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版)(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9月起施行)

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版)(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9月起施行)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1253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德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版)(德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9月起施行)

第1.1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 进一步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统一建筑审批管理标 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结合德阳市规划管理工作 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 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的各项建设工程,各县(市、区)规划技术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也 第1.3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 术规范执行。本规定所定的技术标准为建设规划的最低标准,还应当根据 城市规划有关规定创造良好的环境质量,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批 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抵触的,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批准实 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第1.4条建筑设计应科学合理,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确保建筑使用功能 以及节能、节水、节地沙节材等要求。 第1.5条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真实、准确,建设单位和设计 单位在报审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 安 系,予以定期公希。 城乡 第1.6条临时建筑层数原则不超过 层,其管理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1.6条临时建筑层数原则不超过一层,其管理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2.1条城市用地规划管理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2条 建设用地的划分使用应遵循兼容性原则。控制性详细规 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 总用地面积的7%,且在工业用地范围内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2.3条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 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居 住、商业商务等经营性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 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零星用地指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 住用地(含与其他用地性质混合的居住用地)和商业商务用地。建设高层 建筑的最小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 因用地狭窄或者与城市道路不相连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用 地,按照零星用地管理 规定

理技 居住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防灾、交通需求工 程管线埋设、建筑物保护、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范外,应符合本章规定。 [Lx:南北向建筑间距,LY:东西向建筑间距,Hs:南侧建筑高度,H:平均建筑高度, W:高层建筑面宽,B:山墙或高层次要朝向宽度」 德阳市 第3.1.1条多、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1)南北向时: 花 ①旧城区(不含旧城核心区)、主城区、天元片区、孝感片区、新城 区,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 ②东山片区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 ④若南侧建筑低于北侧建筑,应按平均高度计算。 ①旧城区(不含旧城核心区)、主城区、天元片区、孝感片区、新城 区,其间距不得小于平均建筑高度的1.0倍: ②东山片区,其间距不得小于平均建筑高度的1.2倍; ③旧城核心区不得小于平均建筑高度的0.8倍。 规定 (3)低层与低层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7米,多层与低层居住 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多层与多层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5 米。 (1)建筑山墙宽度小于13米(含13米)的间距控制:山墙位于居 住建筑长边南侧,其间距不小于10 米, 旧城核心区不予折减;山墙位于

(3)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7米的间距控制:按居住建筑长边平行布置 的规定控制 管 规划管理局 (1)山墙宽度小于13米(含13米),其间距不小于6米; (2)山墙宽度大于13米,小于17米(含17米),其间距不小于8 米;低层居住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6米; (4)两个山墙间设有公共道路或山墙面开窗或开门的,其间距应按 (1)、(2)(3)条规定值增加2米。 (5)山墙设有阳台的,算至阳台边,且应按(1)、 理技 (2) 3)项 规定值增加2米。处 第3.1.4条高层居住建筑主要朝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长边平行布置 时的间距控制: ?

24米;其他区域按平均高度的0.9倍计算,且不小于24米。 ④12层以上,面宽大于40米的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的间距: 日城核心按平均高度的0.6倍计算,且不小于30米;其他区域按平均高 度的0.7倍计算,且不小于35米。台

3.1.5条高层居住建筑主要朝向相对布置时的间距按以下规定

③9~12层(包括12层)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高层建 筑相对的间距:旧城核心区按平均高度的0.5倍计算,且不小于27米;其他 区域按平均高度的0.7倍计算,且不小于30米。 茶 ④12层以上,面宽大于40米的高层建筑主要朝向相对的间距:旧城核 心区按平均高度的0.5倍计算,且不小于30米:其他区域按平均高度的0.6 倍计算,且不小于35米。向 第3.1.6条点式高层与板式高层的间距控制 (1)点式高层在板式高层北侧:当板式高层为12层以上时,其间距按 板式高层间距的0.9H控制,最小值不予折减。 (2)当点式高层在板式高层为9一12层北侧以及点式高层在板式高层

①当山墙宽度≤13米,其间距不小于18米。 ②当山墙宽度大于13米小于等于20米,其间距不应小于平均高度 的0.3倍,且不小于18米,同时不应小于山墙或次要朝向宽度。× (二)高层居住建筑山墙(次要朝向)宽度大于20m,其间距按居住 建筑长边平行布置的规定控制。 第3.1.8条高层居住建筑山墙(次要朝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山墙 间距按以下规定控制(同时应满足消防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1)高层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3米的间距控制: ①9~18层(包括18层),山墙之间的间距不小于9米。 ②18层以上,山墙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3米。 现定 (2)高层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3米、小于等于20米的间距控制: ①9~18层(包括18层),山墙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3米。 ②18层以上,山墙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米,阻不小于较宽山墙宽 2 度。期 (3)高层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大于20米的间距按长边相对控制。 第3.1.9条高层居住建筑山墙之间的间距控制

(1)高层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3米的间距控制 ①9~18层,其间距不小于13米; ②18层以上,其间距不小于15米; 技 (2)高层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3米小于等于20米,其间距不小 于15米,且不小于较宽山墙宽度。 划 (3),高层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大于20米的间距按长边相对控制。 第3.1.10条高层居住建筑主要朝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山墙的间距 控制

①当山墙宽度 ≤13米GB/T 41758.1-2022 塑料 聚酮(PK)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其间距不小 于13米。 理技 ②当山墙宽度 大于13米小宇等于17 米,间距不小手山墙 宽度,且不小于15米。

注:(1)表中a指两栋居住建筑主要草 玩用来用 (2)若东西向与南北向同时存在,计算南北向。 (一)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侧时的间距控制: 规 (1)非居住建筑为多低层建筑,其间距按非居住建筑高度控制,且 低层不小于10米,多层不小于15米。 (2)非居住建筑为高层建筑,其间距按居住建筑要求控制。 (1)非居住建筑为低层建筑,其间距按非居住建筑高度控制,且不 小于10米。 (2)非居住建筑为多层或高层建筑,其间距按居住建筑要求控制。 第3.2.2条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控制 ()居住建筑山墙或次要朝向与非居住建筑长边相对时的间距控 制

(1)当山墙或次要朝向面宽小于等于13米的间距按以下规定控制 ①高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3米。 2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0米。 ③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6米。 管理技 (2)当山墙面宽大于13米小于等于20米的间距按以下规定控制 ①高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5米。 舰 3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8米。 (二)居住建筑山墙或次要朝向与非居住建筑山墙或次要朝向相对 时,高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3米,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6米, 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9米。 茶 (三)非居住建筑山墙与居住建筑长边或主要朝向相对时,按居住建筑间 距控制。 划 第3.2.3条0高层建筑裙房(H<24米)按多层建筑间距规定控制。 (一)非居住建筑高度>24米;≤35米时,按9一12层居住建筑间 距控制。 (二)非居住建筑高度>35米;≤50米时,按18层居住建筑的间距

3.3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