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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8月)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一九年八月
CECS 554-2018-T 智慧家居设计标准.4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 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 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 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 乡规划等有机融合,要突出农村特色、留住乡愁乡情,编制“多规
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1.6规划目标 致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现村庄发展有目标、生态环境 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重要 建设项目有安排,国土空间利用格局进一步优化。 1.7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以单个行政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为基本单元,各地可 结合实际,以一个或相邻、连片的几个行政村组织编制。 规划期限原则上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本轮规划远期 至2035年,近期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8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根据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推进 村庄规划编制,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规划自标和设施配套应与 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规划设计和风貌管控应与当地自 然风貌和乡土风俗相呼应。 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底线管控。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 三线”,强化水系水体、自然植被等生态空间保护,并制定相应的管 制措施。 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编制重点。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 统筹安排村域内国土空间,优化调整乡村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安排 各类设施,重点解决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村民建 房等问题
坚持传承文化,留住乡愁乡情。保护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 业景观、乡土文化、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控要求。 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扎实 故好入户调查、村民讨论、集体决策等基础工作,保障村民的知情 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村民权益。 1.9村庄类型 针对自然村(组)开展村庄分类,类型主要分为集聚提升类、 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5种类型。 (1)集聚提升类 主要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 (2)城郊融合类 主要指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具备成为城市 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 (3)特色保护类 主要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 观旅游名村以及其他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特别丰富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 主要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人口较少的村庄,地处生 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 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5)其他类 对于看不准或定位不明确的村庄,可暂列为其他类
2.1村庄发展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 展、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2.2产业发展 结合村庄所在县(市)、乡(镇)产业发展策略,根据村庄产业 现状、资源票赋、空间区位等因素,以宜农、生态、绿色、低碳为 原则,提出村庄产业发展方向和策略。统筹安排村域一二三产业发 展空间,引导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 诸运等农业生产用地以及乡村旅游休闲设施用地。 2.3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 (1)落实上位管控。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 态公益林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对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 (2)优化空间布局。统筹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 础设施、安全和防灾减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内容,对村 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各类国土空间用途,从严控制各 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禁止占 用永久基本农由。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 确规划用地性质。
(3)强化用途管制。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管制要求、 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村庄未来发展和村民意愿,划定用 途管制分区,制定用途管制规则,形成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相互监 督执行的村规民约。 2.4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落实永久基本农由和永久基本农由储备区划定成果,明确耕地 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和管控措施。统筹安排农、林、牧、副、 渔等农业发展空间,合理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空间。 2.5生态保护修复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流、草原等生态空 间,落实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空心房”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还林还湖还草、污染地块治理 等相关项目安排。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壤污染、土地生态服务 功能衰退和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的区域,应提出具体的修复项自或 措施。 根据当地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农用地整理、农 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方案,引导聚合各类涉地涉农资金, 发挥土地整治平台作用。 (1)农用地整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由改造、农由 水利建设等进行,明确防洪等级,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农业生 产条件。 (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上级规划要求,结合农房改建、 村内道路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集中对散乱、废弃、闲
置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 (3)土地复垦。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 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并按照适宜性原则确定土地用 途。 2.6村庄布局 根据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现状基础和发展趋势,依据有 关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村域内各自然村(组)的类型和宅 基地规模,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的安置区域。 2.7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上层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 内为统筹考虑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镇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1)基础设施 ①道路交通规划:合理衔接对外交通,确定村域道路交通系统。 ②给水工程规划: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明确各自然村(组) 供水水源,根据需要合理布置村域给水干管。 ③排水工程规划:明确各自然村(组)雨污水收集与处理的方 式,涉及采用管网收集的,应当布置村域干管。雨水应充分利用地 表径流和沟渠就近排放。村庄污水优先采用管网收集、统一处理方 式,难以纳入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村庄,人口规模较大的,可运用 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集中处理; 人口规模较小的,可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技术分散
3自然村(组)规划内容
3.1分类指导 (1)集聚提升类村庄:对于规模较大的中心村规划,重点是立 足行政村全域,提出应在中心村集中配置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统筹考虑搬迁撤并类村庄安置;一般村庄规划,重点是以 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自,补齐建设短板。 (2)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协调乡村与 城镇用地布局,加快推动与城镇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互联 互通;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实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 施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 (3)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保护村庄完整的传统风貌格局、历 史环境要素、自然景观等,明确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具有保 护价值的各类保护性建筑。按照“保护优先”原则,统筹保护、利 用与发展关系,合理安排旅游设施用地,加强乡村空间品质规划设 计,提出建设管控要求和特色风貌保护要求。 3.2空间布局指引 (1)交通组织:充分考虑现状条件,统筹协调车行、人行等各 类交通需求,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村庄道路可按主要道路、次 要道路和入户道路三级布置,应根据村庄不同的规模,适当选择道 路等级和路面宽度
确定村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 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 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各类保护性建筑进行编号,分别提出 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 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 提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方案; 挖掘提炼村庄自然、人文要素符号以及地域传统建筑特色,延续村 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兼顾村民实用和现代审美 需要,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提出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对标村庄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居民的 迫切需求,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土地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民建房、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公 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 定近期建设项目表、估算投资规模。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制定近期建 设项目书GB/T 50115-2019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标准,明确近期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时间、资金规模和 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村庄规划成果分为报批备案版与村民公示版
村庄规划成果分为报批备案版与村民公示版
报批备案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附件。 (1)文本 包括总则、村域规划、自然村(组)规划、近期行动计划、规 实施保障,其中,村域规划内容包括发展自标、产业发展、国土 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生态保护修复、 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和防灾减灾;自然村(组) 规划内容包括分类指导原则、空间布局指引、农村社区配套服务设 施、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规划、人居环境整治措施等。 包括规划目标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近期建设项自表等表 格。 包括纳入村规民约的条款建议。应结合当地现有村规民约规定 及行文风格,将规划中的管制要求凝炼,形成村庄规划的村规民约 内容建议。 (2)图件 必备图件: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组) 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图(特 色保护类村庄必备); 可选图件:永久基本农由保护图、产业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 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生态修复规划图、自 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图、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户型选择图等。 (3)村庄规划数据库
(4)附件 包括村民意见征集材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 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相关记录材料等。 5.2村民公示版成果 村民公示版成果应包括“2图1表1公约”,分别为村域综合规 划图、自然村(组)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表、村庄规划管理公 约。 (1)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组)总平面图。各地可根据需 要,增加鸟瞰图、局部透视图和典型民居图,增进村民对规划成果 的理解。 (2)近期建设项目表:包括生态修复、土地整治、人居环境整 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等项 目名称、用地面积、资金规模、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3)村庄规划管理公约:内容应包括规划核心要求,如生态保 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 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并应做到“行文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
附一: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乡村地区》
一: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乡
二三类别名称含义级级级14区域基础设施指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管道运输、能源、水利、通信等区域基用地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1401铁路用地指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1402公路用地指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1403港口码头用地指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1404机场用地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内的其他用地1405管道运输用地指运输矿石、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1406区域公用设施指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利设施、通用地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用地15特殊用地指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用地1501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1503宗教用地指宗教活动场所用地1504文物古迹用地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1505安保用地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1506殡葬用地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用地1507储备库用地指国家和省级的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性储备库用地1508其他特殊用地指除以上之外的特殊用地,包括国家公园等的管理与服务设施等用地16采矿盐田用地指采矿、产盐等地面生产用地1601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用地1602盐田指以生产盐为目的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17湿地指天然或人工、永久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滩涂等1702沼泽经常积水成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沿泽草地、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和内陆盐沼等1703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170302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18其他自然保留指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土地地1801盐碱地指表层盐碱集聚,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1802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1803裸土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1804裸岩石砾地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GB 51299-2018 铋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且覆盖面积≥70%的土地1805其他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18
: 1、本分类是在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 行、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通过提取乡村地区的国土空间用途,形成本次用途 分类。 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以最终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