火救援的通

道,是保证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 条文。

4.3.2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考虑到V类汽车库和IV类修车库相对规模比较小,按照规 范规定设置消防车道即可,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2本条对回车道或回车场的规定是根据消防车回转需要而 规定的,各地也可根据当地消防车的实际需要确定回转的半径和 回车场的面积。 3目前我国消防车的宽度大都不超过2.5m,消防车道的宽 度不小于4m是按单行线考虑的DB63/T 1933-2021 无人机航空磁测技术规范.pdf,许多火灾实践证明,设置宽度不 小于4m的消防车道,对消防车能够顺利迅速到达火场扑救起着 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超过2.5m,因此本条对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和上空遇其他障碍 物时规定的所需净高、净宽尺寸是符合消防车行驶实际需要的,但 各地可根据本地消防车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5.I.1本条是根据目前国内汽车库建造的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 参照日本、美国的有关规定,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丁类库房防火隔间的规定制订的。目前国内新建 的汽车库一般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且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这类汽车库发生大火的事故较少。本条文制订立足于提高汽 车库的耐火等级,增强自救能力,根据不同汽车库的形式、不同的 耐火等级分别作了防火分区面积的规定。单层的一、二级耐火等 级的汽车库,其疏散条件和火灾扑救都比其他形式的汽车库有利: 其防火分区的面积大些,而三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由于建筑物燃 烧容易蔓延扩大火灾,其防火分区控制得小些。多层汽车库、半地 下汽车库较单层汽车库疏散和扑救困难些,其防火分区的面积相 应减小些;地下和高层汽车库疏散和扑救条件更困难些,其防火分 区的面积要再减小些。这都是根据汽车库火灾的特点规定的。这 样规定既确保了消防安全的有关要求,又能适应汽车库建设的要 求。般一辆小汽车的停车面积为30m左右,一般大汽车的停车 面积为40m²左右。根据这一停车面积计算,一个防火分区内最多 停车数为80辆~100辆,最少停车数为30辆。这样的分区在使 用上较为经济合理。 半地下汽车库即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大于该层车库 净高1/3且不大于1/2的汽车库,由于半地下汽车库通风条件相 对较好,将半地下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与多层汽车库的防火分 区面积保持一致。此次修订调整了设置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 防火分区,当汽车库设置在多层建筑物的首层时,应按照多层汽车

库划分防火分区;当汽车库设置在高层建筑物的首层时,应按照高 层汽车库划分防火分区。其中对于设置在高层建筑物首层的汽车 库,提高了要求。之所以调整设置在首层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 一方面是为了与本规范对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的定义相一 致,另一方面是为了与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相匹配。 复式汽车库即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与 般的汽车库相比,由于其设备能叠放停车,相同的面积内可多停 30%~50%的小汽车,故其防火分区面积应适当减小,以保证 安全。 对于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隔是 以停车数量为指标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因此,对于室内无车道且 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隔应按照本规范第5.1.3条 执行。 防火分区是在火灾情况下将火势控制在建筑物一定空间范围 内的有效的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的面积划定是建筑防火设计最重 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安全。 对于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隔是 以停车数量为指标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因此,对于室内无车道且 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的防火分隔应按照本规范第5.1.3条 执行。 防火分区是在火灾情况下将火势控制在建筑物一定空间范围 内的有效的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的面积划定是建筑防火设计最重 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5.1.2本条关于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可以增加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考虑了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之间的 平衡。 5.1.3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最早开发、应用于欧美国家,20世纪60 年代初被引人日本,由于其节省用地的优点在日本得到广泛的采 用,并逐渐成为日本的主流停车库形式,截至2013年,日本机械式 停车泊位已经超过291万个,占到各类注册停车泊位总量的50% 以上。 我国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发展始于.1984年,1989年在北京 建成了首个机械式立体汽车库。进人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

5.1.2本条关于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防火分区建筑面 可以增加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考虑了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之间 平衡。

5.1.3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最早开发、应用于欧美国家,20

年代初被引人日本,由于其节省用地的优点在日本得到广泛的采 用,并逐渐成为日本的主流停车库形式,截至2013年,日本机械式 停车泊位已经超过291万个,占到各类注册停车泊位总量的50% 以上。 我国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发展始于.1984年,1989年在北京 建成了首个机械式立体汽车库。进人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 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城市轿车数量急剧膨胀而城市用地日渐减少, 停车需求难以满足的局面。这种情况下,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开始

在国内大中城市有了较快发展。自前中国的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数 量仅次于日本居于世界第二,并且每年还以近30%的速度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末,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全国除西 藏外,30个省、市、自治区的450个城市兴建了机械式停车库,共 建机械式停车库(项目)12300多个,泊位总数达到274.3万余个。 其中,全封闭的自动化汽车库1000余座,约占机械式汽车库总数 的9%左右,泊位19.5万余个,约占总数的7.1%。 已建设机械式停车库的城市,除西藏外,覆盖了国内所有直辖 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城市,以及83%左右的地级城市和200 多个县级及以下城市。 以上海为例,截至2014年底,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数量约为 1200个,机械式停车泊位约为17.97万个。其中,100个停车泊位 以内的停车库(场)约占56.8%,100个~200个停车泊位的停车 库(场)约占23.4%,200个~300个停车泊位的停车库(场)约占 8.4%,300个~500个停车泊位的停车库(场)约占8.6%,500个 一1000个停车泊位的停车库(场)约占.3.3%,1000个停车泊位以 上的停车库(场)约占0.7%。 根据《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GB/T26559,机械式停车设备 的类别按其工作原理区分,主要包括:①升降横移类;②简易升降 类;③垂直升降类;④垂直循环类;③平面移动类;③水平循环类; ①多层循环类;③巷道堆垛类;③汽车专用升降机。截至2014年 末,全国已建机械式汽车库泊位升降横移类约占86.7%,简易升降 类约占6.0%,垂直升降类约占1.4%,垂直循环类约占0.2%,平面 移动类约占4.0%,多层循环类约占0.1%,巷道堆垛类约占1.5%。 经调研发现,原条文限定防火分区内最大停车数量为50辆 对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建设和运行产生了较大影响: (1)影响运行效率。 一个汽车库防火分区过多,必然会使汽车库内运载车辆的机 械装置得不到有效的行程空间而影响运行速度。举例来说,日本

个平面移动汽车库的搬运小车速度最高可以达到5m/s,而在我 国,速度通常达不到1.2m/s,其主要原因就是防火分区或库内设 置的防火卷帘限制了搬运小车运行巷道的长度。 (2)增加建设成本。 汽车库如果分区过多,会增加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的设置数量, 从而大大增加建设成本;同时,防火分区过小也会造成更多地采用 搬运设备和控制设备,增加设备成本。 (3)结构难以优化。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根据地理环境条件,因 地制宜地设计出既能最大量地提供停车泊位,又能保证运行效率 的停车库,但如果防火分区太小,将会使设计方案难以优化,使有 限的土地资源不能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2003年~2007年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 点实验室等科研单位,对机械式立体汽车库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 及实验研究。通过实验获得了地下汽车库火灾特性的第一手资 料,包括地下全自动化车库内火灾的发展与蔓延特性、温度场的变 化趋势、烟气流动及烟气浓度变化规律等,实验研究结论如下: (1)车体密封性对车湘内着火的火灾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 车窗关闭的情况下,由车厢燃起的火灾实验均出现了因供氧不足 而自动熄灭的情况。 (2)汽车发生火灾时,车内最高温度可达1000℃左右。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自动化车库结构对于防止火灾蔓延有 如下表现: 1)由于无需预留人员上下车的空间,同层相邻汽车距离小,在 馈淋失效的情况下,火灾初期即发生辐射蔓延,在消防救援展开之 前(按15min计),整个停车单元的车辆均有可能被燃。 2实验表明,汽车火灾产生的火焰会贴壁上卷,但因为着火部 位一般距楼板边缘有一定距离且楼板厚度较小,卷至上层的火焰

高度及温度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削减。即使消防设施失效,在消防 队员到来之前(按15min计),火灾也很难在上下相邻停车单元之 间蔓延。 3)相对单元间不会蔓延。由于相对单元被运车巷道隔开,相 对单元接受到的辐射热通量远小于临界辐射热通量,故不会被辐 射引燃。实验中曾出现过飞火及物件爆裂的情况,但由于单元净 高较低,影响范围较小。所以,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内发生火灾时, 火灾在相对单元间蔓延的可能性非常小。 (4)汽车火灾的大部分情况是线路短路引起的自燃,且多在组 件杂乱的发动机舱内发生,由于发动机舱直接连通大气,供氧充 足,可燃物多,由发动机舱开始蔓延的火势发展及蔓延非常快。 (5)阴燃实验的结果显示,车厢内遗留烟头引起的火灾发展极 其缓慢,自熄的可能性很大。 基于以上因素,普通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单个防火分区停车数 放宽至100辆,混凝土结构的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在进行条文中的 限定后,放宽至300辆,这样才能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基础上,与我 国机械式立体汽车库行业的发展相适应。同时,机械式立体汽车 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等消防设 施;检修通道应留有一定的宽度且尽量到达每个停车位,以便消防 队员可以在火灾时通过检修通道进行灭火,在楼梯间和检修通道 上相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是一种特殊的汽车库形式,由于人员不能 进入里面,与普通汽车库有所不同。不仅车辆疏散难度很大,而且 灭火难度也很大,有必要通过对车辆数、防火分隔措施及消防设施 设置等的规定,来保证此类汽车库的安全性,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 制性条文。 5.1.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其火灾危险性较

5.1.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其火灾

的汽车库大,若不控制防火分区的面积,一且发生火灾事故,还 龙的火灾损失和危害都较大。如首都机场和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自

油槽车库、氧气瓶车库,都按3辆~6辆车进行分隔,面积都在 300m²~500m²。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中对乙类危险品库防火隔间的面积为500m²的规定,本 条规定此类汽车库的防火分区为500m²。 防火分区是在火灾情况下将火势控制在建筑物定空间之内的 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甲、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天,必须对其严格限 制,甲、乙类物品运输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划定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 库防火设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300m~500m。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中对乙类危险品库防火隔间的面积为500m的规定,本 条规定此类汽车库的防火分区为500m²。 防火分区是在火灾情况下将火势控制在建筑物一定空间之内的 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甲、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天,必须对其严格限 制,甲、乙类物品运输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划定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 库防火设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5.1.5修车库是类似厂房的建筑,由于其工艺上需使用有机溶 剂,如汽油等清洗和喷漆工段,火灾危险性可按甲类危险性对待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对甲类厂房 的要求,防火分区面积控制在2000m以内是合适的,对于危险性 较大的工段已进行完全分隔的修车库,参照乙类厂房的防火分区 面积和实际情况的需要适当调整至4000m?。 由于修车库火灾危险性按照甲类广房对待,故需要对修车库 防火分区面积严格限制,修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划定是修车库防 火设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一,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5.1.6由于汽车的燃料为汽油,一辆高级小汽车的价值文较高 为确保汽车库、修车库的安全,当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贴邻 建造时,其相邻的墙应为防火墙。当汽车库、修车库与办公楼、宾 馆、电信大楼及其他公共建筑物组合建造时,其竖向分隔主要靠楼 板,而般预应力楼板的耐火极限较低,火灾后容易被破坏,将影 响上、下层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由于上述原因,本条对汽车库与其 他建筑组合在一起的建筑楼板和隔墙提出了较高的耐火极限要 求。如楼板的耐火极限比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提高了0.5h,隔 墙需3.00h耐火时间。这一规定与国外一些规范的规定也是相类 司的,如美国国家防火协会NFPA《停车构筑物标准》第3.1.2条 与之相连的地下停车板翁物

为了防止火灾通过门、窗、洞口蔓延扩大,本条还规定汽车库 门、窗、洞口上方应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作为阻止 火焰从门、窗、洞口向上蔓延的措施。对一些多层、高层建筑,若采 用防火挑檐可能会影响建筑物外立面的美观,亦可采用提高上、下 层窗槛墙的高度达到阻止火焰蔓延的目的。窗槛墙的高度规定为 1.2m在建筑上是能够做到的。英国《防火建筑物指南》论述墙壁 的防火功能时用实物作了火灾从一层扩散至另一层的实验,结果 证明,当上、下层窗槛墙高度为0.9m(其在楼板以上的部分墙高不 小于0.6m)时,可延缓上层结构和家具的着火时间达15min。突 出墙0.6m的防火挑板不足以防止火灾向上、下扩散,因此本条规 定窗槛墙的高度为1.2m,防火挑檐的宽度为1.0m是能达到阻止 火灾蔓延作用的。

5.1.7因为修车的火灾危险性比较大,停车部位与修车

如不设防火墙,在修理时旦失火容易弓引燃停放的汽车,造成重大 损失。·如某市医院汽车库,司机在汽车库内检修摩托车,不慎将油 箱汽油点着,很快引燃了附近一辆价值很高的进口医用车;又如某 市造船厂,司机在停车库内的辆汽车底下用行灯检修车辆,由于 行灯碰碎,冒出火花遇到汽油着火,烧毁了其他3台车。因此,本 条规定汽车库内停车与修车车位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墙和耐火极 限较高的楼板,以确保汽车库的安全

5.1.8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涂的工段,其火灾危险性较大,为

5.1.8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涂的工段,其火灾危险性较

5.1.9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是灭火系统的“心脏”,汽车库发生火灾时, 必须保证上述房间不受火势威胁,确保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因 此本条规定,应采用防火隔墙和楼板将其与相邻部位分隔开。附 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且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变配电室、柴 油发电机房等常见的设备用房也应按照本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

5.2防火墙、防火隔墙和防火卷帘

5.2.1本条沿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

规定,对防火墙及防火隔墙的砌筑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防火墙及防火隔墙是保证防火分隔有效性的重要手段。防火 墙必须从基础及框架砌筑,且应从上至下均处在同一轴线位置,相 应框架的耐火极限也要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相适应。防火隔墙应 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如果防火墙及防火隔墙 砌筑不当,一是无法保证自身耐火极限要求,二是无法起到阻止烟 火蔓延的作用,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2.00h,故防火墙和防火隔墙上部的屋面板也应有一定的耐火 限要求,当屋面板耐火极限达到0.5h时,防火墙和防火隔墙研 屋面基层的底部就可以了,不高出屋面也能满足防火分隔的要文

5.2.3本条对三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墙、

沟应高出屋面0.4m和0.5m的规定,是沿用现行国家标准《建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5.2.4火灾实例说明,防火墙设在转角处不能阻止火势蔓延

通有困难需设在转角附近时,转角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 平距离不应小于4m。不在转角处的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的 近水平距离可为2m,这一间距就能控制一定的火势蔓延。在防 墙两侧设置固定乙级防火窗,其间距不受限制。

5.2.5为了确保防火墙、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防止火穷

从孔洞的缝隙中蔓延,制订本条规定。本条往往在施工中被人们 忽视,特别在管道敷设结束后,必须用不燃烧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缝 隙紧密填塞,应引起设计、施工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高度重视。同 时,为了保证管道不会因受热变形而破坏整个分隔的有效性和完 整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穿越处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 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 极限。

5.2.6本条对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开设门、窗、洞口提出了严

求。在建筑物内发生火灾,烟火必然穿过孔洞向另一处扩散,墙上 洞口多了,就会失去防火墙、防火隔墙应有的作用。为此,规定了 这些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在开口部位设置 甲级防火门、窗。实践证明,这样处理基本上能满足控制或扑救一 般火灾所需的时间

5.2.7本条为新增条款。考虑到车道两侧没有汽车停放,停

5.2.7本条为新增条款。考虑到车道两侧没有汽车停放,停 域两侧一般均停有汽车,因此,对设置在不同部位的防火卷帘 提出要求。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松

5.3.1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管并是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为

5.3.1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管并是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为了 防止火势向上蔓延,要求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以及楼梯间应各 自独立分开设置。为防止火灾时竖向管并烧毁并扩大灾情,规定 了管道井并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电梯井井壁耐火极限不低 于2.00h.的不燃性结构。 建筑内的竖向管井在没有采取防火措施的情况下将形成强烈 的烟效应,而烟窗效应是火灾时火势扩大蔓延的重要因素。如 果电梯井、管道井及电缆井未分开设置且未达到一定的耐火极限, 且发生火灾,将导致烟火沿竖向井道向其他楼层蔓延,所以将本 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5.3.2电缆井、管道井应做竖向防火分隔,在每层楼板处用

建筑物内的竖向管井如果未分隔将形成强烈的烟效应,从 而导致烟火沿竖向管井向建筑物的其他楼层蔓延,因此保证各类 竖并的构造要求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5.3.3非激开式的汽车库的自然通风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

5.3.3非澈开式的汽车库的自然通风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灭, 火焰和烟气很快地向上、下、左、右蔓延扩散,若汽车库与汽车疏散 坡道无防火分隔设施,对车辆疏散和扑救是很不利的。为保证车 辆疏散坡道的安全,本条规定,汽车库的汽车坡道与停车区之间用 防火墙分隔,开口的部位设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进行 分隔。如果汽车库的汽车坡道采用顶棚,顶棚要采用不燃材料。 汽车库内和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设备的汽车库的消防安全 度较高。散开式的多层停车库,通风条件较好,另外不少非开式 的汽车库采用斜楼板式停车的设计,车道和停车区之间不易分隔, 敌条文对于设有自动灭火设备的汽车库和散开式汽车库、斜楼板 式汽车库作了另行处理的规定,这也是与国外规范相致的。美 国防火协会《停车构筑物标准》规定,封闭式停车的构筑物、贮存汽 车库以及地下室和地下停车构筑物中的斜楼板不需要封闭,但需 要具备下述安全措施:第一,经认可的自动灭火系统;第二,经认可 的监视性自动火警探测系统;第三,一种能够排烟的机械通风系 统。汽车坡道的顶部不应设置非不燃性材料制作的顶棚。 5.3.4本条为新增内容。汽车库、修车库的内部装修需求不高, 如果采用一定的装修材料进行内部装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定,其可操作性不强,故取消人数的规定,明确IV类汽车库和Ⅲ、IV 类修车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规定。 人员安全出口的设置是按照防火分区考虑的,即每个防火分 区应设置2个人员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定义,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 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鉴 于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等指标均比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等指 标放大,故对于汽车库来讲,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 火门,不得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类修车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规定。 人员安全出口的设置是按照防火分区考虑的,即每个防火分 区应设置2个人员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定义,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 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鉴 于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蔬散距离等指标均比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等指 标放大,故对于汽车库来讲,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 火门,不得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6.0.3汽车库、修车库内的人员疏散主要依靠楼梯进行,因此要 求室内的楼梯必须安全可靠。为了确保楼梯间在火灾情况下不被 烟气侵人,避免因“烟窗效应”而使火灾蔓延,所以在楼梯间入口处 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使之形成封闭楼梯间。 如今建筑的开发在高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建筑高度 越高,地下深度越深,其疏散要求也越高,故将地下深度大于10m 的地下汽车库与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的疏散楼梯间要求 进一步提高,要求设置防烟楼梯间。 火灾情况下,安全出口是保证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到室外的关 键设施,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内设置的 疏散楼梯间应该按照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烟设施。 6.0.4原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未对汽车库内消防电梯的设置作出规定。由于建设用 地的紧张,而汽车库的停车数量有较大的上升,在城市中,汽车库 有向上和向深发展的趋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001动城由黑品雷

6.0.3汽车库、修车库内的人员疏散主要依靠楼梯进行,因此要 求室内的楼梯必须安全可靠。为了确保楼梯间在火灾情况下不被 烟气侵人,避免因“烟卤效应”而使火灾蔓延,所以在楼梯间人口处 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使之形成封闭楼梯间。 如今建筑的开发在高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建筑高度 越高,地下深度越深,其疏散要求也越高,故将地下深度大于10m 的地下汽车库与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的疏散楼梯间要求 进一步提高,要求设置防烟楼梯间。 火灾情况下,安全出口是保证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到室外的关 键设施,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汽车库、修车库内设置的 疏散楼梯间应该按照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烟设施。

6.0.4原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GB50067未对汽车库内消防电梯的设置作出规定。由于建设 地的紧张,而汽车库的停车数量有较大的上升,在城市中,汽车 有向上和向深发展的趋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GB50016一致,增加消防电梯设置的要求。

6.0.5室外楼梯烟气的扩散效果好,所以在设计时尽可能把楼梯 布置在室外,这对人员疏散和灭火扑救都有利。室外楼梯大都采 用钢扶梯,由于钢楼梯耐火性能较差,所以条文中对设置室外楼梯

6.0.5室外楼梯烟气的扩散效果好,所以在设计时尽可能把楼梯

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当满足条文规定的室外钢楼梯技才 可代替室内的封闭疏散楼梯或防烟楼梯间。

可代替室内的封闭疏散楼梯或防烟楼梯间。 6.0.6汽车库的火灾危险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划分为丁类,但毕竟汽车还有许多可燃物,如车内的 坐垫、轮胎和汽油均为可燃和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燃烧比较迅 速,因此在确定安全疏散距离时,参考了国外资料的规定和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对丁类生产广房的规定,定 为45m。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汽车库安全性较高,所以疏散 距离也可适当放大,定为60m。对底层汽车库和单层汽车库因都 能直接疏散到室外,要比楼层停车库疏散方便,所以在楼层汽车库 的基础上又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这是因为汽车库的特点是空间 大、人员少,按照自由疏散的速度1m/s计算,一般在1min左右都 能到达安全出口。 火灾情况下,为了保证尽快地疏散至安全区域,疏散距离的控 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较短的疏散距离,能够保证人员不受或 者少受烟火的影响,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6.0.7在大型住宅小区中,建筑间的独立大型地下、半地下汽车 库均有地下通道与住宅相通,如按地下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内设置 疏散楼梯,将使小区内地面的道路和绿化受到较大影响。所以,允 许利用地下汽车库通向住宅的楼梯间作为汽车库的疏散楼梯是符 合实际的,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同时,在火灾情况下,人员的疏 散路径也与人们平时的行走路径相一致。 该走道的设置类似于楼梯间的扩大前室,同时,考虑到汽车库 与住宅地下室之间分别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所以,连通门采用甲级 防火门。

检修人员以外,没有其他人员进入,因此,规定该类机械式汽车库 可不设置人员安全出口,但考虑到在火灾情况下,仍然要对该类机 械式汽车库进行灭火救援,因此规定应设置供灭火救援用的楼

在执行本条时,汽车疏散出口的设置是按照整个汽车库考虑 的,不是按照每个防火分区考虑的。 6.0.11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内,一般汽车疏散是螺旋单相 式、同一时针方向行驶的,楼层内难以设置两个疏散车道,但一般 都为双车道,当车道上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楼层内可允许只 设一个出口,但到了地面及地下至室外时,I、Ⅱ类地上汽车库和 大于10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应设两个出口,这样也便于平时 汽车的出人管理。 6.0.12在一些城市的闹市中心,由于基地面积小,汽车库的周围 毗邻马路,使楼层或地下、半地下汽车库的汽车坡道无法设置,为 了解决数量不多的停车需要,可设汽车专用升降机作为汽车疏散 出口。目前国内上海、北京等地已有类似的停车库,但停车的数量 都比较少。因此条文规定了IV类汽车库方能适用。控制50辆以 下,主要是根据自前国内已建的使用汽车专用升降机的汽车库和 正在发展使用的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停车数提出的。汽车专用升 降机应尽量做到分开布置。对停车数量少于25辆的,可只设一台 汽车专用升降机。 此次修订,将原“垂直升降梯”改为“汽车专用升降机”,这是与 现行机械行业标准《汽车专用升降机》JB/T10546相统一的。根 据现行机械行业标准《汽车专用升降机》JB/T10546的有关规定, 汽车专用升降机是指用于停车库出入口至不同停车楼层间升降搬 运车辆的机械设备,它相当于自走式停车库中代替车道(斜坡道) 的作用。升降机按人与停车设备关系可分为:准无人方式和人车 共乘方式;搬运器按运行方式可分为升降式、升降回转式和升降横 移式。 6.0.13本条规定的车道宽度主要是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制

的,不是按照每个防火分区考虑的。

订的。同时,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与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 计规范》JGJ100保持统一。本条的规定与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 建筑设计规范》JGJ100中单车道和双车道的最小值一一致,同时,

汽车库车道的设计还应满足使用需求。 6.0.14为了确保坡道出口的安全,对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作 限制,10m的间距是考虑平时确保车辆安全转弯进出的需要; 旦发生火灾也为消防灭火双向扑救创造基本的条件。但两个车 相毗邻时,如剪刀式等,为保证车道的安全,要求车道之间应设 火隔墙予以分隔

6.0.14为了确保坡道出口的安全,对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作了 限制,10m的间距是考虑平时确保车辆安全转弯进出的需要,一 且发生火灾也为消防灭火双向扑救创造基本的条件。但两个车道 相毗邻时,如剪刀式等,为保证车道的安全,要求车道之间应设防 火隔墙予以分隔。 6.0.15停车场的疏散出口实际是指停车场开设的大门,据对许 多大型停车场的调查,基本都设有2个以上的大门,但也有一些停 车数量少,受到周围环境的限制,设置两个出口有困难,本条规定 不大于50辆的停车场允许设置1个出口。 本条规定主要是指室内有车道的汽车库内汽车之间和汽车与 墙、柱之间的水平距离;对于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 车库内汽车之间的距离应参照其他专业规范执行。 6.0.16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水平距离应考虑消防 安全要求。有些单位只考虑停车,不顾安全,如某大学在一幢 2000m的大礼堂内杂乱地停放了39辆汽车;某市公交汽车一场: 停放车辆数比原来增加了3倍多,车辆停放拥挤,大型铰接车之间 的间距仅为0.4m。在这些情况下,中间的汽车失火时,人员无法进 入抢救。国外有的资料提到英国通常采用的停车距离为0.5m~ 1.0m;苏联《汽车库设计标准的技术规范》,根据汽车不同宽度和 长度分别规定了汽车之间的距离为0.5m~0.7m,汽车与墙、柱之 间的距离为0.3m~0.5m。本条综合研究了各方面的意见,考虑 到中间车辆起火,在未疏散前,人员难侧身携带灭火器进人扑救, 所以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距离作了不小于0.3m~ 0. 9m 的规定。

7.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7.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发生火灾,开始时大多是由汽车着 火引起的,但当汽车库着火后,往往汽油燃烧很快结束,接着是汽 车本身的可燃材料,如木材、皮革、塑料、棉布、橡胶等继续燃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扑灭这些可燃材料的火灾最有效、最经济、最 方便的灭火剂,还是用水比较适宜。 在调查国内15次汽车库重天火灾案例中,有些汽车库发生火 灾初期,群众虽然使用了各种小型灭火器,但当汽车库火烧大了以 后,都是消防队利用消防车出水扑救的。在国外汽车库设计中,不 少国家在汽车库内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将其作为重要的灭火手段。 根据上述情况,本规范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消防给水作 了必要的规定。 7.1.2本条规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IV类修车库和停放车辆不 大于5辆的、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停车场,可不设室内、外消 防用水,配备些灭火器即可。 7.1.3·本条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的规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区域内的室外消防给 水,采用高压、低压两种给水方式,多数是能够办到的。在城市消 防力量较强或企业设有专职消防队时,一般消防队能及时到达火 灾现场,故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是比较经济合理的,只要敷设一些消 防给水管道和根据需要安装一些室外消火栓即可;高压制消防给 水系统主要是在一些距离城市消防队较远和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压 力不足的情况下才采用的。高压制时,还要增加一套加压设施,以

7.1.3·本条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

GB50974的规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区域内的室外消防给 水,采用高压、低压两种给水方式,多数是能够办到的。在城市消 防力量较强或企业设有专职消防队时,一般消防队能及时到达火 灾现场,故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是比较经济合理的,只要敷设一些消 防给水管道和根据需要安装一些室外消火栓即可;高压制消防给 水系统主要是在一些距离城市消防队较远和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压 力不足的情况下才采用的。高压制时,还要增加一套加压设施,以 满足灭火所需的压力要求,这样,相应地要增加一些投资,所以在

一般情况下是很少采用的。本条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外消防给水系统,规定低压制或高压制均可采用,这样可以 个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具体要求和条件灵活选用。

7.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主要是

7.1.7本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制订的。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 以内,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人建筑室外 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因为在这个范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可以利用市政消火栓进行扑救。

7.1.8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消防用水量是参照原国家标

室内消火栓系统及相应的要求是必须的,所以将本条确定 性条文。

7.1.9本条对室内消火栓设计的技术要求作了一些规定,如室内 消火栓间距、充实水柱等,这些要求是长期灭火实践形成的经验总 结,对有效扑救汽车库火灾是必要的。 规定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方,以便于用户 和消防队及时找到和使用。 室内消火栓的出水方向应便于操作,并创造较好的水力条件, 故规定室内消火栓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成90°角,栓口离地面高 度宜为1.1m。 7.1.10本条是对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防管道的设计提出的技 术要求,是保障火灾时消防用水正常供给不可缺少的措施。有超 过10个室内消火栓的汽车库、修车库,一般规模都比较大,消防用 水量也大,采用环状给水管道供水安全性高。因此,要求室内采用 环状管道,并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以保证供水的可 靠性。 7.1.11为了确保室内消火栓的正常使用,提出了设置阀门的具 体要求,以保证在管道检修时仍有部分消火栓能正常使用。 7.1.12本条规定了4层以上的多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及地下 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要设置水泵接合器的要求,包括室内消火栓 系统的水泵接合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 器的主要作用是:①一旦火场断电,消防泵不能工作时,由消防车 向室内消防管道加压,代替固定泵工作;②万一出现大面积火灾, 利用消防车抽吸室外管道或水池的水,补充室内消防用水量。增 加这种设备投资不天,但对扑灭汽车库火灾却很有利,具体要求是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的有关规定制订的。目前国内公安消防队配备的车辆的供水能力 完全可以直接扑救4层以下多层汽车库的火灾。因此,规定4层 应下汽东法可不设墨消防水泵接合架

7.1.9本条对室内消火栓设计的技术要求作了一些规定,如室内

术要求,是保障火灾时消防用水正常供给不可缺少的措施。有 过10个室内消火栓的汽车库、修车库,一般规模都比较大,消阻 水量也大,采用环状给水管道供水安全性高。因此,要求室内采 环状管道,并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以保证供水的 靠性。

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要设置水泵接合器的要求,包括室内消火栓 系统的水泵接合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 器的主要作用是:①一旦火场断电,消防泵不能工作时,由消防车 向室内消防管道加压,代替固定泵工作;②万一出现大面积火灾, 利用消防车抽吸室外管道或水池的水,补充室内消防用水量。增 加这种设备投资不大,但对扑灭汽车库火灾却很有利,具体要求是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的有关规定制订的。目前国内公安消防队配备的车辆的供水能力 完全可以直接扑救4层以下多层汽车库的火灾。因此,规定4层 以下汽车库可不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7.1.13室内消防给水,有时由于市政管网压力和水量不足, 设置加压设施,并在汽车库屋顶上设置消防水箱,储存一部分 用水,供扑救初期火灾时使用。考虑到水箱容量太大,在建筑 中有时处理比较困难,但若太小又势必影响初期火灾的扑救, 本条对水箱容积作了必要的规定。

用水,供扑救初期火灾时使用。考虑到水箱容量太大,在建筑设计 中有时处理比较困难,但若太小又势必影响初期火灾的扑救,因此 本条对水箱容积作了必要的规定。 7.1.14为及时启动消防水泵,在水箱内的消防用水尚未用完以 前,消防水泵应正常运行。故本条规定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 水泵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7.1.15在缺少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天然水源的情况下,可采用 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 间内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和与其同时开放的 其他灭火系统,如喷淋或泡沫等)的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 之和的要求。 部分地区由于没有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天然水源,一旦发生 火灾,消防队往往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缺水地区必须建设消防水 池,从而保证消防供水,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7.1.16水池的容量与一次灭火的时间有关,在调查的15次汽车 库重大火灾中,绝大部分灭火时间都是2.00h。本条规定消防水 池的容量为2.00h之内,与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和实际灭火需要是相符的。 为了减少消防水池的容量,节省投资造价,在不影响消防供水 的情况下,水池的容量可以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7.1.17消防水池贮水可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 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 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 要求,为使消防车消防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 的吸水高度不大于6m。 消防水池有独立设置的或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的,当共用时,

前,消防水泵应正常运行。故本条规定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 水泵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7.1.15在缺少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天然水源的情况下,可

间内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和与其同时开 其他灭火系统,如喷淋或泡沫等)的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 之和的要求。 部分地区由于没有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天然水源,一旦 火灾,消防队往往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缺水地区必须建设消 池,从而保证消防供水,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部分地区由于没有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天然水源,一旦 火灾,消防队往往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缺水地区必须建设消 池,从而保证消防供水,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7.1.16水池的容量与一次灭火的时间有关,在调查的15次 库重大火灾中,绝大部分灭火时间都是2.00h。本条规定消 池的容量为2.00h之内,与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和实际灭火需要是相符的。 为了减少消防水池的容量,节省投资造价,在不影响消防 的情况下,水池的容量可以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

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 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 要求,为使消防车消防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 的吸水高度不大于6m。 消防水池有独立设置的或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的,当共用

为保证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内的消防用水在平时应不作它用,因 此,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池应采取措施,防止消防用 水移作它用,一般可采用下列办法: (1)其他用水的出水管置于共用水池的消防用水量的最高水 位上; (2)消防用水和其他用水在共用水池隔开,分别设置出水管; (3)其他用水出水管采用虹吸管形式,在消防用水量的最高水 位处留进气孔。 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措施,如在水池上覆土保温,人 孔和取水口设双层保温井盖等。

7.2.1本条规定,除散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1、Ⅱ、Ⅲ类地 上汽车库,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机械式汽车 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I类修车库均 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这几种类型的汽车库、修车库有的规模大: 停车数量多,有的没有车行道,车辆进出靠机械传送,有的设在地 下层,疏散和灭火救援极为困难,所以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此类汽车库、修车库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扑救困难,易造成 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依靠自动灭火系统将初起火灾进 行有效控制,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7.2.2对于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除本规范另

规定外,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调查,设置自动喷水少 系统是及时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减少财产损失的有效 施。在进行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时,火灾危险 级按中危险等级确定,

动喷水灭火系统更好的效果,对于I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 修车库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机

7.2.4地下汽车库由于是封闭空间,所以可以采用高倍数泡沫灭

系统;对于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由于是一个无人的封闭空间,采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灭火效果很好,故本条文对此作了一些规定 具体设计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B5015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和《气体灭火 统设计规范》GB5037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2.5环境温度低于4℃的严寒或寒冷地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要求设置于式 作用系统。但对于环境温度低于4℃时间较短的一些非严寒 冷地区,可考虑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采用加热保 防冻措施,以保证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内不被冻结。

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中已有具体规定,在设计汽车库、修车库 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对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头的工作压力、 最大保护面积、最大水平距离等以及自动喷水的用水量都应按《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根据汽车库自身的特点,本条制订了喷头布置的, 些特殊要求。绝大多数汽车库的停车位置是固定的,在调查中发 现绝大部分的汽车库设置的喷头是按照一般常规做法,根据面积 大小和喷头之间的距离均匀布置,结果汽车停放部位不在喷头的 直接保护下部,汽车发生火灾,喷头保护不到,灭火效果差。所以 本条规定应将喷头布置在停车位上。 机械式汽车库的停车位置既固定又是上、下、左、右、前、后移 动的,而且层高比较高,所以本条规定了既要有下喷头又要有侧喷 头的布置要求,这是保证机械式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效灭 火所必须做到的。

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由于防火分区较难分隔,停车区 与车道之间也难分隔,在防火分区作了一些适当调整处理,但为了 保证这些汽车库的安全,防止火灾的蔓延扩大,在车道、坡道上方 加设喷头是一种十分必要的补救措施。 7.2.7此条是新增条款。规定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 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 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中有? 危险等级

7.2.7此条是新增条款。规定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 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 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中有关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8.1.1、8.1.2在我国北方,为了保持冬季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 温度不影响汽车的发动,不少汽车库、修车库内设置了供暖系统。 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汽车库火灾是由于供暖方式不当引起的。 如某市某厂的汽车库,采用火炉供暖,因汽车油箱漏油,室内温度 较高,油蒸气挥发较快,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遇明火引起火灾 又如某大学的砖木结构汽车库与司机休息室毗邻建造,用火炉供 暖,司机捕炉子飞出火星遇汽油蒸气引起火灾。 鉴于上述情况,为防止这些事故发生,从消防安全角度考虑, 本条规定在I、Ⅱ、Ⅲ类汽车库,I、Ⅱ类修车库和甲、乙类物品运 输车的汽车库内,应设置热水、蒸汽或热风等供暖设备,不应用火 炉或者其他明火供暖方式,以策安全。 8.1.3考虑到寒冷地区的汽车库、修车库,不论其规模大小,全部 要求蒸汽或热水等供暖,可能会有困难,因此,允许V类汽车库和 Ⅲ、IV类修车库可采用火墙供暖,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容 易暴露明火的部位,如炉门、节风门、除灰门,要求设置在库外,并 要求用一定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墙体与汽车库、修车库隔开。 8.1.4修车库中,因维修、保养车辆的需要,生产过程中常常会产 生一些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乙炔气,修理蓄电池组重新 充电时放出的氢气以及喷漆使用的易燃液体等,这些易燃液体的 蒸气和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就会爆炸。 如汽油蒸气的爆炸下限为1.2%~1.4%,乙炔气的爆炸下限为 2.3%~2.5%,氢气的爆炸下限为4.1%,尤以乙炔气和氢气的爆 炸范围幅度大,其危险性也大。所以,这些工间的排风系统应各自

8.1.1、8.1.2在我国北方,为了保持冬季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 温度不影响汽车的发动,不少汽车库、修车库内设置了供暖系统。 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汽车库火灾是由于供暖方式不当引起的。 如某市某厂的汽车库,采用火炉供暖,因汽车油箱漏油,室内温度 较高,油蒸气挥发较快,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遇明火引起火灾; 又如某大学的砖木结构汽车库与司机休息室毗邻建造,用火炉供 暖,司机捕炉子飞出火星遇汽油蒸气引起火灾。 鉴于上述情况,为防止这些事故发生,从消防安全角度考虑, 本条规定在I、Ⅱ、Ⅲ类汽车库,I、Ⅱ类修车库和甲、乙类物品运 输车的汽车库内,应设置热水、蒸汽或热风等供暖设备,不应用火 炉或者其他明火供暖方式,以策安全,

炉或者其他明火供暖方式,以策安全。 8.1.3考虑到寒冷地区的汽车库、修车库,不论其规模大小,全部 要求蒸汽或热水等供暖,可能会有困难,因此,允许V类汽车库和 Ⅲ、IV类修车库可采用火墙供暖,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容 易暴露明火的部位,如炉门、节风门、除灰门,要求设置在库外,并 要求用一定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墙体与汽车库、修车库隔开。 8.1.4修车库中,因维修、保养车辆的需要,生产过程中常常会产 生一些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乙炔气,修理蓄电池组重新 充电时放出的氢气以及喷漆使用的易燃液体等,这些易燃液体的

1.3考虑到寒冷地区的汽车库、修车库,不论其规模大小,全音

求蒸汽或热水等供暖,可能会有困难,因此,允许IV类汽车库利 IV类修车库可采用火墙供暖,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容 暴露明火的部位,如炉门、节风门、除灰门,要求设置在库外,并 求用一定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墙体与汽车库、修车库隔开

8.1.4修车库中,因维修、保养车辆的需要,生产过程中常常会产 生一些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乙炔气,修理蓄电池组重新 充电时放出的氢气以及喷漆使用的易燃液体等,这些易燃液体的 蒸气和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就会爆炸。 如汽油蒸气的爆炸下限为1.2%~1.4%,乙炔气的爆炸下限为 2.3%~2.5%,氢气的爆炸下限为4.1%,尤以乙炔气和氢气的爆 炸范围幅度大,其危险性也大。所以,这些工间的排风系统应各自

单独设置,不能与其他用途房间的排风系统混设,防止相互影响 其系统的风机应按防爆要求处理,乙炔间的通风要求还应按照 斤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的规定执行,

8.1.5.汽车库内良好的通风,是预防火灾发生的个重要条件。 从调查了解到的汽车库现状来看,绝大多数是利用自然通风,这对 节约能源和投资都是有利的。地下汽车库和严寒地区的非敬开式 汽车库,因受自然通风条件的限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卫生 部门要求汽车库每小时换气次数为6次~10次。 组合建筑内的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 不应和其他建筑的通风系统混设。 8.1.6通风管道是火灾蔓延的重要途径,国内外都有这方面的严 重教训。如某手表厂、某饭店等单位,都有因风道为可燃烧材料使 火灾蔓延扩大的教训。因此,为切断火灾蔓延途径,规定风管应采 用不燃材料制作。 防火墙、防火隔墙是建筑防火分区的主要手段,它阻止火势蔓 延扩大的作用已为无数次火灾实例所证实。所以,防火墙、防火隔 墙除充许开设防火门外,不应在其墙面上开洞留孔,降低其防火作 用。因考虑设有机械通风的汽车库里,风管可能穿越防火墙、防火 隔墙,为保证它们应有的防火作用,故规定风管穿越这些墙体时, A

8.1.6通风管道是火灾蔓延的重要途径,国内外都有这方

灭受少六时车 用不燃材料制作。 防火墙、防火隔墙是建筑防火分区的主要手段,它阻止火势蔓 延扩大的作用已为无数次火灾实例所证实。所以,防火墙、防火隔 墙除允许开设防火门外,不应在其墙面上开洞留孔,降低其防火作 用。因考虑设有机械通风的汽车库里,风管可能穿越防火墙、防火 隔墙,为保证它们应有的防火作用,故规定风管穿越这些墙体时, 其四周空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实,并在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处设防 火阀。同时,要求在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 管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8.2.1本条对危险性较大的汽车库、修车库进行了统一的排烟要 求。建筑面积小于1000m²的地下层和地上单层汽车库、修车 库,其汽车坡道可直接排烟,且不大于一个防烟分区,故可不设排 烟系统。但汽车库、修车库内最远点至汽车坡道口不应大于30m, 否则自然排烟效果不好。对于散开式汽车库四周外墙敞开面积达

到一定比例,本身就可以满足自然排烟效果。但是,对于面积比较 大的敞开式汽车库,应该整个汽车库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否则应 该考虑排烟系统。 汽车库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烟气,而有些烟气含有 一定的毒性,如果不能迅速排出室外,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也 给消防员进入地下扑救带来困难。根据对目前国内地下汽车库的 调查,一些规模较大的汽车库都设有独立的排烟系统,而一些中、 小型汽车库,一般均与地下汽车库内的通风系统组合设置。平时 作为排风排气使用,一发生火灾,转换为排烟使用。当采用排 烟、排风组合系统时,其风机应采用离心风机或耐高温的轴流风 机,确保风机能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并具有在高于280℃ 时风机能自行停止的技术措施。排风风管的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由于排气口要求设置在建筑的下部,而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因此 各自的风口应上、下分开设置,确保火灾时能及时进行排烟。 大、中型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产生大量 烟气,为保障人员疏散,并为扑救火灾创造条件,需要及时有效地 将烟气排出室外,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能、环保等方面考虑,以半地下汽车库(一般汽车库顶板高出室外 场地标高1.5m)的形式营造自然通风、采光的良好停车环境,通过 则窗及大量顶板开洞方式,达到建筑与自然景观的充分融合。在 这种情况下,若按照本条原条文的规定,不仅造成浪费,火灾时顶 板洞口边的所有风管排烟效果均会大打折扣,而通过大量的顶板 伺口进行自然排烟,不仅安全可靠而且也符合“有条件时应尽可能 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进行烟控设计”的原则。因此,与原国家标 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不同的是,不

再对采用何种排烟方式进行规定,例如面积天于1000m的地下汽 车库若能满足本规范第8.2.4条的要求时,也可采用自然排烟 方式。 除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坡道可以作为自 然排烟口外,地下其他各层的汽车坡道不可以作为自然排烟口。

8.2.4对自然排烟方式的规定参照了相关国家规范的有天规定,

排烟窗即可开启外窗,是指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顶部能有效 排除烟气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可分为自动排烟窗和手动排烟 窗。自动排烟窗是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可远距离控制的 排烟窗;手动排烟窗是指人员可以就地方便开启的排烟窗。 地下汽车库可以利用开向侧窗、顶板上的洞口、天井等开口部 位作为自然通风口,自然通风开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顶棚上,其 下沿不应低于储烟仓高度或室内净高的1/2,侧窗或顶窗应沿气 流方向开启,日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

疏散,另一方面是为了便于扑救火灾。鉴于汽车库、修车库的 点,经专家们研讨,参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中对排烟量的计算方 得出简化表格。

8.2.6地下汽车库发生火灾时产生的烟气,开始时绝大多

在汽车库的上部,将排烟口设在汽车库的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 面上排烟效果更好,排烟口与防烟分区最远地点的距离是关系 排烟效果好坏的重要问题,排烟口与最远排烟地点太远就会直 影响排烟速度,太近要多设排烟管道,不经济。

在汽车库的上部,将排烟口设在汽车库的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 面上排烟效果更好,排烟口与防烟分区最远地点的距离是关系到 排烟效果好坏的重要问题,排烟口与最远排烟地点太远就会直接 影响排烟速度,太近要多设排烟管道,不经济。 8.2.7、8.2.8据测试,一般可燃物发生燃烧时火场中心温度高达 800℃~1000℃。火灾现场的烟气温度也是很高的,特别是地下汽 车库火灾时产生的高温散发条件较差,温度比地上建筑要高,排烟 风加能不在炫高三泪下亚当工作一目克关系到小场排烟的很重

800℃~1000℃。火灾现场的烟气温度也是很高的,特别是地下汽 车库火灾时产生的高温散发条件较差,温度比地上建筑要高,排烟 风机能否在较高气温下正常工作,是直接关系到火场排烟的很重

要的技术问题。排烟风机一般设在屋项上或机房内,与排烟地点 有相当一段距离,烟气经过一段时间方能扩散到风机,温度要比火 场中心温度低很多。据国外有关资料介绍,排烟风机能在280℃ 时连续工作30min就能满足要求,本条的规定与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是一个排烟系统的 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缺一不可,排烟防火阀关闭后,仅是排烟风机 启动也不能排烟,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所以,它们之间一一定要做 到相互联锁,目前国内的技术已经完全做到了,而且都能做到自动 和手动两用。 此外,还要求排烟口平时宜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做到自 动和手动都能打开。目前,国内多数是采用自动和手动控制的,并 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起来,一旦遇有火警需要排烟时,由控制中心 指令打开排烟阀或排烟风机进行排烟。因此,凡设置消防控制室 药汽车库排崛玄缩尚田 口海

较光滑,风速允许大一些。非金属管道风速要求小一些。内 滑,风速阻力要小;内壁粗糙,风速阻力要大一些,在风机、 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阻力越大,排烟效果越差,阻力越小,排 果越好。

8.2.10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需要排出某一区域的空

2.10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需要排出某一区域的空气时同

也需要有另一部分的空气补充。地下汽车库由于防火分区的防火 墙分隔和楼层的楼板分隔,使有的防火分区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 汽车疏散出口,也就无自然进风条件,对这些区域,因周边处于封 闭的环境,如排烟时没有同时进行补风,烟是排不出去的。因此, 本条规定应在这些区域内的防烟分区增设补风系统,进风量不宜 小于排烟量的50%。在设计中,应尽量做到送风口在下,排烟口 在上,这样能使火灾发生时产生的浓烟和热气顺利排出。

9.0.1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 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都是火灾时的主要消防设施。为了确保其用电可靠性,根据汽车 库的类别分别作一级、二级、三级负荷供电的规定,不同负荷供电 等级基本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相一致。有的地区受供电条件的限制不能做到时,应自备柴油发 电机来确保消防用电。 一些停车数量较少的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的疏散出口: 当采用电梯时,一旦断电会影响车辆的疏散,因此应有可靠的供电 电源。本条对上述设备用电作了较严格的规定。 9.0.2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在火灾时能立即用上备用电源, 使扑救火灾的工作迅速进行,使消防用电设备在一定时间内不被 火灾烧毁,保证安全疏散和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9.0.3本条对配电线路的敷设作了必要的规定。 9.0.4汽车库的环境条件较差,多数无自然采光,或虽有自然采 光,但光线暗弱,多层以及高层汽车库因为停放车辆多,占地面积 大,一般工作照明线路在发生火灾时要切断,为了保证库内人员、 车辆的安全疏散和扑救火灾的顺利进行,需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和疏散指示标志。 由于地下汽车库内人员疏散相对困难,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由20min改为30min,以利人员疏散, 同时,也可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保持一致。

9.0.2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在火灾时能立即用上备用电 使扑救火灾的工作迅速进行,使消防用电设备在一定时间内不 火灾烧毁,保证安全疏散和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JLZJ-Y-GL-002-2020 北京市普通公路交通工程日常养护预算编制办法(试行)9.0.5本条对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分别作

本条规定的消防应急照明灯的照度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提出的。该规范规定,供人员 疏散的事故照明,主要通道照度不应低于1.OLx。 为防止被积聚在天花板下的烟雾遮住蔬散指示标志的照度 对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规定为距地面1m以下的高度。根据调 查,驾驶员坐在驾驶室的位置时,指示标志的高度应与人眼差不多 等高,才能不致被汽车遮挡。20m范围内的疏散指示标志是容易 被驾驶员辨识的,所以本条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为20m是合 适的。

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提出的。该规范规定,供人员 疏散的事故照明,主要通道照度不应低于1.0Lx。 为防止被积聚在天花板下的烟雾遮住蔬散指示标志的照度, 对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规定为距地面1m以下的高度。根据调 查,驾驶员坐在驾驶室的位置时,指示标志的高度应与人眼差不多 等高,才能不致被汽车遮挡。20m范围内的疏散指示标志是容易 被驾驶员辨识的,所以本条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为20m是合 适的。 9.0.6对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爆炸 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同样 也适用于汽车库的危险场所,所以本条不另作规定。 9.0.7本条规定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 此次修订明确了屋面停车场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 对条文的表述方式也作了调整。 根据对国内14个城市汽车库进行的调查,目前较大型的汽车 库都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但由于汽车库内通风不良,又受 车辆尾气的影响,不少安装了烟感报警的设备经常发生故障。因 此,在汽车库安装何种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汽车库的通风条件和 自动报警设施的工作条件而定。 由于汽车库、修车库人员少,起火不易发现,所以一且发生火 灾极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为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大、中型及地下汽车库等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9.0.8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 相关规范已对各类系统的联动控制作出规定,汽车库中各类系统 的联动控制设计应按这些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9.0.9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都是规

9.0.7本条规定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汽车库

9.0.7本条规定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 此次修订明确了屋面停车场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 对条文的表述方式也作了调整。 根据对国内14个城市汽车库进行的调查,目前较大型的汽车 库都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但由于汽车库内通风不良,又受 车辆尾气的影响,不少安装了烟感报警的设备经常发生故障。因 此,在汽车库安装何种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汽车库的通风条件和 自动报警设施的工作条件而定。 由于汽车库、修车库人员少,起火不易发现,所以一且发生火 灾极可能导致重大财产损失,为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NB/T 32004-2018 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并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控制和扑救火灾,大、中型及地下汽车库等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9.0.8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

9.0.9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汽车库,都

置消防控制室,并有专人值班管理。由于汽车库内的工作人员较 少,如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室并由专人值班有困难时,可与汽车库 内的设备控制室、值班室组合设置,控制室、值班室的值班人员可 兼作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这样可减少汽车库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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