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39-2010 锦纶工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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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39-2010 锦纶工厂设计规范

3.6.1合理进行全厂总图布置是指综合考虑主装置、辅助设施之

3.6.1合理进行全厂总图布置是指综合考总主装置、辅助设施之 间的相互关系,如切片仓库宜靠近干燥工段,成品仓库宜靠近分级 包装等,使运输路线短面畅通,管线短捷,

3.6.2合理布置工艺设备,应根据生产能力,产品方案,是新建还 是改建的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切片纺丝装置,从于燥塔出来的切 片直接由管道靠自重进入螺杆挤出机的下料方式具有能耗小、干 燥后的切片不容易二次吸湿的优点,但是放置结晶干燥设备的厂 房至少要建24m以上,土建费用比较高;而从干燥塔出来的切片 通过再次输送的方式进入纺前料仓,再通过管道靠自重进*螺杆 挤出机的下料方式具有建筑高度低、土建费用省,可根据生产品种 来调配干燥量的优点,但是存在能耗高、切片容易二次吸湿的缺 点。因此,应根据建厂条件综合考虑。 3.6.4理由同第3.2.9条条文说明。 3.6.5利用聚合反应放出的热量预热进料,可实现热能的回收利 用。 3.6.6烘干机采用直接加热的方式,具有换热效率高,管道布置 少,设备占地面积小的优点。 3.6.7本条规定有利于节约能量。 3.6.10所有供热、供冷管道和设备都应进行保温和保冷设计,以 减少热量和冷量的损失。对于温度低于环境露点的管道应进行保 冷,以防止管道外壁结露。管道结露不仅影响环境,水滴到丝上还 将影响产品质量。 3.6.11~3.6.23主要原料消耗是根据国内锦纶工厂目前的实际 生产水平,取其中上水平值,并以每吨合格品切片或纤维耗用量为 基准确定的,且切片的含水率和纤维的含油含水率符合产品质量 指标。新建、改建、扩建的锦纶工厂常规产品原料消耗不应超过本 标准规定值。该消耗值不作为装置开车的考核验收指标,而是指 正常生产半年及以上的平均每吨合格产品对原料的消耗值。对于 差别化产品,其原料消耗可以高于此值。 3.6.25本条主要针对一些锦纶企业在设计时对工艺用压缩空气 指标要求过高,或采用仪表压缩空气作为工艺用气,从而造成能量 的浪费。

3.6.27采用网络效果更好的新型网络喷嘴,可以减少压缩空气 的消耗。 3.6.28干燥风机功率较大,当生产负荷降低时JGJ16020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通过降低变额器 风机的输出功率,达到节能的目的。 3.6.29充分利用干燥塔和料仓带出的热量预热低温氮气。 3.6.30充分利用聚合反应器塔顶冷凝器的热量。

3.7.1由于锦纶生产工厂的一些必须有*操作的工段噪声超过 85dB,有的甚至超过100dB,长期在此工段工作会影响职工的听 力。在目前无更好的防止噪声办法的情况下,除配备个*防护用 品外,可以在噪声超标的操作间内或临近附房(如锦纶工业丝的卷 绕间、锦纶短纤维的卷绕间和后处理车间、FDY卷绕间、DTY车 间等)设计防噪声的透明窗隔音观察室,以保证职工的听力健康, 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另外,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的相关规定,在高噪声工作环境时,减少操作*员日接触噪声时 间。 由于《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是1985年编写, 其车间噪声控制标准为:工*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限值为 90dB(A),与2007年颁布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物 理因索》GBZ2.2的要求不符。2010年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 生标准》GBZ1要求:工*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限值为 85dB(A)。2007年颁布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物理 因素》GBZ2.2中规定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 85dB(A)。因此,为保证操作*员的健康,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 生限值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一2007的规定,并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一2010 的要求采取降低噪声影响的防护措施。

途径为:吸*、食*、经皮吸收。联苯的健康危害:对皮肤、黏膜有 轻度刺激性,高浓度吸入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肝脏,可致过敏性或 接触性皮炎。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如 头晕、头痛、眩晕、嗜睡、恶心、呕吐等,有时可出现肝功能障碍。高 浓度接触,对呼吸道和眼有明显刺激,长期接触可引起头痛、乏 力、失眠等以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其毒性属低毒类,急性毒性: LD503280mg/kg(大鼠经口)。美国(1974)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 局标准中规定其空气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值为0.2ppm,水中嘎觉 阅浓度0.0005mg/kg觉察阅);联苯的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引 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嗜睡,基至有短暂的意识丧失。长期接 触,可引起皮炎和肝脏损伤。个别*有皮肤过敏。对黏膜和皮肤 有刺激作用。其毒性属低毒类,急性毒性:LD为3990mg/kg(大 鼠经口),前苏联标准中对车间空气中联苯醚的最高容许浓度为 5mg/m*。 为此,禁止将热媒蒸发器超压的热媒蒸汽直接排向大气,而应 排向热媒收集槽内的液相热媒中。本规范第3.1.13条规定热媒 接收槽的排气管道上应设冷却器和阻火器,以防止热媒泄放对环 境产生污染或引起火灾。因此,为保证操作*员的健康、生产安全 和大气环境不受污染,将本条列为强制性规定。 3.7.6操作间室内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GBZ1的相关要求。 3.7.7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环境污染。 3.7.8聚酰胺6熔体采用带切粒机时,在铸带头处有较多的 CPL单体散发出,其散放量约为熔体量的0.5%2.0%。而CPL 属有毒性物质,经常接触可致神衰综合征,并可引起鼻出血、鼻干、 上呼吸道炎症及胃灼热感等。此外,CPL能引起皮肤损害,接触 者出现皮肤干燥,角质层增厚,皮肤皱裂、脱屑等,易经皮肤吸收, 发生全身性皮炎。CPL长期散发到车间空气中,将造成环境污染 及对操作*员的健康产生危害。因此,本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

3.7.9·聚酰胺6熔体纺丝时,有CPL单体散发出,面CPL属有 毒性物质。为保护操作*员健康和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条规定 并列为强制性条文。 3.7.11已二胺毒性较大,可引起神经系统、血管张力和造血功能 的改变。吸*高浓度已二胺可引起剧烈头痛。皮肤接触高浓度已 二胺,可致干性或湿性坏死,低浓度可引起皮炎和湿疹。**眼内 引起眼验红肿,结膜充血,甚至失明。对*眼睛的光敏阔为 0.0027mg/m",膜觉阀为0.0033mg/m。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 1mg/m°。 因此,虽然反应产生的已二胺水蒸气浓度较低,但必须对已二 胺水蒸气作有效处理,不得直接排放。为减少废气中已二胺的排 放量,对于从浓缩、反应器、聚合器排出的含已二胺水蒸气,在屋 顶设置专用的喷淋塔,用水循环喷淋的方式吸收已二胺。根据生 产厂运行情况,处理前气体中已二胺含量281mg/L,处理后为 11.7mg/L,处理效率达95.8%,排气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排放标 准。生产实践证明,只要采取了适当的防范措施,这种处理方法在 安全上是有保证的。已二胺水蒸气淋洗后产生的含已二胺废水, 需要进行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3.7.12切粒机容易发生故障,因此宜设监控电视系统观察。 3.7.13本条所述散发湿热较大的设备主要是热辑牵伸机、蒸汽 加热箱、热定型机等后处理工艺设备。 3.7.15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氧化。 3.7.18由于锦纶工业丝工厂有的是以锦纶工业丝为产品,有的 是以浸胶帘子布或浸胶帆布为产品,而浸胶帘子布或浸胶帆布生 产需使用到有毒、可燃、可爆化学品,因此本条对以浸胶帘子布或 浸胶帆布为产品的锦纶工业丝工厂的浸胶车间及相关设施设计作 出规定: 1作本款规定是由于锦纶工业丝工厂浸胶车间的胶料调配 间存在甲醛释放、间苯二酚粉尘扬起的危险,甲醛储存间存在甲醛

泄漏的可能。按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5044的规定:甲醛属Ⅱ级毒物(高度危害),间苯二酚属Ⅲ级毒 物(中度危害)。为保证操作*员的健康和*身安全,保证良好的 工作环境,将本款列为强制性规定。 2甲醛极易气化,沸点仅为一19.5℃,气体的相对密度为 1.067(空气为1),可燃,可爆;急性毒性:LDs:800mg/kg(大鼠经 口),270mg/kg(兔经皮);PLD:31g(*经口)。空气中最高允许浓 度:0.5mg/m。甲醛对眼、皮肤和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经呼吸 道吸入可致接触者急性中毒。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蒸气,可有头 痛、疲乏无力、消化障碍、兴奋、震额、感觉过敏、视力障碍、失眠等。 甲醛目前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 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间苯二酚为白色粉末或片状,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健康危 害:PLD:3.5g(*经口),急性中毒与酚类似,引起头痛、头昏、烦 躁、嗜睡、紫(由于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抽、心动过速、呼吸困 难、体温及血压下降,甚至死亡。本品3%~25%的水溶液或油膏 涂在皮肤上引起皮肤损害,并可吸收中毒引起死亡。慢性影响:长 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及皮肤损害。间苯二酚遇 明火或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 生化学反应。 因此,操作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 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3由于甲醛属Ⅱ级毒物(高度危害),且极易气化,沸点仅为 一19.5℃,为保证操作*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甲醛泄漏对*身的 伤害,进*甲醛水溶液储存间前应首先开启排风机;规定其电气开 关应设在进*储存间前能开启的位置。 4胶料调配需要在胶料调配间临时存放一些化工原料,如固 体氢氧化钠、间苯二酚、缩水甘油醚、封闭异氰酸脂(50%水溶液) 等。上述化工原料或需防止高温、低温,或需防止接触水,或需避 ·110

光,因此制定本条规定。 5胶料调配使用的许多化学品为有毒物质,在使用或搬运过 程中存在由于不慎与*身接触的可能。为减少有害物质*到操作 *员身上的伤害发生,规定其附近应设置事故淋浴及洗眼器设施, 以及时冲洗有害物质。 3.7.19异丙醇为甲类可燃液体,爆炸下限较低。异丙醇检测槽 上方设置局部排风,有利于防止爆炸性气体的扩散,减小危险区的 范围

4.1.2设备布置应保证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和净 空高度,满足设备的操作、安装和检修要求。注意留出搅拌器、电 机等的起吊空间和换热器、过滤器等的抽出空间,并应为工艺管 道、吊轨和电气、仪表线桥架留出合理的安装空间。 4.1.4CPL与铁元素接触会发生反应,将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同时,碳钢设备遇水或在潮湿环境下容易锈蚀,且设备内部熔体通 道表面出现的锈蚀不易清除。因此,为保证产品质量,与原料和熔 体接触的设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4.1.5聚合物熔体如果滞留在管道或设备的死角处或壁上,在长 时间热状态下,将会发生热裂解。而热裂解产物又会被正常流动 的熔体陆续带走,从而影响纺丝质量,

4.2.3聚合设备选型主要应满足工艺要求,操作要求,以及安全 方面的要求。 1采用内盘管加热或保温防止泄漏对已内酰胺的影响。 2采用独立的已内酰胺供料槽,可以保证不同生产线生产不 同品种产品的原料差异性要求;已内酰胺供料槽的容积是与已内 酰胺熔融系统的设置相关联的。本规范第3.4.2条第1款,熔融 设备的效率按70%计算,在熔融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一定量的 已内酰胺储存量不影响聚合的连续进行。 对于液态已内酰胺的供应,考患天气的影响,储存量不宜低于 48h的使用量。非正常的液态已内酰胺供料,需通过固态已内酰

4.3.2本条规定为满足下游纺丝用户对包装的不同需要 4.3.3正常生产宜两台泵同时低负荷运行,当台泵发生故障 时,另一台泵能满足装置100%负荷。 4.3.6本条规定为防止热媒泵故障影响系统运行。 4.3.7切片水输送在线备用易造成管道堵塞。 4.3.8为防止熔体在输送过程中形成死角,使熔体停留时间不一 致并可能造成局部高温碳化,熔体输送泵不整台在线备用。国内 外生产的熔体输送泵质量上有一定的差距,从国外引进熔体输送 泵可只备用整套齿轮、机械密封等易损件,国产熔体输送泵应整台 备用

4.3.11采用铸带切粒机,铸带板的备用数量和规格要根据生产 规模和灵活性确定,同一规格至少备用一块,铸带头宜在线具有预 热功能。优先选用新型铸带切粒机,切割室可快速更换。水下熔 切式切粒机可整个装置备用一台

4.4.1聚酰胺6聚合设备布置: 1主要设备对称或平行布置使布置整齐美观,有利于生产管 理,便于操作维护。 2本款规定为减少设备配置,节约运行费用。 3固体CPL遇水极易吸湿、结块。 4熔融槽布置较高时,需将大量的固体已内酰胺提升到加料 楼层,运输量和工作强度大。熔融釜布置的高度宜使原料不经提 升直接加*或通过皮带输送机直接送到加料位置。当需要布置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要考虑当地的水文地质情况并满足通风和 检修的要求。 5CPL供料罐、来自CPL熔融的CPL储罐,需要与聚合装 置、熔融装置就近布置。液态CPL储罐需保温伴热,容积小于 100mCPL储罐可布置在室内。容积大于或等于100m*液态 CPL储罐区一般占地面积较大,宜露天布置。 6减少管线长度和输送动力;防止排渣对环境造成污染。 7、8:制氢设施为易燃易爆设施,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 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氢气的爆炸 危险区域半径为4.5m,设备布置要保证良好的通风,便于可燃气 体的迅速扩散,使氢气浓度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10%以下;同 时,由于锦纶聚合工厂和纺丝工厂的制氢量很小、制氢设施或氢气 供气设施所占厂房的面积一般均小于5%,并采用隔离措施、设置 可燃气体报警器和采取通风措施后,能保证生产安全

.4.1聚酰胺6聚合设各布置

9在特别寒冷地区考惠热损失因素,宜 室内。 101 保证设备在热态时垂直度不发生变化。 4.4.2聚酰胺66聚合设备布置基本原则同第4.4.1条。 4.4.4本条规定为减低投资,方便安装。 4.4.6切粒机容易出现故障,平面和立面布置应留出排事故废料 的场地。 4.4.7热媒蒸发器系统是一闭路循环系统,气相热媒压力较低, 最近使用点必须高于热媒蒸发器一定距离才能保证气相热媒凝液 能自流到二次热媒蒸发器。 4.4.8本条规定有利于热媒气味扩散,减少输送压力损失。 4.4.10本条规定为满足热媒系统的放净和热膨胀的需要。

5纺丝和后处理设备及布置

5纺丝和后处理设备及布置

5.1.2碳钢设备遇水或在潮湿环境下容易锈蚀,且设备内部熔体 通道表面出现的锈蚀不易清除。因此,为保证熔体质量,与熔体接 触的设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5.1.3熔体如果滞留在管道或设备的死角处或壁上,在长时间热 状态下,将会发生热裂解。而热裂解产物又会被正常流动的熔体 陆续带走,从而影响纺丝质量。 5.1.4、5.1.5温度控制范围越小,熔体温差越小,纤维质量越均 匀。 5.1.6纺丝冷却风要求风速均匀,以免造成丝的条干不匀,出现 染色不匀等现象。侧吹风的级差应按公式(1)计算: 品风 (1)

5.2.5加捻工艺有一步法与二步法之分。环锭加捻是传统的二

5.2.5加捻工艺有一步法与二步法之分。环锭加是传统的二 步法加抢工艺,该工艺是在初捻机上对卷绕丝进行加捻,再在复捻 机上对单丝进行并接;此工艺技术成熟,投资省,但卷装较小,约 3kg。 直捻法工艺是以一步法生产高质量的帘子线,由于内外纱线 在加前先经过一个平衡系统,通过内外纱线与同一轴心的转向 辊所产生的摩擦,将两根纱线的张力差异完全消除,生产出具有对 称结构优质帘子线。其特点是卷装大、能耗低、效率高、质量稳定、 原丝强力损失小,缺点是只能加捻二股纱线。

5.2.6适用手帆布的无梭织机有片极织机、剑杆织机、喷气织机,

喷气织机因纬纱线密度最大适用范围为1000dtex,且不适宜 织造高经密厚重织物,故只能用手织帘子布。喷气织机因用气流 引纬,对纬线的强度要求低,机器结构简单,备品备件少、维修费用 低。 5.2.7直接加热方式减少了热媒锅炉,有利于节约投资,减少系 统热媒对环境的污染,也有利于热量的充分利用,提高热效率。: 5.2.8本条规定为减少布料纬向收缩。 5.2.9本条规定中的设备技术成熟,清洗效果好,有利于保证产 品质量。 5.2.10甲醛水溶液是有毒物料,应防止泄漏。采用屏蔽泵和磁 力泵能有效防止泄漏

5.1.7牵伸辑、热辑和卷绕头均为高速运转设备,速度均在 1000m/min~5000m/min范围内高速运转,设备安装前应经动平 衡试验合格,以保证纤维质量,同时防止出现较大振动引起设备损 坏。

5.2.13本条规定的且的是防止或减少毛丝缠辑,影响生产。

5.3.3柔性锦纶生产线的设计应按可能生产的品种配置设备,如

5.3.3柔性锦纶生产线的设计应按可能生产的品种配置设备,如 生产有色丝、复合丝、抗静电纤维等,应设置添加组分的干燥设备、 熔融设备、计量设备、运送设备等。

5.3.4现代化大企业生产装置常年连续运转,热媒泵作为系统伴 热介质的输送设备,且出现故障,将会影响纺丝熔体的质量和生 产线的正常运转,因此应设备台。 5.3.5锦纶短纤维的卷曲机容易出现机械故障,长时间停车对产 量将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短纤维生产线应在线备一台卷曲机, 以便发生故障时及时更换。 5.3.6本条规定为满足多品种生产。 5.3.7配置必要的备台,是保证生产连续运行的重要措施。根据 生产经验,建议的备台比例为: 1纺丝计量泵应根据不同规格型号,每种按不小于5%设置 备台。 2喷丝板应根据不同规格型号设置。对于大型企业,每种按 不小于50%设置备件;对于小型企业,每种按不小于100%设置备 件。 3长丝牵伸辊应根据不同规格型号,每种按不小于5%设置 备件。 4 长丝卷绕机应根据不同规格型号,每种按不小于5%设置 备台。 5熔体过滤芯,按不小于50%设置备件。 5.3.8卷绕机的动平衡性对锦纶长丝的各项指标都有很大的影 响,为保证产品质量,有条件的大型锦纶企业宜配置卷绕机动平衡 机。 5.3.9E 因聚酰胺66切片含水率较高,无法直接用于熔融纺丝,必 须干爆后才能用于纺丝。

5.4.1具体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设备及选型。新建 厂房可以根据已确定的工艺流程和选定的设备来设计柱间距、楼 层的高度及楼层数。在原有厂房改造的建设项目则应按照原有厂

房的柱间距、楼层高度及楼层数来选择和布置设备,并进行设备设 计。 5.4.3本条与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通则》 SH3011中第2.0.10条规定一致。 5.4.4操作面采用面对面的布置方式,有利于生产管理、减少定 员及节省厂房的占地面积。 5.4.5本条规定为保证热媒系统的循环顺畅。 5.4.6,由于锦纶工业丝生产厂的浸胶车间用到有毒物质或刺激 性物质,如甲醛、间苯二酚、氨水、丙三醇三缩水甘油醚等。浸胶车 间排出的废气中含有上述物质,如扩散到人员较多的厂前区,将影 响厂前区的空气质量,危害操作人员的健康。因此,浸胶车间应放 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的上风向。 5.4.7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分期建设已是一种发展趋 势。为减少后建工程对现有生产的影响,在设计时应兼顾今后发 展的需要。在场地预留、安装通道、管道衔接及公用工程配合等方 面尽量避免出现交叉影响。 5.4.8锦纶长丝、短纤维和工业丝车间内的运输主要靠各种手推 车或电瓶车,且数量较多。因此,在考虑平面布置时,一定要考虑 车辆的运行路线,应避免将机台间的操作通道作为车辆运输的主 要通道,并应有足够的车辆存放区

6.1.1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PID)和管道规格书是指导管道 设计的基础,管道设计应按照PID和管道规格书的要求进行。 6.1.3高温或高压的压力管道设计还应符合原国家劳动部颁发 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140号)文件的 相关规定。

6.1.1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PID)和管道规格书是指导管道

6.1.4正确确定内压管道壁厚,是保证生产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的

6.1.5各种导热油都有一个操作时间与温度对应的裂解关系,操 作中如果不能及时把低沸点蒸发物定期从系统中排除,会影响其 加热效果。在装置停车时,为保证安全,需要把每个热媒回路中的 热媒排放到热媒储槽中

6.1.6采用夹套管不仅防止物料凝固,也保证受热均匀,

6.1.7设置坡度是为防止物料在管道中的积存。在条件允许时, 可适当增大坡度。 6.1.8绝热工程主要为节约能源,防止热量或冷量损失,同时可 保护人身安全,防止烫伤或冻伤。 6.1.9本条规定为满足施工需要

6.2.1由于锦纶生产车间内除工艺管道外,还有其他专业管道, 以及电气、仪表专业的线槽。特别是暖通专业较大的送排风管道, 占用空间较大。因此,必须作出合理规划和分层布置,才能满足生 产、操作、安装、维修的要求。

6.2.2管道法兰和焊接点如果设置在电气、仪表设备或操作柜上 方,可能出现由于管道泄漏而影响电气、仪表设备的操作,并可能 损坏电气、仪表设备。 6.2.3高温对电气、仪表的线缆外保护层有加速老化的作用,影 响其使用寿命,并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制定本条规定。 6.2:6高温管道应保证必要的柔性,才能防止由于热变形而损坏 管道或设备接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 6.2.7改变高度的管道设计应采用“步步高”或“步步低”的方式, 以防止产生气袋或液袋。 6.2.9本条规定有利于发现故障和方便检修。 6.2.10本条规定理由同第6.2:2条。

6.3.1夹套管采用不锈钢材质有利于防止管道在安装和检修前 后出现锈蚀,保证管道内壁的粗糙度不增加。而且CPL及其聚合 物与铁元素接触会发生反应,影响物料质量。因此,为保证熔体质 量,熔体管道仍宜采用不锈钢管道。 对于夹套外管,由于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 管》GB12771的标准较低,仅适用于一些介质无毒、无爆炸危险、 无质蚀性、对连续长周期运行要求较低的场所。而氢化三联苯有 低毒性,联苯、联苯醛有低毒性和爆炸性,因此,本条规定热媒夹套 外管宜选用现行行业标准《化工装置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钢管技 术要求》HG20537.3和《化工装置用奥氏体不锈钢大口径焊接钢 管技术要求》HG20537.4中材质为0Cr18Ni9的焊接不锈钢管, 以保证安全和降低管道费用。外管介质是热水、低压燕气时,由于 内外管采用不同材质而产生的热膨胀差的问题不突出,为节约投 资,可采用无缝钢管。

6.3.4实践中,有的生产厂发生碳钢冷凝水管线腐蚀的问题,与

程中主要用于保护、干燥介质和物料密切接触,宜使用不锈钢。 6.3.8连接短管采用与外管相同的材质,可避免对夹套外管产生 接触质蚀。 6.3.9由于浸胶车间的甲醛、氨水等可能使用管道输送,而上述 化学品有毒,不应采用焊接不锈钢管道。 6.3.10由于醋酸管道局部温度较高,且管道用量不大,宜统一采 用0Cr17Ni12Mo2的不锈钢管

5.4.2防止因内壁有死角或因不抛光形成黏附层,其受热分解或 带入熔体内将影响纺丝熔体质量。国内目前的纺丝熔体输送管道 内壁也有不抛光处理的。但为防止黏附层热分解或带入熔体内影 响纺丝熔体质量,本规范仍建议采用内壁抛光的熔体管道。 6.4.3聚酰胺66熔体管道采用内壁进行抛光处理,有利于熔体 流动及管道清洗;聚酰胺6熔体管道清洗较容易,聚合装置熔体管 道,由于管径较大,可不进行内壁抛光处理, 6.4.4本条规定为保证热媒在内外管道间夹套内的流动均匀,避 免层流。 6.4.5采用静态混合器有利于减少熔体管道横断面上熔体的温 度、停留时间和黏度的差异,保证熔体整体的均匀。 6.4.7熔体停留时间过长,会造成熔体降解、黏度降低、色相变 差,使熔体质量下降,后续纺丝容易出现飘丝、断头现象。因此,在 满足管道系统柔性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熔体停留时间,保证熔体 质量。 6.4.8、6.4.9这两条规定是根据输送物料的温度要求决定的。 6.4.10纺丝熔体管道设计宜对称布置,容易实现熔体到达各纺 丝箱体的距离相等,使熔体停留时间、压力降、摩擦受热程度尽量 相同,保证丝的产品品质稳定。 6.4.11采用铜线跨接主要是消除由于输送摩擦而引起的管道静 122

电,保证生产安全。采用大曲率半径弯头,主要是减少输送阻力和 防止堵塞管道。 6.4.12切片靠自重出料的出料口管道与垂直方向之间的夹角大 于35°,易造成下料不畅,甚至堵料的后果。如因空间限制,则需 要增加震动装置或气体松动装置。 6.4.13联苯、联苯醚的渗透性很强,采用波纹管密封阀门有利于 减少其释放系数。 6.4.14该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GB50316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160的相关规定制定 的。 6.4.15 锦纶工厂使用的热媒温度较高,一般在250℃~320℃之 间,为保证热媒管道的使用应力、管架受力和管道对与之连接离心 泉管口的推力或力矩都在安全范围内,防止管道应力过大疲劳 引起的管道或支架破坏,以及连接处变形产生泄漏的危险,应进行 热媒管道的热应力计算。利用管道走向的自然补偿是最经济的办 法,而采用波纹管补偿器对热媒系统可靠性不能完全保证。

6.4.16本条规定设计原则目的是

1便于停车物料排放。 2防止堵塞。 3便于停车物料排放;含低聚物回收已内酰胺管线中的低聚 物容易吸出堵塞管道,也容易聚合,需通过蒸气吹扫或分解清理。 6.4.17本条是根据国内实际生产经验制定的。从实际效果看, 定期对纺丝箱体和熔体管道进行搬烧处理,有利于纺丝质量的提 高,对稳定生产、保证质量都是非常有利的,

6.4.18本条规定设计原则目的是:

1立式设备膨胀会造成坡度在安装和运行时的差异。 2气相热媒管道在管道中会有部分凝结成液相热媒,管道采 用逆流坡度可以防止液相热媒积存在管道阻塞气相热媒的流通, 并能够使冷凝的液相热媒回流到热媒发生装置或热媒贮槽内。 ·123

3 防止不向加热单元排气的相互影响。 4隔离不同加热单元。 5.4.22本条规定设置定位板是防止外管发生较大的偏心

6.5管道安装及检验要求

6.5.3为保证重要管道的施工焊接质量,根据实际安装经验,制 定本条规定。 6.5.7以水为介质作压力试验后,很难把管道中残余的水分除 净。在热媒升温过程中,残余的水蒸发而使管道中压力急剧上升, 不安全。如果现场不具备提供气压试验所要求压力的设备,可用 液相热媒作为试验介质,进行液压试验

6.5.8夹套管内管必须在射线和着色检查合格后再封人套管,是

进行热媒的热冲击试验,是检验熔体夹套管和热媒管道在高 温状态下的密闭性能,防止正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热媒泄漏事故。 6.5.9本条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 相关规定制定。 6.5.10热媒管道采用氯弧焊打底,有利于内焊口成型良好,防止 热燃滤漏,减少管道内焊渣。

7.1.1化验室靠外墙布置有利于通风和排废水;背光布置有利于 减少眩光对分析的干扰;远离有振动、辐射及发热的设施,也是防 止对分析的干扰。 7.1.2天平室使用的仪器较精密,需减少外界的干扰;而烘箱间 热量散发较大,在条件允许时,也宜单独布置。 7.1.3天平室使用的精密天平,对房间气流的稳定性有较高的要 求,因此,工程设计中该房间通常采取不设外窗等措施。 7.1.4化验室分析实验需用到一些化学药品,而有的药品或有 毒、或易挥发、或有腐蚀性,为保证操作人员的健康,一些实验应在 通风柜里进行换作。

7.2,1初检室靠近产品待检区,有利于少操作人员的劳动强 度,及时取样。 7.2.2物检分析室房间内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要求,以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 7.2.3锦纶短纤维检测方法是每批按比例从包装里取样,测试工 作量相对较少。因此,全厂可设一个物检室。 7.2.4锦纶长丝物检测方法是每批按比例从丝简上取样,测试工 作量相对较大,测试指标也相对较多。因此,应在每个生产车间设 物检室;对于大型锦纶长丝生产工厂,宜在纺丝车间和加弹车间分 别设物检室,以方便检测。 7.2.5染色、干燥间湿热较大,靠墙布置有利于通风和排废水;判 15

色间宜设计成避光的房间,以减少眩光的干扰;而仪器检测间对房 间的温湿度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应尽量避免靠外墙布置,并按本规 范第13.1.3条控制温度和相对湿度。

7.3.1阳光直接照晒纺丝油剂,易引起纺丝油剂变质。因此,纺 丝油剂应避光储存及调配。油剂调配间设在纺丝车间一层附房 内,有利于纺丝油剂桶的搬运、储存。如果工艺及布置需要,也可 将油剂调配间设在三楼或四楼附房内

7.3.2本条规定主要是为方便管理。

7.4纺丝组件清洗面

7.4.1纺丝组件一般每个重量均在5kg~20kg,重量较大,宜就 近布置纺丝组件清洗间,便于操作人员运输和清洗,减少操作人员 搬运的工作强度。 7.4.2三甘醇清洗法(操作温度约275℃)和真空缎烧炉清洗法 (操作温度约450C)是目前较成熟、有效的喷丝板清洗方法。但 采用真空焕烧炉清洗法时,必须注意控制炉内温度,避免过高温度 对喷丝板的不利影响。 三甘醇清洗法是比较较温和的清洗方式,对于异形、细且纺丝 组件,可避免损伤喷丝板和分配板。而对于常规锦纶喷丝板和分 配板,可采用真空烧炉清洗法。 7.4.3废三甘醇存在污染环境的可能,因此不得直接排放到下水 道,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工厂应设废三甘醇收集设施,并要善处 理。 7.4.4目前国内锦纶66纺丝组件清洗,仍有采用真空缎烧炉清 洗后再用盐浴加热清洗的方式,而使用的盐浴含有亚硝酸钠等有 .126

害物质。为防止污染和保护操作人员健康,工厂应设废盐浴收集 设施,并妥善处理。 7.4.5实践证明,国内锦纶66工业丝生产厂采用定期焕烧纺丝 箱体和熔体管道的方法,对保证纺丝质量是有效果的。 7.4.6三氧化二铝硫化床和盐浴炉均使用细微石英砂和盐,颗粒 较小容易飘逸和污染周围环境,并存在打磨组件造成公差配合误 差的可能,目前新建工程项目基本不采用这两种方法。 7.4.7真空缎烧炉清洗时的废气含有烟尘,需要处理后才能排空 到大气,以防止大气污染。而三甘醇清洗温度高于其闪点,并接近 其沸点,正常操作时,其工作温度为275℃~280℃。因此,三甘醇 在密闭的清洗槽中清洗组件时,为防止设备超压并减少蒸发的气 体泄漏,其排气系统应设冷却器和阻火器。目的是冷凝蒸发的气 体,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原料,同时又防止外界火花可能引起的爆 炸。 7.4.8由于三甘醇清洗炉必须降温后才能开盖,正常情况下很 少有三甘醇发散出来。但为了防止因炉盖密封不良引起少量三甘 醇逸出,保证工作场所空气中三甘醇浓度低于三甘醇爆炸下限的 10%(25℃时,爆炸下限为0.9%),因此,三甘醇清洗炉的房间应 满足通风要求。 7.4.9本条规定为保证操作间的空气质量良好,排出有害气体。 7.4.10超声波清洗设备操作时噪音较大,容易引起操作人员听 力受损;同时,为避免清洁后的喷丝板被污染,超声波清洗设备宜 单独布置。 7.4.11喷丝板镜检仪是利用光学原理进行检查,设备自带光源 为减少眩光对检验的干扰,因此镜检室宜设在背光的单独房间里 7.4.12高压水冲洗设备主要起到冲刷和清出固体附着物的作用。

7.5.1热媒站由加热炉、闪蒸罐、循环泵组

7.5.9热媒有剩激性气味,且渗透性极强高温热媒大量泄漏可 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因此,为防止其泄漏,宜选用不泄漏的屏蔽 泵或磁力泵,或采用能防止热媒泄漏的金属波纹管式平衡型机械 密封的离心。

7.5.10本条规定的目的是方便管理和控制,同时减少热媒输送 中的热量损失

7.6.4聚酰胺原料、切片和纤维的耐光性较差,长时间在日光和 紫外线照射下,易发生降解,纤维强度下降,颜色发黄,影响产品质 量。 7.6.5多数调配胶料的化学品都有一定毒性和储存要求,设置独 立的化学品库是保证安全。间苯二酚是可燃、有毒、有刺激性物 质,易溶于水,受潮变色,遇明火、高热可燃,并释放出有毒气体,应 避光、避水储存;氨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应储存在阴凉、避风、隔 绝火源的场所,以减少氨的挥发和避免发生爆炸事故;固体氢氧化 钠应避免接触水;缩水甘油醚有刺激性,分解温度大于60℃,在高 热环境下可分解,并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或蒸气混合物,应避光储 存;封闭异氰酸脂溶液怕冻怕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5℃~40℃之 间。 7.6.6甲醛的沸点为一19.5℃,闪点83℃,爆炸极限为7%~ 73%,属于高度毒性危害、易燃、易爆物质。浸胶乳胶液调配使用 37%甲醛水溶液,储存间应设排风设施,并避免阳光照晒,同时电 气需考虑防爆措施,建筑需按本规范第11.5.6条的规定采取防火 措施。 为防止甲醛泄漏,其输送和卸料泵宜采用屏蔽泵。 7.6.7锦纶短纤维打包机后设中间库,有利于产品检验,避免人

7.6.6甲醛的沸点为一19.5℃,闪点83℃,爆炸极限为7%~ 73%,属于高度毒性危害、易燃、易爆物质。浸胶乳胶液调配使用 37%甲醛水溶液,储存间应设排风设施,并避免阳光照晒,同时电 气需考虑防爆措施,建筑需按本规范第11.5.6条的规定采取防火 措施。 为防止甲醛泄漏,其输送和卸料泵宜采用屏蔽泵。 7.6.7锦纶短纤维打包机后设中间库,有利于产品检验,避免人

8.1.1自动控制设计应考虑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作 维护方便几个因素的综合平衡,体现国家提倡的节能降耗、保护环 境的基本国策。

8.1.1自动控制设计应考虑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作

8.2.2整装单元的主要信号是指运行、停止、故障、公共报警、转 速、马达电流,操作控制等信号。信号数量较少或关键信号宜采用 硬接线连接,数量较多时宜采用总线通信方式。 8.2.4主流程的转动设备和旋转机械是指主生产工艺流程的熔 体输送、切粒、切片输送、纺丝、卷绕、后处理、浸胶等工段中的转动 设备和旋转机械。 8.2.5纺丝冷却风同主生产流程紧密相关,且控制效果直接影响 产品质量,因此应采用与主生产流程相同的控制设备。 8.2.7油剂调配、组件清洗、胶液调配过程监控点数较多、控制较 复杂时应选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较少时宜选用数显仪表进 行监控。

8.3.1根据国内使用习惯,熔融系统通过聚合装置主车间的 .130·

8.3.1根据国内使用习惯,熔融系统通过聚合装置主车间的

DCS进行温度、液位等的控制。 1本款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异物进人及氮气流失。 2本款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超温,同时可控制投料速度。 4本款规定的目的是不同物料随时可根据工艺需要进行配 比混料。 8.3.3聚酰胺6聚合装置,聚合部分采用逆向控制可保证切片产 量的稳定;连接切粒机与萃取塔的切片水槽常用于缓冲。 3.3.7锦纶工厂中由于熔体的黏度较大、温度较高,熔体输送泵、 熔体增压泵等容积式输送泵出口压力均较高,为了保护设备和操 作人员人身安全应设置压力高限连锁停泵控制系统。

8.4.2条文甲所述的特殊结构是指熔体钳热电阻温度计的统 构形式应根据测点具体情况和熔体特点设计端部结构,以保证 测量的准确性和结构强度,并尽可能减少熔体管道内的死 角。 8.4.8热媒一般具有毒性,采用焊接以减少工艺介质泄漏。 8.4.12HART(Highway AddressableRemoteTransducer)通 信协议为加载在4mA~20mA之上的脉冲信号,为仪表的远程校 验、维护提供了数据传输功能。 8.4.13整装单元机械设备上的一次仪表是指直接安装在设备上 的温度计、热电阻、压力表、压力开关、压力变送器、位置开关、电磁 阀等。这些机械设备包括:螺杆挤压机、纺丝机、卷绕机、集束机、 落桶机、卷曲机、切断机、打包机、热媒蒸发器等。 8.4.14已内酰胺、含低聚物已内酰胺、二氧化钛悬浮液等介质易 结晶、易固化

8.5.1锦纶工厂的操作区域、生产线、操作单元一般如下划分

8.5.1锦纶工厂的操作区域、生产线、操作单元一般如下划分:

锦纶长丝装置按聚合、纺丝、挖织、加弹划分; 锦纶短纤维装置按聚合、纺丝、后处理划分; 锦纶工业丝按聚合、纺丝、抢织和浸胶划分; 直纺熔体输送也可单独划分单元。 按过程检测、控制点数及其复杂程度配置时,操作站数量一般 如下配置: 50控制回路或800个检测、报警点以下可配置2台; 50~150控制回路或800~1500个检测、报警点可配置3台~ 4台; 150~250控制回路或1500~3000个检测、报警点可配置4 台~6台 250控制回路或3000个检测、报警点以上可根据需要配 置。 8.5.2有的系统服务器兼做工程师站

8.6.1纺丝冷却风空调宜与主生产装置合用控制室,环境空调可 单独设控制室或采用就地控制。 8.6.2热媒站、浸胶车间可不分操作室和机柜室。 8.6.3锦纶长丝装置、锦纶短纤维装置、锦纶工业丝装置大部分 区域为安全区,因此控制室的位置应重点考虑操作管理方便、电缆 敷设经济合理。 8.6.4由于纺丝、卷绕、后处理、浸胶的流程较长且信号较多,为 了电缆敷设的经济合理,一般均在车间的附房内分别设机柜室,再 用通信电缆将信号集成到一个控制系统中,进行集中监视和营理。 8.6.8装置监控信号较多时控制室一般应设抗静电架空地板,较 少时可采用水磨石或其他易清洁地面。 8.6.9控制室架空地板下设置电缆托盘的目的是将电缆分类以 减少干扰,便于以后的维护和改、扩建,

8.7.4重要的安全连锁一般是指生产线的紧急停车,容积式输送

8.8.2几余的通讯电缆采用不同的数设路径是为了减少机械损 坏造成通信中断。 8.8.3仪表电缆可分为本安信号电缆、非本安信号电缆(包括 48V或48V以下电源电缆)、48V以上电源电缆和通信电缆四类。 8.8.6对于三芯及以下电缆,每芯截面积宜为1.0mm²~1.5mm²。 对于四芯及以上电缆,每芯截面积宜不小于0.75mm。.对于 24VDC电源电缆,每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 8.8.8放射性仪表的设计、安装、使用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含 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的相关规定。

9.1.1本条阐述了电气设计中应遵守的准则。 9.1.2节能是一项重要的国策。合理确定供电电压等级和变配 电所的布局,是节约有色金属、降低线路损耗、降低运行成本、节省 投资的有效措施。单立本条的目的是:强调节能设计中设计方案、 变配电布局的重要性,设计要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重视推 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努力降低电能损耗。 9.1.3新产品、新技术都有适用对象,可用性需经过实践来验证, 调试及运行的经验都要有积累的过程,不能不经论证就一概照搬。 因而强调采用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避免不必要的 浪费和损失,以便创造出真正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9.2.1锦纶工厂连续聚合装置的生产过程是在管道、容器等密闭 系统内进行,具有连续不间断的特点,锦纶66非正常停电会造成 物料结块堵塞,清洗、缎烧管道容器和重新开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较大,划为二级负荷。 锦纶工厂瞬时断电会使连续纺丝因断丝面中断生产,因断头 使正在卷绕的长丝筒降至等外,恢复供电后重新生头到生产出合 格产品时间较长,会产生大量废丝,所以条文规定纺丝生产装置和 主要辅助生产设施的纺丝冷却风等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气体爆炸场所用于稀释爆炸介质浓度的通风机因断电会增加爆炸 危险性,划为二级负荷。 锦纶工厂消防用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4

GB50016的规定划分,应为二级负荷 锦纶工厂后加工、厂区工程等其他用电负荷断电不会造成安 全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有限,划为三级负荷。 9.2.2~9.2.4锦纶工厂的二级负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且用电 负荷较大,根据用电负荷及电力系统的供电环境,锦纶工厂般采 用6kV~110kV电压等级专线供电。.所以作出了主接线及配电 变压器配置的相关规定。 9.2.5.爆炸危险环境场所分类需考虑可燃性物质的释放源;释放 源的等级和通风;释放的频度,持续时间和数量;遇到紧急情况时 还应采取措施等,不同的措施直接影响危险区的划分,合理缩小爆 炸危险环境场所有利于安全。所以该条仅原则性提出要求。

9.4.2锦纶工业丝后加工浸胶车间内设有甲醛储存间、胶料调配 间,本规范第3.5节将其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为2区和1区加2 区;聚合车间或纺丝车间内当设有制氢装置,本规范第3.5节将其 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为2区,因防雷分类与其面积占建筑物总面 积的百分比有关,本规范不能明确划定,为此浸胶车间,聚合车间, 纺丝车间的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应按照实际情况依据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3.5.1条其他防雷措施的 有关规定执行

9.4.2锦纶工业丝后加工浸胶车间内设有甲醛储存间、胶料调配 间,本规范第3.5节将其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为2区和1区加2 区;聚合车间或纺丝车间内当设有制氢装置,本规范第3.5节将其 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为2区,因防雷分类与其面积占建筑物总面 积的百分比有关,本规范不能明确划定,为此浸胶车间,聚合车间, 纺丝车间的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应按照实际情况依据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3.5.1条其他防雷措施的 有关规定执行

9.4.4不同厂商提供的热媒的技术参数不同,有的为爆炸介质; 有的为非爆炸介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有关规定,非爆炸介质的热媒不应划 为二类,所以作出本条规定,

9.6.1~9.6.4火灾自动报警是否设置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所以条文中明确了其相互关系。 根据锦纶工厂连续生产线的特点,生产操作、监控及紧急停车 装置均在中控室,消防值班室设在中控室有利于信息畅通,及时组 织火灾扑救。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值班室的设置在国家现 行标准中与纺织工业相关的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中已有规定,本 规范仅对大、中、小型锦纶工厂提出建议

10.1.1广区总平面布置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 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该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接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其他有关国家标 准执行。 10.1.2为使锦纶工厂尽可能减少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气体对 居住区产生的影响,特做此规定。 10.1.3节约用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本条对此做出原则性 规定。本章其他一些条款以及第11章某些条款均对节约用地措 施的不同层面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各工程应因地制宜,合理布置。 10.1.4锦纶工厂总平面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符合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其具体指标应符 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主要生产厂房和辅助生 产设施均应按需要设置,并符合有关规定。 10.1.5总平面布置首先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并在此基 础上采取有效的、综合性的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通道宽度是指 两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包括绿地、地上地下工程管线、装卸场地、 道路等所占用的总宽度。 10.1.6工厂分期建设时,应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一次规 划,分期实施。近期集中布置,远期预留发展,

10.2.1:锦纶轮工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较大,原料及成品运输量较 大,地上及地下工程管线较多,管线布置应顺畅、短捷,有利于节约 ·137·

能源并降低生产成本。故作此原则性规定。各工程应因地制宜, 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布置。 10.2.2对直接纺丝工艺,纺丝车间尽可能靠近聚合车间、尽可能 缩短熔体管道的长度,可以减少熔体在高温下的停留时间,有利于 减少聚合物的热降解。 10.2.3为缩短成品的厂内运输距离作此规定。 10.2.4热媒站及污水(预)处理站应减少对厂区可能产生的影 响。引入厂区内的35kV以上的架空高压线,应减少其在厂区内 的长度,并沿厂区边缘布置。 10.2.5为满足消防、货物运输、人员进出需要及人、货分流要求, 作此项规定。 10.2.6通道宽度影响厂区建筑系数,即土地利用率。应根据本 条要求,综合考虑,合理确定通道宽度。 10.2.7除车间引道外,厂区道路均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

10.3.1防洪与排除雨水是竖向布置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根据有 关标准,合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和场地排水坡度。 10.3.2锦纶工厂地上及地下工程管线较多,原料及成品运输较 频繁,故作此规定。 10.3.3为满足车辆运输要求并防止厂内积水,作此规定。 10.3.4平原地区与山区建厂竖向布置侧重点有所不同,应根据 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场地设计标高

11.2.1目前我国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层现浇或预制钢 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工业厂房在锦纶工厂建设中广泛应用,从规范 到实践都很成熟,故本规范推荐这一建筑结构形式。锦纶生产厂 房的后加工、打包、包装、成品中间库及顶层空调机房等,有条件的 也可采用钢结构。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规定中,“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是依 据2008年我国汶川地震后修订的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 防分类标准》GB50223一2008规定的。 11.2.3、11.2.4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在锦纶工厂建设中尽可能 节约能源、节约用地及节约投资。布置紧漆有利于工程管线的顺 畅、短捷,组成联合厂房是节省用地有效措施。各工程项目应根据 具体情况,合理布置。 11.2.5本规定利于安全生产及节能。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关于防 烟楼梯间的规定

11.2.6为满足生产及节能要求,或避免在不利气候条件时,车间 围护结构内表面产生结露,作此规定。在本条规定的气候区建厂 的空气相对湿度较大的生产车间应对围护结构进行防结露验算。 11.2.7我国目前未颁布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本条针对锦纶 工厂不同生产车间生产工艺对温、湿度的特殊要求,为满足工艺性 空气调节要求,作此规定。 11.2.8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作此规定。 11.2.9本条所列生产部位的地面荷载较大或要求通行运输车 辆,并为保证产品质量,作此规定

11.3本节生产厂房附房指附设在生产厂房内的辅助生产、生活 和行政管理用房。 11.3.1工业厂房常常会进行技术改造,有时会将非生产性附房 改作生产性附房。因此这类附房的活荷载宜根据具体情况,考虑 上述可能性。 11.3.4高压开关室、低压配电室电缆较多,采用架空地板便于布 线。如果采用电缆沟,应有可靠的防水或防潮措施,并应防止小动 物进人电缆沟内。 11.3.7物检室及组件清洗间的计量泵校验间温湿度要求较高, 故作此规定。 11.3.9本规定有利于安全疏散。 11.3.10为贯彻国家节能方针,并满足劳动保护要求.作此规定

11.4.1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节约用地、节约投资及节约 能源。 11.4.4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 11.4.5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自然通风,有利于安全生产。 ·140

11.5建筑防火、防爆、防腐蚀

11.5.3锦纶工厂的生产厂房内常常附设原料库或成品库,有时 其占地面积较大,应采用防火墙及符合耐火极限的楼板与生产车 间隔开。原料库或成品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GB50565关于仓库的规定。 11.5.4·锦纶生产厂房的纺丝箱体及纺丝甬道必须贯穿楼板,而 且不允许予以封堵。同时纺丝间内一般仅有少量巡视人员。卷绕 间虽设有固定岗位,但人员较少。所以将本条做目前表述。即规 定采取一定措施后,对纺丝箱体及纺丝甬道贯穿楼板的孔洞未要 求进行防火封堵处理,其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也未要求上下各层累 计计算。 11.5.5面积过大、蔬散距离过长的纺丝车间,往往难以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关于疏散距离的规定。 纺丝车间操作人员较少,故本条要求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允许向 相邻的防火分区疏散,并认为相邻的防火分区是安全区域。以解 决车间面积过大,疏散距离过长的问题。 11.5.6本条所述的生产设施一般设在生产厂房的附房内。本规 范已规定有关专业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因此除要 求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外,对建筑结构专业不提出其他 防爆要求。靠外墙布置可利用自然通风,降低可燃气体的浓度,并 为机械排风提供便利条件,这对安全生产是有利的。 11.5.7本条规定有利于安全生产。 11.5.8本条所述的生产部位存在腐蚀性介质,应在设计中采取 防腐蚀措施。有效的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可减少对生产厂房的腐 蚀,并可以改善生产环境。

12.2.2锦纶工厂的给水系统主要包括生活给水、生产给水、消防 给水、除盐水、循环冷却水和冷冻水系统等,由于各给水系统对水 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不同,所以给水系统的划分应经过综 合比较后确定,其中循环冷却水和冷冻水应为重复使用系统。 12.2.3锦纶生产所需的生产水、除盐水、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水 温、水压和水量,应由工艺和相关专业确定并提供设计条件。锦纶 生产所需的总用水量包括新鲜水和重复使用水量。其中新鲜水设 计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量、生产用水量、除盐水制备水量、循环冷 却水和冷冻水的补充水量、公用设施用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其中 未预见用水量可按新鲜水总用水量的15%~20%计算,用水量宜 结合工程共同使用之和计算,防止计算用水量偏大,造成工程不必 要的浪费。重复使用水量包括循环冷却水量、冷冻水量及回用水 戴等。 12.2.5根据近年来我国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要求,结合 近几年锦纶工厂的设计实践,锦纶工厂的给水重复使用率均能达 到95%以上,故确定本条文作为锦纶工厂设计应达到的基本要 求。重复使用率按公式(2)计算

水头损失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U015 摄供的计算公式(3)进行计算:

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水头损失(kPa/m); d;一—管道计算内径(m); 9e—给水设计流量(m/s); C一—海澄一威廉系数,各种塑料管、内衬(涂)塑管C. 140;铜管、不锈钢管C=130;衬水泥、树脂的铸铁管 C=130;普通钢管、铸铁管C=100。 由于国内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已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 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将生产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 统分为各自独立系统,各系统的管道压力可按各自系统进行计算。 而对于小型企业,采用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时尚应按消防时的 流量、压力进行复核,

12.3.1锦纶工厂的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滑律 废水和雨水系统。生产污水主要是油剂废水、单体回收废水、浸胶 废水、组件清洗及化验和冲洗地面等含有低浓度污染物的污水。 清洁废水主要是未受有机污染的空调排水。生产污水宜与其他装 置的生产污水合流后排至污水处理场处理。清洁废水可排人雨水 系统。 12.3.3设备排水不宜与重力流排水管道直接相连接,一般采用 漏斗分开,排水管下部位应设置水封装置。 12.3.4空调机组的排水有可能排入蒸气冷凝水,所以宜采用金 属排水管道。同理有可能排入冷冻水,所以当排水管道敷设在楼 板下时宜做防结露保温层,

12.2.6在锦纶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给水系统用水量的大小存在 不确定性,所以本条强调各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最高 时用水量确定,支管道设计宜按秒流量计算。而管道设计的沿程 142

12.4.1~12.4.3对锦纶工厂生产污水处理作的一般规定。锦绝 143·

工厂生产所产生的生产污水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预处理方 式,高浓度的废油剂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影 响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浸胶废水应将废胶液分离后再与其他生 产污水合并处理。 12.4.4锦纶工厂废水中主要含有机酸、有机胺、苯等污染物,具 有低碳源、高氨氮和硝氮的特点,污水处理应有硝化、反硝化段提 高氮的去除率

12.5.3锦纶帘子布生产用浸胶机的烘干段固定式灭火系统可采 用蒸气灭火,也可以采用氮气灭火。 12.5.4锦纶工厂各建筑物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在用电房间宜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其他部位宜配置于粉灭火器。

12.5.3锦纶子布生产用浸胶机的烘干段固定式灭火系统可采 用蒸气灭火,也可以采用氮气灭火。 12.5.4锦纶工厂各建筑物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在用电房间宜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其他部位宜配置于粉灭火器。

1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尘溢出较多。为排除粉尘并限制其影响范围,投料口处应设置局 部排风。为使排放空气达标,排风系统应设置除尘器。CPL与 AH盐均为可燃粉尘,本规范第3.5.5条第1款规定,当投料槽内 部未设置负压抽吸系统时,投料口2m范围内为爆炸性粉尘环境, 故排风系统应采取防遥安全措施。

13.3.10锦纶工厂纺丝装置生产厂房的通风设计要求:

1熔体分配间、切片干燥间、螺杆挤压机间,生产设备与管道 散发热量较多,工艺对室温没有严格要求,室内无固定操作岗位, 仅在投运与检修时,人员需进人现场操作。实际工程中,往往采用 白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排除余热。 2工业丝与FDY生产,在丝束的加热牵伸过程中,丝束上 的油剂大量挥发形成烟雾。为排除油雾并限制其影响范围,卷绕 间应设置局部排风。 3锦纶66纺丝生产,在熔体通过喷丝板经丝束冷却风冷却 成丝的过程中,有粉状或絮状低聚物与齐聚物析出。为排除粉尘 并限制其影响范围,喷丝板处应设置局部排风。为使排放空气达 标,排风系统应设置除尘器。 4锦纶6纺丝生产,在喷丝板处有单体析出,本规范第3.7.9 条规定,锦纶6喷丝板出口处应设置局部排风,排除单体。纺丝工 艺对纺丝甬道内的空气流向与流量有所要求(详见本规范第 13.4.7条第2款的条文说明),往往籍平衡纺丝装置厂房的送风量 和排风量而实现。为避免在风量平衡计算中漏计单体抽吸风量, 故作本款规定

13.3.11锦纶工厂后加工装置生产厂房的通风设计要求

1长丝加弹车间加弹机等生产设备,在丝束的加热过程中, 丝束上的油剂大量挥发形成烟雾。为排除油雾并限制其影响范 围,加弹机等生产设备随机配套局部排风,该排风应接至室外。 2短纤维后处理车间的热辊牵伸机、蒸气加热箱、紧张热定 型机等设备在生产中散发热、湿。为排除热、湿并限制其影响范 .148

围,应设置局部排风。松弛热定型机等设备以空气为介质干燥纤 维,其设备排风的温度、湿度较高,故应排至室外。 短纤维后处理车间,生产设备散发大量热、湿气,但其厂房的 面积较大,工艺对室内温、湿度没有严格要求,操作人员一般仅需 巡回检查,仅打包机处有固定操作岗位。为改善操作条件,本款规 定打包机操作岗位宜设置局部送风。 3工业丝浸胶车间的上胶工段生产设备散发有害物质与异 味,干燥机散发热量较多,故应设置机械通风。 13.3.12.锦纶工厂部分辅助生产设施的厂房,在操作中分别或同 时散发热、湿、异味,以及可燃或有毒物质,该部热、湿及其他散发 物需要排除。 1组件清洗间操作中一般散发热、湿。采用三甘醇清洗工艺 时,由于是在接近沸点状态下工作GB/T 41919-2022 人造石建筑板材,虽然系统是密闭环境,但在故 障时也可能散发三甘醇气体,详见本规范第7.4.7条和第7.4.8 条的条文说明。 异丙醇检验装置操作中会散发可燃气体,详见本规范第3.5.5 条第7款的条文说明。 2热媒间、热媒收集间及油剂调配间可能存在泄漏、遗撒,会 有异味产生。 3锦纶工业丝的纸管干燥间余热散发量较大,房间温度较 高。为方便工人操作,改善劳动条件,因此应设机械通风,以保证 工人进人房间操作时能临时通风散热。 4,锦纶工业丝工厂浸胶车间的胶料调配间,可能散发有毒与 可燃气体,详见本规范第3.5.5条和第3.7.18条的条文说明。 5锦纶工业丝工厂浸胶车间的甲醛水溶液储存间,可能散发 有毒与可燃气体,详见本规范第3.5.5条和第3.7.18条的条文说 明。由于甲醛属高度毒性危害物质,且极易气化,当采用储罐储存 时,操作区卸料泵、输送泵及阀门比较集中处,存在甲醛泄漏的可 能,故应设置局部排风设施。操作人员进人房间时,应先开启局部

排风设施,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6锦纶66工业丝的纺丝箱体熳烧间余热散发量较大,房间 温度较高,为方便工人操作,改善劳动条件,因此应设机械通风。

纺丝线设置1套丝束冷却风系统。 4开式纺丝冷却,丝束冷却风冷却丝束后进入车间。封闭 式丝束冷却,丝束冷却风冷却丝束后直接排出室外。 丝束冷却风的风量需因产品品种而改变。采用封闭式丝束冷 却方式时,为平衡送、排风量,丝束冷却风的排风风量需加以调节。 工程中,多在排风支管上设置风量调节阀,排风机采用变频调速或 设置旁通风阀。 5空气中的油雾难以在空气处理装置中完全分离,随冷却风 进入纺丝设备,易在阻尼网上附着,加速阻尼网的阻力上升,缩短 其清洗周期,故丝束冷却风系统不宜回用含有油雾的空气。 一般而言,工业丝生产与长丝全牵伸丝(FDY)生产,卷绕间 的回风中含油雾较多。 6短纤维生产,丝束冷却风在冷却丝束后,油雾含量较高,锦 纶66生产,还会含有较多低聚物与齐聚物,国内锦纶短纤维工厂 一般将其排除室外,迄今实践中尚无回用。 13.4.8本条内容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已作规定。鉴于锦纶工厂生产车间的空气处理装置需 全年或全年大部作降温运行,冷负荷很大,最大限度的使用新风作 冷源,节能效果显著,本规范再作重申。 13.4.9纺丝窗是熔体成丝的关键部位,冷却风气流被干扰,或丝 束的飘动,均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故应避免纺丝间操作区送风的影 响。纺丝工艺需要纺丝箱体的温度稳定,为避免其冷却降温,送风 气流不应直接吹向纺丝箱体。 13.4.11锦纶工厂生产车间的空气处理装置,需全年或全年大部 分时间作降温运行,冷负荷很大,空气处理装置设置喷水室,可以 充分利用新风作冷源蒸发冷却,减少制冷机的运行时间,从而降低 能耗。喷水室对空气中的灰尘与油雾有较好的分离作用,用于骼 发油雾的车间,能够减少送风中油雾的含量,用于丝束冷却风的空 气处理装置,还可以降低其末级空气过滤器的负荷,延长使用 ·151

周期。 13.4.13 纺丝工艺严格要求丝束冷却风量稳定,丝束冷却风量的 异常波动,会导致成丝质量下降,故丝束冷却风系统应设置风量调 节装置。工程中,普遍通过控制风压而稳定风量。早期建设的锦 纶工厂,多在送风机出口设置回流装置,或在送风干管末端设置泄 放阔。近年来,随着变频器价格的下降,新建锦纶工厂普遍采用变 频送风机。 丝束冷却风的风压一般按纺丝设备供应商的要求确定。 13.4.14纺丝工艺对丝束冷却风的洁净度有一定要求。纺丝设 备供应商往往代之以对空气处理装置末级空气过滤器的要求,规 定其对于大于或等于1um的大气尘的计数效率。 生产运行中不作丝束冷却风洁净度的检测,根据末级空气过 滤器的阻力更换其滤料。 13.4.16含有油雾的空气在经喷淋与表冷处理时,油雾会移入喷 淋水和冷凝水中,致使排水COD超标,故该排水应排至生产废水 系统。

13.5设备、风管及其他规定

13.5.2丝束冷却风系统空气处理装置与风管的要求。

1.纺丝工艺对丝束冷却风的清洁度有较为严格要求,故空气 处理装置的材质应有利于空气消洁,且不允许已经净化的空气再 被污染。 2本款规定旨在避免因人员出人空气处理装置引起风量波 动,影响纺丝工艺生产。 3锦纶纺丝生产常年连续进行,停产检修周期一般在一年以 上,伴随管理的精细化,一些工厂停产检修周期长达三年。丝束冷 却风系统是纺丝工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纺丝生产密切相关DB41/T 1879-2019 电站锅炉内部检验规程,一且 其空气处理装置停运,必将导致工艺停产。因此,丝束冷却风的空 气处理装置应有较高的运行可靠性。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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