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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12J4-1 常用门窗附表6窗框面积占整窗面积20%的窗户传热系
附表7铝包木窗及塑料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示例
附表7铝包木窗及塑料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示例
附表8铝合金型材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示例
4.4五金配件 4.4.1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要求,合页、清撑、 骨轮等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五金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212的规定, 4.4.2铝合金门窗工程连接用票钉、螺栓宜使用不锈钢紧固件 4.4.3铝合金门窗五金件、紧固件用钢材宜果用奥式体不锈钢材 科,黑色金属材料根锯使用要求应选用热浸镀锌、电镀锌、防锈涂料 等有效防质处理。 4.5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差应符合表4.6的规定
表4.5 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
4.6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富设计规范) GB50057的规定,铝合金门窗的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富装置可靠连接。 5.包装、运输、贮存 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锯合金门窗》GB/T8478 6.安装施工 6.1不得采用边动口边安装或先安装后动口的施工方法,宜采用 干法施工方式。 6.2铝合金门窗安装宜采用干法施工方式。 6.3铝合金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内侧或润口内进行, 6.4门窗应启闭灵活、无卡滞。 6.5复核建筑门窗口尺寸,润口算、高尺寸允许偏差应为±10 mm,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应为±10mm, 6.6门窗安装位置、开启方向与安装连接方式应符合本图集规定 和建筑工程设计要求。 6.7门、窗框与墙体要用保温材料填充时,应连接牢围。 6.8铝合金门窗采用干法施工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附框安装应在润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铝合金门 留安装应在洞口及培体抹灰湿作业后进行。 (2)金属附框最小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mmx20mm (3)金属附椎的内、外两侧宜采用固定片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固 定片宜用Q235钢材,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度不应小于20mm,表面应做 防脑处理。 (4)金属附框围定片安装位置应满足:角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C型铝塑复合、木包铝节能门窗说明
4.2.1胶粘剂 胶粘剂质量应符合相关品种胶粘刻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4.2.2油漆 油漆质量应符合相关品种油漆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油 性木漆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 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规定。 4.2.3饰面材料 可选用薄木皮、浸溃胶膜纸饰面人造板、PVC贴面板等,应按设计要 求和功能要求选用。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 4.2.4甲醛释放量 选用的各种胶合材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 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中规定的E1要求。 4.2.5密封材料 密封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关品种密封材料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2.6五金件、附件、紧固件 五金件、附件、繁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品种的国家标 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4.3弹簧门应选用地弹策,也可选用液压阅门器,在楼层采用地 举簧时要注意楼层面层的厚度,其厚度应大于培弹簧厚度方可理设。 4.4推拉门滑轨、滑轮均为市场成品,推拉门门扇应用清轨内的 门挡定位,勿便地上导向轴在门扇滑动方向受到硅撞 4.5木门窗成品的质量及其制作偏差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
5.3本图集复合型门扇、模压门扇两侧(单侧)内部购设有门锁 安装垫木,制作时应在其外部面板盖上“门锁”字样,安装门锁注意 位置, 5.4木门窗储运时,应储存于清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仓库 内,储存时应水平放置,高出地面200以上,防止受潮、变形。运输时防 止机械碰撞和日晒雨淋, 木门窗的包装应采用捆扎或包装箱,包箱内应有装箱单和成品检 验合格证。 5.5木门留的安装应在培体湿作业硬化后以及隐藏工程、吊项工程 请面工程、水电工程完成后进行,当需要湿作业前进行时,应取保护 措施。门框与培体连接见115页安装图,并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规定。 5.6木门窗的验收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 执行。木门窗在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胶合 板不得脱胶,上摄头应设有透气孔
5.3本图集复合型门扇、模压门扇两侧(单侧)内部购设有门锁 安装垫木,制作时应在其外部面板盖上“门锁”字样,安装门锁注意 位置, 5.4木门窗储运时,应储存于清洁、干煤、通风、温度适宜的仓库 内Q/CR 562.3-2018 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 第3部分:防排水板,储存时应水平放置,高出地面200以上,防止受潮、变形。运输时顾 止机械碰撞和日晒雨淋, 木门窗的包装应采用捆扎或包装箱,包箱内应有装箱单和成品检 验合格证。 5.5木门留的安装应在培体湿作业硬化后以及隐微工程、吊项工程 请面工程、水电工程完成后进行,当需要湿作业前进行时,应来取保 精施。门框与培体连接见115页安装图,并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规定。 5.6木门窗的验收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 执行。木门窗在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胶合 板不得脱胶,上留头应设有透气孔,
注:(1)门资套立、冒头、子口、饰线等部件加工时基材采用优质中密度纤维板 饰面材料选用0.6mm优质天然实木单板、背面覆贴防潮平衡层。 (2)饰线宽度按设计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