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55-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55-2019 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Standard for public facilities of
主编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0年5月1日
DB34/T 2827-2017 蒸压砖企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主编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0年5月1日
沪建标定【2019】79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 编的《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经我委审 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DG/TJ08一55一 2019,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 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TJ08一55一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主编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员:骆憬奚文沁奚东帆吴秋晴过茜 诸军 主要审查人员:沈迪夏丽萍苏功洲熊鲁霞 叶梅唐 黄怡叶晖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9年11月
5 5 设置指标 9 11 12 27 28 29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Layout principles and settings requirements of public facilities 3. 1 Basic requirements .... 3. 2Layout principles 3. 3Settings requirements Indicators of public facilities C Implementation principles of facilities 11 Appendix ASchedule ... 1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8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Layout principles and settings requirements of public facilities 3. 1 Basic requirements ... 3. 2Layout principles 3. 3Settings requirements Indicators of public facilities C Implementation principles of facilities 11 Appendix ASchedule ... 1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8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
1.0.1为合理进行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
1.0.1为合理进行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有效地使用土地资 源,提高规划设计质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标准》GB50180,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7一2035年)》对于社区生活圈的构建理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化地区新建的居住地 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改造的居 住地区和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技术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也可 按本标准执行。
1.0.3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贯彻方便市
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指市域范围内的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不包括农村居民点。
2. 0. 2 主城区
包括中心城及主城片区。中心城是上海全球城市主要功能 集聚区,以外环线作为中心城边界。主城片区指中心城周边的虹 桥、川沙、宝山、闵行四片集中城市化地区,与中心城共同发挥好 全球城市功能作用
指市域范围内,对长三角区域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并具备次级 城市功能与规模,按照大城市标准进行设施建设和服务配置的综 合性节点城市。新城与主城区共同承载上海全球城市功能
指市域范围内发挥支撑新城、服务乡村功能的城镇。根据功 能特点可分为核心镇、中心镇和一般镇
指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必须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
introductory standaro
为推荐性指标,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在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可 根据实际需求作出调整。
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及其他微型公 共服务设施、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各级城市公园、小游园 和街坊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面 积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和 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方便居民出入的、地 下或半地下建筑上能满足植物绿化覆土要求的绿地,不应包括屋 顶、晒台等处的人工绿地
下或半地下建筑上能满足植物绿化覆土要求的绿地T/CBDA 22-2018 室内装饰装修乳胶漆施工技术规程,不应包括屋 顶、晒台等处的人工绿地。 2.0.9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public facilitiesof lrbanresidentialareaand district 居住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设 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福利设施、绿地设施、市政设施和其他等 八类设施。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 施、体育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业设施、养老福利设 施、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等十类设施
urban residential area and district
居住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设 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福利设施、绿地设施、市政设施和其他等 八类设施。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 施、体育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业设施、养老福利设 施、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等士类设施
2.0.10品质提升类设施
指为了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根据人口结构、行为特征、 居民需求等可选择设置的设施
GB/T 51350-2019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3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与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