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ECS461-2016 双卡压式连接不锈钢燃气管道技术规程直,保证管位;不锈钢管支架的根部应支撑在地面、钢筋混凝士柱、 架、墙面上。
4.4.4管道的接头和紧固件与相邻排应交错布置,错位安装。
表4.4.5钢管端部的切斜(mm)
4.4.6落料端口应清除内外毛刺CECS 526-2018-T 智慧住区建设评价标准,消除端口锋利管边,严防刮伤
4.4.7钢管插入管件前,应采用画线笔在管端做插人深度标记画
不到位的情况,在更换卡压工具后和每天开工前应对自次下压的 三个接口进行检查,作业中间抽查数量不应小于5%;量规的规格 和尺寸可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4.4.12当燃气管道暂时不与用气设备连接时,应对管口进行
闭处理,防止水及其他杂物侵人;不锈钢管已安装接头问木与燃 设备连接时,应在空置的管接头上加装堵丝。
4.4.13暗封的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应用管卡固定,管道应在严 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装饰吊顶、橱柜的施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5.1.1燃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
5.1.2 燃气管道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经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的试验方案。 2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已按设计文件和图纸全部安装完毕,质 量检验符合本规程相关的规定。 3待试验的燃气管道应与不参与试验的计量装置、设备隔 断,设备盲板部位及放散管已有明显标记 4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严禁用可燃气体或水作试验介质。 5试验用压力表应在检验的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被测最大 压力的1.5倍~2倍。弹簧压力表精度应为0.4级;U形水柱压 力计的最小分度值不得大于1mm。 6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力后进行处 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7暗埋敷设的燃气管道系统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在 未隐蔽前进行。 8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检查所用的发泡剂中氯离子含量 不得大于25×106。
2.1试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试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民用户为引人管阀门至计量表进口阀门(含阀门之间 的管道;
2工业和商业用户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前阀门(含阀门)之 间的管道; 3引人管阀门前的管道应和埋地管道连通进行试验。 5.2.2进行强度试验前燃气管道应吹扫干净,吹扫介质宜采用空 气,不得使用可燃气体
5.2.3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4MPa。
5.2.5强度试验应在达到试验压力的1/2时停止15mi
剂检查管道所有接头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用发 泡剂检查管道所有接头无泄漏,且观察压力表无压力降为合格
5.3.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5.3.2严密性试验应为引人管阀门至燃具前阀门之间的所有管 道,包含管、接头、阀门。
5.3.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5.3.3中压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且大于或等于 0.1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不少于2h,用发泡剂检查连接点,无 渗漏、压力计量装置无压力降为合格
5.3.3中压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且大于或等
5.3.4低压管道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且不应小于5kPa。在试验
5.3.5当试验系统中有不锈钢波纹软管时,在试验压力下稳压时 间不宜小于1h,除对各密封点检查外,还应对外包覆层端面是否 有渗漏现象进行检查。
5.3.5当试验系统中有不锈钢波纹软管时,在试验压力下稳压时
5.3.7对暗埋管道的严密
6.0.1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先对燃气管道及设备进行 检,自检合格后再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 关部门申请验收。
6.0.2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燃气经
1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实施的情况; 2验收组应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管道敷设与管接头安 装外观应符合要求; 3对竣工验收的文件进行核查,文件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的有关规定; 4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6.0.4新建工程应对全部装置进行检验;扩建或改建工程可仅对 扩建或改建部分进行检验。 6.0.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施工及验收记录纳人竣工 资料。 6.0.6验收合格的室内燃气管道工程超过6个月未通气使用时,
附录A卡压工具使用要点
A.1.1卡压工具(图A.1.1)应由动力源(液压泵、电动机械加 压)、油管、油缸、钳口组成。根据工作动力源分为液压工具和电动 工具,可对DN15~DN100规格的不锈钢管和管件进行卡压作 业。
(b)电动机械加压工具
(c)卡压工具部件拆解图
图A.1.1卡压工具
附录A卡压工具使用要点
寸录A卡压工具使用要点
A.1.1卡压工具(图A.1.1)应由动力源(液压泵、电动机械加 压)、油管、油缸、钳口组成。根据工作动力源分为液压工具和电动 工具,可对DN15DN100规格的不锈钢管和管件进行卡压作 业。
b)电动机械加压工具
(c)卡压工具部件拆解图
图 A, 1. 1 卡压工具
1一钳座;2一油管;3一钳口;4一进回油开关;5一加力杆;6一进气阀; 电池按钮;8一电源开关;9一钳口压板;10一钳口校位点;11一压力数字 12一指示灯;13一计数器;14一卡压上钳口;15一卡压下钳口;16一钳口座; 17一弹簧;18一活塞推杆:19一密封圈20一油缸:21一活动螺母接头
1一钳座;2一油管;3一钳口;4一进回油开关;5一加力杆;6一进气阀; 一电池按钮;8一电源开关;9一钳口压板;10一钳口校位点;11一压力数字; 12一指示灯;13一计数器;14一卡压上钳口;15一卡压下钳口;16一钳口座; 17一弹簧;18一活塞推杆:19一密封圈20一油缸:21一活动螺母接头
A.1.2卡压钳口及量规的尺寸(图A.1.2)应符合表A.1.2的规
A.1.2卡压钳口及量规的尺寸(图A.1.2)应符合表A.1.2
图A.1.2卡压钳口的尺寸示意图
表A.1.2卡压钳口的尺寸
注.管件压接后.用量规测量(端面,量规顺利通过为压接合格。
A.1.3若采用其他多边形的卡压连接时,其管子和管件连接组 合件的抗拉拔性能和气密性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燃气输送 用不锈钢管及双卡压式管件》CJ/T466的有关规定,并配备相应 的检测量规。
A.2.1液压工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A.2.1液压工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取出液压工具,安装使用的钳口,并用手按压钳口活动块 检查它的弹出是否顺畅; 2将插好管的管件放入钳口内,插好钳口的插销; 3扭紧进回油开关,上下提压液压工具的加力杆,下钳口缓 慢上升,钳口慢慢合拢,达到额定压力,钳口闭合时,停止提压加力 杆,松开进回油开关,上下钳口缓慢放开,一次卡压完成; 4拔出钳口插销,取出管材管件,用专用量规检验卡压是否 合要求; 5每次完工后,要把工具保养好放回工具箱。 A.2.2液压工具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液压工具应专人保管,操作人员需经使用工具技术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 2卡压操作时,人员不得与钳口活动方向处于同一轴线上, 应处于钳口的侧面;当悬空作业时,工具下方不得站人; 3工具的油路系统禁止进入水、沙和泥等杂物。 A.2.3液压工具的故障排除及维修方法可按表A.2.3执行
A.3.1电动工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用除毛刺器将管端的毛刺完全除去,将钢管笔直的插人管 牛内,不得划伤密封圈; 2将电动工具钳口上的滚轮、钳口凹槽擦拭润滑油后对准管 件的端部内装有密封圈的环状凸部,按住开关进行卡压作业,直到 电机停止、钳口闭合后松开开关(中途不得“开”或关”),卡钳将自 动回位,完成工作; 3用量规检查确认卡压尺寸是否到位。 A.3.2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应按说明书正确操作,严禁超出使用范围或过载使用; 2 不得自行开启、修理、更换零件或改装工具; 3 及时清理钳口内、滚轮上的异物并定期加润滑油。 A.3.3 电动卡压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机的保养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卡压次数达到2000次后,应清洁钳口、加润滑油及加固 螺丝; 2)使用中若钳口有闭合不紧的现象时,应调节尾部的调节 旋钮; 3)当卡压次数达到20000次时应将电动工具送回厂家检 修保养;
4)电机过热时应停止使用,钳口过损后应该更新,长期不 使用电池要定期充电。 2钳口的保养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卡压后应清洁钳口凹槽,防止异物存留在钳口凹槽里影 响管卡压效果; 2)卡压管件若出现管件起褶、尺寸过大等现象时,应更换 钳口; 3)卡压次数达到4000次时应更换钳口。 电池与充电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电器与电池应放置在防尘、防潮、远离火源的地方; 2)严禁冲击或损伤电池,防止撞击产生爆炸或释放出有害 气体; 3)不得在电池或电池组上直接焊接; 4)使用相配的充电器充电时应将插头接在交流220V插 座,并将电池插人卡槽中充电,注意观察当充电灯不闪 时充电完毕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 《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12777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T153 《建筑用手动燃气阀门》CJ/T180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管及双卡压式管件》CJ/T466
双卡压式连接不锈钢燃气管道
CECS 461 : 2016
则 (29) 2 材 料 (30) 2. 1 材料选用 (30) 2. 2 材料的性能要求 (30) 3 设 计 (32) 3. 1 ·般规定 (32) 3. 2 沿外墙敷设的管道 (32) 3. 3 室内敷设的管道 (33) 3.4 管道附件 (33) 施 工 (35) 4. 1 一般规定 (35) 4. 2 材料管理 (35) 4. 3 施工准备 (36) 4.4 安装 (36) 5 试 验 (37) 6 验 收 (38)
1.0.1本条是制定本规程的目的。由于燃气有一定的压力,又具 有易燃易爆甚至有毒性的特性,因此必须提高燃气管道工程的施 工质量,以确保安全供气。
根据《燃气送用不锈钢 管及双卡压管件》CJ/T466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室内燃气管道的 最高压力为0.4MPa、公称尺寸不大于DN100的不锈钢管采用双 卡压式连接方式。
1.0.3双卡压不锈钢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
1.0.3双卡压不锈钢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 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的有 关规定。
2.1.1不锈钢管、双卡压式管件和橡胶密封圈的材质与规格应符 合《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管及双卡压式管件》CJ/T466和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的规定。因为现行行业标准《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管及双 卡压式管件》CJ/T466是与本规程相对应的产品标准。其他现行 的相关国家标准有:《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12771, 这是不锈钢管行业的唯一母标;《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第1部 分:卡压式管件》GB/T19228.1是不锈钢管、双卡压管件和双卡 玉连接方式的主要文件。 管件中的橡胶密封圈,选用材料应以丁腈橡胶、氢化丁睛橡胶 和氟橡胶为主体
免低档材质的配件因过早腐蚀而影响整个管道系统的使用寿命。
氯离子可能会超标,而与钢筋接触时由于电位差的存在,都会对不 锈钢管道产生腐蚀,影响使用寿命,因此要求暗埋的燃气管道应采 用覆塑管道将不锈钢与建筑材料隔绝,以保证管道寿命。
2.2.1燃气管道应选用表2.2.1所列的不锈钢牌号的材料。本 规程推荐使用06Cr17Ni12Mo2(S31608)/022Cr17Ni12Mo2 (S31603)材料,是鉴于其含Ni量高于06Cr19Ni10(S30408)/ 022Cr19Ni10(S30403),且含有能提高耐腐蚀能力的Mo元素。推 荐019Cr19Mo2NbTi(S11972)双相钢,同样是因为该材料含有
Mo、Nb、Ti耐腐蚀的元素。由此把住材料关以提高燃气管道的使 用寿命,并能进一步提升我国燃气管道的用材水准。 2.2.2不锈钢管、管件和两者间的连接接头,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管及双卡压式管件》CJ/T466的有关规定,进 行本条规定的管抗拉强度等多项试验,才能保证管、管件的质量和 连接接头的可靠性
3.1.1燃气管道所选用的材料及配件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应少于 30年,暗埋管不应少于50年,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的
30年,暗埋管不应少于50年,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
3.1.2现行行业标准《燃气输送用不锈钢管及双卡压式管件
3.1.3引人管是燃气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双卡压连接的管
3.1.3引人管是燃气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双卡压连接的管道 未涉及引入管,所以直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3.1.5燃气管道在连接阀门时,必要时宜安装活接头,是指燃
3.1.5燃气管道在连接阀门时,必要时宜安装活接头,是指燃气 管道与阀门以螺纹连接时,当阀门需要维护或更换的场合宜安装 活接头。
相应采用螺纹、法兰和焊接连接等连接形式。 3.1.7本条引自《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有关规定。
3.1.8表3.1.8中的规定引自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的有关规定,相关具体要求引自现 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规定。
3.1.8表3.1.8中的规定引自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至
在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范围可以达到-10℃~60C,因 虑温度变化对管道的影响设置补偿器
在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范围可以达到一10℃~60℃,因此应考 虑温度变化对管道的影响设置补偿器。 3.2.6当管道爬外墙时,可能会受到直击雷和侧击雷的影响,因 此应该考虑防雷的相关要求。 一一三馆
.2.7燃气管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
3.3.T~3.3.8条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94的有关规定,
3.4.1管道与管道附件及设备之间的连接,一般说来,公称尺寸 在DN50及以下的多为螺纹连接,少数也有法兰连接,DN65及以 上的多为法兰连接。最终还得按管道附件及设备的接口形式而 定。
3.4.2整个管道系统宜选用相同材质的管道附件以保证救个管
道系统不受电化学腐蚀。各种金属的电极电位,是以氢作为零电 位来比对的。不锈钢管在非活性(钝态)时,显示正电位常态,如果 与呈负电位的碳钢管连接在一起,就会产生电化学腐蚀。而铜与 不锈钢都属于等电位的金属,两者连接不会产生电子的定向流动, 也就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因此,管道接口两端(如采用法兰、螺 纹连接)若材质不同时,除铜材质的附件外,均应采取防止电化学 腐蚀的措施。 当不锈钢管与碳钢管的连接无法回避时,应对的措施是,两者 间用塑质接头转换加以隔离。如两者间是法兰连接,可选用带有 象胶套的不锈钢紧固件来预防电化学腐蚀。 燃气管道与阀门、气表、仪表等管道配套设备连接时.可通过
转换接头或活接头进行,但需注意只能在不产生电化学腐蚀效应 的材料之间才能直接连接。 3.4.4~3.4.10条文规定了燃气管道用的支架的种类、形式、材 料及设置方式,根据管道的自重及伸缩等指标和实际工程中的经 验,列出了支撑的形式、设置距离以及固定件等。 3.4.11~3.4.15条文规定了燃气管道补偿的相关要求,包括补 偿的方式、计算、设置及产品标准等。选择波形膨胀节的波数时应 计算其弯曲变形、疲劳寿命和安全系数,计算方法及相关要求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12777 的有关规定,考虑到燃气管道的安全要求应增加30%波数的富余 量
4.1.3、4.1.4由于燃气具有的特殊性,因此,采用双卡压式连接 的不锈钢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事 燃气管道施工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上岗作业,以确保工 程质量。不锈钢管与管件之间采用双卡压式连接后,其结构剖面 有六角形、八角形和圆形等不同形式。般说来,当DN≤50时 双卡压式连接后的结构剖面为六角形和八角形;当50 4.2.1~4.2.3条文对不锈钢管及管件在进场验收过程中做出的 规定。对每批次进场的物资GB/T 17795-2019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按照本规程第 4.2.2条、第4.2.3条的要求进行验收,以弥补发货或物资运输中 可能出现的差错。验收时发现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在供需双 方和监理方共同见证下,向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送检。 因输送燃气的且外径尺寸大于50mm的不锈钢管和管件属 国家强制性条例规定的国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范畴,因此生 产企业应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 与碳钢、铝等金属接触,如本规程第3.4.2条所述,是为了防止 同金属因电位差悬殊而出现电化学腐蚀的现象;不得与混凝土、在 砾等接触,以避免不锈钢管及管件表面因站污而腐蚀:此外,是 了防止储运过程中对产品造成意外的损坏、污染及产生不必要的 浮锈。 4.3.3选用专用砂轮片的目的,以防不锈钢管表面被粘上铁沐。 本条所述“专用”两字的含义,一是指选用普通的砂轮片,专一切割 不锈钢管,而不能混切碳钢等其他金属。二是指选购专用切割不 锈钢的砂轮片,但其价位高于普通用的砂轮片。 4.3.4奥氏体不锈钢材料,由于超含量的氯离子的存在,容易造 成不锈钢的点腐蚀。因此,与其匹配的法兰中的非金属垫片,对氯 离子的含量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4.4.1~4.4.14本节条文详述了管道双卡压连接的步骤和应衔 合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其安装质量, 本章引自《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94 的有关规定。 6.0.1~6.0.5条文引用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J94的有关规定。 6.0.6验收合格后的燃气管道工程,当超过6个月未通气时,应 由供气单位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这是出于延时后的自然因 素与人为因素的考虑,同时GB 51247-2018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强调必须由专业的供气单位来复验 以确保安全供气。 6.0.1~6.0.5条文引用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J94的有关规定。 6.0.6验收合格后的燃气管道工程,当超过6个月未通气时,应 由供气单位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这是出于延时后的自然因 素与人为因素的考虑,同时,强调必须由专业的供气单位来复验, 以确保安全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