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743-2012 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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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5074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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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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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743-2012 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pdf

方法与普通粗骨料或轻粗骨料基本上是统一的,因此,本标准规定 的再生粗骨料取样、缩分、筛分、表观密度等检验方法全部按我国 普通粗骨料的国家标准执行;氯盐含量检验方法按我国轻骨料的 国家标准执行;金属、塑料、沥青等杂质含量和砖类含量的检验方 法,则参照国外再生粗骨料通用的方法。再生粗骨料除颗粒级配、 表观密度、含泥量、吸水率、压碎指标、泥块含量及针、片状含量外, 微粉含量、孔隙率和砖类含量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 有显著影响,这一点也是再生骨料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区别之

4.3.5、4.3.6由于再生骨料的来源较复杂,为保证来货的技不 性能、质量和进行质量追溯,再生骨料进场手续检验应更加严格, 应验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等,质量证明文件中还要体现生产厂信息,合格证编号,再生骨料 类别、批号及出厂日期,再生骨料数量等内容。

控制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及减少再生骨料混凝土强度的离散 性。

4.4.1水泥是建筑工程中应用最广的种胶凝材料。再生骨料 混凝土应用的水泥品种主要是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水泥。适用于普通混凝土的水泥品 种GB 55006-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同样可用于再生骨料混凝土,但其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

4.4.2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再生粗骨料应符

控制生产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再生粗骨料的质量,在使用前应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的有关规定 检其质量指标。

4.4.4规定了配制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的天然粗、细骨料应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为控制生产再生骨料混凝土所用天然 、细骨料的质量,在使用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按批进行复检

4.4.6选用的掺合料,应使再生骨料混凝土达到预定改

中的矿物掺合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 灰》GB1596、《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粉 某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146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 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要求。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其 最大掺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的掺合料时,其 尧失量及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指标应通过试验,确认符合再生骨料 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最大掺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的掺合料时,其 烧失量及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指标应通过试验,确认符合再生骨料 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4.4.7在再生骨料混凝土中掺用适当品种外加剂既可改善再生骨 料混凝土性能,适应不同施工工艺的要求,又可节约水泥,降低生 产成本;但如使用不当,或质量不佳,也将影响再生骨料混凝土质 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为了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所要求的性能: 达到预期的效果,所用外加剂应是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批量生产 的产品,且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泵送剂》JC47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 凝土防冻剂》JC475、《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和《混凝土外加剂 应用技术规范》GBJ50119的有关规定。 4.4.8本条对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的选择进行了说 明。大量试验结果表明,再生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与灰水比之间 并不是线性关系,因此,不能直接使用鲍罗米公式进行再生骨料混 凝土配合比设计。然而,鉴于现阶段还没有提出一个普遍公认的 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计算公式,本规范中再生骨料混凝

4.4.7在再生骨料混凝土中掺用适当品种外加剂既可改善

料混凝土性能,适应不同施工工艺的要求,又可节约水泥,降低生 产成本;但如使用不当,或质量不佳,也将影响再生骨料混凝土质 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为了保证再生骨料混凝土所要求的性能, 达到预期的效果,所用外加剂应是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批量生产 的产品,且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泵送剂》JC47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 凝土防冻剂》JC475、《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和《混凝土外加剂 应用技术规范》GBI50119的有关规定。

立用技不规池D 4.4.8本条对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的选择进行了说 明。大量试验结果表明,再生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与灰水比之间 并不是线性关系,因此,不能直接使用鲍罗米公式进行再生骨料混 疑土配合比设计。然而,鉴于现阶段还没有提出一个普遍公认的 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计算公式,本规范中再生骨料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还是基于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之上,调整某 些设计参数,最后经试验确定。 1再生骨料混凝土宜采用绝对体积法进行配合比计算,而 不宜采用质量法,这主要是基于不同等级、不同取代率的再生粗 骨料配制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其干表观密度可在较大范围内变 动考虑的。 2再生粗骨料的吸水率较大,因此,在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必 须要加以考虑。

3再生骨料混凝土的用水量分为净用水量和附加用水量两 部分。所谓净用水量系指不考虑再生骨料吸水率在内的混凝土用 水量,相应的水胶比则为净水胶比。附加用水量则是指再生粗骨 料吸水至饱和面干状态所需的水量。再生粗骨料采用预湿处理 时,可不考虑附加用水量,再生骨料混凝土的用水量直接按净用水 量确定。 4大量试验研究表明,为达到与普通混凝土相同的工作性能 及强度,在保持水胶比不变的条件下再生骨料混凝土须增大水泥 浆体用量。为此,在确定净用水量时加以考虑。 5水泥等级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选用。 6确定砂率的取值时,可根据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和净水胶比 查阅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55的相应 表格,并在由此得到的砂率的基础上适当增大1%~5%。这是基 于再生粗骨料表面较粗糙,为改善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应 活当尴玉砂滋

4.4.9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

体积法基本一致,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55。大量试验研究表明,为达到与普通混凝土相同的工作 性能及强度,在保持水胶比不变的条件下再生骨料混凝土须增大 水泥浆体用量。

4.5再生骨料混凝土基本性能

4.5.1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0的规定执行,力 学性能试验方法和强度尺寸效应换算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 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的规定执行,强度检验 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的 规定执行。

疑土强度等级的定义及其划分原则。按用途将再生骨料混凝土划 分为砌块、道路和结构用再生骨料混凝土三大类,分别规定了各类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合理使用范围。砌体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可用 于墙用砌块、铺地砌块、装饰砌块、护坡砌块和筒仓砌块等;少量再 生骨料混凝土可用于导墙、门窗和过梁等小型预制构件,要求强度 等级大于C20;专业工厂生产的再生骨料混凝士可用于建筑工程 的主体结构。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单轴受压本构关系可按下列公式 确定:

式中:f 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E 再生骨料混凝土峰值应变; 再生粗骨料取代率。

r一一再生粗骨料取代率。 4.5.3本规范对用于混凝土的再生骨料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与天 然骨料产品标准要求差距不是很大。所以,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轴 心抗压强度标准值fck、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以及轴心抗压强 度设计值f、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等,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 疑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相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规定取 值。 4.5.4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折强度(弯拉强度)与抗压强度之间

4.5.3本规范对用于混凝土的再生骨料主要性能指标要

可关系式,是基于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528组再生骨料混凝土 验数据的统计回归分析得出的,

4.5.5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是基于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

组再生骨料混凝土试验数据的统计回归分析得出的公式E。二 105

4.5.6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导热系数和比热是通过再生

4.5.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对设计使用寿命

年的结构用混凝土耐久性进行了相关规定。由于来源的客观原因, 再生骨料吸水率、有害物质含量等指标往往比天然骨料差一些,这 些指标可能影响混土耐久性或长期性能,所以,为了偏于安全, 本规范对最大水胶比和最低强度等级的要求相对于GB50010中 的相关规定均相应提高了一级要求。本规范自前仅就再生骨料混 凝土用于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以内的工程作出规定,用于更长设 计使用年限的情况,为慎重稳妥起见,还需要继续积累研究及工程 应用数据及经验。鉴于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在环境作用类 别中,暂不考再生骨料混凝土冰盐环境和滨海室外环境中使用 的情况

4.5.8由于来源的复杂性,再生骨料中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含

量可能高于大然骨料。由于氯离子含量等对混凝土无其是钢筋混 疑土的久性影响较大,所以本规范并没有将掺用了再生骨料的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含量要求降低,而是严格执行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 设计规范》GB/T 50476的有关规定。

4.5.9保护层厚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结构构件的耐久性要

对受力钢筋有效锚固的要求。同济大学等高校的试验室试验研究 表明,相同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相比,具有较 好的抗碳化和粘结性能,国内外的其他专家学者的研究也有相似 的结论。但考虑到现场测试数据不多,因此本条文再生骨料混凝

土的保护层厚度,偏安全地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值上增加5mm。 4.5.11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收缩值是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再生骨料 混凝土标准(表3)而确定的。I类再生粗骨料品质较好,对于仅 掺用工类再生粗骨料的再生混凝土,可按普通混凝土来确定收缩 直。对于同时掺用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的混凝土,其收缩值 影响因素较复杂,应通过试验确定。

土的保护层厚度,偏安全地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取值上增加5mm

表3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收缩值修正系数

4.6再生骨料混凝士构件

4。6.1基于现有的研究和应用实践,本条首先明确了用于构件的 再生骨料应为再生粗骨料,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在结构工程中 的应用范围,现阶段再生骨料混凝土在其他结构构件中应用的研 究较少,故本规范尚未考虑在其他结构构件中使用再生骨料混凝 土。再生骨料混凝土正截面承载力计算的基本假定与普通混凝土 大致相同。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的计算应符合现行相应标准。 同济大学的试验研究表明,当再生粗骨料的取代率大于30% 时,相同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相比,具有较高 的粘结性能,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定范围有所增长。但考虑 到安全储备,本条文对钢筋在再生骨料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沿用 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4.6.2国内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因此根据已有数据和可靠度分析,I类再生粗骨料αM取为1.0; Ⅱ类和Ⅲ类再生粗骨料αM取为0.95。 4.6.3再生骨料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的计算公式也与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类似,但试验研究表明再生 骨料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承载力略低于普通混凝土,因此根据已 有数据和可靠度分析,I类再生粗骨料α取为1.0;Ⅱ类和Ⅲ类 再生粗骨料αv取为0.90。

况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 关公式进行计算。

普通混凝土略大,粘结强度略高,因此可以偏安全的采用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计算公式进行抗裂验算

普通混凝土相当,但是再生骨料混凝土开裂后的耐久性与普 凝土相比,优劣存在较大争议,原因是再生骨料混凝土骨料的 复杂。在计算过程中,再生骨料混凝土构件的裂缝宽度按现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取值。

普通混凝土大,且随着时间的增长这种趋势愈加明显,因此为了满 足实际工程要求,在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在30%以上时,根据国内 外有关试验结果取挠度放大系数1.2。

4.7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4.7.1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所用原材料应符合

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所用原材料应符合的标 。砌块生产中往往掺用石屑等破碎石材作为部分骨料。

4.7.1规定了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所用原材料应

1.7.3单排孔和多排孔砌块一方面要考虑减小结构自重, 面还要考虑建筑节能要求。砌块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 规格。

4.7.4小砌块的性能指标,根据产品标准,按毛截面计算。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作为工业产品,势必存在质量差异,将设计规范的 可靠度与材料的质量等级挂钩是必要的,特别是对再生骨料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新型材料,更是应该在质量上作必要的定性规定, 这样能给相对准确的设计带来便利

.7.5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各项技术要求作了规定

4.7.6再生骨料空心砌块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抗压强度、相 对含水率和抗冻性等各项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执行。

4.7.6再生骨料空心砌块的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抗压强

行业标准,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再生骨料空心砌块的型式检验和 出厂检验一般是依据企业标准或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所以, 再生骨料空心砌块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自可以根据企业所依据 标准情况而定,但型式检验应包含有放射性、尺寸充许偏差和外观 质量、抗压强度、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 抗冻性;出厂检验应包含有尺寸充许误差、外观质量和抗压强度 等项目。放射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的规定执行。

4.7.9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型式检验时,每批应随机抽

64块进行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当尺寸充许偏差和外观质量 的不合格数不超过8块时,应判定该批砌块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 合格;当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合格数超过8块时,应判定 该批砌块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然后再从合格砌块中随机 抽取5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3块进行十燥收缩率检验,3块进行 相对含水率检验,10块进行抗冻性检验,12块进行碳化系数检验, 10块进行软化系数检验,5块进行放射性检验。当所有检验项目

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规范第4.7.5条的规定时,应判定该批产品 合格;否则应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再生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出 一检验时,每批随机抽取32块进行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当 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合格数不超过4块时,应判定该批 彻块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当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 合格数超过4块时,应判定该批砌块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 然后再从合格砌块中随机抽取5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当抗压强 度符合本规范第4.7.5条的规定时,应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抗压 强度不符合本规范第4.7.5条的规定时,应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4.8再生骨料混凝土道路

4.8.1对废旧道路混凝土资源化前的有关要求作了技术规定。

取代率为50%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性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应用 研究,完成了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并对试验路段进行了全面的 现场测试,结果证明再生粗骨料在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的应用是安 全可行的,

4.8.3废旧道路混凝土具有良好的路用性能,采用无机

稳定的半刚性基层完全能够满足现行规范高等级公路基层的 要求,是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的一个有效途径

4. 8. 4、4. 8. 5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有关规定执行。耳 骨料混凝土路面的质量检测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口 场测试规程》JTJ059的有关规定执行。

5.1.1国内建筑模板主要是木(竹)胶合板模板(市场占有率 70%)。废木、竹模板在施工废模板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本条根据 麦木、竹模板产生的不同方式进行归类。塑料模板在施工应用整 个过程中无环境污染,是一种绿色施工的生态模板。新型木塑复 合刨花板模板的开发和应用将是解决废弃塑料膜、袋回收利用的 新途径,并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5.1.2废木模板的再生利用以原级再循环为主。原级再循环在

.1.2废未模板的再生利用以原级再循环为主。原级再循环 成少原材料消耗上面达到的效率要比次级再循环高得多,是循 经济追求的理想境界。

5.1.5再生木模板的质量检验、运输和储存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士模板用胶合板》GB/T17656的有关规定。

5. 2 再生利用方式

5.2.5本条例规定了广利用废旧材料作原料生产刨花板时

.2.5本条例规定了利用废旧材料作原料生产刨花板时应注 药事项。废木材作为生产刨花的原材料,占整个板材原材料用 勺70%,利用率很高。

5.2.5本条例规定了利用废旧材料作原料生产刨花板时应注意 的事项。废木材作为生产刨花的原材料,占整个板材原材料用量 的70%,利用率很高。 5.2.6再生木模板的生产,不仅可以降低木模板的生产成本,节 约木材资源,而且符合我国现在倡导的建设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 社会的要求。再生木模板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

5.2.6再生木模板的生产,不仅可以降低木模板的生产厅

图2再生木模板生产工艺流程图

5.1.1再生骨料砂浆用于地面砂浆时,宜用于找平层而不宜用手 面层,因为面层对耐磨性要求较高,再生骨料砂浆往往难以达到。 5.1.2规定了再生骨料砂浆所用原料应符合的标准要求。为控 制再生骨料砂浆的质量,其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原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复检其质量指标。

准,原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复检其质量指标。 5.1.3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 中规定的1类再生细骨料技术性能指标已经类似于天然砂,所以 其在砂浆中的强度等级应用范围不受限制。而类再生细骨料、 批类再生细骨料由于综合品质逊色于天然骨料,尽管实际验证试 验中也配制出了M20等较高强度等级的砂浆,但是为可靠起见: 规定IⅡI类再生细骨料一般只适用于配制M15及以下的砂浆,Ⅲ类 再生细骨料一般只适用于配制M10及以下的砂浆。 6.1.4再生骨料砂浆可应用于建(构)筑物砌体结构。结构设计应

6.1.3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6. 2再生骨料砂浆基本性能要求

5.2.2确定了不同品种砂浆的强度等级、稠度、保水率、粘结强度 和抗冻性能要求。 5.2.3再生骨料砂浆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 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的规定执行。

6.2.2确定了不同品种砂浆的强度等级、稠度、保水率、粘 和抗冻性能要求。

6.2.3再生骨料砂浆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

6.3再生骨料砂浆配合比设计

3.2再生骨料砂浆用水泥的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6

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材料, 在配制砂浆时要尽量选用低强度等级水泥和砌筑水泥

万旺骏益 在配制砂浆时要尽量选用低强度等级水泥和砌筑水泥。 6.3.3本规范提出的再生骨料砂浆配合比设计方法适用于现场 配制的砂浆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由于再生细骨料的吸水率 较天然砂大,配制的砂浆抗裂性能相对较差,所以对于抗裂性能要 求较高的抹灰砂浆或地面砂浆,再生细骨料取代率不宜过大,一般 限制在50%以下为宜。对于砌筑砂浆,由于需要充分保证砌体强 度,所以在没有技术资料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再生细骨料取代率, 般也要限制在50%以下较为稳要。再生骨料砂浆配制过程中, 般应掺入外加剂、添加剂和掺合料,并需要试验调整外加剂、添加 剂、掺合料掺量,以此来满足工作性要求。在设计用水量基础上 也可根据再生细骨料类别和取代率适当增加单位体积用水量,但 增加量一般不宜超过5%

4再生骨料砂浆施工质量验收

6.4.1、6.4.2再生骨料砌筑砂浆、再生骨料地面砂浆和预拌再生 骨料抹灰砂浆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 用技术规程》JGJ/T223的有关规定;现场拌制再生骨料抹灰砂浆 的施工质量验收需要检验试块抗压强度和拉伸粘结强度实体检测 直,就不能直接按《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的有关规 定执行,否则就会缺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过程,所以对现场配 制的再生骨料抹灰砂浆的施工质量验收单独作出了规定,即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的有关规定执行。

7.1.1大型广场、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等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大

7.1.1大型广场、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等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大 量的土方、石方,废砖瓦可以作为回填材料,这是废砖瓦再生利用 的途径之一。

7.1.2废砖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能够长久地起到骨料作 用。土料可采用原槽土,但不应含有机杂质、淤泥及冻土块等

7.1.2废砖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能够长久地起到骨料作

2废砖瓦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砖

7.2.1明确了再生骨料砖所用原材料应满足的规范要求。

7.2.4国家现行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和《多孔砖砌 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中对砖的强度等级最低规定为MU10,《混 凝土实心砖》GB/T21144和《非烧结圾尾矿砖》JC/T422中砖的 强度等级最低规定为MU15,根据再生骨料的性能要求,本规范将 再生骨料多孔砖和再生骨料实心砖的最低强度规定为MU7.5。

.2.6明确了再生骨料砖的性能及用途所应满足的规范要求。

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的规定 ;吸水率、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抗冻性、碳化系数和软化系 勺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 4111的规定执行,测定干爆含水率的初始标距应设为200mm

.2.8由于目前尚无专门的再生骨料砖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

是依据企业标准或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所以,再生骨料砖型 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可以根据企业所依据标准情况而定,但型 式检验应包含有放射性及本规范第7.2.7条所规定的所有项目: 出厂检验应包含有本规范第7.2.7条所规定的尺寸充许误差、外 观质量和抗压强度等项目。放射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 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执行。

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执行。 7.2.10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 相关规定,每批应随机抽取50块进行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当 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合格数不超过7块时,应判定该批砌 块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当尺寸充许偏差和外观质量的不合格 数超过7块时,应判定该批砌块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然后 再从合格砌块中随机抽取10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当抗压强度符 合本规范第7.2.6条的规定时,应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抗压强度 不符合本规范第7.2.6条的规定时,应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2.10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

质量和抗压强度;如果用户根据工程需要提出更多进场检验项目 要求,则供需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其他检验项目(从本规范第7.2.7 条规定的检验项目中选取)。

7.2.13明确了再生骨料砖砌体工程施工应满足的规范要求。再

7.2.13明确了再生骨料砖砌体工程施工应满足的规范要求。再 生骨料砖砌体工程施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

7.2.14明确了再生骨料砌体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的规范要求。

.3废砖瓦用于生产再生骨料

,3.1明确了再生骨料砌块所用原材料应满足的规范要求。

7.3.3明确了再生骨料块的性能及用途所

再生骨料砌块的性能及用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 心砌块》GB823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蒸压加 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装饰混凝土砌块》JC/T641等的有关规定。

7.3.4明确了用废砖瓦加工生产砌块时应采取的措施。充分搅 拌是关键,直接影响到制品的密度与质量。废砖宜用对辊式破碎 机破碎,宜采用固定式砌块成型机生产

7.3.5 对再生骨料砌块的尺寸规格作了规定。 7.3.6 明确了再生骨料砌块强度等级划分。 7.3.7 对再生骨料砌块的各项技术要求作了规定, 7.3.8 明确了再生骨料砌块各项性能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 7.3.9 对再生骨料砌块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作了明确规定

7.4.1泥结碎砖路面的主骨料是碎砖”,它需承受来自车辆荷载 的碾压和磨耗。与碎石相比,碎砖瓦的抗压强度低,为保证使用, 般碎砖瓦颗粒较大,达40~60(mm)。

7.4.5土体固结剂是一种无机水硬性胶凝材料,可用于固结一

1废沥青混凝士再生利用

8.1.1~8.1.3对废沥青资源化再生作了技术规定。所谓沥青混 凝土再生利用技术,是将需要翻修或废弃的旧沥青混合料或旧沥 青路面,经过翻挖回收、破碎筛分,再与新骨料、新沥青材料等按适 当配比重新拌合,形成具有一定利用性能的再生混凝土,用于铺筑 路面面层或基层的整套工艺技术。通常再生的旧沥青路面厚度为 50~100(mm)。再生沥青混凝土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重交 通道路石油沥青》GB15180、《道路石油沥青》SH0522、《建筑石油 历青》GB/T494的有关规定

8. 2 工程渣士再生利用

8.3废塑料、废金属再生利用

8.3.1废管材可按材质分类处理,金属管材应送钢铁厂或有色金 属冶炼厂;非金属管材和复合材料管材应送化工厂、塑料厂再生利 用。钢架、钢梁、钢屋面、钢墙体宜按拆除后的板、型材分类。板类

(去除可能混杂的保温夹层)可直接送钢广再生利用。

:4其他废不质材再生利用 8.4.1~8.4.5对废木材料的再生利用作了技术规定。回收经营 单位或个人应就近、合理地设置废木质材料回收站,集中收集废木 质材料,并与区域环卫部门联动规划实施,以不污染资源为原则。 对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直接再利用;对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 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在利用废木质材料时,应 采取节约材料和综合利用的方式,优先选择对环境更有利的途径 和方法。废木质材料的利用应按照复用、素材利用、原料利用、能 源利用、特殊利用的顺序进行

8.5废瓷砖、废面砖再生利用

8.5.1、8.5.2利用废瓷砖的颜色、耐磨、已烧结、一次碳酸盐已分 解等特性,经过再破碎加工,可作为特殊原料回收利用。将废瓷砖 加工成一定细度的粒子可作为釉用颗粒。废瓷砖颗粒可作为耐磨 防滑原料,制作瓷质地砖粉料。废瓷砖颗粒可作为其他新产品的 主要原材料,如透水砖等

8.6废保温材料再生利用

8.6.1、8.6.2废保温材料可集中回收到保温材料厂,加工成生产 保温材料的原料。废保温材料可加工成保温砂浆。废保温材料可 用于生产新型的复合隔热保温产品

JGJ/T 477-2018 装配式整体厨房应用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过程中废弃物管理措

9.1.1为实现工程施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本条对工程施工废弃 物减量管理、节材、节水、节能等方面作了规定。 9.1.2本条对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作了技术规定。现场噪声排放 不得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的有 关规定;噪声监测与控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 量方法》GB12524的有关规定执行

9.2工程施工过程中废弃物减量措施

占比例最大,占建筑总量的30%~50%。不同结构形式的建筑工 地,施工废弃物的组成比例略有不同,而施工废弃物数量则因各工 地施工及管理情况的不同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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