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938-2017 水泥工业用多风道煤粉燃烧器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938—2017 代替IC/T938—2004
JC/T938—2017 代替IC/T938—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CECS 516-2018-T 混凝土预制桩啮合式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C/T 9382017
JC/T9382017
水泥工业用多风道煤粉燃烧器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多风道煤粉燃烧器(以下简称“燃烧器”)的产品型号与基本参数、技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回转窑、分解炉使用的燃烧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84一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8162一2008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8492一2014一般用途耐热钢和合金铸件 GB/T8923.1一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 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9119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GB/T9123钢制管法兰盖 GB/T13306标牌 JB/T5000.9一2007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9部分:切削加工件 JC/T401.4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第4部分:交货技术条件 JC/T402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406 6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C/T532一2007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1.1回转密用燃烧器的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回转密用燃烧器的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所示
d)煤通道管壁不少于18000h
JC/T9382017
4.2.1喷嘴出口处各风道间隙偏差应不大于0.3mm。 4.2.2各套管间隙偏差应不大于1.0mm。 4.2.3各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严密,无漏风现象。 4.2.4燃烧器各主进风道上应设置压力表。 4.2.5燃烧器需要压力调节的净风道应设置调节阀,阀门开度应有刻度指示,装配后应调节方便、灵活 4.2.6煤粉燃烧器工作时其方位应具有一定的可调范围。即回转窑燃烧器使用时,燃烧器头部所在位 置能满足上、下、左、右四个方向各摆动3°的调节量,
4.3.1 燃烧器各管道材料的使用性能应采用不低于GB/T8162一2008中的20钢。 4.3.2 头部各喷嘴、旋流器材料的使用性能应采用不低于GB/T8492一2014中的ZG40Cr25Ni20Si2。 4.3.3 铸钢件应符合JC/T401.4的规定。 4.3.4 焊接件应符合JC/T532一2007的规定,其中: a) 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2中II级的要求; b) 尺寸极限偏差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3中B级的要求; c 角度极限偏差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4中B级的要求; d) 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6中F级的要求。 4.3.5 煤风入口处,煤粉冲刷部位应采取耐磨保护措施,并设有检查孔。 4.3.6 各风管外部接口处法兰和法兰盖应分别符合GB/T9119和GB/T9123的规定
4.3.1燃烧器各管道材料的使用性能应采用不低于GB/T8162一2008中的20钢。 4.3.2 头部各喷嘴、旋流器材料的使用性能应采用不低于GB/T8492一2014中的ZG40Cr25Ni20Si2。 4.3.3 铸钢件应符合JC/T401.4的规定。 4.3.4 焊接件应符合JC/T532一2007的规定,其中: a) 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2中II级的要求; b) 尺寸极限偏差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3中B级的要求; c 角度极限偏差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4中B级的要求; d 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不低于JC/T532一2007表6中F级的要求。 4.3.5 煤风入口处,煤粉冲刷部位应采取耐磨保护措施,并设有检查孔。 4.3.6 各风管外部接口处法兰和法兰盖应分别符合GB/T9119和GB/T9123的规定
4.4.1整体表面不应有锈蚀现象,并应进行喷射清理,达到GB/T8923.1一2011表1中的Sa1级。 4.4.2各接合面边缘应整齐,错边量应不大于1.0mm。 4.4.3加工面不应有划伤。 4.4.4外露紧固件的突出部分不应过长或参差不齐,其螺栓尾端应突出螺母之外3~4螺距;固定销应 略突出零件外表。 4.4.5除锈、涂漆应符合JC/T402的规定。 4.4.6热端打浇注料位置处的外管上应焊接把钉, 把钉应均匀分布
.3对于回转窑用燃烧器,在原燃材料符合原始设计,系统稳定运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在烟室O2浓度不小于1%的前提下,烟室CO浓度应小于4000ppm,NOx浓度不小于400ppm 且不大于1200ppm; b)火焰长度应能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距窑口4.2~5倍回转窑有效内径; c)烧成带筒体最高温位置应保证在一定范围内:距窑口1.2~3倍回转案有效内径
AIC/T9382017
5.1对4.2.1、4.2.2的要求,采用通用量具检测。 5.2对4.2.3的要求,通过气密性试验进行检测,试验压力0.15MPa,保压30min,压力稳定,发泡 剂不因泄漏而起泡。 5.3对4.2.4、4.3.5、4.4.3、4.4.6的要求,采用目视检测。 5.4对4.2.5的要求,采用目视检测,阀门调节程度采用手动检测。 5.5对4.2.6的要求,待燃烧器在现场与小车连接后,手动检测其调整幅度。 5.6对4.3.1、4.3.2的要求,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结果以理化实验报告为准。 5.7对4.3.3的要求,按JC/T401.4的规定进行检测。 5.8对4.3.4的要求,按JC/T532一2007的规定进行检测。 5.9对4.3.6的要求,分别按GB/T9119和GB/T9123的规定进行检测。 5.10 0对4.4.1的要求,按GB/T8923.1一2011的规定进行检测。 5.11 对4.4.2的要求,采用目视和通用量具检测。 5.12 对4.4.4的要求,采用手感和目视检测。 5.13 对4.4.5的要求,按JC/T402的规定进行检测。 5.14对4.5.1的要求,通过各风道压力表读取压力参数进行对比。 5.15对4.5.2的要求,根据一次风实际用量与入窑总风量进行对比。 5.16对4.5.3的要求,待燃烧器现场使用后,CO和NOx浓度采用专业气体分析仪器进行检测,火焰长 度和烧成带筒体最高温度位置通过筒体扫描确定。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每台燃烧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书。 6.2.2出厂检验项目按表 3的规定。
6.2.1每台燃烧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书。
6.2.2出厂检验项目按表3的规定。
表3燃烧器出厂检验项目表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机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累计生产100台或连续生产两年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为4.2~4.5全部条款
一检验时,表3中检验项目全部达到要求时, 式检验时,4. 2~4.5全部条款全部达到要求时
HG/T 2479-2020 机械密封用波形弹簧技术条件.pdf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JC/T9382017
标牌应固定在产品醒目的部位,其型式和规格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 b) 制造厂名称、厂址; c) 主要参数; d)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执行标准号。
7.2.1燃烧器的包装和随机文件应符合JC/T406中的规定。 7.2.2包装中对产品的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油封的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 7.2.3风管进口处应封堵,头部应包裹严密,防止异物进入。
DB34/T 3052-2017 智能工厂和数字车间建设 实施指南7.2.1燃烧器的包装和随机文件应符合JC/T406中的规定。
产品的运输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