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文本(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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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文本(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017年10月)

13)通风空调系统具有空气净化必能或合理设置室内空气净化装置,降低室内空气的主要污案物浓度。 14)合理组织气流。不同功能房间应保证一定压差,避免气味散发量大的空间(比如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的气味或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别的空间或室外主要 场所。 15)宜对室内CO,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使CO,浓度始终维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16)甲醛、苯、氨等有害挥发性有机物宜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其限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 求。 17)地下车库宜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CO浓度监测装置,CO浓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能源综合利用 18)空调供暖系统中的锅炉应增设烟气热回收装置。既有燃煤锅炉宜改造为燃气锅炉;接近或超出使用寿命的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宜更换为冷凝式锅炉。 19)存在生活热水、空调再热等稳定热需求时,宜回收制冷机组冷凝热来满足热需求。 20)回收利用排风冷(热)量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1)对于过渡季节或冬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宜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改造直接利用室外空气降温,或对空调水系统进行改造采用冷却塔供冷。

4.3.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技术路线

节水系统 1)给水排水系统的水质、水量、水压应满足建筑用水的要求。 2)应对现有给水系统进行管道漏损情况检测,并采取避免管网漏损的措施 3)对各种用水分级、分用途设置计量水表。

4)设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热源系统如需改造,应优先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等作为热源,并合理配置辅助加热系统。 5)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如需改造或加装生活热水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节水器具与设备 6)如现有卫生器具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及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的要求,应更换成节水器具。有条 时,宜采用用水效率等级为2级及以上的节水器具。 7)绿化灌溉应采用节水灌溉系统。有条件时,还应在采用节水灌溉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 8)空调设备或系统应合理采用节水冷却技术。 9)当建筑内设有公用浴室时,应采用节水控制措施,如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并采用感应开关、延时自闭阀或脚踏式开关等节水装置, 10)现有的用水设备如需更换,应采用节水设备。 传统水源利用 11)景观水体用水、绿化用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浇酒用水、冲厕用水、冷却水补水等不与人体接触的生活用水,宜采用除市政供水、地下水外的其他水源,且水质 达到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有条件时应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 12)非传统水源给水系统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3)使用非传统水源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4)应结合场地情况,对既有阴水排水系统进行断接改造。 15)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使用自来水或地下井水,应优先采用雨水。 16)海绵城市:根据《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第4.1.2条:新开发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小于75%,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宜大于0.6:合理规划地 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进行水量平衡,合理确定雨水回用系统形式、处理工艺及规模。

DBJ50/T-289-2018 雷达法检测混凝土结构质量技术标准4.3.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路线

措施,尽量少拆除或更换,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减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等。 1)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和抗囊性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确保建筑结构及非结构构件安全、可靠,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宜采用模板使用少、体积增加小的加 固技术;应充分保留利用原有结构构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原结构构件的利用率不应小于70%。 2)材料性能。查阅材料力学性能、耐久性、回收利用价值相关资料,测算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价值。改造时,应充分利用原有材料:应合理采用高强度结构材料:应合 理采用环保性和耐久性好的结构材料、结构加固材料和防护材料:新增材料宜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在保证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前提下,新增材料宜使用固体 废弃物再生建材:宜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减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

提高既有建筑的使用寿命,减少拆建,改造时减少新增材料的使用等都是绿色节能的措施,对既有建筑应确保建筑结构及非结构构件安全、可靠,必要时应采取加固 措施,尽量少拆除或更换,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减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等。 1)结构安全性、耐久性和抗囊性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确保建筑结构及非结构构件安全、可靠,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宜采用模板使用少、体积增加小的加 固技术;应充分保留利用原有结构构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原结构构件的利用率不应小于70%。 2)材料性能。查阅材料力学性能、耐久性、回收利用价值相关资料,测算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价值。改造时,应充分利用原有材料:应合理采用高强度结构材料:应合 理采用环保性和耐久性好的结构材料、结构加固材料和防护材料:新增材料宜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在保证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前提下,新增材料宜使用固体 废弃物再生建材:宜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诚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

既有建筑的施工管理与新建建筑相似,主要需要采取降尘、降噪和资源节约等措施,具体如下: 1)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绿色改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明确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2)对一部分仍在使用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减振、降噪制度和措施,定期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噪声,施工现场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12523标准要求。 4)施工单位应采取抑尘及防止有害气体扩散等措施,保证施工场地周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二级标准的要 5)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6)施工中采用节水施工工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条件许可时,应充分利用非传统水源和工艺循环水。 7)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拆除工作量及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制定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及措施,优先选用可拆卸、可循环利用、可回收材料。 8)施工单位应结合既有建筑改造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有效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5.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

5.1.1且标管理分区划分

5.1.2政策单元划分(第一层次范围)

规划将杭州市中心城区第一层次范围 分区划分成若干个政策单元,其中上 城区含6个政策单元,下城区含9个政策单元,江干区含18个政策单元,拱墅区含15个 政策单元,西湖区含25个政策单元,滨江区含17个政策单元

5.1.3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和一般发展区

为适应绿色建筑的高星级发展和分期推进目标的实现,将各目标管理分区相应地划分为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和一般发展区。其中重点发展区近期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 筑,远期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箱标准全翼盖

现划指标分为整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 次范围仅提出总体控制性指标要求。

5.2.1控制性指标要求

5.2.1.1绿色建筑星级标准

5.2.1.2装配式建筑

筑面积比例达到50%。 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的技术要求。

5.2.1.3住宅全装修

上城、下城、江十、西潮(含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琪墨、滨江、机州经济技本开发区行政区域,肃山(大江东)、余机、富阳、临安以及三县(市)中心 2016年11月1日起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以及建筑工业化住宅项目纳入全装修住宅建设范围。 其它区域内的新建住宝项目,以及2016年11月1日前已出让或划拨国有 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5.2.1.4海绵城市管控要求

绵城市的管控指标要求应符合《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

*除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适宜实施装配建筑的建设项目外,全部实施图

6.1建立区域目标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市级政府制定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与配套政策,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区县或区域属地政府,形成明确的目标任务体系。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与建筑工业化 系列相关目标一起纳入各区县属地政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责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 追究。

6.2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强化示范引领

6.3健全法律法规标准配套,强化过程监管

计体系。土地出让、项目规划和建设全过程均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指标体系要求,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应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加强规划审查和土地出让监管。规 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相关要求作为设计审查内容,并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之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立绿色建筑和建 筑工业化的监督机制,确保项且建设达到设计要求

6.4加强技术交流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准

6.5加强产业联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互推共进

7.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7.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7.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

7.2绿色建筑等级GreenBuildingRating

7.3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

7.3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

本规范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 建

7.4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

7.5装配率Assembled Ratio

装配式建筑中,0.00标高以上预制构件、部品部件数量占同类构件、部品部件数量的比例。其中,预制构件、部品部件数量比例适用于体积比、面积比、长度比和个 数比

7.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recastConcretestructure

7.7预制构件PrefabricatedComponen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结构构件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结构构件。

7.8建筑部品ConstructionCompor

现场安装的县有建筑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通常由多个建筑构件或产品

7.9全装修住宝Fulldecorationhouse

设施配置完备,满是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人住的佳宅。

设施配置完备,满是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人住的佳宅。

7.10被动措施(绿色建筑)passivetechniques

且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度、 采用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供 室内环境性能。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

7.11主动潜施(绿色建筑)activetechniques

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提高室内舒适度, ,实现室内环境性能。通常包括供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措旗

7.12可再利用才斜reusablematerial

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 首接再利用的回收

7.13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7.1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7.15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7. 16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7.17目标管理分区TargetManagementDivision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以乡镇行政边界、县(市、区)行政边界和各类工业园地域边界为基础,划定的 理的基本范围

7.18政策单元PolicyUnit

根据所属目标管理分区内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现状基础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情况,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为基础,以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等为边界划定的明确终 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指标要求的基本管理单元

DGJ32TJ125-2016: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pdf7.19控制性指标Control Indices

7.20引导性指标Guiding Indices

指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的其他技术指标和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相关指标。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分或调整,包括但不局限于: 1.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白蚁蚊生态防治和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先进、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指标; 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要求: 3.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等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相关指标

7.21政府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项目

7.22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的关系

JC/T 1051-2018 金属面硬质酚醛泡沫复合板7.23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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