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077-2019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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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077-2019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4.3.2基坑及边坡工程周围地面应进行防水.排水处理,严防雨 水等地面水浸入基坑周边土体,影响基坑边坡安全。 4.3.8一次开挖深度过天,土体卸载太快,基坑底部及基坑周边 水平应力增长过快,对基坑支护产生不利,若是桩基础,可能还会 将桩剪断。

量机械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情况下,地下空气污染相对严重,在自 然通风难以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人工通风排气来保证作 业环境满足施工要求。

DB63/T 1964-2021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地名地址采集入库规范.pdf4.3.10利用监测信息及时掌握基坑支护结构.地上地下结

施工荷载变化等进行及时的应对和调整,采取措施避免异常情况 的发生。监测应从施工开始至地下结构施工完成为止:当工程需 要时,应延长监测周期。监测同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每天进行 视检查,加强巡视检查是预防事故简便,经济且有效的方法。 逆作法是一项涉及基坑工程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的多学科 交叉的综合性专项技术,其中岩土性质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城 市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施工阶段各个工况和永久使用阶段下结构 受力状态变化与差异,决定了采用全过程信息化施工的必要性。

4.3.11施工单位应严格接照专项方案进行人工挖孔

全交底安全防护,开挖支护与验收。施工单位要在客桩位挂设 人工挖孔桩风险责任类公示牌,明确桩基概况,风险危害,防范应

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目的的安全网。临边,洞口”指建筑施 工现场的基坑边,阳台边,楼板边,檐口边,梯道边,楼梯口,电梯 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5.2.1~5.2.2.T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材料应选 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性材料,并做到坚固.稳定.整洁和美观。

5.3.1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卫室,企业名称或标识车辆 冲洗设施等,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持工作卡进出现场。

5.4.1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碎石 或其他硬质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做到畅通,平整,其宽度应能满足 施工及消防等要求。

5.4.3对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路面.裸露地面及存放的土方 等,应采取合理,严密的防尘措施,

5.5.1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面积及安全消防要求,合理布置材 料的存放位置,并码放整齐。现场存放的材料(如:钢筋,水泥 等),为了达到质量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应有防雨水浸泡,防锈蚀 和防止扬尘等措施。

污染,应要采用合理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5.5.3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管理,在使用和储藏过程中,应 有防暴晒,防火等保护措施,并应间距合理,分类存放,

污染,应要采用合理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5.6,1施工现场应做到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材料区进行明

5.6,1施工现场应做到苏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材料区进行明 显的划分,并应有隔离措施;如因现场狭小,不能达到安全距离的 要求,应对办公区,生活区采敢可靠的防护措施;为了保证住宿人 员的人身安全,在建工程内食堂,库房严禁兼作员工宿舍。 5.6.3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床铺不应超过2层,为了达到安全 和消防的要求,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

5.6.3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床铺不应超过2层,为了

和消防的要求,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还 16人,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

5.7.1现场临时用房和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 食堂.锅炉房库房变配电房围挡.大门.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 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等设施,在防火设计上,应达到 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5.7.3为了保证现场防火安全,动火作业前应履行动火审批程

5.9.1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明显的公示标牌,如果认为内容

5.9.1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明显的公示标牌,如果

还应增加,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进行设置

还应增加,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进行设置

5.1.3厕所的薄位和小便槽应满足现场人员数量的需求, 建筑或作业面积大的场地应设置临时性厕所,并由专人及时! 清理。

5.11.2施工活动泛指施工拆除.清理.运输及装卸等动态作业活 动,在动态作业活动中,应有防粉尘,防噪声和防光污染等措施, 为了保护环境,施工现场严禁楚烧客类废弃物(包括:生活垃 圾废旧的建筑材料等),应进行及时的清运

6.2.12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符合下列

1)应考愿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 2)应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措施。 3)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 4)应选用先进的产品技术设备,施工工艺和方法,利 用规划区域内设施。 5)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药人力资源 等内容。 3应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节 成排和降耗指标分析和比较,采用高性能,低噪声和低能耗的

1办公用房宜设置在工地入口处,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 生活: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宜分区域设置。 2施工现场作业棚·库房.材料堆场等布置宜靠近交通线路 和主要用料部位。 3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宜远离噪声敏感区。 4施工现场应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5现场施工平面图应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分阶段进行调 整,保证施工全过程平面布置的合理性。 场区围护及道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宜考愿设置两个以上大门:大门应考愿周边路 网情况转弯半径和坡度限制,天门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车辆运 输和消防需要,尽可能考愿与加工场地,仓库位置的有效衔接。 2施工现场天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 部,并应工具化、标化。 3施工现场入口应设置绿色施工制度及公告图牌。 4施工现场道路布置应遵循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 原则。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有排水 措施。 7施工现场主要的硬化处理宜采用可周转使用的材料和 构件。 8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和施工道路周围宜设绿色隔离带。 6.2.4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和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临时建筑的体型宜规整,应有自然 通风和采光,并应满足节能要求。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制成的复合

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临时设施建设不宜使用一次性墙体材料。 4尽可能利用已建的永久性房屋为施工服务,临时房屋应 尽量利用可装拆的活动房屋且满足消防要求。 5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应采用防寒措施。夏季炎热地区的 外窗宜设置外遮阳。 6动力线路用水线路应采用BIM建模技术优化设计,尽可 能缩短线路长度并预先计算施工用水及用电量。现场照明设计 立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IGI46 的规定。 7临时用电设施应采用节能型,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 订具的数量不应少于80%,临时用电设备应采用声控,光控等节 能控制装置。采用无功补偿装置,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 8合理配置采暖设备,空调,风扇的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及 合理的室内温度,实行分段分时使用。 9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应包括节能措施,并落实到位。办公, 生活和施工现场用电应分别计量。消防用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 规定。

7.1.1建筑施工单位泛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与施 工劳务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 规定,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客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 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资质不分序列,类别和等级,并明确 厂除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外的承包范围。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按 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要求,可承担本类别客等级 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特级 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 工程。 7.1.2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敢两种方式完成合同: 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 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 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 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 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 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应经建设单位认可。 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 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7.1.3按照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

完全禁止的,而工程分包是充许的,但应依法进行。违法分包同 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 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 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文未经建设单位认可: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 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适应的技术.经济和工程方面的管理人员。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 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管理负责人,专业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项自造价(合同)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 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的组 构架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能顺畅地运行工作流程,

的要求,与投标文件一致,并通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审查;总 承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需经建设单位,蓝理单位审批同 意。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管理组织的建立应满足合同的要求,并应 通过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查,送建设单位备案:专业分包 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需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同意 并送建设单位备案。劳务分包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更换需经 总承包单位审批同意,并送监理单位备案

及有劳务分包的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是指专业分包和劳务分 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服从发包的统一管理。发包单位应在公平 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制度建设和合同关系,与分包单位分解自标 分担责任,分享利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苏法》的 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 可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 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 2 项目经理部管理

7.2.1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一级建造 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 自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7.2.2项目经理部应为一次性机构,因项目的存在而存在,项目 开工前成立,完工后解体,过程中可以根据项目管理事物的轻重

7.2.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施工单位应

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自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 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 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 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 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 求: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 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 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惠,及 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理制度推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实现平安卡”管 理全覆盖,项自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实行*平安 卡”多功能考勤机指纹考勤,其余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建筑工人

7.3劳务作业队伍管理

7.3.1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 业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 包,应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 工头”。 7.3.2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 业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7.3.2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 业的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7.4现场从业人员管理

7.4.2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档 案员施工员,测量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 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 员等。

7.4.2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档

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 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 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 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 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劳动用工合同应由务工人员与施 工单位签订,并由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

7.4.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卡管理制

度推进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现场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且考核合格敢得*平安卡”,并实行全员持*平安卡”上岗。未 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7.6现场劳务档案资料管理

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场劳务档案做有括:企业法人营 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

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书(原件或复 印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分包合同的认可证明,建筑工程(专 业劳务)分包登记表,分包合同登记汇总表总(分)包施工单位 现场管理人员花名册,总(分)包施工单位现场工人花名册,劳务 分包单位项目民工花名册以及现场务工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社会 保险证明,本人体检证明,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8.1.1建设项目合同是项自管理的依据,是项目管理应遵循的 首要条和基本原则。建设项目合同包括工程代建合同工程总 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跟踪审计合同,专业工程承包合同工 程监理合同,劳务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等,是项目管理的依 据,是项目管理应遵循的首要条件和基本原则,与建筑施工现场 相关的合同签署客方应当以合同条件作为工作准则,严格接照合 司履行客自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建设项目合同是施工现场相关 各责任主体解决争议的主要法律依据

8.1.3对合同金额或T程规模较大的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

8.2.1合同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应对主 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特别是对容易产生争议的条款要掌握 清楚。

8.2.3合同实施保障体系是全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建设

合同目标的实现与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 现密切相关,应处理好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 关系。

同的分解应包含分包合同。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客种合同事 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相关责任人,使其对各自的工作范 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

8.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监督各方是否按合

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分析执行差异原日

8.2.6本条提到的施工现场专项资金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8.2.8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

8.2.8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 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其他声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透 露给第三方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 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8.2.9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

定,发包人可在四种情形下,行使合同解除权:1.承包人明确表示 或者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 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建设工程司法解释 第9条的规定:“发包人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 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2,提 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根据《合同法》第9了条的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 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 权要求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 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 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处理(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修复 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 支工程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 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 履行连续超过规定时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承包 人承担施T设备的损坏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发包人除承 担自身人员,财产的损失外,还应支付承包人下列款项合同解除 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 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 价款: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 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 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或效方商定在合同解除前 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9.1.1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包括四 部份: 1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如《建筑法》《建设工程 责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应的 工程技术和管理标准。 2工程建设标准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的施工 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等。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既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也是 T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实施监理的直接依据,建设单位与 其他单位签订的与施工有关的合同,如施工承包合同,材料设备 采购合同等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内容及 监理权限等事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及法 律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 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令

9. 2 项目监理机构

9.2.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单位在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宜根据工程的进展和需要分 阶段安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进场和退场。人员的进场计划和

退场计划应写进监理规划

物量 9.2.4工程监理工作具有连续性,一个工程项自监理人员变动 太多会给监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项目蓝理机构的人员 应尽量保持稳定。但考虑到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允许 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适当的人员调换,但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 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调换专业工程师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调换 后的人员资格原则上不应低于调换前的人员资格。人员调换时 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蓝理工作的连续性,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人员调换备案手续。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时应按建设工程监 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药时间通新建设单检和施工单检

9.2.6本条要求项自监理机构客级人员都要签订质量.安

9.2.6本条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客级人员都要签订质量,安全履 责和廉洁从业责任书,自的是要求项自蓝理机构将相关责任层层 落实到每一个人。

9.2.8为提升监理行业的对外形象,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的

.3.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经单位技术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3.3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

对危险性教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编制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监理的 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对工程规模较小,技术简单且有成熟管理经验和措施的,可 不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不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9.3.11计量设备是指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 备。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定,确 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9.4.8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 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的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 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旁站的关 键部位关键工序。本条中的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是 指施工操作过程对工程或工序质量影响较大部位和工序,如基础 和主体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和灌浆,结构构件或设备的吊装, 系统设备的调试等。对这些部位或工序监理人员应对其施工操 作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

9.5.1本条中的阶段进度计划包含年.季.月周进度计划以及 工程节点进度计划:专项工程进度计划是施工单位针对技术复 杂,施工难度大的子分部工程编制的进度计划或施工分包单位编 制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

9.6.1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对施工单 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年 自

9.6.1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年 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包括进行现场计量以确定实 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提出到期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附上

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相应的的支持性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复核工作进行帮助和 指导,对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给出自已的审核意见,签认后报 建设单位。 总蓝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审批确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项自监理机构应建立工程款审核支付台 账。对项目蓝理机构审核与建设单位审核不一致的地方做好相 应的记录,注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9.6.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款支付审请 后,分析竣工结算的编制方式,取费标准,计算方法等是否符合有 关工程结算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约定方式,并根据竣工图纸.设计 变更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对工程结算中的工程量,单价进行审 查,提出审查意见,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在审查 过程中应及时.客观地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力求形成统 一意见: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做好相应记录,注明差异的原 因,供总蓝理工程师审批时决策。 项自蓝理机构在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应将结算价款审核过 程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解释和协商工作,力求 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异议,总蓝理工程 师应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签发工程结算款支 时证书,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理 方式进行处理,即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起诉,仲裁等条款解 决争议。

9.7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本条中的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负责人,项自经理和项自安 全员。

9.7.4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除了日常的监督 检查外,宜每月或定期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安 全生产进行一次集中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隐惠 的排查和安全生产资料管理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整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DB35/T 1863-2019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9.7.4项且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除了日常的监督

9.8.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 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涉及工程费用索赔的有关施工和 蓝理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变更单,施工组织 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往来 函件,会议纪要,监理日志(监理)T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监理 月报及相关监理文件资料等

况。对于发生“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情形,应重点记录施工单位人工,设备在现场的数量和状态;对于 发生其它暂停施工情形的,应重点记录直接导致停工发生的 原因。

10.1.1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投资人,是建设工程的重要责 任主体。建设单位有权对建设过程进行检查,控制,在工程建设 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

GB/T 12085.14-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露、霜、冰.pdf10.2.11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以

1.2.11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寸和掌握以下内容: 1熟悉掌握程项目管理规划。 2 熟悉掌握工程项自施工设计图.说明及施工工艺流程。 3对设计中的技术雄点和施工关键部位存细研究,将图纸 上的有关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4熟悉掌握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5熟悉掌握相关合同。

10.3.11建设单位可自行派遣人员或委托代理机构派遣人员 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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