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46-2017 海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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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46-04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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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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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46-2017 海南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标准

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相变压器能效限定 直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 经济运行》GB/T13462确定变压器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经济运行区。 5应保证用电安全性:按现行标准设置电气火灾报警装置;电 原插座应由独立的分支回路供电,并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增 加保护电器动作灵敏度的校核并调整保护电器动作特性;应完善 等电位联结。 6改造时应根据负荷变化增加保护电器动作灵敏度的校核并 调整保护电器动作特性

1室内照明场所照明数量和照明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数量和质量 指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 规定。 2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对 照明功率密度(LPD)的限值要求,并满足以下规定: 1)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居住建筑公共空间的照度、照度 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等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2)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居住建筑公共空间的照明功率密 度(LPD)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 定的现行值; 3应根据不同房间或场所的视觉要求、工作性质和环境条件, 确定合理的照明标准值和照明方式。高大空间应采用混合照明或 分区一般照明的方式。 4夜景照明改造的设计根据建筑的功能、环境区域亮度、表面 装饰材料、城市规模等确定合理的亮度或照度标准,并满足以下 规定: 1)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数量和质量指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2)应根据建筑特点合理采用局部照明方式,避免采用大面积 投光将整个建筑均匀照亮的方式: 3)夜景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假日、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三 种控制模式。 5选用的照明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明产品的能效限定值或节能评价值应符合表6中所列现 行国家标准。

表6我国已制定的照明产品能效标准

明灯具,室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0%,室外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 55%DB34/T 2827-2017 蒸压砖企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反射罩具有高的反射比。 3)应选择合理的灯具配光使光的利用率提高,达到最大节能 的效果。 4)应采用节能并与光源匹配的镇流器。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 本放电灯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 6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车库等公共区域均应采用发光二

极管(LED)照明,LED照明产品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 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相关规定,照明控制应采用分区、 分组、自动降低照度控制。 7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和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天然采光, 采取节能高效、便于管理的照明控制措施: 1)房间或场所装设有多个灯具时,应分组控制; 2)在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宜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 3)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 度的措施; 4)旅馆的每间(套)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 5)体育场馆比赛场地应按使用要求(国际比赛、一般比赛、训 练、娱乐等)设置多种控制模式; 6)车库照明可合理采用交叉控制、感应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 8面积大、功能复杂、人流量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宜采用自动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9照明装置的电源,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 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与照明设备安装容量之比宜达 到2%~4%。人

4.6.3能耗计量与智能化系统

1既有建筑能耗计量应根据建筑用能类别分类,包括: 人1)电量; 2)水耗量; 3)燃气量(天然气量或煤气量); 4)集中供热耗热量; 5)集中供冷耗冷量: 6)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 2既有建筑改造应设置能源监测管理系统,能耗监测与智能 化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以安全性、稳定性、可比性、开放性为原则:

2)应具有能耗数据监测与分析、预警与预报、能耗数据统计报 表、能耗信息发布、能耗数据查询等基本功能: 3)数据格式与内容应能支持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和 水耗限额管理; 4)分项计量数据可通过网络上传到该建筑的管理部门。 3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的应配置项目要求或全部配置项目要求。 4电梯应采取节能措施。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梯应采用红列 惑应启停及变频措施,2台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应具有群控功 能,且轿厢内无人时应采取自动关灯关闭空调、驱动器休眠等节 能控制措施

5.1.1绿色改造工程开工前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合同备案,并 对既有建筑本身及周围场地进行调研,对既有重要设施和贵重物 品做好防护

色施工规范》GB/T50905、《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I 50640等相关规定,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绿色施工方案应包 活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过程管理等内容,并按有关规定审批和 严格执行。

5.1.3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应符合现行海南省地方标准《建设

5.2.2扬尘污染控制应符合以下要

1进行施工的建筑物外围应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屏。施工现场 构件加工、制作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在固定场所内进行,并 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

5.2.3噪声与振动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制定相应的降噪制度和措施,现场应设噪声监 测点,并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 2应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混凝土输送泵 电锯房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采取其他降噪措施。 5.2.4应进行光污染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 免夜间施工。间施工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 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电 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2.5应进行水土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 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达到现行 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要求。污水无悬浮物且 经水质检测合格后,可用于绿化降尘等循环利用;对于化学品等有 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的收 集和处理。

1施工现场应制定相应的降噪制度和措施,现场应设噪声监 测点,并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 2应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混凝土输送泵 电锯房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采取其他降噪措施。 5.2.4应进行光污染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 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

5.2.4应进行光污染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

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 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电 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2.5应进行水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 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达到现行 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要求。污水无悬浮物且 经水质检测合格后,可用于绿化降尘等循环利用;对于化学品等有 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的收 集和处理

5.3.1施工单位应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资源节约方案。

1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紧凑,应充分利用既有 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管线、电力设施为施工服务。应优化土地利 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鼓励施工单位租用场外房屋用于职工食 宿。 2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 设施,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对 于分期施工的工程,应综合考虑既有建筑改造的系统性和长期性 等特点,其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期结合,减少和避免重复建设 占地。

5.3.3节能与能源利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 机具,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燃油机械设备应使用节能 型。应根据负载选择功率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空载、低负 载长时间运行。 2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 损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声控、光控等节能控制措施,严禁长明 订。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实际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 的20%。 3办公和生活用房应合理配置采暖设施、空调、风扇数量,并 控制使用时间和最高、最低温度限制。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充分 考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4施工现场应实行能耗分项计量,定期作好记录,监测施工 区、生活区的耗能控制指标。主要设备以及耗能大的设备(包括燃 油机械设备功率大王10KW的用电设备)应单独计量

5.3.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5.3.5节材与材料利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定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及低碳拆除措施。建筑 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回收率应达到30%以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 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材料包装物回收率应达到100%。 2块材、板材、卷材等装饰、防水、节能工程材料及部品应采用 工厂化加工和现场排版设计,且其比例宜达到70%及以上。 3宜采用工具式模板,或免拆新型模板,如铝合金、塑料、玻璃 钢、定型钢模、竹胶板、钢框镶边模板或其他可再生材质的大模板 现场散拼模板尽量避免工作面上加工。 4应缩短材料的运输距离,充分利用当地材料资源,距离施工 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工程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 以上,或达到建筑材料费用的70%以上。

5.4.1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包括施工 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 度等。

5.4.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设计文件中绿 色重点内容进行专项会审,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能的重大设 计变更。

5.4.3文明施工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管理机构体系认证应符合以

1物业管理机构应通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 IS014001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的程序管理文件,包括环境方针 文件、规划文件、实施与运行文件、检查与纠正措施文件、管理评审 文件等,确保管理体系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 2物业管理机构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的要求,在建筑能源管理过程中形成相关工作文件体 系,包括能源管理方案、管理节能文件、技术节能文件、检查与纠正 措施文件等,不断优化能源管理,提高用能效率。 6.2.2人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明确运行管理岗位人员配置和责任,人员专业应配置齐全。 2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练堂握绿色改造技

6.2.2人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明确运行管理岗位人员配置和责任,人员专业应配置齐 2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绿色改 术和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

6.2.3操作规程与应急预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各个操作岗位现场的墙上应明示制度、操作流程和应急 措施,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熟悉工作要求,有效地保证工作

质量。 2应急预案中对各种突发事故处理应有明确的处理流程,明 确的人员分工,严格的上报和记录程序,并且对专业维修人员安全 有严格的保障措施。 6.2.4能源资源管理激励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应有能源资源节约的激励 机制,使物业的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效率、耗水量等情况直接挂钩。 2与租用者签订的合同中应包含节能条款。 3聘用能源管理公司进行能源管理时,在合同中宜引人鼓励 性管理费等条款,激励管理公司加强能源系统的高效管理,进一步 降低能源消耗。 6.2.5绿色教育宣传应符合以下要求

质量。 2应急预案中对各种突发事故处理应有明确的处理流程,明 确的人员分工,严格的上报和记录程序,并且对专业维修人员安全 有严格的保障措施

4能源资源管理激励应符合以下

1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应有能源资源节约的激励 机制,使物业的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效率、耗水量等情况直接挂钩。 2与租用者签订的合同中应包含节能条款。 3聘用能源管理公司进行能源管理时,在合同中宜引人鼓励 性管理费等条款,激励管理公司加强能源系统的高效管理,进一步 降低能源消耗。

6.2.5绿色教育宣传应符合以下要求:

6.3.1设施设备再调试、优化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绿色运行过程中应进行持续的再调试和优化运行。 2应利用能源管理系统进行能源分类计量管理。 3应开展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减少设备故障而进行的预防性 维护工作,具体预防性维护工作应根据设备维护手册和设备预防 性维护时间表来确定。

5.3.2定期检查和清洗应符合以下

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17095的规定。 2应对空调设备和系统的换热器盘管、制冷盘管、过滤装置的 脏堵、污物进行定期清洗 3应对光源、灯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清洁工作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相关规定。 4应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清洗应符合行业标准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中的相关规定。 5应定期检查或校验传感器与执行器,保证自控系统正常运行。

脏堵、污物进行定期清洗。 3应对光源、灯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清洁工作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相关规定。 4应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清洗应符合行业标准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中的相关规定。人 5应定期检查或校验传感器与执行器,保证自控系统正常运行。 6.3.3物业管理信息化应符合以下要求:人 1应选用专业物业管理软件辅助物业管理工作 2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运用信息化系统的能力。 3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实施应采用过程信息化管理。 4应配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等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

6.3.3物业管理信息化应符合以下要求:人人

1应选用专业物业管理软件辅助物业管理工作 2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运用信息化系统的能力 3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实施应采用过程信息化管理 4应配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等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

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应符合以下

6.4跟踪评估与持续改进

1应进行能源统计管理,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能源基础和历 史数据应有效存储,应对建筑能耗的使用趋势进行定期统计、分 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人2应进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定期汇总能耗定额考核情况,对 超耗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3应进行能源审计管理,定期委托从事能源审计的机构,根据 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 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等活动。 4有效地利用能耗监测系统,对节能改造效果进行考核和综 合评价。

6.4.2持续跟踪评估应符合以下要

2应通过用户反馈,不断改进运行监测的频率、模式等。 6.4.3满意度调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接受用户反馈、建立公共参与评价 制度。 2调查问卷的抽样比例(按人数计)应不小于20%% 3用户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应作为跟踪评估和持续改进的依 据。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 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 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42 42 42 49 .. 50 .. 50 50 51 53 53 54 54

3.1.1既有建筑改造前的评估与策划对改造方案的制定具有重要 的支撑作用。通过评估与策划可以对既有建筑各方面的性能现状 进行全面了解,确定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潜力和可行性,为改造规 划、技术设计及改造目标的确定提供主要依据。在进行评估与策划 时,应充分考虑既有建筑所处区域的整体规划要求、改造采用的 投、融资模式、改造前后建筑功能变化等,保证改造方案的合理性 和经济性。

实施单项改造或综合改造,在进行评估策划时,可以按照绿色改造 涉及的专业内容,对规划与建筑、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水排 水、电气等开展局部或全面评估策划,在评估与策划过程中应注意 各方面的相互影响。

2项目定位包括星级定位 人4绿色改造方案可行性包括技术可行性、资源可行性、经济 性\风险控制等。

3.2.1评估既有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是否满足相应危险 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

3.2.1评估既有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是否满足相应危险

3.2.1评估既有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是否满足相应危险

源是否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 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 理;综合评估场地安全是否符合各项安全标准,若不符合,给出改 造建议。 场地抗震防灾评估应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城 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及《防洪标准》GB50201:土壤污 染应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电磁 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评估。无障碍 设计是既有建筑及场地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安全、便捷出 行的基础设施。完善的无障碍设计是建筑整体人性化设计的基本 要求,应评估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 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3.2.3通过查阅建筑总平面图

建筑原有建筑功能空间的设计情况,同时对既有建筑实际功能空 间分布及利用现状进行现场查勘,全面掌握既有建筑功能布局实 际信息,给出科学合理的改造建议。通过查阅建筑竣工图纸、现场 查勘地下空间利用现状,对既有建筑空间、结构条件等进行评估, 论证既有建筑地下空间利用和在开发的可行性

3.2.4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以检测报告为准,平均

X外窗、透光幕墙、屋顶透光部分传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针对 公共建筑)/遮阳系数(针对居住建筑)及气密性能应以检测报告为 准,当存在异议或无检测报告时,外窗、透光幕墙、屋透光部分传 热系数和太阳得热系数/遮阳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 工设计规范》GB50176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 规程》JGJ/T151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到。 地下室防水等级的划分及渗漏水检测方法应符合《地下室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相关规定。外墙防水检测可选用淋

水法;室内地坪和楼板防水检测可选用蓄水法;屋顶防水检测主 要是观察法,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观察是否渗漏;具备 蓄水条件的檐沟、天沟应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 小时。

3.2.6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民用建 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既有建筑的 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1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检测应包括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几何 参数、稳定性、抗裂性、延性与刚度,预埋件、紧固件与构件连接,结 构间的连接等;对混凝土结构还应包括短柱、深梁的承载性能;对 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局部承压与局部尺寸;对钢结构还应包括构件 的长细比等。 2结构和构件的变形检测应包括结构顶点和层间位移,受弯 构件的挠度与侧弯,墙柱的侧倾等。对结构、构件的变形,应在普 查的基础上,对整体结构和其中有明显变形的构件进行检测。 3既有建筑的平面、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 布置在平面内的对称性分析,评价地震扭转效应不利的影响,检查结 沟竖向构件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有突变处薄弱部位的构件,在结 沟体系中找出能使整个结构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 能力的薄弱构件,评价其抗震性能,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4结构体系的合理性分析,应包括结构平面布置、竖向和水平 句承重构件布置、结构抗侧力作用体系(支撑系统)、抗侧力构件平 面布置的对称性、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房屋有无错层、结构 间的连系构造等: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圈梁和构造柱体系。当结构 承载力发生变化时,应进行专项检测,例如加层、屋面平改坡及屋 面改为种植屋面等。

3.2.8既有建筑材料力学性能评估主要包括混凝王抗压强度、码

混凝土抗压强度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 强度技术规程》JGJ/T23、现行协会标准《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 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CECS03进行检测;粘土砖和砌筑砂浆强度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碱 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现行行业标准《贯入法检测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136进行检测;钢材品种可参照现 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0621进行:木材强度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进行。 既有建筑材料耐久性评估主要评估由物理化学作用对建筑使 用功能和结构承载力造成的影响。既有建筑材料耐久性的评估可 参照现行协会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CECS220进行

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有关规定,公共建筑的检测和评估方 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I/T177的有关 规定。通风空调设备的能效指标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202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等级》GB2145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等确定。 评估时,应注重对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运行措施的梳理和电耗 然料耗量等分类、分项能耗数据的整理,通过实际运行数据挖掘 有建筑的节能潜力,为改造方案的确定提供数据支撑。

规定。通风空调设备的能效指标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2021.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等级》GB2145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等确定。 评估时,应注重对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运行措施的梳理和电耗 燃料耗量等分类、分项能耗数据的整理,通过实际运行数据挖掘 有建筑的节能潜力,为改造方案的确定提供数据支撑。 3.2.10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评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 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规定,分为形式检查和性 能检测两部分。其中,形式检查主要是对系统类型、设备性能参数 使用年限等基本信息进行把握,判断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性能检测是对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行检测,判断其运行状态是否正 常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2.11室内温湿度、室内风速、新风量等的检测应按照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和《民用建筑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外围护结 构内表面温度应高于空气的露点温度,避免结露、发霉,到现场查 看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是否出现结露、发霉现象,同时可根据围护结 构的构造,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进行计算校核。 室内空气品质评价指标中室内CO2浓度、PM10浓度等应按照 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规定,分为形式检查和性 能检测两部分。其中,形式检查主要是对系统类型、设备性能参数、 更用年限等基本信息进行把握,判断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性能检测是对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行检测,判断其运行状态是否正 常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和《民用建筑 共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外围护结 构内表面温度应高于空气的露点温度,避免结露、发霉,到现场查 看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是否出现结露、发霉现象,同时可根据围护结 构的构造,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进行计算校核。 室内空气品质评价指标中室内CO2浓度、PM10浓度等应按照 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和评估:甲醛浓度、苯浓度、氨浓度、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应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和评估;室内PM25浓度应按照《建筑通风 效果测试与评价标准》JGJ/T309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和评估。

度、浊度、嘎味、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杆菌、细菌总数、余氯等指 标,取水点宜设在水池(箱)出水口和管网供水末端出水口。 供水管网末端用水压力可根据供水系统分区抽样,抽取各分 区内最高层和最底层供水末端压力。 管网漏损情况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及评定标准》CJI92进行检测和寻找漏水点。污水排放水质检测宜 包括PH值、COD、BOD、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色度等指标 3.2.13卫生器具的评估主要通过现场核查,用水效率等级可根据 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判定,如《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5501、《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2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淋浴器用水 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 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CB28379等。 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指排出冷凝热所需的理论蒸发耗水量 可由冷却塔年冷凝排热量除以水的汽化热得到。 3.2.14非传统水源用于景观用水时,水质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进行;用 于车辆清洗、绿化浇灌等杂用水时,水质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进行。

3.2.15常用供电主回路一般包括变压器进出线回路、制冷机组主 共电回路、单独供电的冷热源系统附泵回路、集中供电的分体空调 可路、给水排水系统供电回路、照明插座主回路、电子信息系统机

房、特殊区域供电回路、单独计量的外供电回路、电梯回路、其他需 要单独计量的用电回路。这些回路设置是根据常规电气设计而定 的,一般是指低压配电室内的配电柜的馈出线,分项计量原则上不 在楼层配电柜(箱)处设置表计。 对变压器进出线进行计量是为了实时监测变压器的损耗,因 为负载损耗是随着建筑物内用电设备用电量的大小而变化的。特 殊区域供电回路负载特性是指餐饮、厨房、信息中心多功能区、洗 浴、健身房等混合负载。外供电是指出租部分的用电,也是混合负 载,如一栋办公楼的一层出租商场,包括照明、自备集中空调、地下 超市的冷冻保鲜设备等,这部分供电费用需要与大厦物业进行结 算,涉及内部的收费管理。 分项计量电能回路用电量校核、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功率因 数、谐波电压及谐波电流、电压偏差检测均采用现行行业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177规定的方法

明等,改造前需要根据不同房间或场所的视觉要求、工作性质和环 境条件等,确定现有照明方式是否合适。另外,还需要核实照明产 品性能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荧光灯具包括光源部分、反光 罩部分和灯具配件部分,灯具配件耗电部分主要是镇流器,国家对 光源和镇流器部分的能效限定值都有相关标准,且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对荧光灯灯具、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和发光二极管灯灯具的最低效率或效能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检查建筑公共区域是否采用感应、声音等合理有效照明控制 方式。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将一般照明 的照明功率密度(LPD)作为照明节能的重要评价指标,根据改造前 的实际功率密度值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改造。照明功率密度值、照度 值、照度均匀度等现场检测均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 GB/T5700中规定的检测方法。

3.3.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策划阶段确定改造自标和改造内容,策 划结果将直接决定下一步项目设计中策略和技术的选择。 3.3.2通过对评估结果的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 定位与改造目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 准》GB/T51141评价技术内容确定多种技术方案,并结合社会经济 及环境效益分析、实施策略分析、风险分析等,完善并最终确定改 造方案。

3.3.3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

1设备、系统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且运行正常,或系统已达 到设计使用年限系统,但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可延用现有 系统; 2设备、系统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 对系统进行局部或整体改造更换: 3设备、系统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且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要求,应对系统进行改造更换: 4设备、系统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局部系统或部分设备、设 施无法正常使用时,可进行局部改造

4.1.1场地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 威胁;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超标电磁辐射、污染土壤等 人为危害。进行改造的既有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 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 替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控制或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 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与治理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确保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

4.1.2改造前,改造项目及周边建筑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建筑 改造后,改造项目及周边建筑仍符合日照标准要求;对于改造前 改造项目及周边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应降低原有建 筑日照水平。

4.2.1绿化设计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 范》CB5018、《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 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琼建城【2010】167号)和项目所在地的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 分册(试行稿等)的相关要求,并编写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计 算书。

4.2.3海南属于夏热冬暖地区,控制太阳辐射,减少阳光

筑室内热环境的影响是这一地区影响建筑热环境和能耗的关键技 术CECS 462-2017-T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所以优先采取反射隔热涂料、浅色饰面等方式是技术经济效益

筑室内热环境的影响是这一地区影响建筑热环境和能耗的关键技

最佳的方法之 建筑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保温隔热性能、遮 阳、隔声和采光等物理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要参考《建筑外窗抗风 玉性能分级术检测方法》GB/T7106、《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 方法》GB/T7107、《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建筑遮阳工程技 术规范》JGJ237、《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 和《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等现行国家标 准的相关规定。 海南地区宜优先采用遮阳装置、贴遮阳膜或更换节能玻璃的 方式减少外窗和玻璃幕墙的热桥效应。可采用保温材料填缝,保温 层应包裹外窗台,且窗框应尽量靠近保温层,避免形成热桥

4.2.4建筑绿色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增强自然通风

1建筑主立面与主导风向夹角不应小于45°: 2 住宅的平面布局和通风组织合理,厨卫房间应为排风口,其 他房间为进风口; 3采用拔风井,尽量利用热压通风: 4采用单侧通风时,应充分利用导风装置; 5必要时可采取CFD模拟的方式优化平面布局。 对于居住建筑,由于进深较小,可采取控制窗地面积比不小于 1/6的办法满足采光需求,并尽量采用较为通透的玻璃外窗。对于 公共建筑,根据平面布局采用计算机模拟的方式优化采光,保证主 要房间70%的面积采光系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 准》GB50033的规定。对天然采光不足的建筑空间,如地下空间 等,宜采用光井,光导管等方式增加地下空间的采光

气系统的空调形式,应根据房间和区域功能,合理划分系统和设置 未端;当采用干式风机盘管、地板辐射、多联机等供暖空调形式能 够实现末端可独立调节

查,明确既有设施的处置方式,对既有建筑中不能拆卸的大型设备 和贵重物品要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避免施工中损坏。同时改造评 估DB33/T 2341-2021 干硬性水泥混凝土预制砌块抗压强度试验规程.pdf,详细掌握建筑周边的古树名木、通信光缆等重要设施的分布情 况,并加以重点保护;对既有建筑及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 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提高时间效率和资源再利用率,

括改造目标、管理措施、技术措施,以及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和 文明施工等内容。绿色施工内容遇有重大变更(诸如设计选择的主 要节能材料发生实质性变更、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改变、施工条件改 变等直接影响到绿色施工效果),应及时调整施工专项方案,并经 审批后实施。

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重要标准列举如下:《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CJ34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制冷空 调设备和系统减少卤代制冷剂排放规范》GB/T262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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